丑奴、卫青两个人跟他的时间最长,他们离开的时候,秦风承认有点不舍。
男人之间的兄弟情,其实很保守,没有谁会把哥们之间的情意成天挂在嘴上的。
但凡是挂在嘴上的,那也不是真正的兄弟。
尤其是丑奴甘平,两个人从相遇开始,秦风就没拿他外人,是他带来了老秦人,给这个死气沉沉的田庄带来了活力。
也是他给自己送来了天使一样的开心果甘小妹,还有热情善良的章嫂。
这个家能有今天的祥和宁静,能有如今欣欣向荣的一面都是丑奴甘平的功劳。
秦风其实挺喜欢丑奴这个憨厚而又不失风趣的家伙的,尽管这货时常惹得葛翁气的暴跳如雷的到自己面前告状。
还有卫青这家伙,给自己太多的惊喜,太多的意外。
他是做梦都没有想到一个街头混混,居然是他崇拜了那么久的历史人物。因为他自己和大汉的皇后卫子夫有了交集,跟霍去病有了师生情分。
这一切说起来都跟做梦似的让人不敢相信。
作为朋友,大老爷们之间没有生离死别娘们唧唧的道别,只是一句:多保重了事。
看着秦侯府外空荡荡的场地,秦风默默的驻足良久,心中落寞感笼罩了心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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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比于秦风,庄户们倒是一个个喜形于色。
每家每户都有青壮被陛下征招为羽林卫士,这是开天辟地头一遭的事情啊。
要说被征兵发往边塞驻守,这是常事,每家每户都有战死在边塞的男人。
能够被陛下看重,直接加入羽林卫,这对于他们家庭来说无疑是极大的恩宠了,这是光耀门楣的大事。
于是每家每户都喜气洋洋,为此梁孝诚的稠酒没少卖,张屠户的豚肉也没少卖。
欢喜之余的庄户们知道,能够有今天这么光宗耀祖的事情,全部是关内侯秦风的功劳。
如果不是他的快速成军法,怎么会有入皇帝陛下龙目的机会?
所以,庄户们把对秦风的感恩之情,全部用到了田间耕作上。
他们认为,只有帮秦小郎种好地,多打粮食才对得起秦小郎的恩惠。
于是,本该十天完成的耕种,直接缩短到了五天。
简直可以用披星戴月来形容庄户们的耕种了,如果不是因为累趴下几头耕牛的话,估计还会提前。
这让秦风大为感动,华夏百姓自古以来都是淳朴善良的,对他们好他们是能感觉出来的,同时他们也是知恩图报的。
从大处来着眼来说,是他们在盛世之际书写着华夏文明壮丽的篇章,也是他们在危难之际肩扛日月力挽狂澜的延续整个大汉民族的辉煌。
从小处来说,其实自己也只不过是诚心对待他们而已,可是换来的却是他们以命相报自己。
百姓们是值得尊重的。
人心都是相互的,秦风绝对自己不能无动于衷,对于这群善良淳朴的百姓,秦风唯一能做的是让他们吃饱穿暖平平安安的生活下去。
就比如天气一日比一日渐冷,秦风采购了一批过冬的衣物分发给他们,并且把果园里的果子、池塘里的大鲤鱼每家每户都分发到位。
诚然,他们是很容易满足的,但看他们脸上的笑容就知道有多开心。
一个个扶老携幼的前来秦侯府门前磕完头就走,他们知道自己身份低贱,不能打扰秦侯,也只能用这样的方式来谢恩了。
葛翁激动的热泪盈眶,一扫丑奴和卫青两人离去的伤感,当天晚上他破天荒的喝了一顿闷酒。
一碗接着一碗的稠酒下肚的后果就是,他喝醉了。
葛翁人生中仅有的两次大醉,一次是跟史婆婆喜结连理的时候,另一次就是此一回。
不过,他在醉话中仍然说要丑奴这货背他回去,这一点让秦风颇为动容。
人心都是肉长的,人也是有感情的动物,毕竟他跟丑奴是这个家第一批成员,他们虽然平日里斗嘴不断,但还是有感情的。
所以,是秦风嘴里答应着冒充丑奴把葛翁背回去到史婆婆屋里的。
秦风觉得葛翁腐败了,但从体重的增加来说就是一个很好的证明。
好家伙,之前葛翁瘦弱的一阵风都能吹走,可是现在秦风背着他走了百余步就已经累的满头大汗的,老腰杆子差点累断。
葛翁的家布置的很豪华,雕花的大床,清一色新式家具,当然这些都是秦风给他置办的。
要让葛翁花这么多钱,比杀了他还难,他可不舍得这么花钱。
史婆婆帮着秦风把葛翁放置在床上,又喂葛翁喝些醒酒汤。
苦了大半辈子的葛翁,到老了有这么一个知冷知热的女人伺候着,秦风认为他是幸福的。
秦风要走,但被史婆婆拦住了。
有葛翁的这层关系,史婆婆早就把秦风当成自家晚辈了,所以有什么话也不藏着掖着。
“小郎,最近老妪看你一直闷闷不乐,是不是因为公输小娘和卫小娘走了?”
呃,看着史婆婆一脸笑意,秦风郁闷了,这哪跟哪啊?八竿子都打不着的好不好?
这老人家的联想力还真是够丰富的,都可以去某点写都市小黄文了。
秦风苦笑一声:“史婆婆不是这样的......”
可还没等他说完呢,史婆婆笑吟吟的打断了他的话:“我知道,不是这样的,小郎脸皮薄不愿意说就不说吧。
老妪是这样想的,你看哈,你身边也没个女人伺候着。
你是贵人的身子,没人伺候着怎么行?
再说了,偌大的秦侯府连个女人都没有,这总说不过去的。
其实呢,要说起来章嫂确是个非常不错的,不过她已经嫁做人妇,成了全旭的婆姨了,还有她一身油烟味儿,也不适合贴身伺候你。
所以呢,老妪就觉得我娘家弟弟的小孙女史香香还挺合适的。
你看,要不就让她来秦侯府,在你身边端茶倒水的如何?”
噗!~秦风差点笑出声来。
这史婆婆还真是个有趣的人,你想给你娘家人找份差事就直说好了,干嘛还拐弯抹角的从公输嫣然和卫子夫扯起啊?
好吧,好吧,秦风也不想多做口舌之争。
毕竟是葛翁的家里人,能帮衬一把就帮衬一把吧。
“嗯,让她来吧,府上还不缺一碗饭吃。”
“啊呀呀,老妪可不是想让娘家人白吃白喝的混饭哦,那是为了照顾好小郎你。”史婆婆有种被窥破心思的窘迫感,慌忙的解释着。
秦风呵呵一笑:“嗯,那就多谢史婆婆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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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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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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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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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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