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岁月知长夏>第3章 第 3 章
  孩子们一直爬到三楼顶,推开了天台的门。

  夏日的傍晚,金紫色的夕阳对整座丰市一视同仁,照得对岸的高楼闪闪发光,也撒满老城区的残砖破瓦。

  这里有着一个同楼下大相径庭的世界。

  鳞次栉比的房屋连成一片,楼挤着楼,屋顶挨着屋顶,违章搭建的棚户和通道将巷子两侧的房子连成了一片,组成了一个交通便利的屋顶世界。

  孩子们就像一群下山的猴子,敏捷熟练地在楼宇之间奔跑跳跃,从这一栋房子跳到对面的房顶上,在一张张被太阳晒暖了的床单被套中穿梭嬉戏。

  林知夏看着清瘦文弱,可是奔跑起来并不比本地的孩子差。他因不熟悉地形而走在最后,却一直都没有落队。

  最宽的那一条道,差不多有两米,对于半大的小孩儿来说,不是个能轻松跨越的距离。

  林知夏站在屋顶边往下望。

  三层的高度,黄昏中没开路灯的小巷就像一道深不见地的裂缝。

  “哈哈,他过不来的!”对面的孩子嘻嘻笑。

  “小夏,不要勉强。”孙明珠喊,“你下楼绕过来就行了。我们等你。”

  林知夏抓起T恤,用领口擦了一把脸上的汗,后退到天台的一侧。

  少年稚嫩的面孔笼着坚毅的决心,长眉一挑,猫儿眼里闪烁着倔强的光。xiumb.com

  林知夏冲了出去,双脚在房顶边沿一蹬,纵身一跃。

  宽大的白T恤蓬起,修长柔韧的身躯舒展着,小少年就像一只敏捷的白猫,越过他人生中一道难度的沟壑,抵达了对岸。

  双脚落在了对面房顶,就地打了个滚,把自己稳住。

  孩子们爆发出狂热的欢呼。

  “你行呀,林知夏!”孙明珠把林知夏拉起来,“看不出来还有点身手嘛。以后我们可以带着你一起玩了!”

  林知夏的手肘在地上蹭破了一层油皮,渗着血丝。

  他拿T恤擦了一把,浑然不在意地笑了笑。

  -

  孩子们斜着穿过大半个北区,很快,波光粼粼的丰江就在前方。

  金河的入江口有一片三角空地,是永乐社区里的一个文化广场,也是南北两区的少年们约架斗殴的圣地。

  孩子们在广场边的楼顶上占据了一块风水宝地,居高临下观龙虎斗。

  孙明珠充当解说员,给林知夏讲解赛况,哪边是柴哥的人,哪边又是张小天的人,她记得比自己课本内容还清楚。

  林知夏进城前住在丰市北面的城乡结合部,打群架看得太多了,并不稀罕。

  永安的群架也并没有什么独特之处,无非两群年轻人一拥而上,捶鼻子踢肚子,拳脚都毫无章法。

  林知夏还看到有咬耳朵的,这是没吃饱吧?

  要说有什么不同,就是打架的人都赤手空拳,打得十分文明。也不知道这是不是城里人打架的规矩。

  孙明珠说:“南区的老大说了,在永安里打架不准拿家伙,刀棍砖头都不给用,说闹严重了不好收场。所以你别看他们打得那么凶,其实最后都没啥事儿……”

  正说着,一个小青年就以实际行动反驳了孙明珠的解说。

  他突然从花坛里摸出一块垫花盆的砖,啪地拍在对手的脑袋上。

  对手两眼一翻,噗通倒地。

  这一砖头可彻底扭转了战斗局面。

  张小天的人一边把伤员拖下去,一边暴起,照着柴哥的人穷追猛打。

  柴哥那边领头的青年眼见不妙,将使砖头的那个小子护在身后,边战边撤退。

  “那打人的是柴哥二把手的小舅子。”孙明珠冷笑,“按规矩,得把他交出来让张小天他们这边收拾。”

  柴哥那边显然并不想交人。

  就在双方争执不下之际,一道人影从张小天那一方冲了过来,箭似的射进了人群里。

  所过之处,人仰马翻,惊呼惨叫炸响一片。

  林知夏他们还没看真切,那个人影又从人群里退了出来。

  那是个瘦削的黑衣少年,并不高大,但是手脚特别长,远看着就像个竹棍人。

  少年一手拎着一根钢管,一手狠狠地拖拽着那个小舅子,就像一匹捕到了猎物的狼。

  这个半大的小孩儿,却硬生生让方圆五米内没人敢靠近他。

  众目睽睽之中,黑衣少年把那个比他高一个头的青年拖到河堤边,紧接着一跃而起,一脚踏在青年胸口,旋身一百八十度一个飞踢,脚背拍在了青年的脸上。

  青年连声音都发不出,就被踹进了金河里!

  金河说是河,旱季的时候不过是条臭烘烘的排洪沟。现在是雨季,河中浑水正滔滔朝江里流。

  那青年在泥汤里直扑腾,哭爹喊娘。柴哥的人急忙想法子搭救。

  而那个少年就那么站在岸边,一副置身事外的孤傲。

  林知夏有轻度近视,那少年站得远又背着光,只依稀能看见一对浓黑的剑眉,眼窝深深,皮肤却挺白的。

  “我勒个去!”孙明珠低呼,“真是不要命了!”

  她这一声,道出了屋顶上孩子们的心声。

  黑衣少年弯腰把钢管捡了起来,忽而扭头朝屋顶这边望过来。

  孩子们齐刷刷后退,被火燎着了似的。

  “快,快走!”孙明珠扯了林知夏一把,“盛朗又发疯了。千万别被他注意到!”

  慌乱之中,林知夏只捕捉到一抹模糊的碧绿,就稀里糊涂地被拽走了。

  -

  “盛朗,南区最有名的一个疯子。”孙明珠对林知夏说,“他这人脑子不对劲,特别疯,打起架来不要命。你以后要是在路上碰到他,一定要绕远点,千万别招惹他。”

  “他很容易被招惹到吗?”林知夏认真地问。

  “有人多看了他一眼,就被他揍了。”孙明珠很严肃,“他就比我们俩大一岁,开学也才念初一。听说未成年人杀了人都不犯法的。所以张小天最喜欢用他去打架。他爸开小旅馆,平时也不管他,”

  “我还以为他是高中生呢。”

  孙明珠说:“你隔得远没看清。他其实是个混血,他爸是老外,所以他比别人都要高一头,力气也特别大。”

  “老外在咱们社区开旅馆?”想不到永安这破地方还这么国际化。

  “才不呢!”孙明珠噗哧笑,“盛朗是个野种,是她妈在城里打工时和老外生的。他爸不是他亲爸。他妈后来跟外面的男人跑了,他爸喝了酒就喜欢打他。盛朗受了气,就出来打别的小孩儿。总之他们一家都变态。”

  孙明珠忽然又想到什么,牙疼似的抽了一口气:“不对……盛朗好像也要去念九中!”

  林知夏惊讶:“他成绩很好吗?”

  “能及格就不错了。”孙明珠翻白眼,“但是他体育特别好,是省少儿游泳队的,拿了好几块金牌。所以九中把他特招了进去。唉,以后你在学校里碰到他,一定记得躲远点。”

  -

  暑假才刚开始,开学还是很久以后的事。林知夏不会操那么远的心。

  林知夏从九中老师那里领来了一大堆学习资料费,每天除了送他爸上下班,就是在家里写卷子。

  他年纪太小了,不容易找到暑假兼职。

  还是孙明珠人脉广,通过她一个表舅妈,给林知夏找了一份奶站送奶的活儿。

  每天早晨天刚蒙蒙亮,林知夏就踩着一辆小三轮车,载着一车鲜奶,穿梭在永安社区的大街小巷里。

  永安社区的道路复杂如迷宫,违章建筑制造出了许多断头路。

  林知夏做了两天,就自己在地图上规划出了一条最便捷的路线,比奶站的人给他的路线要长一些,却能奇迹般节省半个小时的时间。

  送完了奶,林知夏在巷子口早餐摊子上买了热豆浆和刚起锅的油条,回家和林安文一起用早饭。

  永安的居民逐渐熟悉了这个俊秀的孩子。不论刮风下雨,他都很准时,奶瓶总是擦得干干净净的。

  夏天的威力一日强过一日,但清晨的风还是带着水一般的清凉。

  林知夏瞪着三轮车,灵巧地绕过水泥路上的坑。奶瓶在车斗里咣当作响,耳机里播着英语听力训练题。

  正是这片声音,让他没有注意到一旁的追逐和叫骂声。

  当那个黑衣少年从斜方冲出来的时候,林知夏才猛然惊觉。

  可这时候反应已经晚了。

  黑衣少年一跃而起,跨过拦在路中央的小三轮车,脚在车斗边一蹬,飞似的窜出老远。

  这小子倒是借了力,可小三轮车被他一脚蹬翻,奶瓶稀里哗啦地砸了一地!

  林知夏也跟着一骨碌跌在地上,傻眼了。

  “卧槽!你特么有病呀!”

  好学生不等于不会爆粗口。林知夏气得破口大骂。

  黑衣少年回头望了一眼,剑眉高鼻,颧骨挂彩,一双翡翠似的绿眼珠。可又因为神情阴鸷,更像两簇白日鬼火。

  林知夏的瞳仁微微放大。

  “他在那里!”几个小混混从巷子里追了出来。

  黑衣少年拔腿就跑,眨眼就不见了。

  后面的人追过来,嫌林知夏的小三轮车拦在路中间碍事,一脚踹开。

  车上还没打翻的奶瓶这下也终于和地上的碎玻璃瓶殊途同归了。

  -

  一车两百来个奶瓶,林知夏之前只送了一半,剩下的几乎全滋润了大地。

  回到奶站一结算,鲜奶连着瓶子,七七八八一共四百多块。林知夏当即红了眼圈,咬着嘴唇说不出话来。

  半大的少年,雪白漂亮的小脸,泪眼朦胧,楚楚可怜。

  奶站的大姐一腔母爱沸腾,做主把零头给抹了,也不让林知夏现在就赔,和他约定好了从月底工资里扣。

  “别哭啦。”大姐还从冰柜里取了一瓶酸奶给林知夏,“也是你运气不好,碰上了南区那些小烂仔,就算找上门去他们也拿不出钱来赔。我回头告诉站长,让他和南区的人说一声。不能欺负我们老实人……”

  林知夏滋溜地吸着冰酸奶,抹了抹眼角,委屈的小模样还挂在脸上,心里却是已把盛朗的十八代祖宗都问候了个遍。

  被摔碎的玻璃瓶还堆放在奶站的院子里。林知夏对着那一大笼子玻璃渣看了好一会儿,眼神比碎玻璃还锋利几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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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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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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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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