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岁月知长夏>第2章 第 2 章
  春夏交季,大雨滂沱,好似春天舍不得退场而落的伤心泪。

  林知夏一手挎着书包,一手高高撑着一把折了骨的大黑伞,光着脚走在深深的积水里。

  伞下,林知夏的瞎子老爸林安文正伸着盲人杖,在前面慢吞吞地探着路。

  林安文瞎了也有五六年了,早就习惯了两眼摸黑的日子。只是因为他们父子俩才搬到这片小区没多久,还不熟悉环境,大雨又浇得人晕头转向,难免有些怯。

  “爸,我不想去九中寄宿。”林知夏嘀咕,“我骑单车,快些也就半个小时,走读也行的。”

  “夏夏呀,听话。”林安文生得白净秀气,说话也斯斯文文,“九中的老师看重你,奖学金和助学金都给得那么高。你就应该老实住校,好好念书,考好成绩,才对得起人家的提拔。”

  林知夏挠着他有些过长的头发,一脸为难。

  “那要不你就搬到刘阿姨他们店后面去住。这样我住校的时候,刘阿姨他们也能照看你一下。”

  “你傻不傻?”林安文隔着墨镜,用他瞎了的眼瞪了儿子一下,“你刘阿姨和张叔叔才结婚,我一个大老爷们搬去和他们住,有这么扎眼的电灯泡吗?放心吧。你爸我瞎着眼都能把你拉扯这么大,我还照顾不了自己?”

  林知夏耷拉着脑袋,抬脚在快没到小腿肚的积水里踢了一朵污浊的水花。

  林安文的手探了过来,摸着儿子被雨水打湿的肩膀。

  十二岁的孩子,半大的少年,个子已经开始抽条,可肩膀还很单薄,筋骨也依旧稚嫩。还远没有到他独自顶风挡雨的年纪。

  林安文搂过儿子的肩,父子俩一起挤在伞下。

  “小夏,你要珍惜这个转学的机会。”林安文语重心长,“咱们爷儿俩是穷,但是老天爷给了你一颗聪明脑袋,也就给了你一个出人头地的机会。爸没本事,没法给你提供好生活,但是至少能做到不拖你的后腿。”

  “爸,你说什么呢?”林知夏挽住了父亲的胳膊,“你才不拖我后腿。我将来要赚大钱,买辆豪车,找个司机天天带着你到处兜风。”

  林安文噗地笑了,“你还不如给我办一张公交卡更省事儿。再说我是个瞎子。瞎子兜风,我能看什么?”

  “要的就是那份气派呗!”林知夏笑着,挽着老爸,沿着积满污水的小道,朝他们的新家走去。

  -

  永乐社区是丰市里最老、又是最大的一个城中村。

  改革开放前,这里是丰市的中心老城区,数十万老居民蜗居在此。

  改革的春风并未能刮进这片城区,它被遗留了下来,成了丰市的一块胎记,带着母胎中的记忆,不雅观,却又消不去。

  永乐社区位于旧城区的西南角,和新城隔江相望。贫富不相同,却共饮一江水。

  丰市搞开发的时候,也有开发商想拆迁永乐,却硬生生被居民大张的狮子口给吓缩了回去。

  小市民的眼光放不长远,但是开发商不会放着对岸大片的空地当没看见。

  对岸的高楼一栋栋立起来,玻璃外墙折射着粼粼波光,永乐小区里的旧楼陈砖则在时代的新风里苟延残喘。

  违章搭建的棚户拆了又修,修了又拆。居民们拿出先辈打游击战的革命精神,同城市规划部门和消防部门做着坚贞不屈的抗争。

  随着丰市的房价节节攀升,永乐小区更拆不起,像个没有媒人肯上门的老姑娘,就此尴尬地被晾了下来。

  地势杂乱,设施陈旧,治安也不大好,却又位于旧城区的核心地带。永乐小区成了底层务工人员进城定居的首选。

  这年初夏,林安文带着他十二岁的儿子林知夏,搬进了永安社区。

  -

  林安文是个盲人按摩师,之前在一家社区按摩店里工作,是个有口皆碑的老师傅。

  林知夏的亲妈在他记事前就死了,那时候林安文还没瞎,是厂里的技工。

  林安文生得清秀,又有一份吃饭的手艺活儿,再讨个老婆并不难。可他因为担心后妈对儿子不好,一直没再婚。

  林知夏六岁的时候,林安文在厂里出了事故,被化学药剂弄瞎了一双眼。

  技工的活儿当然没法再做。好在林安文手巧,改行做盲人按摩师,倒也能糊口。

  林知夏早慧。底层小老百姓,也不讲究什么启蒙教育,还是小学老师发现这孩子脑子特别好,教什么一遍就能记住。

  靠着这个本事,林知夏从小学四年级起,就过上了跨学区念书的奖学金生的日子。

  小升初的时候,丰市里好几所排名不错的中学都向林知夏递出了橄榄枝。

  人穷志短。林知夏挑学校,只看哪家给的奖学金最多。

  学成文武艺,货与帝王家。读书人卖学问也是一门生意,当然是价高者得。

  九中在全市中学排名第五,并不太拔尖,但是出手阔绰。

  林知夏一看奖学金包了自己的生活费外,还能补贴老爸,当即就同意了。

  为了儿子的学业,林安文跟着搬到了丰市城区里。在熟人的介绍下,他在永乐社区里找到了一份按摩师的活儿,以低廉的价格租了一间房。

  那是一个老厂房宿舍。八十年代修的预制板房,四层高,是小区里难得的高楼大厦了。

  林家父子就住顶楼南侧,一室一厅,二十来平方米。屋顶漏下来的水把墙壁浸出片片斑驳的霉斑,林安文眼不见心不烦。

  六月初夏的暴雨带走了持续多日的低气压,湿润的风穿过纱窗门,贯穿小小的陋室。

  旧风扇转起来沙沙响,林知夏一手按着卷子,一手在草稿本上飞快演算着。林安文则在厨房里摸索着做饭。

  等饭菜好了,父子俩坐在全屋最通风的门口,围着一张折叠小木桌吃饭。

  对门的纱窗门吱呀一声推开,一个扎着羊角辫的小姑娘走了过来。

  “林叔,小夏,我家煮了海带绿豆汤,奶奶让我给你们端些过来。”

  林安文急忙放下筷子,招呼林知夏去开门。

  小姑娘和林知夏同龄,生得圆头圆脑圆眼睛,嘴角两个圆酒窝。连名字都很圆,叫孙明珠。Χiυmъ.cοΜ

  孙明珠的父母都在对岸的新城区里打工,她跟着奶奶住在永安的老房子里。

  社区里搬来一个俊秀的小帅哥,社区里的孩子们都在偷偷议论。也就孙明珠近水楼台,最先和林家父子搭上了话,自来熟地把小帅哥划入了自己的势力范围里。

  “小夏来了,我们北区也终于有个能打的学霸了。”孙明珠说话又脆又快,就像竹筒倒豆子。

  “去年南区有个女生考上了三中,被当成凤凰蛋似的捧着。南区那群人可嘚瑟了,成天嘲笑我们北区是草鸡窝。呵,三中算什么,还不是被九中吊着打?小夏,回头要是南区那群人找你麻烦,你只管回来和我说。有我孙明珠在,你在北区可以横着走!”

  小姑娘比林知夏还矮半个头,却是一副江湖老大姐的派头。

  “南区?北区?”林知夏早上在按摩店里,也听老板娘他们提起过。

  “咱们这边是北区,金河以南就是南区。”晚饭后,孙明珠带着林知夏出门熟悉环境。

  永安社区沿江而建,地形狭长,被一条支流拦腰分成两半,地图上看着像一颗胖嘟嘟的花生。

  北区聚居着各种小生意人和打工仔,社区医院和学校也都在这一代,治安相对好许多。

  “南区才是真正的野鸡窝,满街都是挑着红灯笼的店。”孙明珠对林知夏挤眉弄眼,“我奶奶从不让我天黑后去南区玩。我们北区的小孩和南区的也玩不到一起,两边的男孩子还经常打架。你不打架吧?”

  孙明珠打量着林知夏细白的皮肤和纤瘦的身躯,觉得自己问了一句废话。

  林知夏的大眼睛懒洋洋地眨了一下,说:“我会用弹弓。”

  小孩子才用弹弓呢。

  孙明珠有点不屑,不过漂亮的小帅哥本来就用不着去打架。

  林知夏正是男女莫辩的年纪,小巧的尖下巴,鼻尖微翘,嘴唇红润,一双黑漆漆的猫儿眼。身子抽条让他特别瘦,于是显得脖子纤细而修长。

  书读得好的孩子,气质总是有些特别。林知夏并不清高,但是神情里有一分漫不经心,勾得人总想能被他多看两眼。

  孙明珠带着林知夏走街串巷,像穿着新裙子游街,收获了一路的关注和羡慕。小姑娘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

  “明珠,这是你同学吗?长得好俊秀哟。”

  “这是我新邻居,叫林知夏。人家在九中读书呢!”

  “哟,好学生!”

  “宫廷蛋糕店”的老板娘把坏了卖相的奶油蛋糕塞给两个孩子。

  林知夏啃了一口蛋糕,舌尖在唇上舔了舔,愉快地眯起了眼睛,看着更像一只猫了。

  “林知夏,你为什么叫这个名字?”孙明珠问。

  林知夏说:“我是六月入夏的时候生的。我妈生我的时候,窗外树上有鸟叫个不停,像是给她报喜。后来她翻诗词书给我起名字,看到了一句‘残莺知夏浅,社雨报年登’,就给我起名叫知夏了。”

  “真好听。”孙明珠羡慕,“你爸妈都有文化。我妈连电视上的新闻标题都认不全。”

  “明珠!”一群小孩从巷子对面奔了过来,“柴哥和张小天的人约在河口打架,说是张小天的人泡了柴哥手下人的妞儿。去看不?”

  “嘿!”孙明珠一跃而起,两根羊角辫兴奋地一阵甩,“去!怎么不去?小夏,快点跟过来!”

  孩子们一窝蜂地朝街边排楼涌去,钻进了一个楼梯道里。

  林知夏眼珠一转,把剩下的蛋糕塞进嘴里,手在T恤上一抹,跟在了孙明珠他们身后。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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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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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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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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