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缜道:“不用马车?”
望望延伸的远道,红凝摇头。没有必要,因为不知道这条道路会通向哪里,更不知道自己将会在哪里停下,“不知何去何从”说的大约就是这般情况了了。
倔强的挣扎最终敌不过命运,和那个掌握命运的人。
而强者掌握弱者的命运,似乎也是天经地义。
休息两个月,这个世界已经变得有些陌生,红凝漠然收回视线,唇边挂着礼貌的笑:“在府上叨扰这么久,多谢王爷。”
杨缜“嗯”了声:“怕是要下雨了。”
红凝抬头看看天色:“那民女先赶路,告辞了,王爷珍重。”
转身之际手被扣住,那手很有力,宣告着对方的强势与□□。
他淡淡地道:“一定要走?”
那天晚上他没见到锦绣,只道她与妖狐斗法受伤,匆匆带回来请名医寻良药,令她安心调养,之后再没像往常那般纠缠过,直到她说离开也不曾出言挽留,亲自率人送出城。红凝原以为他已经忘记了那夜的话,谁知这时重新提起,不由摇头:“我要的,王爷给不起。”
“愿得一心人?”杨缜没有意外,“你不是寻常女子,心中所想无非是这个,本王也料到你必不会答应,但皇家王族,不可能有一心人,便是本王立业之前也有许多事不能自主,如今本王虽不能休妻娶你,然这世上果真有合你意的男人?寻常男子实难配得上你。”冷锐的眼睛里泛起暖意,他缓缓抬起二人的手:“女人不必过得太累,何不寻个归宿,纵然身份委屈些,我会宠你。”
“王爷是好归宿吗,”红凝唇角微扬,“王爷这些话对多少女人说过?”
杨缜道:“只有你。”
红凝略觉意外,仍是摇头:“王爷想要留下我,是真的喜欢,还是因为得不到?”不待他说什么,她抬眉道:“我很特别,不像别的女人那样奉承王爷,王爷或许有点兴趣,可惜那始终只是兴趣,喜欢过的人尚会被冷落,兴趣就更难长久了,何况王爷明知道我肯接受你的好意,是因为你长得像一个人,王爷甘心做别人的影子?”
杨缜道:“你又如何确定,本王对你不是喜欢?”
“能确定的是,没有我,王爷也会过得很好,”红凝回头看了眼远处的王夫人,笑道,“可惜不能留下来喝小郡王的满月酒,民女先恭喜王爷了。”
沉默,扣着她的手越发收紧。
杨缜猛然丢开她:“也罢,你要走便走,但下次若是再让本王遇见……”他低头凑近她的脸,冷冷地道:“本王可能会仗势欺人强抢民女。”
红凝尚未反应过来,唇上瞬间的触觉已消失。
“前面是沥州。”杨缜直起身不再看她,径自率众人回府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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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接受的情意,却也出自真诚,其中爱护之意,仍令人感激。
也只是感激。
方才一幕当着远处那么多人,红凝没觉得羞恼,莞尔。她并没有回头看那远去的挺拔背影,仿佛什么都没发生过,挎着包袱顺着路就往前走。
天色越发阴暗,冷风吹在脸上,吹入衣领,吹得心里一片空荡荡的。
纵然失去了目标,跌得头破血流,却还是要继续往前走下去,这就是人生,充满妥协的人生。
人总要在现实中妥协,只是,终究意难平。
想放弃固执顺从现实安排,也许会过得更好,却害怕将来回头那一日,已经认不出自己,忘记了心中最重要的事物。
红凝丝毫没在意天气变化,默默地迈步往前走,感到无限的灰心与疲乏。
走了不到一里,前方路口处站着个人。
红凝顿了顿脚步,此时,身后忽然传来急促的马蹄声,不等她回身,一匹骏马拖着淡淡的烟尘在她身旁停住。马上的人红凝认识,正是杨缜从京城带来的亲信太监。
那名太监先下了马,恭敬地朝她作了一礼。
红凝道:“王爷还有话要带给我?”
太监面有暧昧之色,谨慎地道:“王爷说,姑娘什么时候累了,可以再回来。”
心高气傲目空一切的人,这些话也只能让人转达,当面他是万万不会说的。红凝忍不住好笑,累了,已经累了,可王府不是个休息的好地方。
见她神色尚好,那太监忙道:“王爷是有心人,想留姑娘多住些时候,姑娘何不……”
红凝打断他:“民女漂泊四方,行踪不定,恐怕没有机会再回来了。”
那太监愕然,渐渐地露出赞赏之色。平民女子能嫁入王府,已经是飞上枝头了,何况睿王风华正茂,如今他亲自开口挽留,对别的女子来说那是想都想不到的好事,不会也不敢拒绝。
红凝郑重地作礼:“有劳公公,且代民女多谢王爷的好意,请王爷保重。”
见她去意坚定,那太监知道劝不过来,叹息良久,也没多说什么,嘱咐她几句“保重”“平安”之类的话,便打马回去了。
等到太监离开,红凝径直走到路口,在那人面前站定。
风吹动金色衣袍,如同盛开的金色花朵,上有云霞映衬,他随意站在路旁,从容闲适,不怒而威。
红凝平静:“中天王还要封印我吗?”
不待他回答,她又自嘲地道:“我看也没必要了,有你们在,我这点微末法力也做不成什么。”
锦绣面色不改,语气平淡:“此事干系甚大,不容你胡来。”
对这句“胡来”,红凝连讽刺的力气都没了:“是我区区凡人自不量力,自取其辱,事情已经如你所愿,你不必特意来嘲笑我。”
他摇头:“昆仑天妃本是凡人,姓闻。”
红凝愣。
他解释道:“她在凡间还有个嫡亲的妹妹,杨缜正是她的后代。”
还真是巧合。红凝恍然:“怪不得他和白泠长得那么像。”
他轻声:“你为何要有这么重的凡心。”
“因为你们,”红凝毫不迟疑,“看到你们,我就厌恶仙道厌恶天意,若你真的对我还有一丝内疚,不如开恩成全胡月他们,当初你能用瑶池水助我脱胎换骨,一定也能帮胡月。”
天不容人妖结合,当初海明与连华选择放手,那样的成全,也是种变相的爱和保护吧,这种选择固然明智,却始终负了他们自己的心,谁能保证他们不会遗憾?胡月不肯放手,所以才会落到今天的境地,但这种外人眼里的凄苦日子,在他们夫妻二人看来未必就不好,可见好与不好,只要他们自己来评判就够了。
红凝叹气:“是我骗了她,听说戚公子已经死了,她也失踪了,想是被强行带走的,若能让她脱胎换骨跟丈夫一起转世,她肯定愿意,你就当是可怜他们吧。”
锦绣道:“胡月非我族类。”
红凝莞尔:“未来王妃不正是北界王之女吗,你要讨北仙界灵泉应该不难。”
锦绣沉默片刻,道:“若她愿意,我会尽力。”
红凝也不称谢:“尽力不尽力与我何干,都是你的恩典,你可以放心了,我不会再找陆玖。”
走出十几步,背后清晰地传来他的声音:“你可记得入世的缘故?”
“我不需要记得,”红凝头也不回,语气平静得近乎麻木,“既然我前世选择做人,一定有我的道理,今生我更不会修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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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季的大雨原本很少,偏偏有这么巧给赶上了,雨水迷住眼帘,周围景物也已经看不清,模糊中只见前面有片密密的树林,如烟如雾的雨气中,那树林仿佛一道神秘的墨色屏障,将里面与外界隔绝起来。Χiυmъ.cοΜ
衣衫紧贴在身上,红凝并没有感觉到冷,依旧不快不慢地朝前走,她恍惚记得方才那太监说过沿途有不少酒店客栈可以避雨,谁知这半日竟没见到一家。
大概是太累的缘故,思绪也开始麻木,心中只剩一个念头:树林里没有雨,可以进去歇会儿。
离树林越来越近,脚步越发沉重。
一双手从后面伸来,将她扶住。
头顶的雨仿佛也停了,身体被柔和的金光包围,空气中充斥着淡淡的香味和暖意。红凝转脸,眨掉遮挡视线的雨水,努力看清来人:“又是你。”
湿透的青衣裳犹自滴着水,沾湿他那身干净的金色衣袍,他对此全不在意,只是将她拥入怀中,一只手轻轻替她拨开额上粘湿的发丝。
那夜的场景在他看来早已习惯了,正如千年前,他亲自将她送入地府,亲眼见她将手递到那人手上。人间十世,这样的场景几番重现,每次看过便是彻夜难眠。
任凭他搂着,红凝静静地看着他半日,忽然轻声笑了。
他立即看她的眼睛。
红凝认真地与他对视:“中天王很在意我?”
外面飒飒的雨声不停,泥水里溅起水花,听在耳朵里反觉得更加沉寂。许久才见他开口,声音很轻,如同天地间遥远的雨声,虚无飘渺:“纵然生我的气,也不该这样,凡人更应珍惜自己。”
生气?红凝“哈”地笑了声:“我是生你的气,因为你把我弄到这个鬼地方,害了白泠,包庇陆玖,仗着法力安排我的人生,还要假惺惺地做好人,我选的路,我自己会承担后果,要你管什么闲事!”
因为我不能任你承担那样的后果。他紧紧地皱了眉,凤目里也隐约有了一丝恼火之色。
转世为人还能闹出这么大的事,不知惜命!仙界的力量岂是凡人能撼动?陆玖真被杀,北界王岂肯罢休,动不了昆仑天君,动她却轻而易举,灰飞烟灭都是轻的。
对视半日,责备的话终究无从出口,多少恼怒无奈,尽化作轻声一叹。
他没有解释,用宽大的衣袖将她裹住。
面前是少女苍白的脸,带着雨水,有点泛青,却始终不曾有半点示弱,目光甚至是带着仇视的。这只小妖做出的事总是那么危险,让他不能心安,她可以不惜代价去报仇,他却不能任她这么做。
红凝看了他半日,突然道:“中天王缠着我不放,莫非……是动了凡心,喜欢上我了?”冰凉的手指轻佻地从他唇上抚过,感受到那身体明显僵了下,她改为双手搂住他的颈,故意压低声音:“仙凡殊途,你是中天王,就不怕天劫?”
他看着她,不语。
她从腰间拉起他的手,放到脸上摩挲,接着慢慢地往下带:“或者你只是和陆玖一样,想下凡玩玩?”
他抽回手。
“可惜我对你没兴趣,”她从他怀中离开,含笑吐出恶毒的话,“我看到你只有厌恶,若有天劫,我真恨不得你也尝一次。”
他站在那里,看着她越来越远,凤目中没有半点表情。
执掌中天十万年,年少心性早已不见,习惯谨慎与算计,掌控所有的事,包括他自己。正因为预感到事情发展下去的危险,在眼看她步入情劫时,他明明可以控制,可以留住她,然而,他却选择保全自己,侥幸地选择放任,执意相信她是年少轻狂,将她的陪伴与追逐当作花朝宫寂寞生活的点缀,亲手推开。
他保全了自己,得到千年的内疚。
她还是那只不知天高地厚的、固执得可恶的小妖,他也还是名震天庭的中天王,不同的是,她忘记了他,他却没有。
忘记不要紧,可以再想起来,历经此番苦心安排,她若能想通,会不会就是最终的解脱?
雨更大了,道路泥泞,那单薄的身影摇晃着往前走,终于踉跄几步,跌倒在树林边上。
他下意识上前一步。
嘈杂声起,一队人马仿佛从天而降,出现在林边,马上十来名青衣黑衣的带刀劲装人,似乎是保镖,另外还有几名没带武器的家丁,中间是一辆朱漆马车。
趴在泥水里,红凝头脑沉沉,与神仙斗本就是件可笑的事,果然败得这么彻底,一年多的苦心,落得如今狼狈的模样,还是快点离开吧。心里想着,她挣扎着想要从泥泞中爬起来,谁知大病初愈又遭雨淋,最终还是体力不济,只得继续伏在泥水中喘息。
一双雪白的缎靴映入眼帘。
做工精细,靴筒镶着金丝线,攒着几粒宝石,稍微识货的人就知道,这种白缎质地非同一般,绝非市面上卖的寻常缎子,价格必定十分昂贵,而且最不经染,一旦被污,想要再如先前一般洁净鲜艳就难了。
然而此刻,它的主人丝毫没有珍惜的意思,任它泡在泥水中。
下雨天不着木屐,却穿着这样的鞋出来,简直奢侈至极。
不要在这里。凭着仅剩的意识,红凝双手死死地抱住那腿,声音微弱而坚决:“走,带我走。”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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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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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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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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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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