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elf-righteouscoward,acluelessnerd.】
【Soyouhaveapoorrelationshipwithher,right?】
【No,it'splicated.AndtheonlythingIknowforsureisthatImean,I'tgetheroutofmyhead.】
*
没有宣展在旁边聒噪着讲东讲西、蹭饭、扰人清梦,舒沅此后舒舒服服过了几天好日子。
又一次沐浴在半面窗扇洒下的错落阳光中醒来。
她伸了个大大懒腰,心中愈发确定:答应小朋友去一趟新加坡——其实是顺便履行员工义务,就能换来许多天的清静,实在不算亏本生意。
不然以宣展的脾气,怕是连火烧眉头的毕设答辩都叫不他走,到时候挂科延毕,被他叔找麻烦的还不是自己?
呃。
想到宣展那个笑里藏刀的小叔,顺带想到他美其名曰喊人聊天,办公室里备着那杯苦到反胃的苦荞茶,宛如背后有只具象化的小恶魔阴恻恻窜起,时时刻刻准备向她追魂索命。
原来如出一辙的金发蓝瞳也可以演绎出完全不一样的人格。
舒沅打了个冷颤,瞌睡飞快醒了。当机立断,马上掀被下床。
想起前两天囤的蔬菜已经告罄,她又很快从衣橱里找了身休闲装换上。顺手扎了个马尾、戴副黑框,便把晨起时不愉快的联想抛诸脑后,准备下楼买菜。
——“小沅,这么早起来了?”
结果好巧不巧,这么素面朝天一出来,就刚好撞到对门家刚晨练回来的孙阿姨。
孙家两夫妻虽没有子女,却格外喜欢小孩儿。
舒沅小时候时不时被领到他们家里吃饭,两家来往一度很紧密。只是当年的事发生后,她害怕触景生情,再没有来过这边。虽然也还留着叔叔阿姨的电话、逢年过节问候几句,但如果不是这次搬家回来,也许余生也就那样不咸不淡关系。
只是有些事,她虽然早已刻意淡忘。
大人们却还当她是小时候的胖胖姑娘,长不大的小贪吃鬼,这一点总不会变。
舒沅来不及应声,孙阿姨已先一步将手里的太极剑和太极球就地一放,过来亲亲热热挽住她手。
“出去买早饭啊?别麻烦了,到阿姨家吃吧,”说着,便冲自家方向努努嘴,“阿姨给你做你小时候最爱吃的芥菜馄饨——前两天你刚回来,我特意让你叔叔去买的肉,包了可不少。就是天天撞不见你,也不好去敲你的门,怕你小年轻有自己的事忙,叔叔阿姨别打扰了你。”
“我……”
“还跟阿姨客气啊?你小时候阿姨带了你多少。”
孙阿姨不是嘴上客气,是真想拉着她去家里吃饭。
手里不知何时已摸到钥匙,一边开门,又一边笑着咕哝着:“怎么,现在你变得瘦巴巴,阿姨还是这么胖圆圆,就跟我不亲了?”
这算哪跟哪?两者哪有什么逻辑关系。
舒沅苦笑两声,最后还是放弃和长辈挣扎,任她拉着进了门。
然而无奈归无奈。
当她看向孙阿姨鬓间白发,看到客厅里坐着的孙叔叔惊讶眼神,下一秒,干瘦的小老头很快放下报纸,寒暄间,笑着问是不是还像小时候,也要一次性下三十个馄饨才够的时候。
也才突然想起,如果她的父母还活着,如今正是这样唠唠叨叨、盼望团聚的年纪。
只是妈妈的手艺不好,每次做包子发不起面,硬得可以“砸死人”,每次被老爸笑,总气得一手拎一个包子,追着他到处打。奶奶在一旁看热闹,笑得直不起腰,还不忘扭过头来提醒她,说沅沅以后记住了,以后要找爸爸一样的男人做老公,虽然看起来最不会说话,其实最疼你,会让着你。
舒沅长舒一口气。
逃避的昨日就在眼前,只是,如今她已不必满眼是泪,可以笑着面对。
“那就下三十个。”
她凑到厨房帮忙,放下豪言壮语:“好久没吃了,一次性吃个——”
吃个——
够。
二十分钟后,舒沅脸色铁青,看着碗里还剩下的十来个馄饨。
她正在现场撑死和照顾老人家感情之间徘徊,刚给她切水果才舍得坐下的孙阿姨,忽然和旁边孙叔叔对了个眼神。
叔叔阿姨们永远绕不过去的死亡提问永远不会迟到。
果不其然,下一秒,孙阿姨就试探性地给她来了一句:“话说,小沅,这么久了,也没看见你……呃,男朋友来?你现在有男朋友了吗?不会是上次搬家跟你一起来,那个金头发蓝眼睛、说中国话的外国小伙子吧?”
“没有,他是我老板的儿子。我单身。”
舒沅答得飞快。
也不好跟他们解释自己早都离过一次婚,该经历的都经历过,只得闷头吃馄饨。
“那,你喜欢什么类型?”
“我暂时还没有结婚的打……”
“哎呀!不说结婚,叔叔阿姨又不古板,是说恋爱。你都二十多啦,一个人住,怎么能没一个大男人照顾照顾你?”
“不是,孙阿姨。我可能真就只是,只是回来住一段……”
住一段时间。
等把手上的新小说写完,可能又跑回英国深造取材,正是搞事业挣钱的时候,她哪里还有时间再请一尊大佛回家?
话音未落。
孙阿姨径直握住她手,圆圆脸一派凝重,语重心长:“不管住多久!阿姨也是担心你,这几年你跟阿姨打电话,又见不到面,永远报喜不报忧。之前你电话里听到好几次男人声音,阿姨还以为你……”
舒沅:??
“唉,反正现在单身了。你一回来,阿姨早给你物色起来了,就我同事,你不认识,以前纺织厂的陈阿姨,她有个儿子,条件可好了,听说还在大公司上班,工资一个月都有这个数,”孙阿姨五指拢紧,向她示意,“房子车子都备好了,就等着结婚。跟你同年,也有共同话题。”
这是钱的事吗?
大概她现在整个人浑身上下都写满了“穷”,以致于孙阿姨已经开始担心她嫁不出去,无依无靠,都已经开始给她费神费力找金龟婿。
舒沅汗颜,逼
自己再吃下几个馄饨。
想说直接拒绝,但是一对视,老毛病又犯起:她对老人家和长辈都尤其狠不下心。
事情最终只得以她应付着“等我从新加坡回来再说再聊”,之后落荒而逃收尾。
孙阿姨送她送到门口,还不忘叮嘱:“你放心,阿姨一定给你找个好男人,不像你以前那个,什么东西都找不到,只听见一声一声喊‘阿沅’,声音听起来也不温柔……”
半城之隔,正在接受财经周刊采访的蒋成莫名打了个喷嚏。
瞥一眼旁边,平时时时刻刻紧跟、寸步不离的方忍,却不记得是几天来第几次,又趁着采访空闲时间,抱着手机跑到角落,神色紧张地咕哝着什么。
五分钟结束战斗跑回这边,连忙向他道歉。
“对不起老板,我妈妈最近拉我去相亲,所以老在上班时间打电话过来,没办法才聊了几句。”
“相亲?”
你现在混到堂堂总裁特助,都需要相亲?
蒋成看着手机上的股市变动,时不时和蓝牙耳机那头的人聊两句,抽空回他,眼也没抬。
“是啊。”
方忍点点头,满脸为难,“本来我也不打算这么早成家,想再奋斗几年,但我妈妈和以前的同事关系很好,听说是人家干女儿,夸得天上有地上无的,就非让我跟人家相处一下。不过听说也好多年没什么联系了,突然回国的,什么照片之类的都没有,光催我去跟人家见面……”
“真有需要,到时候会给你批假。”
蒋成在工作时间很少聊私事,眼见着主持人补完妆回到座位,遂将手机和蓝牙耳机一起交给方忍,果断结束了“无意义”的聊天。
只在最后,又格外叮嘱一句。
“从行程里调三天出来,下礼拜三四五,我要去一趟新加坡。”
“新加坡?”
“嗯,还有,帮我准备一份成人礼,查查WR家的老三喜欢什么——”
“查到了,就买他一定最不喜欢那种,最贵的。”
又要气死人,面子上还要过得去。
——蒋成,真有你的。
他莫名又打了个喷嚏。
*
舒沅从孙阿姨家里出来,已经是上午十点多。
想着反正距离午餐还有时间,她也没急着回家,索性依旧按照原计划下楼买菜。
只是这样一来,再去居民区过条马路就能到的菜场也没太多意义,已经过了最新鲜选购的时间,惦记着再买点酸奶坚果之类的零食,她脚下转了个弯,去了最近的超市。
说是超市,其实当然远不如沃尔玛那种规模。
这片地处静安区的老式居民房,从她爷爷奶奶住进来那一辈算起,少说也有六七十年历史,附近弄堂纵横,来来往往除了学生,大多都是六七十岁老人家,老龄化严重,连商场也极具年代性,毕竟是城乡仓储超市,里头卖的东西五花八门。
附近的阿姨们都在讨论着这片什么时候拆迁,拆迁能拿多少补偿款,舒沅夹在他们中间,挑着买一送一的红枣酸奶、蔬菜、火腿、水果……最后,还有为了防备宣展什么时候突然跑来,可以应付他用的超辣火鸡面。xǐυmь.℃òm
结账,扫码,拎走离开,一气呵成。
难得四下无熟人,舒沅嘴里叼着根刚结账顺手买的棒棒糖,还慢悠悠在商场外围的家具店再转悠了圈,挑了一套新书柜。
结果就是这么一挑,等她出门,竟然大白天忽然晴转大雨。
门口左右挤满了匆匆跑来避雨的人群,她夹在回家吃饭的学生和抱怨不休的老人们中间,突然听到几道清脆女声,讨论着:“哇,他真的好帅啊。”
“话说他结婚了吗?”
“今年全市评杰出青年他是不是也参选了?”
“肯定啊!今年他都上好几次头版了。”
……
舒沅眉心一抖。
顺着讨论的声音望去,正看到几个年纪轻轻的女中学生围着正中央那位的手机窃窃私语,时不时带起一阵笑声,是特有年龄段才有的心照不宣。
很不幸,她离得太近,虽然黑框不像隐形眼镜有度数,也不妨碍她看清楚那屏幕右上角正标识的“Live”,以及屏幕中熟悉的脸。
笔挺西装,双腿交叠。
两手相抵,蒋成思考时常把手放在膝上,拇指轻剐。
虽然对蒋成其人了解太深,她自诩早已殊无好感。但是也不得不承认,毕竟是打小真金真玉塑起的公子哥,他不仅长得人模狗样,举手投足间,和平日里游走于娱乐八卦中的明星不同,也的确有种温文不失潇洒的气派。
简称:真会装。
又想起那天在养云门口的惊险一面,联想到他大概是专程为了相关的采访才回国,舒沅松了口气,但同样忍不住撇撇嘴,果断扭头,回超市买了把伞,离开了少女春心萌动的现场。
大雨中越行越远,她又回头看。
女孩们绯红的脸,藏不住的崇拜与心动,多像曾经的她——
“汪汪汪!”
打断她感慨万千的,是旁边打印店外突然传来的几声犬吠。
店老板是个胆小的女孩,大概天生怕狗,明明井水不犯河水,偏要拿扫把把门口躲雨的小狗赶走。那狗显然流浪已久,毛都打结、看不出原本是灰是白。吵闹声惊动了旁边小卖部门口的男人,英雄救美,赶紧过来帮忙。
“汪、汪汪。”
“臭狗,叫什么叫,天天在这转,小心哪天打死你!”
那狗聪明得很。
想来是个会看眼色的,汪汪再叫了两声,见那男人依旧凶神恶煞,很快蔫了下去,乖乖趴到更远的树下。
水流过它身上,雨越来越大。
它舔舔前腿,不时眼巴巴看向打印店前它曾占据的一小块地,发出低声的哀鸣。
然后,一双黑色板鞋停在它面前。
顿了顿,舒沅在手里塑料袋中摸摸索索片刻,最后剥开包装纸,在它面前放下了一根火腿肠。
“吃吧。”
再多的她也帮不了了。
只是站在那帮它遮了会儿雨,看它吃了大半根火腿肠下去,随后便扭头离开。
*
大雨中,她打着一把浅橘色的伞。
循着小巷往家走,慢吞吞的步子,一次也没有回头看。
直到走到居民楼楼下,这才扭头。
不远处,有只脏兮
兮的小狗躲在垃圾桶旁,只露出大半个头看她,“汪汪”了两声。
她隔着雨幕和它“对话”。
“不行,我不会养狗,我从小就不会养宠物。”
“汪汪汪!”
“你叫也没用的。”
无情的小舒扭头就走。
走了两步又回头,果不其然,狗不像猫鬼精鬼精,完全听不懂人话,还是跟过来了。
“我只是给你吃火腿肠,不是想要养你。”
“汪、汪!”
“我家不适合养狗,我很懒,也不会遛狗的,你还是走吧。”
舒沅觉得,自己可能是被一朵倒霉的乌云缠上了。
她是真的不会养宠物,没跟狗撒谎。
毕竟,大黑猫她也只是帮着喂食,至于帮忙洗澡、带它看病等等的烦心事,她从来没经手过,何况这还是一只流浪狗,好多好多问题她都不知道怎么办,总也不能因为一点善心就收养人家吧?
“你能听懂吗?”
舒沅说完就想给自己一下:它是狗!你说能听懂吗?
那狗离她越来越近,最后在三步远的地方停下,对着她手里的塑料袋继续“汪汪汪”。
敢情只是馋啊?
舒沅又好气又好笑,索性从购物袋里再扒拉两下,找出一盒午餐肉,三下五除二打开放在地上。
“你在这里吃完,躲躲雨,然后就走吧。”
她逃命似的快速跑上楼去,那狗果然没再追上来,吃肉吃得欢快。
只是。
当天晚上她出门去倒垃圾,竟然又在那垃圾堆旁边看到了那只狗,乖乖趴在旁边,又脏又臭也影响不了它坚守阵地的顽强。
途中,还被她亲眼目睹,有另一只黑狗跑来撒尿。
结果不过瞬间,便被它“穷凶极恶”地赶走,完全看不出来小身板里还有这能耐,护食意识比谁——不是,比什么狗都牛。
“汪汪!”
一扭头,看见她来,又开始疯狂摇尾巴。
……
这样的“拉锯战”进行了三天。
舒沅家里最后一根火腿肠都用完,取而代之,这次从商场回来,看看总在不远处跟着她的某狗,她扭头进宠物店,反正也不懂行,只能手点点,买了包两百多块的狗粮。
这次,同样的楼下,她蹲下身。
“我先跟你声明哈,我真的不会养狗,也不会在这里住很久,我的责任就是把你收拾干净养肥一点,到时候送你去合适的主人那里。”
“汪汪汪!”
“你如果在我家里乱咬乱弄,我……我会不给你吃饭。”
“汪汪汪!”
“那我给你取个名字吧。”
舒沅叹了口气,感慨好在自己今天出门穿的衬衫是昨天买的地摊货不值钱,今天也让宠物店的老板帮忙稍微给它收拾了一下、不算太脏,遂一把将它抱起来。
“蒋成,我终于发现你像什么了。”
“汪汪汪?”
叫我吗?
舒沅长叹一声:“你像我仇人,他也叫蒋成。”
观音菩萨,玉皇大帝在上,麻烦保佑一下。
信女日行一善,麻烦把跟狗同名同姓的仇人赶紧送出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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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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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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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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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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