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那些争吵的导火线大多明显,在蒋成看来,无非都是些争风吃醋或鸡毛蒜皮的小事。而舒沅一向不搞什么小女人的任性做派,他也不会拐弯抹角:既然已经结婚,明明白白把话摊上桌面说清楚不就好了?
所以该吵的吵,该回温就回温,他的婚姻不说完美,总归还算是称心如意的。
可这次局面却变得不一样。
因为舒沅过去哪怕再难过,再怒火中烧,总不会让他难堪。更不会忘记争吵完默默收拾残局,不会在半夜睡觉时下意识背对他——这实在不像她,倒像是个行为举止都在挑战他容忍底线的陌生人。
她难道不比任何人都清楚,自己最讨厌女人阴阳怪气,矫情的时候总把话说一半留一半?
换了过去,或者说换了其他任何一个人,蒋成都远没有这样的好脾气,绝对早就发作。
可偏偏这些年来,舒沅对他实在太好。好到他已经忘记上一次真正发怒是什么时候,好到他宁可稍微收敛,嬉皮笑脸地试探,因为在每次想要发脾气之前,那些古怪的、或许是“不忍”的情绪总哽得他喉口发痛:他又不是什么没心没肺的傻子,难道别人对他好也不懂?
哪怕最初选择结婚,这场婚姻于他而言的确不过是无伤大雅的“伸出援手”。
但这些年相处下来,他已经习惯了舒沅在身边,像一个影子,像一个永远温暖的港湾,是每个疲惫回家的夜里她蜷缩在沙发上等他等到打瞌睡的背影,是她喋喋不休蹲在发烧的他床前,一遍又一遍的叮咛。
说:“蒋成啊,你怎么老是不听话,我都说了不要熬夜会感冒,你看你现在这样了吧。”
也说:“我给你煲汤吧,你想喝什么汤?——先说好啊,就你一个人喝,别拉着我。喝汤可发胖了,只有你吃不胖。”
太多人因为他外在表现的刻意完美而爱他,只有舒沅,是在看过他所有的狼狈和恶劣,自私和高傲之后,依旧留在他身边。
所以,哪怕他是真的真的很想发脾气,甚至为她莫名改变的态度气到想要摔东西,在每一次想到她的白裙子,高跟鞋,不合心意的三明治,急于吞咽的药片的时候,都忍得艰难,忍得笑里带狠,他还是忍了。
——如果真的是他想到的那种原因让舒沅变成现在这样的话,他给她机会想明白,到底什么才是她最好的选择。
“今天要不要我送你上班,阿沅?”
“不用了,我坐公交就很方便。”
熟悉的对话发生在次日清晨。
舒沅这天早上起床太晚,几乎是紧赶慢赶才做完早饭。依旧是最简单的三明治,但餐桌上的豆浆放到凉了她也没喝一口,只说今天胃口不好,匆匆泡了杯麦片喝了,便回房间换好衣服急着出门。
“你前几天不是一直惦记着喝这个,怎么现在又不喝了,”蒋成的视线从手机上股市新闻转向她。瞧她换了裙子,只一身浅色鹅黄衬衫同牛仔裤的简单打扮,面色不由稍霁,笑着问了句,“是不是赵婶的手艺不行?是的话,我让妈以后别喊她送了,换个厨子。”
舒沅答:“跟她有什么关系,就是我不太想喝而已。真想喝的话家里不也有黄豆。”
说话间,她随意梳弄了下长发,很快灵活地给自己扎了个低马尾。
眼见时间不够,直接顺手摸过自个儿吃剩的半块三明治,“不跟你说了,我路上吃。你吃完了盘子放在这吧,回来我再收拾。”m.xiumb.com
她毕竟是个实打实的行动派。最后一个字刚说完,人已经到了楼下玄关处,下一秒紧跟就是关门声。
蒋成没来得及把人喊住,只得放下手机,起身从二楼阳台向下看了眼:正瞧见她单脚趔趄几步,手指在脚跟一提,帆布鞋一蹬,对着落地玻璃窗把自己从头到脚收拾一遍细节,随即头也不回地跑远。
跟个刚工作的半大学生似的。
——只有谈到工作的时候生机勃勃雄心壮志,生起气来对着男朋友就是死人脸。
而且很不幸,他眼下似乎就是中招的那个“男朋友”。
连吃个早饭都得逼自己吃火腿片和溏心蛋的男朋友。
靠。
莫名其妙的烦闷非得发泄不可,他扭头,对着放在阳台秋千架边那废纸篓就是一脚。
里头的纸屑滚了一地,全是舒沅平时没事放假在家窝阳台上写的废稿:虽然她工作时间也只是帮公司写写文案,但从两年前一度在家赋闲那段时间开始,她就很喜欢闲着的时候写些有的没的解闷消遣。
蒋成起先没管那些,只站在阳台上吹了好一会儿冷风。
他仍觉得似乎哪想哪都不对。
最近自己做了什么惹她生气的事吗?没有,最近好像也没惹上什么绯闻,没有莫名其妙一个人关上门生气,公司也都还顺利,连她提出想去小作坊公司上班的事,他也再没有多过问什么。
所以,除了她在外面有人了,喜新厌旧竟然开始嫌弃自己之外,蒋成实在找不出什么别的理由,能让舒沅莫名其妙性情大变成这样,甚至让他怀疑起,这性格究竟还掰不掰扯得回来。
一边想,他视线又忽而颇不自在地往下移,看向那些个隐隐约约露出黑色墨迹的纸团子。
换了往常,他当然绝不可能留心这些,有钟点工来定时打扫。
但是现在,就刚刚那一秒,他忽然想起:舒沅似乎是真的,从高中起就特别爱写,什么都写。记录心情也好,言情小说也罢,她那些不能说出口的话,大概率都是通过文字来表达和抒发。
所以,如果她非要遮遮掩掩,交流时无法得知她的想法,或许还有别的办法。想知道她的秘密其实很简单,一点也不复——
等等!
他现在在想什么?
就在他轻咳两声,准备蹲下身去捡一颗纸团看看时。
不知为何,心头忽而猛地一跳,脑海中的怒骂声几乎顷刻而起:蒋成,你这样算什么?!
“……!”
偷/窥吗?玩赖吗?
不心虚吗?耍这种手段还是不是个男人了,这跟你他妈偷偷翻人日记有什么区别?
他是很好奇舒沅到底在想什么,也确实对最近的状况感到莫名所以,但是还不至于下作到这种地步,或者换个说法,他绝不会因为对一个人过于上心而真的把自己摆在一个小心翼翼偷/窥者的身份。
凭什么?这不是他会做的事。
蒋成深呼吸,飞快弯腰,却只是把那堆纸团都全塞回纸篓里,摆回原处,把阳台上一切都恢复原样,然后洗手,快步走回餐桌前。
手机不知何时已经震过好几遭,他拿起才发现,有三四个来自“钟秀”的未接电话。
当然,下一个电话也很快打来,他接起,一边烦躁的从三明治里扒拉出溏心蛋,一边冲电话对面问了声:“妈,这么早什么事?”
“这没良心的。终于舍得接电话了?沅沅都总记得惦记妈妈,你呢,你还是我身上掉下来的肉,不打电话就想不起来回家,整天……”
“好了,妈,我现在心情不是很好,你有什么事直接说。”
“哎呀!瞧你现在,你爸爸都不敢这么跟我说话!怎么,妈妈多说两句还生气是吧?气死妈妈得啦。”
“……妈,到底什么事?”
“还能什么事呀!妈妈不就是跟你确认一下,沅沅之前说后天回家吃饭,不是母亲节了吗,她说你特意挤时间安排的,怎么,大清早就把妈妈的事都忘了?”
母亲节。
蒋成一愣,下意识瞄了眼日历:还真是。
最近事情一多,这事儿早忘了。不过往年他也都是不记这些日子的,因为舒沅总会记得,提前跟家里说好,也跟方忍那边协调好,等到他反应过来,只需要人到场就行,明面上的功劳她全推给他,就笑盈盈坐在他身边,说:“蒋成工作忙,但什么事都记在心里的。”
——原来阿沅气归气,心里还是记得这些事的?
“怎么不说话了?蒋成,你还在听吗?”
“在听。”
莫名的,心情好些,他连带着看桌上那堆半流不流的溏心蛋,都变得顺眼。
当即和缓了些声音,应声说:“后天我和阿沅一起回来吃饭。妈,你多做几样她喜欢吃的菜啊。”
*
舒沅这头,当然还完全不知道某人半小时内心情的陡转更迭。
她的办公室生活照旧忙碌,公司虽不过是个小型的自媒体公司,但是业务繁忙,再加上她经常顺手帮人处理些杂事,所以一天天都过得充实,完全没闲心去想蒋成的事——当然,也因为虽然过去两个月,可她确实还没整理出一个比较好的、能让自己从这场婚姻中全身而退的方案就是了。
至少她那时并没预料到。
真正给她递来解脱的缆绳的,会是前台突如其来的一个电话。
“舒沅吗?哦,没什么,就是有个人来找你,说是你老同学。叫……对,顾雁,你认识吗?”
顾雁?
她连忙跟前台那头交代说认识、很熟,随即放下电话,转头便赶到大厦一层。
果不其然,电梯口外不远的小接待室里,记忆中眉眼明丽的老友,此刻一身黑裙,正拘谨地、低头抱着杯茶水轻抿,塑料杯口留下一圈廉价的褪色红痕,却并不影响她容貌惊艳。
岁月宽待,从不教美人失去半分灵气或变得圆钝。
“雁雁!”
舒沅登时笑起,快步向人走去。
在她为数不多的、有关学生时代的美好回忆里,顾雁的善良真诚,泼辣大方,曾经许多次从男生们口不择言的嬉笑中保护了她的尊严,为此,她们一度是相当要好的朋友。
只可惜初中三年同班,等到上高中时,顾雁却只读了一年,便因为举家搬去香港而离开本地,此后便和她少有联系。但这并不影响,舒沅至今仍然把她当做最好的朋友之一。
顾雁抬眼,看见是她,显然也一瞬间认清了人,忽的站起。
两人毫无芥蒂地相拥一抱,舒沅拉着她手坐下,连声问着:“你什么时候从香港回来的?怎么不早告诉我,我请你吃饭呀。”
“就上个礼拜,”顾雁的笑有些局促,“出了点事,回来得也急,收拾完住的地方,才……才得空联系你,沅沅,对不起啊。”
“没事,知道你回来我才开心呢,还好我之前都有在我们用的那个邮箱里写日记,自己发给自己!不然我搬家好几次,也是最近两个月才找工作,你回来可能都找不到我了。”
“嗯、嗯……我是看了邮箱,你写了好多。然后,还看到你说你和蒋成结婚了,很、很为你开心。”
虽然那都是三年多前的事了。
舒沅愣了愣,瞬间意识到对方很有可能是最近才翻看邮件,所以信息才那么滞后。
些微的失落感让她短暂失言,但很快,又调整过来,笑道:“是啊,这个事以后有时间我们再聊。对了,你还没说你这次回来准备住多久,以后还回香港吗?要是长期住的话,看看我有什么能帮得上忙的。”
“呃……”
问题显然正中红心,顾雁的手心里登时全是汗意。
还没等舒沅细问,她视线飘忽,终于鼓起勇气,声如蚊蝇地开口:“我、我这次来,确实是想找你帮忙的。沅沅,我想向你借一笔钱。”
“我知道——知道你嫁给了蒋成,我真的很替你高兴。但是,我、我刚从香港回来,然后手头上有点……我想向你借点钱,可能会要久一点时间、就是,我现在要处理完一件事才能拿到那笔钱。但是我一定会还给你的!真的,沅沅,我现在……因为我家里也出了点事,不然,不然我不会向你借钱,真的。”
她的脸烧得通红,不复少年时那股傲气凌然。相反,吃人嘴短要人手软,但凡对朋友开了口,腰背便只能弯了又弯。
舒沅默然。
气氛变得这样尴尬,她其实很想说些什么话来安慰对方,然而,她很清楚在成年人的困境面前,一切客套关心话语都没有一张支票管用。于是,也只很快耐心地,小声问了句:“没关系,我借给你,你要多少?”
“我,可能……十万?”
“好。”
她想也没想便应下来。
本想起身去楼上拿支票本,又想起如果用支票,八成会被方忍注意到,扭头就汇报给蒋成,遂只用网上转账,从自己的个人账户里划给顾雁十万。
顾雁全程没再说话,红着眼收下。
或许觉得不安,她又转而从自己挎着的小包里拿出一个小本子,低声道:“那沅沅,我现在给你打欠……”
“不用了。”
舒沅摁住她的手。
“这么多年的老朋友,我相信你。这些钱是我自己的私房钱,蒋成不知道,所以什么时候还都可以。虽然不知道你现在在经历什么,但是雁雁,不要给自己太大压力……我永远是你的朋友。”
对于舒沅而言,这些煽情的话,她其实很少说出口。
然而对一个身陷困境而无从宣泄的朋友而言,如果多说几句温柔的话就能拉对方一把,何乐而不为呢?
顾雁流着眼泪,重重拥抱了她。
*
——“所以,就像我刚才说的,我真的没有凶顾雁,也没有羞辱她。小朋友,你放心了吗?”
一小时后。
刚送走顾雁,结果又一次被前台电话叫到一楼的舒沅,满脸无奈地看着眼前神色紧绷的少年。
对方生得俊俏,有种介于男孩同男人之间、尚未长成的微妙气质。舒沅虽不算阅人无数,但从他言谈举止,衣着打扮,一路观察到他那双白净细腻的手,也很快反应过来:眼前估摸着是又个养尊处优的公子哥,还莫名有种眼熟的感觉。
这感觉果然应验。
直到对方放下些许防备,自我介绍说了名字,她立刻恍然大悟:“哦?你叫陈怀言。香港那边的陈家吗?我见过你姐姐,叫陈宝言吧,原来如此……你们长得很像。”
前两年的苏富比拍卖会上,她曾经和那位动辄叫价千万的陈大小姐有过数面之缘,只可惜后来陈家一败,就再没见过,拍卖会也没了捧哏,变得索然无味起来。
她不禁补充了句:“你们家的事我听说了,节哀。”
陈怀言没矫情什么,点了头头,说谢谢。很快,又问起:“顾雁向你借了多少钱?”
“不多,不过你们这是……”
“算在我头上。这算我欠你的人情。”
这少年大概还没全然褪去一身名门做派,说话时难免叫人觉得有些不符年龄的老成。
舒沅有些失笑,反问:“你今年多大了?”
“十七。”
两人齐齐沉默数秒。
舒沅终于憋不住笑:“……哈哈,你在想什么?一副英勇就义的表情。我对你没什么想法,我已经结婚了,小朋友。”
那少年闻声,脸色一黑。
“我没这么想。”
“没这么想最好。”
舒沅又笑,这次笑意淡些,只忽而视线一转,她看向大厦外车水马龙:
这里是闹市区,城市中心的CBD地带。无论何时,外头总不乏有少年打打闹闹跑过,年轻的情侣相依偎,车来车往,人来人去。
世事每天在变,怪事好事层出不穷。
她明明只是看着不相干的人与事,试图催眠自己忘记,然而依旧忍不住想起,很多年前,也曾经有一个人站在她面前,一把拉住她手。用无所谓的语气,说算在我头上好了——我跟她结婚。
【跟我结婚就没事了,舒沅。】
那曾是她青苔遍布的回忆中,唯一不愿蒙尘的画面。
只可惜往事难追。
今天的她,只会,也只能对陈怀言说:“你要记得你今天说过的话。”
“还有,顾雁对你很好。也许有时候她看起来很凶,只是因为她小时候过得不好,但其实她心地真的很好——别人对你的好,小朋友,不要轻易辜负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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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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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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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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