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玄幻小说>边月满西山>第七十二章 鹤短凫长【下】
  刘睿影刚把酒碗放在嘴边,被“一剑”这举动惊的不知发生了何事。

  坐在他旁侧的张毅听到师傅如此说,脸上没有任何表情,恭恭敬敬的端起一碗酒,对着刘睿影“噗通”一声便跪了下去。

  “刘典狱,方才多有得罪。为了掩人耳目,只能这般行事。”

  刘睿影这才知道“一剑”让他徒弟下跪的原因是因为先前在河岸边,张毅与自己伤了自己一事。随即连连摆手,示意无碍。

  “不打不相识!”

  刘睿影说着扶起张毅,他将碗中的酒一饮而尽,这恩怨便算是了断。

  解决了前因,张毅重新落座,却是要比先前轻松了很多。

  刘睿影看着自己面前的三碗酒,颇有些为难之色……奈何盛情难却,只得硬着头皮喝下。

  放下酒碗时,他看到“一剑”正拿着醋壶,含住了壶嘴,小口嘬着。“连弓子”却是一口一个蒜瓣。

  他吃起算来并不剥皮,用指尖掐住蒜瓣尾巴,用门牙犹如嗑瓜子般一嗑,逛街圆润的蒜瓣便从皮里出来。

  这般新奇的方式刘睿影着实是没有见过……不由得啧啧称奇。一时间却是忘记了这三碗中都是醉人于无形的烈酒,喝水似的喝下肚去,没有丝毫停顿。

  “刘典狱果然豪爽!”

  “一剑”说道。

  刘睿影笑了笑,并未言语。

  他很是清楚在酒桌上往往说自己不能喝的人,其实酒量最好。而不断劝人酒的,却是最为滑头。

  刘睿影这两种人都不是,所以只能小心翼翼的试探着自己酒量的边界,以此来保证不会在人前丢丑。

  “看两位前辈这下酒菜着实是新鲜!”

  刘睿影说道。

  在张毅跪地起身,重新落座后,这接风宴才算正式开始。

  从后厨里又走出一排伙计,每人手上端着个托盘,上面放着两道菜。待摆在桌上,刘睿影数了数,却是有四十七道。

  在中都城里,能有十八个菜的席面就算得上是大席面。今晚却是翻了两翻还多了十一道菜,就连刘睿影也没有见过。

  如此大的场合,让人震惊,倒不是没有吃过那么多菜,只是一样的菜放在不一样的场合却是就变了味道。

  中都有家小店,一道水煮白菜名扬天下,用鸡汤炖煮后捞去浮沫,煮至清清白白,味道醇美带着清香。

  只是那道菜在小店里却只卖一两银子,逢年过节还要打个折,放在这宴席上,怕是百金都难买

  其中许多菜他都不认识,尤其是摆在正中央的两道。

  一道犹如两座丘陵,在盘子上高高耸立。另一道似蹄似掌,比牛蹄大出许多,又比熊掌略显单薄。

  面对这一桌子的佳肴,“一剑”和“连弓子”竟是不动筷子,和我那酒后一个饮醋,一个吃蒜。

  “刘典狱可是说我喝醋?”

  “一剑”说道。

  “正是!”

  刘睿影点头应道。

  醋是酸的,饭前吃开胃,饭后吃U不涨肚。但从未有人一边喝酒,一边喝醋的。

  “下危城中的酒,在外都叫做漠南酒。别出的烈酒腥辣,这里的就无色无味。我哥俩这习惯也是年轻时候养成的。那时年少,义字当头,尤其是喝酒一事。奈何酒量不加,总是最先醉倒,后来就从僻静处讨来一个偏方,说着醋却是能解酒,尝试之下发现果然有效,便养成了习惯。虽然是下策,不过还算不得是作弊?”

  “一剑”大大方方的说道。

  以他的身份地位还有年纪阅历,这样的事在一个后辈面前说却也是无妨,反而让人认为他很有气度。就连刘睿影也认为“一剑”要比先前更加亲和。xiumb.com

  “这醋真能解酒?”

  刘睿影追问道。

  “今晚这酒却是试不出来。等改天,咱们喝其他地方的烈酒,刘典狱再试试。”

  “一剑”说道。

  “至于连弓子……他喝酒吃打算纯属自己摸索出来的歪招。”

  酒醉人,辣醒人。

  大蒜配酒,却是有以毒攻毒,互相克制的功效。

  不管到底有没有用,看到“连弓子”那被辣出的一头汗,就知道方才那三碗酒估计已经解了一碗半。

  趁着伙计添酒的功夫,刘睿影伸出筷子,夹起了一粒花生米丢进口中。

  喝了这么多场酒,吃了这么多菜,还是洒了粗盐粒的油炸花生米和酒最配。

  唯一不足的就是,着酒喝起来着实没有什么味道……以至于花生米吃到嘴里都显得浪费!

  刘睿影在“一剑”和“连弓子”为他准备的接风宴上百无聊赖的喝酒时,下危城里却是有三个人不同寻常。

  陈家的四爷茶楼今晚关张的很早。

  店里的伙计早在知道四爷今晚要来时,睡了整整一下午的觉。

  他们知道四爷一来,必然要喝酒。

  喝酒必然不止四爷自己,还有他的很多朋友。

  四爷在他的朋友里酒量并不算是出众,但他能胜在能挺。

  面对着朋友时,从未喝多过一次。但只要朋友一走,立马就会趴在地上,吐得稀里哗啦。

  四爷茶楼中的伙计,前半夜得忙着添酒加菜,后半夜得忙着照顾喝醉的四爷,没有片刻时间可以休息。

  可今晚四爷的作为却是出乎了所有人意料。

  四爷的朋友一个都没有来。

  就连他告诉刘睿影,今晚必到的那位从震北王域戈壁滩中赶来的朋友也没有来。

  刘睿影走后,他和王淼又寒暄了一阵,喝完了一壶酒。

  待王淼告辞,陈四爷抻了个懒腰,用手掩住嘴,打了个足足有半盏茶功夫的哈欠,然后便打法所有的伙计离开。

  这些伙计都不是陈家中人,只是在下危城中久居,被陈四爷雇佣来茶楼中做伙计。

  伙计收拾好东西,一个个走出茶楼时,都会在迈过门槛后回头朝着四爷问安。

  第一个伙计出门时,回头看到四爷刚好吹灭了一盏灯火。

  最后一个伙计出门时,回头看到茶楼里已经是漆黑一片,四爷刚好吹灭了最后一盏灯火。

  这伙计看到四爷还坐在那里,一动不动。

  黑暗中,一切东西都变得模糊起来,分不清边界与轮廓。

  他忽然觉得心跳的厉害,接着不知从何处腾起一股子浓郁的害怕,竟是都忘了给四爷问安,便飞也似的跑走了。

  陈四爷一个人坐在黑暗中,面前摆着一壶酒,这是他在刚才吹灭柜台旁的灯盏时顺手取来的。

  朋友不在,他并不想喝酒。

  但不喝酒,好像怎么都对不起他现在的心情。

  在酒壶和自己之间,没有放着酒杯,而是放着他的那把乌钢刀。

  对于真正想喝酒的人来说,有没有酒杯并不重要。他完全可以将酒壶的壶嘴含,入口中,仰脖饮尽。甚至没有酒壶也算不得什么问题,他也可以把头直接埋在酒缸里喝个痛快。

  就这么静静坐了许久,陈四爷终于起身,走向茶楼的二层。

  茶楼二层的最深处有个小房间。

  起码从门上看去,这间屋子都要比其他的屋子小了一半。

  因为其他的屋子都是对开门,只有这间屋子是一扇门,还是朝外开。

  门上挂着一把精致的黄铜锁。

  锁子挂在门上已经有些时候,上面布满了一层疙疙瘩瘩的铜绿。

  陈四爷没有这把锁的钥匙,但这把锁的确是他锁上的。

  至于今天距离上一次上锁过了多久,他记不得……

  陈四爷只有在杀人前,才会进这间屋子,而他已经很久都没有杀人。

  杀人和喝酒这两件事,他都喜欢。

  但他觉得再喜欢的事情,也得分出个主次来才行。

  所以他用了五年时间杀人,杀当死之人。又用了五年时间喝酒,喝天下美酒。

  杀人的五年里,滴酒不沾。

  喝酒的五年里,从不握刀。

  过了今夜,便过了喝酒的五年之期。

  但他还是没法区分究竟自己更喜欢杀人还是喝酒。

  因为在杀人时,他总是想着杀完这个人要是能有一坛子酒喝就好了,最好是陈家的酒,最好是满江红,那这人便杀的最为值得。

  在喝酒时,总想着这酒虽然一定比不上陈家的满江红,但也着实不差……要是能在喝完酒之后杀个当死之人这酒便喝的更加圆满。

  今晚没有喝到满江红,不过好歹也是陈家的佳酿。

  五年之期最后以一壶酒结束。

  而在结束的时候,却又有了当死之人。

  陈四爷觉得身上的每一个毛孔都在喷薄。

  他为什么要吹熄所有的灯盏?

  因为灯盏的光让他原本就足够兴奋的神经更加紧绷,陈四爷知道这是自己太久未曾握刀所造成的,所以他需要冷静。

  灯火通明的地方,很难让人冷静。

  所以这间独立的小屋中,没有窗户,透不进来一丝一毫的光线。

  陈四爷把乌钢刀从刀鞘中抽出来一寸,用这一寸轻轻地碰了碰锁头,铜锁即刻断裂成两半,掉落在地。

  他很是满意的笑了笑。

  五年未曾出鞘,仅出一寸便有如此锋锐。

  这样的刀他怎么舍得输给别人?即使是他最好的朋友也不行。

  他在走进这屋子后,从袖筒里摸出一把崭新的黄铜锁,和刚才断裂的那一把一模一样。

  摩挲了片刻,便从里面把小屋的门锁住。

  在他锁好了门,正要转过身时,小屋里忽然亮了起来。

  一个从未有过光明的屋子,竟然亮起了一盏灯!

  另一个不同寻常的人,是胡家的五小姐,胡希仙。

  刘睿影拒绝了她的好意后,她却是没有回家。

  独自一人沿着河堤走了许久。

  她想看星星。

  这种想法总是来的很唐突,就像人想喝酒一样。

  看星星没有任何意义,喝酒也是如此。

  可这种念头一旦有了,却是很那打消,非得去做了不可。

  其实她带了自己的剑。

  只不过藏在了裙子里。

  家里不让她配剑在下危城中行走,但以她的性子,怎么会听话?任何一个脾气执拗的大小姐和家里好像都会有些矛盾,更何况这位胡家五小姐还有些疯病。

  她也不是全然没听。

  否则就不会把剑藏在裙子里,定然会斜背在背上,大摇大摆的走在长街。

  河岸两旁的灯火盖住了星光。

  胡希仙很是失落。

  只有在暗处,星光才能变得耀眼,这个道理她明白。

  所以她便闷着头朝暗处走去。

  河岸尽头有几座亭子,下危城中这样的亭子里晚上都会横七竖八的睡着人,大多都是白日里做零散活计的力巴。

  这群臭烘烘的男人猛然看到一位如此香艳的女子时,脑袋里面想的事情都差不多。

  力巴们不认识胡家五小姐,但从她的穿着打扮,举止神态中也知道她定然是世家子弟。

  “今夜怎么没有星星……”

  胡希仙抬头望天,皱着眉头自语道。

  今夜的确是没有星星。

  而且在此时,就连月亮都要隐去了。

  一听美人说话,这群力巴更是安耐不住。

  其中一个胆大的,朗声接话道:

  “这位小姐,我知道星星都去哪了。”

  “真的吗?那你快告诉我!”

  胡希仙急切的问道。

  力巴心神一震!

  他根本没有想到这样的姑娘竟然会和自己说话……不仅是刚才没有想到,怕是连做梦都不会梦到。

  “真的!”

  纵然心里无比忐忑,他还是管不住自己的嘴,接着应了下去。

  一阵香风拂面。

  力巴定睛一看,胡希仙却是站在自己面前。

  他背靠着凉亭的柱子坐着,胡希仙弯下腰来,一双杏眼目不转睛的盯着他。

  这力巴哪里和姑娘有个这般亲近?

  往日里那些个大小姐见到了却是都捏着鼻子躲开,嘴里还不住的骂骂咧咧。

  “你知道星星去哪了?快告诉我!”

  胡希仙继续追问。

  力巴却沉浸在白日里被那些个世家子弟嫌弃的种种,尤其是今日,他还被个公子哥狠狠地一鞭子抽在了背上,弄得他今晚却是都无法躺下睡觉,只能用另一半脊背靠在柱子上打盹。

  其余的人见到胡希仙竟然步入了亭子里,顿时都沸腾了起来。

  连最远处亭子里已经入睡的力巴都被这阵喧闹所吵醒,纷纷赶来凑起了热闹。

  “告诉你也不是不可以,但是……”

  力巴就活于市井,最会看人眉高眼低。

  他见胡希仙这小姐一脸单纯,因当时极少出门的样子,心里便有了邪性打算。

  “但是什么?”

  胡希仙急不可耐。

  “但是你得给我钱!”

  力巴伸手说道,脑子里已经想着一会儿是不是该去迟钝宵夜。看胡希仙这身打扮,出手定然不会小气,起码能买两个酱肘子,外加一斤酒。

  但胡希仙身上一枚大钱都没有……而力巴又不会同她赊账。

  顷刻间,两人便僵持在原地。

  “要不……”

  “要不如何?”

  胡希仙一看有转机,双眼立刻又明亮了起来。

  “要不你亲我一下也可以。”

  力巴坏笑着说道,同时把做脸凑过去说道。

  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要是这样的姑娘真的能亲自己一口,那就是立马死掉也值得。

  “怎么亲?”

  胡希仙极为认真的问道。

  “就是把你的小嘴儿贴上来,再‘啵’一下!”

  到了当下,力巴全然忘记了后果。

  围观的众人不断起哄,更是让他觉得自己才是下危城中的王。

  胡希仙没有任何犹豫,当即亲了他一口。

  所有人霎时安静了下来……

  甚至有些胆小的,已经开始缩起身子,准备随时跑路。

  被亲的这位力巴更是忘乎所以,只觉得自己小腹中有股莫名的火在熊熊燃烧。

  “快告诉我星星去了哪里。”

  胡希仙站直了身子说道。

  “小美人儿不要着急,哥哥这就给你看!”

  力巴说着松开了裤带。

  裤子垂在脚腕处,指着自己跨下,对着胡希仙说道:

  “就在这,你张嘴叫叫,星星就出来了。”

  胡希仙望了望天,又看了看眼前。

  紧接着,剑锋从裙下抽出,轻轻的斩向他面前所见之物。

  胡希仙慢慢抖落剑尖上最后一滴血。

  血落入土里,渗入浮土,晕成一朵鲜红如烈日的花。

  她的脸上伴随着众人的惊叫声慢慢浮出一抹笑意。

  “叫太麻烦了,还不如直接开门放星星出来。”

  说道星星,她的眼里闪过些许温暖。

  脸上的笑意开始泛滥,但胡希仙的眼中却出现一道阴影,就像是蔷薇花的刺。

  她觉得正是这些人的惊叫,才把星星吓的不敢出来,所以当务之急,是要让所有人都闭嘴。

  这世上最安静的人,永远都是死人。

  凉亭中的力巴和胡希仙来之前一样,还是七扭八歪的躺在亭子里。

  他们的脖子上都有一个伤口,伤口完全一样,都是剑伤口。

  一柄很快的剑

  一剑穿喉。

  鲜血顺着亭子流到了河水里,顺流而下……

  这些看热闹的力巴根本没有想到自己会死。

  反而是那位想要做个风流鬼的力巴,最后活了下来。

  他没有死,也没有晕过去,甚至都没有感觉到疼。嘿嘿笑着,脑子里全是胡希仙亲他时,从唇间传来的触感。

  第二天起,下危城中多了十几个死人,和一个疯子。

  疯子只记得一件事,那就是一个极为漂亮的姑娘亲了他一口,这姑娘喜欢星星,喜欢微笑。一笑起来,脸上的冷漠就如薄云散尽,嘴角还略略往上牵着。一双杏眼里雾也变成水光潋滟,温暖中带着点狡黠。

  最后一人,自然就是小机灵。

  他不在下危城中。

  他在城外最后一家客栈的屋顶上。

  现在星星出来了,小机灵正躺在客栈的屋顶上数星星。

  大厅里满满当当都是酒客,小机灵今晚不想喝酒,也不愿意进去热闹。

  他是来寻亲热的,弄得一身酒气,难免遭人嫌弃。

  这片屋顶上的瓦片已经被他擦得亮蹭蹭。

  小机灵偷看了三天女掌柜洗澡,便在这处屋顶上呆了三天。

  但今晚他的运气却不太好。

  毕竟小机灵向来都与人吹嘘自己运气有多么的好,不但能看尽热闹,还总能化险为夷,全身而退。

  所以对于这样一个幸运的人,当他运气不好的时候,那就是真的很不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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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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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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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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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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