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故之说并不是指这其中真的有什么典故,“一剑”对此也心知肚明,刘睿影只是想从他嘴里多听听这些纠葛罢了。
“一剑”不是个笨蛋,当说的说,不当说的一个字也不会多说。
所以他对着刘睿影轻轻一笑,便算是敷衍过去。
“哪里有什么典故,无非是看下危城比王城热闹,急眼了。”
刘睿影听罢只能陪着干笑两声。
他未曾去过平南王城,但也知道王城肯定是不如这里热闹。
“方才前辈说过会儿这河两岸便会摩肩接踵?”
刘睿影很是识趣的换了个话题问道。
“不错!下危城的河堤夜市极为出名,而且通宵达旦,直到破晓才缓缓散去。”
“一剑”点头说道。
四人从成衣铺出来后沿着河堤走了好一会儿,看似漫无目的,实则另有安排。
河岸走完了大半,眼瞅着就要从灯火通明之处走进黑灯瞎火之地,“一剑”才停住了脚步,朝右便一指。
“刘典狱应当还未用过晚饭吧?今晚就在这里给刘典狱接风洗尘!”
“一剑”说道。
“欧家主太客气了!多谢前辈!”
在酒肆门口,刘睿影和“一剑”互相推让一番,肩并肩走进迈过门槛,走了进去。
这家酒肆并无什么出人意料之处,反而极为平常普通。
以前的经历告诉刘睿影,越是这样普通的地方,越是要小心谨慎。因为自己根本不知道从何处就会冒出足以毙命的杀招。
整个酒肆中一个人也没有,大厅显得十分安静。
正中间摆着一张孤零零的桌子,比一般的方桌要打出去不少。可无论多么大的方桌,终究也只能坐下四个人。“一剑”,“连弓子”,还有刘睿影以及“一剑”的徒弟。
放桌上只摆了碗筷。
四个座头上,每人却是有三个碗,两个碟子,两双筷子,一个酒杯。
即便是一个饭碗一个汤碗,却是也用不到第三个碗。
刘睿影也从未见过一个人吃饭却是能用这么多餐具。
即便是王爷,也只是菜色多些,手里始终只有一个碗。
“一剑”当仁不让的坐在主位,他的徒弟张毅坐在对面,刘睿影和“连弓子”在他左右。
刚一落座,就有伙计端着酒壶从后厨中走出。
足足有四个伙计,每人手上都端着一个酒壶。
刘睿影盯着这四名伙计看了很久,自他们从后厨中出来时,一直到在自己身后站定为止。
他看的并不是伙计手中的酒壶。
虽然这酒壶有平日里的三倍大小。
可相比于酒壶而言,这家店的伙计更是独一无二。
因为这里的伙计全都是女子。
起码端着酒壶,从后厨中出来的这四人都是女子,还是一等一的美女。
她们的身形几乎一致,年龄相仿,就连面庞的轮廓都有些相似。
这样的女子若是梳洗停当再打扮一番,走出门去定然成为众人仰慕的对象,但现在她们却是穿着一身精干的短打装扮,头发高高束起,用一根剑状的簪子固定在头顶,看上去有种说不出的古怪。
不过对于美女而言,无论她们怎样打扮,终究是好看的,刘睿影也不能否认。
四名美女伙计分别在四人身后站定,目光看向“一剑”,等他吩咐。
唯有“连弓子”转过身去,睁大了双眼,一动不动的看着身后的美女伙计。
那双眼变得呆直,往常锐利的视线朦胧不清。
“连弓子大人有什么吩咐?”
伙计轻言轻语的问道。
“新人?”
刘睿影见“连弓子”在嘴里咕哝了好一阵,终于是挤出了两个字来。
旁人看“连弓子”说话觉得费劲,殊不知听的人更累……
那伙计听到“连弓子”这样问,顿时怯的满脸通红,秀丽的面容都拧成了一个疙瘩,让刘睿影都觉得有些不忍……
但一看“连弓子”。
他却是要比这伙计更加不好意思……
一张圆润的脸庞从头发稍红到了耳朵尖,耿直的脖子也低垂下去,恨不得钻进自己胸前的衣襟里,哪里还有刚才在河岸时那般意气风发的模样?
二人一个通红,一个羞红,两个红碰在一起,活像刚见面的小情人,彼此心绪万千,脑子里百转千回的都是对方的面孔。
埋在心间,却说不出口。
这种晦涩青春的情感,在浑浊的世间极为罕见。
让所见之人无不等同心境,羡慕不已,都回忆起自己曾经年少时,那般单纯傻呆的样子。
“一剑”看出刘睿影的惊讶,却是将右手食指比在嘴前,做了个噤声的手势。同时还晃了晃脑袋,朝他丢过眼色。
刘睿影不知道这眼色到底是何含义,但那禁声的手势他却是看懂了。于是对着“一剑”点了点头,将目光移向别出。
这些小动作哪里逃得开“连弓子”的眼睛?
射箭之人的眼力最是惊人,悬挂在一丈外的跳蚤,在连弓子眼中也有磨盘般大小。
他故作平静的看了一眼刘睿影,随后又狠狠的瞪了一眼“一剑”,接着便起身离开座位,径直钻到了后厨中。
再出来时,他左手上拿着三头大蒜,右手拎着一个醋瓶。
大蒜放在了自己面前,醋瓶则递给了“一剑”。
“我俩酒量都不太好……听家主说,刘典狱可是海量,所以只能出此下策,舍命陪君子。要是还不能让刘典狱尽兴的话,还请多多包涵!”
“一剑”朝着刘睿影拱了拱手说道。
“欧家主谬赞了……在下的酒量恐怕不及前辈的十分之一。”
刘睿影摇头苦笑。
他不知怎的给欧雅明留下了这样的印象。
也可能是在博古楼时,也可能是在太上河中。
算起来,他与欧雅明的确是喝过两三次酒,但却是没有一次喝的圆满。还未到酒酣时,便被各种各样的事端所打断,却是没能再添酒回灯重开宴。
哪里像其他会喝酒的,喝上一夜也不停歇,他这样的半吊子,只能算得上能喝酒罢了,要说会喝,喝的多而精,还要看那些老酒鬼。
那些人身上常年窜着一股酒气,却闻不出是哪种,大多都是杂七杂八的混合,高堂上和小酒馆他们都钻,只要有酒,什么地方都不是事。
想到这里,刘睿影机警的看了看门外。
人流已经多了起来,熙熙攘攘好不热闹。
大晚上来河堤夜市上闲逛的人,基本都是外地客商。本地人是不屑于凑这个热闹的,他们满心里想的都是怎么从这些外地商客身上赚取更多的银钱。
还有几人见这酒肆空空荡荡的,想要进来一观,但却被伙计客气的挡在了门外。
若不是刘睿影的目光一直看向门外,伙计早就将门关上,挂上个“打烊”的告示牌。
“在下愿意是不惊动任何人,没想到什么都瞒不过欧家的眼睛。”
刘睿影收回目光,对着“一剑”说道。
“连弓子”不善言谈,只顾着低头剥蒜,在座的四个人里,他那徒弟自是不敢多说话,剩下的就只有刘睿影和“一剑”。
“刘典狱与家主是好友,自然就是整个欧家的朋友,我不过是虚长几岁,比不上刘睿影英姿勃勃,算起来,以前的事都是老黄历了。”
“一剑”不但十分健谈,而且打开了话匣子,就有收不住的势头。刘睿影不得不想起来那位胡家的五小姐,不知道算不算的上是这些世家中人惯有的毛病。
罗里吧嗦,能一句讲完的,他们一定要讲个三五句才算结束。
“大部分人这酒量是跟着年纪变大而衰退,但我们俩好像从来就没有能喝过。刘典狱是不是好奇这一壶粗和三头大蒜如何算上是下策?”
“一剑”笑问道。
刘睿影当然不知。
但他从“一剑”的言谈举止里,却是知道他为何会在欧家中享有如此崇高的地位。
他的语气以及说话时的神情都像极了欧雅明,简直就是从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一样。
人很容易对和自己相似的人产生信任,这是一种精神上的共鸣,无关乎其他。
“难道是某种解酒的偏方?”
刘睿影说道。
即便不知道,他还是客气的猜了一句。
刚才沿着河堤走路时,他看到有许多商贩售卖的都是同一种东西,解酒丸。只是个头有大有小,最大的足有半个拳头,最小的却是如同米粒。颜色也五花八门,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姑娘用的颜值,染坊用的染料。
“刘典狱果然厉害,一语中的!”
“一剑”说道。
刘睿影没想到自己误打误撞胡说的一句竟是说对了!
但他想破脑袋也想不出来这醋和大蒜如何能解酒。
关于这点,“一剑”却是没再解释。
抬手一招,站在身后的伙计便走上前来,在每人面前的三个空碗里,都倒满了酒。
漠南的酒刘睿影在中都城时就有所领教,几乎无色无味,喝入口中毫无知觉,等感觉到酒劲时,就像有人从后用棒子朝着后脑勺上狠狠一击,立马就晕厥过去,不省人事。
好酒之人,大多喜欢酒劲慢慢腾起,脑子渐渐混沌之感。但这里的酒,直接越过了此种过程,让人猝不及防。
即便是酒经沙场的老酒鬼,也根本拿捏不住这酒的对于自己的斤两。索性便不在权衡,放开了胆子喝。
别处喝酒,一众人看着喝醉的朋友嬉笑怒骂,着实是一种热闹。可在这里,喝酒时比拼的无非是谁晕厥的晚一些。
身后站着的活计除了倒酒之外,还随时防备着有人晕厥过去,从椅子上滑下,摔倒在地。
下危城以前并无土地可以耕种,这里介乎于沙漠和戈壁滩之间。城外有许多陷落处,那里的土地沙化严重,更有数不清的老鼠和狐狸在其中打动穿梭。
行人稍有不慎,便会掉进洞中,最后活不见人死不见尸,成了那些野兽的口中餐。
在世家还未抽出人力物力修路之前,往来的行人都会在背上横绑着一块木板。这样就能在不慎踩中陷落处时,背后的木板就能横在洞口,将人架住,不至于整个身子都掉落进去。
后来这些土地被平整出来,但也依旧荒芜着。酿酒需要粮食,而下危城中的酒全是用长在沙漠中的一种果子酿造的。
沙棘耐旱、抗风沙,所以在下危城乃至整个平南王域内分部广泛。这里的人们把它叫做“黄酸刺”。这是根据树木的行装和果实颜色而得名。
树干上分布着密密麻麻的棘刺,嫩枝为褐绿色,不如秋季则变成了灰黑,在风沙中部分彼此,只能看到大概的轮廓。
欧家胡家这样的世家虽然一直生活在这里,可世世代代也被这里恶劣的气候所烦扰。沙棘书灌丛茂密,根系发达,成林后可以很好的阻断风沙的侵袭。
沙棘结出的果实酸涩,并不好吃,但用来酿酒却是独一无二的珍品。xǐυmь.℃òm
刘睿影不清楚到底是用了什么法子,将沙棘果的黄色过滤去,酿出来的酒如水般平顺。但这个法子,最早是胡家人发现的,后来不知怎的就传扬开来。即便如此,其他世家或酒坊酿出来的沙棘酒,还是比不上胡家,这也是胡家的就之所以久经不衰的根本所在。
三大碗酒摆在刘睿影面前,他吸了吸鼻子,没有闻到丝毫酒香。
“连弓子”身后的伙计已经换了一人,依旧还是容貌出众的女子。
她在“连弓子”面前的三个碗里各摆放了一把银勺,而后又在“一剑”的酒碗旁放了根银质的细长管子。
刘睿影看的奇怪,却也没有多问。
想必这也是“一剑”所说“下策”中的一部分。
“刘典狱,请!”
“一剑”端起酒碗,一手托着碗底,一手扶着碗沿。
他的徒弟把那根银质的细长管子放进酒碗里,“一剑”低头含住,吸海垂虹般,只嘬了一口,这碗酒便顷刻间一滴不剩。
刘睿影看的出神,竟忘记了举起酒碗来。
而“连弓子”却是饮酒如喝粥……他拿起酒碗里的勺子,一勺一勺舀起酒,在长大了嘴巴,一口含住整个勺子,几乎连勺柄都要吞了进去。再拿出来时,勺中的就已经吞下肚去。
这两人喝酒,一人用管子吸,一人用勺子舀,唯有刘睿影和“一剑”的徒弟规规矩矩的端起酒碗,仰脖喝尽。
这碗喝罢,“一剑”却是又端起一碗。
朝着刘睿影示意后,又是一吸,碗中见底。
在下危城中,与人接风或送行,三碗为一敬。
刘睿影先前还在揣测这三只碗的用途,没想到却都是用来喝酒的。
三碗喝罢,刘睿影谨慎的感应了一番,觉得自己还未有反应,这才轻松了几分,抬头看向“一剑”,等他言语。
谁料“一剑”脸色突变!
举起右手对着桌子猛地拍下。
“张毅,你给我跪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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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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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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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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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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