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了,你可以起来小心活动了。”凌歌起身,从医药包里拿出一块夹板,固定住我的小臂,用绷带吊在脖子上,那么严重的伤,几个小时之间,竟治愈了大半,你敢信?
我将冰冷的双腿顺下床,冬冬赶紧过来帮我穿上军靴,我起身,大脑有点缺氧(缺血),晕乎乎的,表姐想过来搀扶,被凌歌制止:“让他自己动。”
我闭上眼睛缓了缓,好些了,尝试走几步,除了左臂不能动之外,身体其他零部件都很正常。
“好饿。”我说。
“你缺能量。”凌歌递给我一大块巧克力,被我当成饼干,一口气吃光,又喝了不少含碳水化合物的饮料,又吃了几勺蛋白质粉(在夏总房间里找到的,未过期),体能这才恢复过来。
“几点了?”我问。
“早上五点,你可以再休息一会儿。”凌歌说。
我来到窗口,推开窗户往外看,天已经蒙蒙亮,酒店门口还围拢着不少丧尸,想必酒店大堂内的更多,即便一会儿太阳出来,它们也会就近躲避,留在酒店里,待会儿,一张大屠杀似乎不可避免。
我来到更里面一件的夏总陈列室,发现那些名贵手表,少了许多,肯定是让胡飞给卷走了,我拖了把椅子坐好,让冬冬一人进来,把门关上,开始“审讯”。
不等我问,冬冬就跪坐在地毯上,一边哭哭啼啼,一边主动交代。
确实是冬冬先联系的胡飞,当她知道胡飞被困在浪淘沙酒店之后,心里就一直挂念着,我问她:你是不是喜欢胡飞?
冬冬如实回答:“喜欢倒是谈不上,但是因为他救过我一命,所以,心里总惦记着他。”
冬冬是个骨子里非常善良的人,滴水之恩,涌泉相报(别想歪了,这八个字,跟男女之事无关),因为恩情,冬冬选择性地忘掉了胡飞曾经用她做挡箭牌,并牺牲掉蔡明明,入主江北女高的龌龊之事。
知道胡飞被困之后,冬冬给他偷偷打过好几次电话,终于等到了胡飞开机(胡飞是在夏总办公室里找到了一个万能充电器,物证留在了现场),两人联系了几次,胡飞异常诚恳的认错态度,打动了冬冬,但胡飞也知道,我肯定不会放过他,所以,他忽悠冬冬一个人前来救他。
之前在城堡的时候,我们互通有无,相互之间都知道彼此经历过什么事情,所以冬冬知道表姐那里有一张IC卡,可以直通胡飞所在的办公室,而且,还不用担心电力供应问题。
白天没有机会,冬冬只能冒险在晚上大家都睡着之后,偷偷过来施救,她很幸运,躲过了三阶丧尸,到达浪淘沙酒店,利用从表姐那里偷来的卡,上来与胡飞汇合。
这里有个小插曲,胡飞见到冬冬,心情很是激动,以为冬冬来救他是因为喜欢他,所以胡飞想先跟冬冬那个,但是被冬冬婉言拒绝,为什么是婉言?因为冬冬这种善良到蠢的女孩,从小就不会直白地拒绝别人。
反正没干成好事儿,胡飞扫了兴,担心我们会追过来,于是便带着冬冬离开,没想到我追来的速度太快,还是堵住了他们。
“如果我没有出现的话,按照那个王八蛋的操行,肯定会带着你,二人一马,向安全区转移,并随时准备把你踹下马去喂丧尸,你信不信?”我冷笑道。
“……他会吗?”冬冬表示怀疑。
我无奈摇了摇头,真是没救了,她。
像冬冬这种一厢情愿的傻女孩,满世界都是,哪怕被渣男虐过千万遍,她们依然选择相信渣男会回心转意,或者,遇到的下一个渣男,肯定会是白马王子。
“胡飞有没有跟你说过,他准备往哪儿转移?”我问,这才是正经事,这小子打我那一槍,可是冲着要我命来的,明显是想打心脏,只是他没打准而已。
再让我逮着,我不会给他任何机会,必须当场干死,哪怕是发现了他的尸体,也要挫骨扬灰,以解心头之恨!
冬冬想了想,歪着头回忆:“他好像说了一句‘哼哼,没想到吧,老子回来了’!”
江北女高!
这家伙,果然贼心不死,难道胡飞想凭借一把手L,重新夺回江北女高?
别说,还真有这个可能,因为上次阿迪军团击败了“十个班主任”,抢了20个颜值高的女生之后,就走了,现在的女高,或许处于一种不设防状态。
但这个信息,是两天前的,不知道现在的江北女高,有没有被新的幸存者占据。
不管怎么说,这是一条有用信息,我马上叫了表姐和凌歌进来,研究追杀胡飞的相关事宜,顺便,如果有条件的话,来个搂草打兔子,把江北女高剩下那200多人带回去,省的“八千”再惦记她们。
有了我这个“新仇”,我再提进攻江北女高一事,表姐支持,也同意不管有没有抓到胡飞,都要解救那些女高中生——胡飞的事儿,就是从她们身上开始的,把女高这些“诱饵”留在陆地上,会一直造成争端,或者说,会造成幸存者之间的自相残杀。
我不担心幸存者自相残杀,担心的是:通过杀伐,原本散落各地的幸存者,会逐渐淘汰、合并成一个或者几个实力强劲的集团——就像是从原始部落时代,经过战争,过度到国家的形成,到了那天,我们孤悬海外的洋山岛,可就真的危险了。
所以,阻止陆地上这“八千”之前的相互攻伐,就是阻止他们变得更加强大——难得我用了一段时间,用来冷静思考——这是我数两万只羊的时候,新琢磨出来的理论,而且,得到了她们的一致赞同!ωωω.χΙυΜЬ.Cǒm
丧尸会进化,敌人会进化,这,倒逼处于强势的我们,也要跟着进化,如果停滞不前,迟早要被人超越,甚至歼灭,按照《三体》来说,当下的我们,由于具备武力的绝对优势,相当于先进的三体文明,陆地上这“八千”,相当于落后的地球文明,但我们绝对不能掉以轻心,因为在小说里,最终,处于劣势的地球文明,最终貌似是赢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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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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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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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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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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