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项任务交给了熟悉酒店地形的表姐,她带着连叶、钱大壮,三人乘坐电梯下楼,大概十分钟后,满身是血地杀了回来,各自背着一包食物,以及两打功能性饮料。
吃完“早餐”,等到七点半,太阳升起后,小分队出征,因为马都在厨房那边,被丧尸包围了,附近交通状况依旧很差,我们要走,必须得去牵马,但是这么多人走厨房通道的话,太拥挤了,队伍无法展开作战,表姐建议先去地下停车场,绕到酒店外面,从外面往里进攻,反正不把酒店大堂里的丧尸歼灭,我们就没法骑马离开。
一行人乘坐电梯下到负一层,看见夏总留在这儿的如此多的豪车,我未免有点心动,都是百万、千万级的车啊,有的还是限量版,如果能搞两台去洋山岛该有多好,但我也只能想想,从这里到洋山岛,除非空运,走陆路的话,清理路面上的碍事车辆,就得花去半个月时间,还是算了吧。
通过地下停车场,来到地面,反向往酒店大堂内冲杀,顺利夺取了马匹(丧尸不会攻击马),再杀一个来回,冲出酒店,直奔江北女高而去。
我的马被胡飞骑走了,我只能和身材最为单薄的尹珞合乘一匹,幸而在前几次的经验教训之后,这些马鞍,都被我和钱大壮改装过,从1人位,变成了1.5人位,不至于两人前后坐着很尴尬了,只是两人骑乘的话,不能战斗——反正我也不能战斗,我和尹珞在队伍中间,前后都有人保护。
浪淘沙酒店附近,应该算是童话市这座丧尸之城的“郊区”,丧尸的密度并不是很大,加之是白天,很多丧尸都在建筑阴影里,再再加上我们当中有“排血期”的队员,一巾可遮丧尸目,马队不费吹灰之力,便到了女高墙外。
凌歌放出无人机,升空入校,侦查一番,操场里没有人,教学楼里也是空的,但当无人机顺着宿舍窗户扫过去的时候,发现了新占领者,不是阿迪军团,而是另外一支小股部队,只有四个人,均为男性,每个男人都呆在一间女生宿舍里。
“这四个人倒是好解决,”凌歌看着手机屏幕,“可那200多个女生怎么运送去岛上,是个大问题,万一操作不当,被其他幸存者发现行踪,岂不是咱们引火烧身?”
“等天黑以后,”我说,“反正她们在一起,不担心被丧尸攻击,只要带着她们来到海边,就能用船装走。”
“可以,”凌歌点头,“我和连叶留下,入夜之后,带她们向海边集结,你们先回去,晚上九点钟,咱们在桥头堡那里汇合。”
桥头堡是距离女高最近的“海边”。
本来以为会有一场战斗,现在对方只有四个人,而且是冷兵器选手,根本不用我们这支“牛刀”,我同意了凌歌的方案,和其他人调转方向,沿着高架桥回到桥头堡,利用无人机侦查,确定没有被幸存者跟踪之后,于中午之前,先行回到洋山岛基地。
我给凌歌打电话,问情况怎么样了,凌歌说,已经将那四个家伙分别逮捕,让他们滚了,但没有缴他们的械,自生自灭就好。
“万一再有其他幸存者过来怎么办?”我问。
“呵,有我在,谁能攻得进来?”凌歌自信道。
倒也是,哪怕凌歌赤手空拳,以她的智慧,也能和数量众多的敌人周旋一番,更何况她和连叶还带着步L,以及足量的弹药。
我午睡一觉,下午两点起来时,再看伤口处的皮肤,已经和正常皮肤没什么区别了,感觉自从被丧尸抓伤之后,我伤一次,恢复力就会变得强一些,就好像身体里有一种特别的免疫力,随着伤病次数的增加,免疫力得到锻炼,越炼越强。
我不知道这是好事还是坏事,凌歌暂时也说不清楚,毕竟,这S病独,或者B病独,算是一种新生病独,上次出现,还是大概1500年前的事,在那个年代,谁懂得这些?李时针在本草纲目里对这件事,也只是寥寥几笔,一带而过。
下午四点,凌歌的电话再次打来。
“有个问题,得跟你汇报一下。”
“说呗。”我笑道,听她的语气,还是比较轻松的,应该没有遭到攻击。
“我已经做过了动员,可并不是所有人都答应跟我走,大概只有三分之二,剩下的三分之一想留下。”
“留下?”我皱眉,“留着等着其他幸存者再来蹂躏吗?”
“呵呵,你觉得是蹂躏,可她们,或许认为是一种享受呢?”凌歌笑道。
是这样吗?
“你来决定吧,是只带走这些愿意走的,还是强制性地把所有人都带走?”凌歌把问题抛给了我,“如果选择后者的话,你还得再派几个人来,否则,我担心路上的秩序会很乱。”wWW.ΧìǔΜЬ.CǒΜ
“你让我想想……”我挂了电话,试着站在江北女高那些学生的角度来客观分析这个问题,到底是留下好,还是上岛更好。
思来想去,我实在不能理解她们留下来等人来“蹂躏”的心态。
不管了,无论是好是坏,先把“江北女高”这个点从地图上抹掉,才是我的根本目的。
我将岛上的战斗队伍倾巢派出,由钱大壮带队,过去江北女高接应凌歌,只留我和尹珞,负责晚上开船。
晚上七点,我和尹珞开动一艘中型客轮,静悄悄离港,这种船很慢,开了将近2个小时才到达桥头堡,我留尹珞在船上,自己上岸,爬上高架桥,月色很足,远远地便看见一支浩荡的队伍,正往这边徒步行走,期间夹杂着几个骑兵,前后游走,维护秩序,保持队伍静默。
我正要过去迎接,前面的队伍,忽然停了下来,不知道是谁的命令,所有步行者,都原地蹲下了,骑兵也都下马,人蹲、马趴,遇到敌情了吗?
我也下意识地蹲下,四处张望查看,可是什么都没看见,几秒钟后,口袋里的手机震动,我掏出接听,是晓晓。
“怎么了,你们?”我小声问。
“哥,桥头堡那个人,是你吗?”
“对,是我。”我说,双方距离大概500米,她应该可以看见我的身形轮廓。
“哥,看你身后,东海大桥上,有动静……”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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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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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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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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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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