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天后,刘艳忽然打电话给我。
他的话语中,满是兴奋。
“小林,你还记得前一阵把新娘闹死的那个混蛋吗?”
“这家伙自首了,犯罪经过已经交代清楚了。”
这通电话,我打开了免提,马沐玲在一旁听着,泪流满面。
鬼流泪,怨气已消。
我打开地狱之门,送她去阴间报到。
十日后,刘艳再次打来电话,告诉我陈大彪死了,死在狱中。
我大吃一惊,马沐玲已经被我超度了,谁杀的陈大彪?
刘艳告诉我,杀人的是那场婚礼的新郎,薛俊龙。
马沐玲死后,薛俊龙一直谋划杀死陈大彪为自己的爱妻报仇。
谁知在他准备动手前,陈大彪去公安局自首了。
恶有恶报,这本是一个美好的结局,但薛俊龙仍旧想要陈大彪死。
他故意犯罪,被抓进监狱里,终于是寻得机会,杀死了陈大彪。
薛俊龙杀死陈大彪后,只求法院判他死刑,让他去黄泉与马沐玲重新相聚。
挂掉电话后,我心情压抑,胸膛里有话不吐为快,最终却不是不知该说什么。wWW.ΧìǔΜЬ.CǒΜ
只能沉默。
……转眼间,来到了五月。
每年五月初,是华夏的劳动节,也是旅游黄金周。
全国上亿人口大迁移,卸下工作的疲惫,去各省市的景点看风景……哦不,看人头涌动。
像我这种空闲时间多,什么时候都能去旅游的人,当然不会去凑这个热闹。
整个黄金周,我都在家泡着看书、看报,好好享受一个“中老年人”的生活。
“江辰,前几天你不在家,有人来找过你,说是他儿子撞到了不干净的东西,想让你帮着去看看,这几天我也在忙,所以给忘了。”
撞到不干净的东西?
“具体咋回事?”我问。
秦琼成了废人,好在还知道一些阴阳手段,平时留他在家里帮我招呼前来求助的人,比陈默最起码细心一点。
“不清楚,听他的话,好像他儿子被什么阴邪之物缠住了。”
我让秦琼联系对方,要了地址过来。
说走就走,我让铁锤留下看家,然后秦琼带路,找到了这个人。
这人名叫贺正,三十五六岁,是个商人。
我们约在饭店见面,他把自己的儿子也带了过来。
他儿子也就十三四岁的模样,见面时,着实把我吓了一条。
这个男孩,实在是太瘦了。
瘦到什么程度呢,看他身上衣服的肥瘦程度,应该是女装最瘦的尺码。
即便这样,衣服在他身上还显得有些肥,裤脚空荡荡的。
男孩的脸颊,更是颧骨外凸,几乎看不到一丝赘肉。
我敢肯定,他要是把衣服脱下,胸膛上的肋骨清晰可见。
这也太瘦了!不知他一米七的身高,有没有九十斤?
贺正请我们吃饭的饭店,消费很高。
他要了个包间,整整点了一桌子菜,我粗略的扫了一眼,怕是有二十道。
我忍不住开口。
“贺老板,咱就四个人,点这么多菜,浪费了。”
现在国家提倡节俭生活,铺张浪费要不得,虽说吃不完可以打包,但这么多菜,的确是太浪费了。
贺正有些尴尬。
“不浪费,不浪费的,这些菜……可能还不够。”
四个人吃二十道菜,怎么可能会不够,除非我们四个人都是大胃王。
我也不好意思继续这个话题上纠结,准备切入正题。
就在这时,我发现贺正的儿子正盯着桌上的烤鸡,使劲咽口水。
“爸爸,能吃了吗?我好饿啊。”
“爸爸怎么教过你的,要等客人先动筷子。”
秦琼笑着说。
“跟小孩子计较什么,他饿了就让他吃嘛!”
我拿起筷子,夹了口菜放在嘴里,小男孩看到我的动作,忍不住了。
他伸手把鸡腿撕下,往嘴里送去。
我开玩笑。
“孩子这么瘦,得多吃点……”
我说话的声音越来越小,到了最后,干脆咽进了肚子里。
我之所以会有这样的变化,是因为小男孩的表现,吓到了我。
超级大的一根鸡腿,他三口吞进了肚子里。
随后,他把鸡腿骨一扔,把剩下的烧鸡捧在手里,直接开啃,吃的满脸是油。
我见过很多难看的吃相,包括我自己的吃相也不怎么样。
可这么夸张的……却是闻所未闻。
一只烧鸡,小男孩仅仅用了不到三分钟的时间,吃的只剩下骨架了。
一旁的秦琼也看傻了眼,说不出话来。
然而这还没有结束,吃完烧鸡的小男孩,伸手去抓另一个盘子的烤羊腿。
这只烤羊腿,比刚刚那只烧鸡还要大,保守估计最少也要有三五斤重。
小男孩抱着羊腿,一口撕下一大片肉,用力咀嚼了两口,也不知道有没有嚼烂,就咽进了肚子里。
硕大的羊腿,以肉眼可见的速度,不停的缩小着。
“江先生,冯先生,让你们见笑了……我儿子他……”
我举起手掌,阻止了贺正说下去。
我盯着小男孩的一举一动,仔细观察。
青春期的小男孩,非常能吃,有句俗语叫“半大小子,吃死老子”,我在他这个年纪时,正值身体发育,一天能吃五顿饭,还经常被饿醒。
可再能吃的人,也没贺正的儿子夸张。
更奇怪的是,眼前的男孩,太瘦了。
人吃的多,就会长胖,一只烧鸡,一个羊腿,这得多少热量?要是小男孩每天都是这么吃,两百斤以上的体重才正常。
总不能是他吃进肚子里的食物,身体不吸收营养吧?
贺正的儿子,吃完了羊腿后,又抓起筷子去夹排骨。
秦琼压低声音。
“兄弟,你看孩子的肚子。“
我看了过去,小男孩的肚子已经鼓鼓囊囊的了。
这是肯定的,人的胃理论上虽然可以被撑大十二到十六倍,但你的肚皮在那摆着的。
这也是为啥胖子能比瘦子吃的更多。
胖子的腹腔更大一些。
看着小男孩的肚子,我预估他马上就要吃不下去了。
总不能把自己的肚皮给撑破吧?
然而就在这时,令我目瞪口呆的事情发生了。
小男孩的肚子,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瘪了下去……我使劲揉了揉眼,确信自己没有看错。
贺正儿子的肚子,像是正在慢慢放气的气球,不停的缩小。
若不是他此刻还正在大口大口的吃排骨,肚子缩小的速度,恐怕会更快。
人的消化能力是有限的,不可能这么快把胃里的食物消化一空。
就算把他胃里的胃酸换成王水,也不可能消化这么快。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我想起来了,秦琼之前说的是,贺正的儿子被阴物缠身。
我看向贺正。
“贺老板,你用了什么办法,让你儿子变成了这样?”
贺正起身,从自己带来的包中,取出一物。
“江先生,就是这个,您看看。”
我接过贺正递过来的东西。
他递给我的,是一条男士牛皮腰带。
腰带的扣子,是一只金色的双环,我虽然对奢侈品不是很了解,但这个牌子还是眼熟的。
这条腰带我从商城的奢侈品店铺见过,标价17999。
这腰带上,蕴含着煞气,只有从墓里出来的东西,才会带着煞气,那是因为墓里埋葬的人如果心有不甘,可能会附身在任何东西上。
这样的东西称之为阴物。
很凶的。
这条腰带,明显也是如此。
我暗自倒霉,怎么最近老是碰到这种东西。
而且被阴物缠身的是贺正的儿子,也就是说,真正佩戴过这条腰带的,是我面前正在胡吃海喝的小男孩。
我把腰带圈起来,把扣子拉到头,比小男孩纤细的腰粗不少。
换句话说,在小男孩佩戴这条腰带时,他的体型要比现在胖的多。
毕竟,这是一条成人腰带。
“贺老板,你儿子叫什么名字?”
“孩子叫贺聪。”
“聪聪以前,是不是很胖?”
贺正立即激动起来。
“对对对,我儿子他之前非常胖,最胖的时候,有两百二十斤!”
一个刚刚进入青春期的小男孩,虽然有一米七的身高,但两百二十斤的观感,和肉球没太大的区别。
我抬起手中的腰带。
“你用这个……给他减肥?”
贺正犹豫了一下,承认了。
“是。”
“胡闹!”
用阴物减肥,这实在是太胡闹了!
成年人尚且难以抵御阴物的副作用,更何况心智不成熟的孩子?
在我和贺正聊天的功夫,他的儿子聪聪,已经吃掉了大半桌的菜,而且进食的速度丝毫不减。
吃饭前,贺正说这一桌菜可能不够……看样子,真的不够。
贺正满脸悔恨和后悔,看的出,他很痛苦。
毕竟是自己的儿子,变成这幅模样,哪个当爹的能不心疼?
我语气软了些。
“说说吧,怎么回事儿,我看能不能帮上忙。”
“谢谢江先生。”
贺正叹了口气,懊恼万分。
“这件事,其实都怪我。”
贺正开始讲述了起来。
他的儿子贺聪,曾经是一个小瘦子,虽然比不得现在,却也是那种瘦瘦小小的孩子。
那时候的贺聪,别看瘦小,但体格不弱,整天上跳下窜风风火火的,几乎从不生病。
他之所以瘦,除了运动量大,还有很重要的一点,不爱吃肉。
其他孩子们爱吃的汉堡炸鸡,贺聪一口都不吃。
这个状态,一直持续到他十一岁。
男孩子大概从十岁开始,逐渐步入青春期。
这个期间,孩子的发育进入快车道,几乎每隔几个月,身高都能往上窜一厘米。
身体的成长,需要大量的营养。
原本不爱吃肉的贺聪,像是忽然变了一个人,无肉不欢。
许多成人见到美食都管不住嘴,更何况一个孩子。
大量高热食物进入肚子里,让贺聪长得飞快,十三岁就有一米七的身高,在同龄人当中,可谓是“鹤立鸡群”。
但是……在长高的同时,贺聪的腰围,也在迅速膨胀。
等贺正发觉不妥时,自己的儿子已经变成了两百斤的胖子。
肥胖是万病之源,胖了之后,以前的疯小子变得不爱运动。
运动少了,免疫力自然要弱。
曾经极少生病的贺聪,变得经常感冒发烧,小病不断。
贺正决定帮助自己的儿子控制饮食,减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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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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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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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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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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