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这个大明太凶猛>第1022章 天下大同
  狂热,最终会被科技所毁灭!

  面对威力强大的现代武器,所谓的狂热与野蛮一样,不过只能用以证明武器的威力而已。

  在猛烈的炮火下,城市会被摧毁,躯体会被粉碎,而奴隶会被解放!

  “放!”

  伴随着一阵阵枪声,在城市的墙边,数以百计抵抗的人被击毙了,那些拿着火绳枪、弯刀,叫嚣着的人们在现代武器的面前,根本就是不堪一击的,况且,他们的人数本身就非常有限。

  当抵抗的男人被杀死的时候,那些穿着黑袍的女人拉着儿童,在那里瑟瑟发抖的看着这一切,她们都很清楚,千年以来,自从天方教从沙漠中杀出,征服这片土地上以来,这里的战争规则就是,杀死男人之后,女人和儿童沦为征服者的奴隶。

  相比于惶恐不安的女人,那些被释放出来的奴隶们,却用一种麻木而又向往的神情看着已经被摧毁的城市。

  与世界上的大多数国家不同,在奥斯曼帝国境内的任何一个城市之中,都有奴隶的存在,而且数量极广泛,甚至直到1891年,奥斯曼帝国才在外国的压力同意禁止奴隶贸易,废除奴隶制度。

  或许阿里什城是一个很小的城市,但是这里同样有奴隶,除了少数白奴之外,还有不少黑奴,主要都是黑人女奴,当看着一群肤色黑的像炭似的女人从废墟中走出来的时候,他们无不是诧异的睁大了眼睛。ωωω.χΙυΜЬ.Cǒm

  “这,这……难道是传说中的夜叉?”

  可下一瞬间,就有人拍着马裕强的头说道。

  “她们是黑人。”

  黑人?

  愣了愣,大伙才想起上学时书上介绍过的黑人,她们生活于非洲,好像在国内也有少量的黑人女子。

  瞧着那些黑人女子,大都带着孩子,马裕强又疑惑道。

  “怎么都女人?男人到那去了?”

  在奥斯曼帝国同样存在着大量的黑人男奴,但他们都被阉割使用,而在这样的小城,黑人阉奴的数量非常稀少,不过这些却有不少来自非洲的女奴,从苏丹达尔富尔再到东非沿岸地区,到处都有天方捕奴队。

  在男奴被阉割后,卖到大城市的同时,每年都有成千上万的女奴被卖到奥斯曼帝国各地。奴隶主们会把这些黑人女奴安置在他们的家里或者农庄里,让他们与少的几个白奴繁衍后代。在出售牛羊时,再把奴隶的后代一起卖掉,尽管按他们教义不允许把儿童与其母亲分离。可并不妨碍这些女奴做为生育机器,作用只有一个,不停地为奴隶主生育混血小奴隶。主人不会把奴隶生的孩子当成自己的孩子。年纪稍微大一点的就会去面包房一类的地方长期劳动,做着繁重的工作。

  当然她们还要从事体力劳动,就像这些女黑奴,不仅像生育机器一样,与白奴生育着混血小奴隶,还要从事家务和各种劳作,而现在,当她们的主人惊恐不安的等待着未知的命运时,这些奴隶们却都是麻木的站在主人的身边,只有少数白奴用充满希望的眼神看着这些东方人。这些白奴就是所谓的“配种奴隶”,在绿绿的世界中,“配种奴隶”是一种极为特殊的存在,他们无一例外都是白人,除了干活之外,就是与不同的女黑奴生育混血小奴隶。

  他们就是中国人?

  这些来自乌克兰或者奥地利的白奴或许从来没见过中国人,可并不妨碍他们用充满希望的眼神看着中国人。

  他们真的会给大家带来自由吗?

  就在这些奴隶们用满怀期翼的眼神看着马裕强等人时,李默走向前去,用天方语对这些奴隶说道。

  “你们自由了。”

  自由!

  对于许多奴隶而言,往往死亡才是自由,死亡才是解脱。

  对于被奴役了多年的奴隶来说,面对自由的时,他们往往都是无所是从的,就像对于柯察金来说,或许他渴望着自由,渴望着回到乌克兰大草原上,找到他心爱的爱人,可是在获得自由之后,他却有些不知所措。

  和鲁马奈城当初起义的奴隶一样,在城市被中国人占领之后,柯察金有了两个选择,一个是释放为自由民,一个是加入自由军团,相比于前者,这些刚获得自由的奴隶们,纷纷选择了后者——后者每月有100阿克切的军饷。

  阿克切银币是奥斯曼帝国的通用货币,帝国境内每个居民每年要向上缴300个阿克切银币,这种银币很小,重量只有0.3克左右,100阿克切差不多也就是一两银子。

  对大明而言,月饷一两的“自由军团”妥妥的廉价炮灰,而对于柯察金这样奴隶来说,不仅意味着高薪,而且也意味着他们有了个谋生的手段。对于没有任何财产的奴隶来说,作为士兵无疑是最好的选择。

  但是那怕作为“自由军团”的士兵,柯察金仍然有些无所是从,作为奴隶的他,似乎早就习惯了主人的命令,在没有命令的时候,他甚至都不知道应该怎么办,甚至对中国军官,他们也是称他们为“主人”。

  对于柯察金他们这些奴隶来说,每天的训练结束之后,剩下来的时间,无疑是极其无聊的,那怕是在离开军营之后,这些不知所措的人,也会聚在一起,在酒馆里喝着酒,打发着无聊的时间。

  港口的小酒馆是半露天的,经营者是随舰队过来的明商,酒是天竺或者南洋的蔗酒,喝酒的人大都是明军官兵,在这里虽然没有把人分成三六九等,可是像柯察金这样的自由军团的士兵,还是会坐在相对偏远的角落。

  “哎,主人的训练实在是太短了,按我说,我们每天应该训练十六或者十八个小时才对,这样一来,我们只要回到帐篷里就能睡着了,那会像现要这么无聊。”

  过去身为奴隶时,他们每天要承担超过18小时的体力劳动。而现在,他们的训练不过才十个小时而已,相比过去,现在的训练简直就是小儿科,甚至每隔五天还休息一天。也正因如此,他们才有了到港口边的小酒馆喝酒吹牛的时间。

  男人在一起喝酒,从一开始的牢骚,吹牛,到最后总是会谈到女人,他们当然会用羡慕的眼神看着那些明国士兵怀中的天方女人,那些女人根本就看不上他们这些“穷鬼”。

  或许是因为羡慕,只听萨尔科奇说道。

  “哎呀,其实有时候,还挺想念以前的日子,我原来的主人有十几个黑人女奴和混血女奴,他总是会指派我们与她们配种。我还记得轮到我工作的那天,主人让四个女奴与我住在一间房子里,甚至还给我们下了一瓶酒和一些食物,然后我们就那样睡了起来……”

  他的话声刚落,就有人接腔说道。

  “除了你之外,外面肯定还有一个黑人阉奴在门外哼唱低俗小曲,敲小鼓,监督你们在接下来几天里的造人劳动。”

  “是啊,那个时候,是那些黑人阉奴最嫉妒我们的时候,他们甚至还会趴在门外偷看,每到这个时候,我就会……”

  当他们在那里聊着天的时候,他们并没有注意到,在一旁有人在听着他们的话,在附近的桌子边,围着几个穿着箭装短衣的男子,他们既然不是军人,也不是随军商人。而是记者,那些记者是来自国内的,他们之所以不远万里来到这里,就是想亲自记录这场战争。而现在,他们中间有的人却被柯察金等人的话给吸引了。

  “最让人感觉蒙羞的是,我们仅有的羞衣会被扯下。奴隶主会检查生殖器的大小与健康状况,以便让他们与其他女奴隶配种。”

  听到这些话时,那些记者甚至不知道是应该羡慕他们,还是同情他们。毕竟作为男人,这种经历是让人羡慕的,但是他们的遭遇也是让人同情的,毕竟在奴隶主的眼中,他们不过也就是牲口而已。配种的牲口罢了。

  “所以悲哀的是,我们永远也不知道自己的孩子是什么模样,甚至也不知道他的母亲有没有生育,他们从生下来的那一天起压根儿就不知道自己的父亲在什么地方,他们刚生下来的身份,就已经注定了是奴隶……”

  那些女奴生下来的混血小奴隶,能给苏丹增加每天15-16小时的劳动力。他们和素未谋面的父亲一样,将会承担修建堤坝,要塞,城堡的苦工。他们会像他们的父亲一样,以奴隶的身份活着,最终死去。

  那些原本素耳倾听的记者们,不禁同情起这些人还有那些小奴隶。似乎在这一瞬间,他们明白了为什么朝廷要不远万里对这片土地发动这场远征,对于这样的野蛮的国家,当然要把他从这个世界上彻底抹去。

  大明来到这里,并不是为了扩张,而是为了解救这片土地上的人们,比如姐,就这些从各个地方旅来的奴隶。

  一个会阿拉伯语的记者走到他们的面前,说到。

  “我是大明的记者,可以了解一下你们的遭遇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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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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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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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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