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非洲酋长>第三百五十六章 婚礼(一)
  “你眼光真不赖,不过今天有余婧过去砸场子就够了吧,我再去砸人家场子合适吗?你老实跟我我,你跟那个周姗得有多面和心不和?”

  曹沫这些年穿牛仔裤、沙滩裤都习惯了,就算是极正式的场合,也是牛仔裤加衬衫,他上午被成希拉到淮海中路,自然是完全听成希的“摆布”。

  在进商场挑选衣服之前,成希还将他按到某间装修奢华的发型屋里,将他原本就只有寸许长的短发修理了一遍,打上发胶;然后|进商场直奔范思哲从头到脚选了一套正装,曹沫都觉得自己的颜值有了大幅的上升。

  “……”成希笑着拍了曹沫一下,围着他转了一圈,说道,“帅是够帅了,你还有做衣服架子的底子,但我怎么就觉得还有些别扭、不习惯呢——你不会是第一次穿这么正式的衣衫吧?”

  “卡奈姆一年当中就没有几天低于三十度的,哪天出门要是外面只有三十五六度,就要谢天谢地了——在卡奈姆穿这么长的裤子、皮鞋,我估计整天不用干别的事情,就想着找剪刀将裤腿剪掉,”曹沫说道,“而到矿上或进种植园,就算不用干力气活,但地方都很偏僻,蚊子长得跟马蜂似的,将驱蚊剂当饮料喝,这么薄的裤料根本不就管用,还非要穿牛仔裤不可——你什么时候去非洲,让你感受一下什么叫不是人过的日子。”

  “有你说的这么夸张,是不是不想我过去?”成希美眸瞥了曹沫一眼,问道。

  “你猜我现在特别想干嘛不?”曹沫问成希道。

  “你想将衬衣袖子捋起来?”成希猜测问道。

  “太对了!”曹沫说着话,直接就将衫衣袖子卷起来,要不然感觉太难受了,“你怎么一猜就猜到了?”

  “哈,看你半天,总觉得有点别扭劲,想来想去,就差袖子没有卷起来——这样也好,省得给你配袖扣了!”成希笑着帮曹沫将袖子卷起来,又心满意足的打量他了几眼,确认这一身确实很适合曹沫,就让营业员将曹沫衣领、裤腰上的标牌剪下来。

  曹沫将换衣里的旧衣旧鞋抱出来,刚要裤兜里掏出皮夹,就见成希都已经取出信用卡递给营业员,问道:“怎么要替我买单?”xǐυmь.℃òm

  “你第一身正装,当然得我送给你呀——你的第一次呢!”成希夸张的强调道。

  “……”曹沫笑着打了成希一下。

  “就是接下来我要过三个月的苦日子啦!”成希帮曹沫将旧衣旧鞋装进纸袋里,又叫苦道。

  “你还别说,吃软饭的感觉真好,”曹沫等营业员将身上的吊牌剪掉后,挨着柜台感慨道,“我说,我是不是真要买一只劳力士戴上,要不然我预感今天这一关不好过啊——”

  “你也知道竞争很激烈啊?”成希得意的瞥了曹沫一眼说道,“你穿件衬衫还非得将袖子卷起来才舒服,手腕上突然戴只表,不是找罪受吗?你今天就老实在我身边待着,管别人怎么想?”

  “那你还非我拉过来买这身衣服?”

  “为啥就非得‘女为悦己者容’?给你买这身衣服,我看着舒服还不行啊?”成希得意的笑着说道。

  …………

  …………

  新郎新娘都是新海人,而照新海的习俗,婚礼的当天,中午女方家摆正宴,在吃过饭后,新郎用婚车将新娘接出娘家,男方家的正宴则安排在晚上进行。

  新娘、新娘关系好的朋友及同学,初高中倒也罢了,有些大学同学专程从外地赶过来参加婚礼,肯定两边的婚礼都要参加;这边连酒店住宿也都会安排好。

  新娘这次也有外地的同学提前一天赶过来参加婚礼,他们也都是成希、余婧的大学同学,从余婧那里知道成希今天要带男朋友登场,有好几通电话打过来,催促成希赶紧将人带过去。

  买好衣服,曹沫陪着成希开车赶到新娘家;新娘、余婧她们也刚化好妆赶回来。

  中午这关,对曹沫来说没有什么难的。

  新娘周姗邀请过来参加婚礼的,初高中同学以及其他朋友跟成希、余婧她们没有什么关系,大家也不用硬凑到一起聊天什么的;而跟成希、余婧关系也很熟的大学同学,主要都是女孩子,就算有两个男孩子应邀出席婚礼,也都是跟成希她们班的女同学成双入对,没有视曹沫为威胁。

  成希读大学期间,曹沫也到新海大学晃荡过几次,成希的大学同学基本上都知道他的存在。

  她们即便对成希最终跟他走到一起感到很意外,即便性格最为强势的新娘周姗看到曹沫,也只是说几句玩笑话:

  “不说咱们行里那几个整天惦记着你的家伙了,林方都还打算将他最好的两个朋友介绍给你认识呢——好几次想约你一起吃饭,你都不露面,但林方都把你夸出去了。你今天搞这样的突然袭击,你知道要搞得多少人伤心梦碎啊?”

  “看曹沫今天这衣架子的样子,也合该他们梦碎,完全没有竞争力啊——美食当前,谁没事会选糟糠吃啊?”余婧开玩笑道。

  到十一点时,男方迎亲的车队赶到。

  新郎林方比新娘要大两岁,陪同迎亲的伴郎以及男方同学、朋友,也都是同龄人,中午在女方家用过婚宴后,大家下午就带上几床被辱象征着嫁妆先赶往婚房。

  新娘周姗家在新海也只能算不错,下午走进男方家给新人准备的婚房,男女两方的家境差距就体现出来了。

  位于浦江南岸、装修奢华的江景豪华婚房,两百多平方米、价值上千万还仅仅是一方面。

  成希上午时跟她的同学相聚,大家主要聊大学旧事,很是高兴,笑声不闹,曹沫负责坐一旁听就好了,但中午随新郎过来迎亲的伴郎、同学朋友,凑过来聊的话题就有些高大上了。

  新海联合银行虽然是区域性的股份制银行,在全国股份制商业银行里排名也不算靠前,但绝对不是普通的上市公司能比的。

  而金融在当前国内经济活动又占据绝对的主导地位。

  新海联合银行的一名副行长,在社会上的实际身份跟地位,怎么也要比上市公司的实权副总高出一大截。

  新郎林方的生活工作轨迹,可能不如沈济,但也有几分相似。

  林方从小在国内就各种名校,然后到美国留学几年,回国就进了一家资产管理公司,短短三年就出任高级经理、年薪一二百万的那种;而给他当伴郎的那几名同学、朋友,背景也是差不多相似。

  当然,这原本跟曹沫都没有什么关系。

  他们又不是成希的同事、同学,再说今天乍眼最能令男性动物荷尔蒙飚升的是身材被小两号礼服勒得极度火爆的余婧,不是成希。

  然而,不喜欢被陌生男人围绕着套近乎的余婧,中午在女方家用宴时就跟成希、曹沫凑到一起,那就是曹沫的错了。

  别人也不是要针对曹沫,但是要跑过来跟余婧套近乎,就只能先从曹沫这边找话题聊起。

  曹沫对他们感兴趣、甚至有意在余婧面前炫耀的话题,比如豪车、奢侈品以及新海诸多高端消费场所等等,他既谈不上熟悉,也不感兴趣;而证券市场、期货以及国内外经济产业发展形势等等,他们又太夸夸其谈了。

  曹沫不怎么接他们的话题,在他们的眼里就多多少少显得露怯了,好在大家都还是懂事理的,没有谁会在自己好朋友上的婚礼去挤兑别人——他们就算对余婧以及更为清纯明艳的成希心存好感,但关系又不熟,还没有到对曹沫心生嫉恨的地步。

  照正常的婚礼来说,曹沫、成希他们下午在婚房或者找家咖啡厅打打牌、聊聊天,晚上赶到酒店参加晚宴就可以了;而即便是伴娘、伴郎,也不会有什么任务。

  然而对家境不同凡响的新郎家来说,婚礼却是一场重要的社交活动。

  一行人刚参观完新房,还没有歇一个小时,新娘、新郎就被电话催促去主宅,跟林家重要的宾朋好友见面应酬。

  新娘周姗的同学朋友可以不用都过去,但新娘周姗今天穿着礼服,又要应酬男方家那么多的宾朋好友,身边肯定要有人陪同照顾。

  除了余婧跟另外一名叫赵甜甜的伴娘没有办法逃脱,周姗又拉住成希:“成希,你陪我们一起过去吧,求求你了,要不然我今天肯定会累惨!”

  下午男方家要应酬的宾朋好友,不乏新联银行的高层——新娘周姗不去考虑成希跟曹沫难得相聚以及曹沫并不合群的性格,却是要拉同在新联银行工作、家境优裕而平时都要受银行高层高看一眼的成希过去帮着应酬。

  “曹沫你要是觉得烦,下午就先陪张莉她们,晚席开始前,我负责将成希完完整整的还给你。”周姗说道。

  “没事,我陪你们过去,到地方我找个角落坐着就行。”曹沫笑道。

  他不知道下午要应酬男方家宾朋好友里,同为新联银行主要股东的陆家、丁家以及华茂投资,会不会也有人接到邀请参加今天的婚礼,但他既然决定跟成希的关系真正发展下去,有些场合就不可能再刻意去避免。

  虽说周姗听余婧说曹沫在非洲发展得很不错,但她看曹沫跟林方的同学聊不到一起去,心里多少觉得曹沫有些上不了台面,也怕曹沫不耐烦应付接下来的场面,才想着暂时先将曹沫跟成希分开。

  当然,曹沫说要跟着过去,周姗当然也不会说什么,大家就匆匆下楼,坐上当婚车的几辆奔驰,赶往吴中路的林家大宅。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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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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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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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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