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都市小混混赵凤声>第一千零二十三章过墙梯
  傍晚,雍城的天色终于有了黯淡迹象,在宾馆对面蹲守一天的汤明活动着酸疼脖颈,沈炬在旁边用脚踢着石子,显示出极为不耐烦的焦躁。

  两人从早晨出来,屁股都没挨过凳子一下,累,倒是次要,关键是上面一个指令都没下达过,弄得汤明心里七上八下,还不敢擅自离开,怕宾馆里的那些人从自己把守的地方跑掉。

  汤明捶打着大腿,用略带沙哑的嗓音问道:“几点了?”

  沈炬看了一眼腕表,低声道:“七点零八。”

  汤明舔舐着干裂的唇角,目光夹杂着阴沉朝宾馆望去,“老爷子那边没动静?”

  沈炬摇了摇头。

  汤明长叹一口气,“老爷子的养气功夫超凡脱俗,都到了这节骨眼了,居然还能沉得住气,不怕陈蛰熊叫来帮手?我跟老爷子千叮咛万嘱咐,那几位都是在华北叱咤风云的角色,绝不是任人拿捏的软柿子,最有名的翟红兴都死了,作为对手的陈蛰熊却相安无事,就凭这一点,黎麻子和韦八爷也未必是人家对手。近几年,老爷子总是喜欢后发制人,美其名曰步步为营,稳扎稳打,用的是老一套的方式来办事,说要做到麋鹿兴于左而目不瞬。呵,什么年代了,那一套早就落伍了,想要赢,必须要占得先机。新世纪,新手段,新规则,落后半子,就是满盘皆输,老人家总是固执守旧,引用老理来教训人,等到陈蛰熊大摇大摆离开雍城,我看看他老人家是否敢踏足京城半步。”

  话里透着一股埋怨和不满,而作为建哥亲信之一的沈炬,并未有何责怪神色,搓着手掌,干干一笑,道:“建哥年纪大了,少了锐气,难免前瞻后顾,以后等您接手那一摊,那就不用看别人脸色行事了。”xiumb.com

  汤明脸色一变,冷声道:“胡说八道什么!我可没想过要接手老爷子生意。”

  沈炬急忙认错,“是我失言了。”

  建哥渐渐步入暮年,这是不争的事实,昔日跟随他打天下的四大金刚,也都在为自己的前途谋划。馒头自立山头,成为了狐假虎威的江湖新代言人,另外两位跟建哥走得很近,大有为臣死忠、为子死孝的意思,沈炬年长一些,明白那些虚头巴脑的东西只是昙花一现,等到建哥哪天心气不顺了,第一个会拿馒头开刀,紧接着会清君侧,给继任者铺路,爬得快,死得更快,索性抱住了汤明大腿,想要将赌注压在驸马爷身上赌一把。所以这俩有着不为人道的亲密关系,都清楚对方心里打的小九九,许多话口无遮拦。

  “人和东西都准备好了吗?”汤明轻声问道。

  “准备好了,电工和工具全部到位,可是……就咱们这几十人,能够将陈蛰熊那几个家伙抓住?”沈炬一想起身手出众的两人,头皮都有些发麻,仅凭虾兵蟹将,怎么能拴住两条过江龙。

  “老爷子说要给咱们增派援兵,一整天了,人影都没见到。我从馒头那借了点兄弟,又拎了两杆喷子,假如再撂不倒陈蛰熊,咱们以后就割了牛牛去卖屁股吧。”汤明说完一句本地俚语,眉头又紧皱了几分。

  “在公安局门口动枪?不大好吧。”沈炬担忧道。

  “给你十把刀,你能放倒陈蛰熊?”汤明没好气道。

  沈炬神色尴尬,羞愧低下脑袋。

  两辆牧马人发出揪心的轰鸣声,在马路中肆无忌惮撒欢,来到汤明面前,突然猛踩刹车,轮胎急速刹住,溅射出一蓬污水,车辆稳稳停下。

  幸好汤明反应敏捷,及时跳到草丛躲避,没有被污水溅到身上。汤明本来暴晒了一天,肝火正旺,这两辆车的嚣张跋扈,更是让他暴跳如雷,从草丛跑出来,撸起袖子,骂骂咧咧道:“哪里来的瓜怂!开车不长眼,欺负到老子头上来了!活尼玛腻歪了!”

  从牧马人走下来几位男子,高矮胖瘦都有,面容冷峻,脸颊,手臂,脖颈,带有各式各样的伤疤,虽然人数不多,但气焰却一点都不比汤明这边逊色。

  领头是位又矮又瘦的男人,尖嘴猴腮,头发稀黄,一笑看不到眼,丝毫没有威慑力,扔到动物园猴子窝,绝对属于兄弟重逢,长得又丑又搞笑。

  如果赵凤声在场,一定会对这位男人多加防备,因为在戈壁滩的时候,自己跟韦八亢被黎麻子的人追杀,泉子就是被这名瘦小的男人挑断了脚筋。这家伙不仅身手彪悍,而且心肠阴毒,是名难缠的对手。

  “汤哥?”瘦小男人冲着汤明笑吟吟走去,伸出了跟鸡爪差不了多少的手掌。

  “你哪位?”汤明听到对方道出自己姓氏,明白是友非敌的成分居多,暂时收敛起怒火,强迫自己语气平和。

  “建哥的朋友,余壮壮。”瘦小男人笑了笑,露出一口糙黄牙齿。

  余壮壮?

  汤明对这名字似乎耳熟,仔细一想,瞬间惊出一身冷汗,脱口而出道:“黎大哥的兄弟,余猴子?!”

  即便黎麻子死了这么多天,可吃江湖这碗饭的同行,提起人家,还是不由自主地称呼一声黎大哥,多年的敬畏之心,并没有随着时间冲淡,那种恐惧感,早已镌刻在灵魂深处。

  眼前的余壮壮,就是黎麻子称霸西北的心腹之一,入行很短,可凶名却一点都不逊色于自己大哥。

  余壮壮杀牛出身,因为黎麻子的赏识,破格带到身边培养,据说余壮壮不止对牛的构造熟悉,杀人的身体也异常了解,挑断手脚筋,犹如捏死蚂蚁一样简单,剥皮挖心,也不在话下。当然,混江湖的都希望自己名声恶一些,这样才能震慑众人,里面究竟有没有水分,也许死去的黎麻子都不清楚。

  “我像猴子么?”余壮壮微微一笑。

  察觉到对方眼中的那抹冷冽,汤明咽了一口唾沫,急忙伸出手掌,堆笑道:“不好意思,不好意思,我这嘴巴欠揍,还请余大哥见谅。”

  黎麻子倒了,可黎家大旗依旧矗立在西北猎猎作响,要人有人,要钱有钱,要枪有枪,远远不是偏安一隅的建哥能够抗衡,别说驸马爷汤明,就算是建哥亲自到场,也得点头哈腰给余壮壮三分颜面,这就是差距,实力上的绝对差距。

  “建哥跟我们大哥是多年的老朋友了,怎么会跟你较真呢。”瘦小猥琐的余壮壮不屑一笑,转过身,朝宾馆望去,“房间号多少?我们负责拿人,你们负责善后,出了岔子,记得别把我们兄弟供出来。”

  汤明这才明白自己老丈人的用意,挥霍了一白天的时间,应该就是为了去请这几位大爷,有他们在,别说陈蛰熊和牛富贵,就是再来十个,也未必能逃脱的了预先安置好的大网。只是余壮壮这帮人喜欢玩枪,经常闹出震惊西北的大案要案,擦屁股这活,可没想象中那么好干。

  汤明一指陈蛰熊的房间窗口,“就在那里,我已经找好了人,先把监控拔了,随后把电源切掉,这样能更方便咱们动手。”

  “不用那么麻烦,让建哥准备好酒和女人。”余壮壮嘴角勾起,戴上口罩,大手一挥,“干活!”

  十来位男人气势汹汹朝宾馆走去。

  汤明还想嘱咐点什么,却被沈炬拉住衣角。

  就在余壮壮即将过马路的时候,一道黄色身影来到了宾馆门口。

  紧跟着五位,十位,二十位……

  四面八方突然冲出来无数位黄衣小哥,有骑摩托的,有骑自行车的,有骑电动车的,到了后面,铺天盖地,将路面都染成了黄色,最少也得一百多人。不同的方向,却停在了相同位置,手里拎着各种各样的塑料袋,闷头朝着宾馆里面挤去,看样子,比起媳妇生娃时都要焦急。

  “这…..怎么回事?”汤明看的一脸懵逼。

  “恐怕是牛富贵请来的帮手,他就是送外卖的,弄出这么大的阵仗,估计想浑水摸鱼溜出雍城。”沈炬眉头紧锁猜测道。

  “给我拦住他们!”汤明大吼道。

  “拦不住了。”沈炬望向几辆闪着警灯的警车,摇头苦笑道:“居然还报了警,咱们怎么拦?”

  “去他妈的!”汤明踹起一脚,路边无辜小树剧烈摇摆。

  宾馆房间,此时的赵凤声已经换好一身黄衣,冲同样装扮的陈蛰熊得意一笑,“怎么样?他有张良计,我有过墙梯,比人多?老子公司有几千号同事,找他们借钱,未必肯借,可你说要请他们吃饭,操,跑的比我都快。”

  “乱七八糟的狗屁主意。”陈蛰熊冷了他一眼,“不过确实管用。”

  “哈哈。”赵凤声摸着自己小平头,“老子就是天才。”

  “抓紧时间吧,你的同事可保不住你多久,一顿饭的功夫,咱们必须趁乱离开宾馆。”陈蛰熊谨慎说道。

  “好,姓陈的,咱们京城见。”赵凤声举起手掌。

  “不见不散。”陈蛰熊认真说道,举起宽大手掌。

  双掌一击。

  带了点从未说出口的情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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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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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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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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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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