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如果能少爱你一点>第547章 历史是他的故事
  温一诺其实挺想把萧裔远丢给沈如宝,让他尝尝沈家小公主的“糖衣炮弹”,怕不是得打得他七窍流血……

  当然她也只是暗戳戳想想而已。

  沈家这栋房子看上去没有什么大问题,但是想到沈家在国内帝都的那个王府,温一诺觉得还是谨慎点好。

  万一有坑,萧裔远怕不是要被人扔到坑里去。

  他现在是她的助手,她得罩着他。

  温一诺笑着看向沈齐煊:“……阿远是我的助手,我如果要做法,得他帮忙,就让他跟着我们一起去看看吧。”

  萧裔远见温一诺终于换回了“阿远”的称呼,不动声色地笑了。

  他脸上的表情没有什么变化,只是眼底跳跃着光,一看就很愉悦的样子。

  沈如宝一直盯着萧裔远,见他不愿意留下来,也嘟着嘴说:“那我也跟爸爸一起,带着你们逛逛吧,尽一尽地主之谊。”

  司徒秋见状,也点头说:“这也行,我去厨房吩咐他们做点好吃的夜宵,贝贝就跟着你爸爸吧。”

  她捋捋沈如宝柔软卷曲的头发,朝她鼓励的笑了笑,一派慈母做派。

  温一诺凝神看去,眸中宝光流动,灿如骄阳。

  闪亮的眸子看了看司徒秋,又看了看沈如宝,她居然看不出来沈如宝跟司徒秋有没有母女缘份。

  又凝眸注视沈齐煊,也看不出他跟沈如宝有没有父女缘份。

  按理说沈齐煊和沈如宝已经验过DNA,肯定是亲生父女,但是她却看不出来到底是不是有父女缘份。

  这有两个可能,一个是有高人给他们改过相,所以一般的道门中人看不出来。

  一个就是她温一诺功底不够,无法突破对这家人的“认知障”,所以她看不出来。

  看来这家人不是她能轻易看破的。

  真正的道门中人给人看相,不是随随便便看你一眼就能得出各种结论的。xiumb.com

  真要看相,不说要提前几天焚香沐浴静室祝祷,至少也要集中精神,突破普通人的“认知障”,然后才能看见对方面上有不同的东西显现出来。

  命运是多么玄妙的东西,虽然它可以写在你的脸上,刻在你的掌中,但是怎么可能让普通人一眼就看透?

  如果有人说自己看一眼就能知道,千万别信,那不是看相,那要么是骗子,要么是在写剧本。

  看相并不是温一诺的专长,所以她一般是藏拙,很少表露出来。

  既然看不出来,她也就不看了,反正跟她师父张风起一样,她在看相这一行也是时灵时不灵。

  温一诺跟着沈齐煊往旋转楼梯走去。

  这栋房子从外观看,尖顶、拱墙和塔楼比较多,但是内部的布局还是很合理的。

  房间宽敞,空间开阔,室内装修和家具都很复古,但是并不陈旧,有种时光凝滞的奢华和温馨。

  沈齐煊说:“这房子是我曾祖父买下的,当时正值大萧条时期,这个国家大部分地方的房价都在腰斩,唯独这里的房价却无比坚挺,居然没跌,还涨了一点点。我曾祖父就说这里是块好地,能锁财。”

  “他老人家眼光确实不错,买下这套房子之后,我们沈家在国内的生意就一路狂飙,站到了顶端。”沈齐煊一边走,一边感慨地说道。

  温一诺曾经研究过全国富豪榜,知道现在排行第一的沈家,在这一百年内也是几番沉浮。

  他们在一百年前曾经就站到第一的位置,但很快,随着外敌入侵,沈家跟千千万万的普通人家一样,经历了国破家亡的屈辱历史。

  沈家老爷子铮铮傲骨,不惜变卖所有家产,资助当时的仁人志士抵抗外敌,倾家荡产都在所不惜。

  后来外敌被打跑,他又资助当时内战中比较弱势的一方,帮助他们购买枪支弹药和医药用品,站对了队伍。

  后来新政府成立,举国上下焕然一新。

  他们沈家本来是全国首富,但因为全部家产用来救国救民,新政府成立的时候,他们家反而成立彻彻底底的平民老百姓,得到一个好成份。

  其实经历了百年内忧外患的国家,到新政府成立的时候还能有钱有势的旧式家族,都是有原罪的。

  因为正直的,不愿屈服,不愿同流合污的富人,已经如同沈家一样,早就倾家荡产。

  而沈家老爷子当年的资助,也为沈家后人留了一条康庄大道。

  在后来的岁月里,沈家人和全国人民一起投入到战天斗地的建设之中,发誓要把一个贫穷落后,全民识字率不到10%,完全没有重工业,轻工业只能生产几盒火柴的国家,建设成为有全面工业基础的现代化国家。

  那是一个火红的年代,那是一个辉煌的年代,那是一个虽然波折不断,但是绝大部分人都有信仰的年代。

  靠着这种信仰,大家闯过一个又一个难关,在举世封锁的情况下,将国家的重工业基础打造出来。

  几十年后,国家政策转变之际,沈家人开始发挥自己经商的天赋,很快创造了一个又一个辉煌,再次站到了全国富豪榜前列。

  但是在二十多年前,沈家遭遇了建国后的第一次危机。

  他们的生意到处失利,从银行大额贷款建造的房屋成了烂尾楼,资金链断裂。

  沈家不仅从全国富豪榜上掉下来,而且还有破产的可能。

  一直没有在家族企业里任职的沈齐煊在二十一年前突然出现,临危受命,出任沈氏财团的总裁兼董事长。

  在他的铁腕领导之下,又过了几年,沈家的生意终于重新有了起色。

  当年成为烂尾楼,差一点让沈家破产的那个楼盘,成了某国际大都市的“楼王”,价格一再飙升,却没有人觉得贵,一直被人追捧,一楼难求。

  这些,是温一诺从公开的信息里收集到的有关沈家的资料。

  这里有多少是真,有多少是假,或者又有多少是注水,她都不知道。

  所以只能作为参考,不能当做实绩。

  温一诺若有所思看着这里的楼型,她没有把注意力放在室内,她看的是整个地区的气运。

  这个地方能在全美大萧条的时候地价都不减反增,肯定是有它的独特之处。

  正如沈齐煊的曾祖父认为的,这里确实能“锁财”,是个风水宝地。

  但这是整个地方的大气运,对他们家能有多少作用就不一定了。

  不然的话,他们沈家也不会几番沉浮了。

  沈齐煊和沈如宝带着温一诺、萧裔远来到最顶层,那里从外观看是一个个有凸窗的阁楼,但其实是一整间屋子。

  地板上打了蜡,光可鉴人。

  沈齐煊说:“这里其实是一个舞厅,以前晚宴都是包括舞会的,大家会到这里跳舞。窗户全部打开,灯光璀璨,从外面看,确实是纸醉金迷的景象。”

  温一诺:“……”

  她笑了起来,“沈总,纸醉金迷这个词,好像不是褒义词。”

  哪有人这么说自己家的?

  沈齐煊笑道:“我说的是事实,衣香鬓影,珠光宝气,曾经全美的高官政客和富商都是我曾祖父的座上客。”

  “哦,那得是一百年前了吧?”

  “嗯,一百年前,繁华热闹到不堪的地步,所以不可避免会走下坡路。”沈齐煊很冷静地说着自己家的历史,像个旁观者。

  沈如宝听了有些不高兴,娇滴滴地说:“爸,您别太谦虚了,我们沈家就是拔根汗毛,也比别人的腰粗。哪里就繁华热闹到不堪的地步了?”

  温一诺心想,那是一百年前,沈如宝你连个受精卵都不是,瞎比比什么?

  不过她什么都没说,就像没听见沈如宝说话一样,继续问沈齐煊:“那沈总跟我们说这些是什么意思呢?跟你们中邪有关吗?”

  “中邪?什么中邪?”沈如宝听得莫名其妙,“谁中邪了?”

  “你啊……还有你爸爸……”温一诺笑了笑,“沈小姐不知道吗?”

  “你才中邪了!你全家都中邪了!”沈如宝大怒,她抓住沈齐煊的胳膊不断摇晃,撒娇说:“爸爸爸爸!她是不是在乱说话!”

  沈齐煊无奈握住她的手腕,说:“贝贝,听温大天师的话。你身体不好,可能不是你的健康问题,而是……”

  温一诺挑了挑眉,一手搭在腰间的黑骑软鞭上,淡淡地说:“其实也不一定,也许沈小姐就是身体不好。”

  “对对对!我就是身体不好!不是中邪!不是!”沈如宝好像对“中邪”两个字很忌讳。

  温一诺耸了耸肩,“沈小姐,如果我是你,我宁愿是中邪。”

  沈如宝愣了一下,“为什么?中邪听起来就很不舒服……”

  “那好吧,金尊玉贵的小公主宁愿身体娇弱也不愿意中邪,理解。”温一诺打了个响指,和沈齐煊一起掉头往楼下走去。

  她一边说:“沈总,这里的地名叫火狐,挺有意思的,跟别的地名不一样。”

  美国这边的地名充分表现了早期移民对故土的思念和少部分人圈地占地的事实。

  所以这里的很多地名跟欧洲地名重名,同时又有大量用人名做地名的传统,因为基本上谁占了这块地,谁就可以用自己的名字命名。

  比如前几年掀起国际风浪大名鼎鼎的“斯诺登”,他可不是一个普通的“临时工”(contractor),他的家族其实在美国历史非常悠久,东部某地的一条大路就是他家先祖命名的,叫斯诺登路。

  但是这个叫“火狐”的地区,明显跟别的地方不一样。

  沈齐煊笑了起来,“没想到温大天师对地理还挺感兴趣。”

  “呵呵,我的专业是看风水,所以必须要熟知地理。”温一诺轻描淡写地说,视线从窗外看了出去。

  外面的天色已经很黑了。

  温一诺看了看手表,已经是晚上九点半,不算太晚,但是外面已经全黑了。

  沈家大宅的院子门口有两盏路灯,发出莹白的光,理应照的周围都是银白一片。

  但是温一诺眯起双眸,却从那层银白中,看出了一丝若有若无的红光,从院门口的地方往上延伸。

  温一诺立即快步下楼,朝外面走去。

  沈齐煊也加快脚步,跟在她身边,一边说:“如果温大天师感兴趣,我倒是小时候听我曾祖父说过这个地名的故事。”

  “哦?还有故事呢?愿闻其详。”温一诺快步走着,一边分神听沈齐煊说话。

  萧裔远一直默不作声,但是紧紧跟着她,并没有落下半步。

  他和沈齐煊中间走着温一诺,就把沈如宝给落单了。

  她也快跑几步,追上沈齐煊,在他另一边跟随。

  沈齐煊说着他小时候听过的传说。

  “这里在两百年前曾经是一个荒地,只有一户人家住在这里。”

  “但是一百多年前,这个国家的内战爆发,这里也是重要战场之一,双方打得伤亡惨重。曾经有一队残兵败将从战场上逃脱,来到这里烧杀抢掠,将这里唯一的那户人家全部都杀了。”

  “不过这户人家有一个女儿,她曾经在野地里捡到一只受伤的红色狐狸,带回家来仔细看护,救活了这只红色狐狸。”

  “后来她把红色狐狸放生到森林里,当她被杀之后,据说这只红色狐狸从森林里回来给她报仇,让那队残兵败将一夜之间全部横死,后来这只红色狐狸又在这个地方住了下来。”

  “凡是在战乱年代来到这里居住的妇孺都得到它的庇护。”

  “为了感念这只红色狐狸,这些来到这里躲避战乱的人们把这里叫做火狐县,也就是FirefoxCounty。”

  温一诺听得津津有味,好奇地问:“那有人真的见过这只火狐吗?”

  “见过,很多人都见过。我曾祖父,我祖父也见过,我父亲也见过。”沈齐煊一本正经的说,”不过我没见过。“沈如宝也在旁边听入了神,她叹息说:“真的有火狐吗?如果我能看见那该多好!也不知道它会不会说话……”

  温一诺:“……”

  她突然想起来不久之前,就在岑家的晚宴上,司徒秋曾经说过在何之初那里,她好像看见过一只火狐……

  温一诺心里一动,已经从大宅的门里走出来,来到院子里。

  空气中带着一股青草的芳香,四周还有夏虫在唧唧叫唤。

  温一诺在青石子铺成的小路上走了几步,突然发现腰间的软鞭黑骑开始发热。

  前面的路灯一瞬间变得昏黄,不复莹白的光芒,可那丝若有若无的红光也消失了,她像是走进一个陈年旧梦里。

  温一诺心里暗叫一声不好,下意识抓住了身边萧裔远的手。

  可是好像已经迟了。

  她握住的不是萧裔远光洁温暖的手,而是毛茸茸的,像是某种动物的爪子。

  温一诺猛地松开,再抬头斜眸看去。

  她身边的人哪里是萧裔远?

  明明是一个穿着同样衣服,却长着狐狸脑袋的怪物!

  它还咧开了它的狐狸嘴,朝她笑了起来,说:“咦?你是怎么认出来的?我明明跟他长得一模一样啊!”

  温一诺冷笑一声:“你也不照照镜子,狐狸脑袋都露出来了!”

  她按捺住心头的惊惶,迅速抽出腰间软鞭,手腕一翻,不顾一切朝它唰地一声抽了过去。

  那长着狐狸脑袋的怪物身体特别灵活,它朝后连翻几个跟斗,避开了温一诺的软鞭。

  温一诺趁着这个机会往自己周围看了看。

  沈齐煊和沈如宝都不见了,同样的,萧裔远应该也不见了。

  她身边这个东西,只是化作了萧裔远的样子走在她身边,不知道为什么,却还是保持着狐狸的形态,只是在直立行走而已。

  她再看了看脚下,已经不是沈家那条青石子路,而是硬邦邦的黄泥路。

  路边也是草地,但并不是修剪过的草坪,而长着一蓬蓬野草。

  再回头看看身后,哪里有沈家那栋教堂式的大宅子,只有一个低矮的木屋,门口有个胖胖的包着头巾的小姑娘,在拼命朝她招手,让她过去。

  温一诺:“……”

  到底是沈齐煊萧裔远他们不见了,还是她自己不见了?

  眼前看见的一切,明显是不正常,也不是真实的。

  她是在不知不觉中,走入了幻境,还是走进了历史?

  温一诺这时也分不清楚了。

  因为她的黑骑软鞭里面掺有时间之砂,可以让人在时间中穿梭来去。

  可是她到现在还没有想出来到底要怎么利用这条黑骑软鞭,在时间洪流中上下求索。

  沈家有什么东西,触发了她的黑骑吗?

  看来这里真的有邪祟。

  温一诺还想四处打量,突然看见那个刚刚被她一鞭子抽走的能够直立行走的狐狸又扑了过来。

  这一次,它朝她龇牙咧嘴,露出一个恶狠狠的表情,然后身形突然暴涨,将萧裔远那身休闲服撑得四分五裂,露出衣服底下的狐狸身躯。

  果然是一只红色狐狸!

  它向她凌空扑过来,长长的红色狐狸毛在半空中摇曳,就像熊熊燃烧的火焰!

  难怪要叫火狐……

  温一诺一边在心里吐槽,一边转身就跑,往那边小木屋的方向跑过去。

  不管怎么说,那个站在小木屋门前的小女孩,还是个正常人的样子,比这一人高会说话的火狐要正常多了。

  ※※※※※※※※※

  这是第一更,今天尽量两更。

  第二更晚上七点半或者八点。^_^。

  群么么哒!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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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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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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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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