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拥一百零八间客栈,全四陆最精明的商人,天下第一聪明人,江湖三杰之一……谁会想到十里穿巷的那个一向神秘的大东家曾经是个讨饭吃、遭人毒打的小乞儿?
胡谪三岁开始有记忆时,便知道自己是个无父无母的孤儿。跟着瘸腿的老乞丐讨饭了两年,五岁时拜师入了帮派。
说是帮派,其实就是换个三教九流的地方继续谋生。他的师父是个与老乞丐比更为凶狠的老头,专门收留那些无家可归的孤儿,教他们武功,然后让他们为自己做事。
那个地方叫做“清门馆”。每日寅时雷打不动地起床,开始挑水、劈柴、生火、练功,直到正午时分才能吃上一顿饭。馆中僧多粥少,吃饭时必定哄抢。他长得瘦弱,年纪最小,挤在末尾,腹中从未享受过饱餐一顿的感觉。
师父市侩至极,从来不把弟子当做人看,心情不好时便像对待牲畜时一鞭子抽打过去。一众师兄更是冷眼相待,为了一点吃食就常常猜忌斗殴,毫无温情可言。胡谪在其中饱受折磨,不能抽身,幸好还有一人待他与众不同。
见到那个人时,是他入清门馆的第三个月。
那段日子众人欺辱他年纪小,故意不给他饭吃,足足饿了他五天五夜。直到他饿得两眼发黑,晕倒地上以为自己就要脱离苦海时,突然有一双手把他拉了起来。
等他完全清醒时,发现自己睡在软软的床榻上,嘴唇湿润润的明显被水喂过,鼻尖还弥漫着一股很香很香的味道。
当那只外酥里嫩的烤鸡腿递到他跟前时,他才确信自己没有出现幻觉。那一刻,他什么都顾不了,拿着鸡腿啃得满嘴是油。
“吃慢一点,这些都是你的。”
一阵柔柔软软的小姑娘的声音传来,恍若天籁。他抬起头,这才发现那个递给他鸡腿的是一个穿着雪白色裙袍的女孩。而她面带着微笑,手指正指着桌子上的烤鸡。
他看得目瞪口呆,鸡肉塞满了整个嘴,让他半天没有说出话来。
“你还这么小,他们那群人太过分了!”她的眼睛很亮,十分怜惜地摸了摸他的脑袋,又轻轻地问他,“我刚刚从外面采药回来,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
“胡……胡谪。”他猛地咽下鸡肉,口中含糊不清地道明两个字。
“胡谪……谪,谪,谪仙……”她不由得皱着眉头摇起头来,“这个名字不好听,看你目清眉和的,不如我叫你‘清和’吧?”
五岁的胡谪哪里晓得什么是目清眉和,哪个名字才好听;他只知晓眼前这个给了他鸡腿吃的大姐姐才恍若仙子下凡。
胡谪拿着鸡腿木讷地点了点头,稚嫩地嗓音颤颤地说了声“好”。
见如此,她轻轻地又摸摸他的头,笑了起来,“快吃吧!以后有我在,你不会受欺负了。”
后来胡谪才知道,那日救他的仙子姐姐也是清门馆的人,也是那凶老头的弟子。只是凶老头不敢像对待其他弟子一样对待她,原因是仙子姐姐会医术。她的医术极为厉害,厉害到能饿得昏死在地上险些要去鬼门关的胡谪给救回来。
在同门师兄弟中,他从未对谁用过敬语,唯有称呼她为“师姐”。师姐大了他整整八岁,性格内敛沉稳,行事已如个大人模样,还有一手了得的本领。馆中的人治病疗伤都需要她,所以对她十分敬重,就连那个凶老头也是。
师姐果真如那日所言,自从采药回来后,便常把他带在身边,亲自照顾他,悉心教他识字和做人的道理。一众人皆发现了这一点,也就不敢轻易招惹他了。
馆中生活仍是清苦,门规森严,好在有了师姐,在他的童年岁月中照进了一束光亮。
只是有句话说,本领越大的人,肩上背负的责任也就越大。
他早就知道他师姐是仙子下凡。这样的仙子师姐,不该属于他一个人,更不该只属于清门馆。
三年,师姐护了他三年。
三年后,胡谪八岁,师姐十六岁。那个时候的胡谪,已经长成了一个明辨是非、可以自卫的小少年;而师姐的医术已经炉火纯青,小小的清门馆已经容不下她丰满的羽翼。
师姐决定早早出馆闯荡江湖,去接受一番历练,更希望用自己的医术帮助到更多的人。
下山那日,映着黄昏,师姐弟两人依依不舍,话别了好久。最后还是师姐狠下心来,将手轻轻按在胡谪的肩头,再叮咛道:“清和,师姐走了,你好好保重。清门馆绝非你的归宿,等你想清楚你的心之所向,才能翱翔于这片天地之间。”
“师姐,我已经想清楚了,你的志向,就是我的志向!你带我走吧!”
“傻清和,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志向。你还是太小了,等你再大一点就明白了。”
……
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志向。
人生在世,老天爷都赋予了他们独一无二的使命。
师姐的志向是救死扶伤。果然不出一年,“妙手仁心医圣云娘娘”这个称号便在江湖上声名鹊起。师姐出门在外从来不用真名,但胡谪知道,这个称号一定说的是她。
师姐做到了!
他替师姐高兴,却仍闷在清门馆中,不知自己心之所向。
直到后来他冒死逃出清门馆,九死一生来到那个害人的“鸟笼”中,去见他这一生最为敬重的人。
那一刻,仿佛到了五岁那年,他们初见的那一次。
只是这个时候,角色好像颠倒了过来。m.xiumb.com
痛苦不能言的是她,而躲在墙柱后揪心得泪流满面捂着脸的他却无法替她做任何事情。
那一刻,胡谪才明白,师姐这些年遭受了什么;即便是这样,她的心中又在坚持着什么。
那是他十岁之后第一次见到师姐,也是他这一生中最后一次看到师姐。
人这一生,山高水长,会历劫千帆。胡谪踏过四陆的每一块土地,看过无数人间炼狱后,他才真正明白了师姐的良苦用心。
很久很久很久很久之后的某一天,那个爱穿青色衣服的女子问出了一个相同的问题。
这一生中最大的心愿是什么。
那个时候,他说,
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江湖儿女俱欢颜。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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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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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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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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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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