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白衣逍遥行>第四十五章 前尘往事
  走到路上,突然感觉有人叫她。

  “白姑娘。”白清颜转身,看到的是久违的李复,还是那一把长剑,像从前一样,背在身后。

  “是你啊,好久不见。”白清颜转身露出微笑,那道伤疤更加的显眼了。

  “白姑娘,你的脸,怎么还没有治好啊?”李复露出有些尴尬的笑,这道伤疤,看起来确实有那么些吓人。

  “吓到你了吗?没事,反正我自己也看不见。”白清颜有些自嘲的笑笑,虽然自己很努力的不去在意,但似乎大家都很在意呢!

  “吓到倒不至于,我还以为,可以治好的呢!对了,白姑娘怎么到这里了?这里距离流苏镇还很远呢。”李复也笑着,仿佛两人是多年未见的老朋友。

  “说来话长,要不等我去买些糖葫芦我们再细细说来。”白清颜说着就走向了卖糖葫芦的地方。

  李复轻轻的摇摇头,无奈的笑了笑,跟在了白清颜的身后。

  说实话,白清颜也不知道具体是因为什么事情,自己就到了这个地方,关键是,自己都不知道自己这是在哪里。只记得乔长风匆匆而来的通知,自己就带着行李坐上了马车。白清颜将这些全部都告诉了李复。

  李复有些疑惑了,乔长风一方面如此的保护她,一方面又匆匆的送她走,而且还送到了这么个偏远的地方,难道,是因为遇到了什么事情吗?

  何况,李复在心里暗暗的怀疑,乔长风可能就是自己一直以来想要找的那个人,神秘的黑衣人。他更加怀疑,江湖上数一数二的邪派就与乔长风有关。

  两人一起去买了些饭,一起回了客栈,李复这才发现,原来两个人住的竟然是同一家客栈,而且,白清颜就在李复隔壁。

  李复吃完饭,便去休息了一会儿,其实,他也是刚刚到这个地方,奔波数日,加上最近,查找黑衣人一直没有下落,让他很是心塞。

  不如,就出来走一走,或许可以醒醒神,却没有想到,在这里,遇见了白清颜。或许从她这里,他可以找出些线索来。

  白清颜却是毫无睡意,不过想想也是,昨晚虽然马车颠簸,她还是一觉睡到了正午。这时候,她突然想起来师父临死之前交给她的东西。

  打开那个盒子,过去种种就浮现在眼前。那只笛子,依旧是安静的躺在盒子里,不染一丝尘埃。白清颜突然想起,师父很是郑重的表情。

  她将笛子拿出来,小的时候,母亲曾经教过她如何吹笛子,而且,母亲吹的笛子比她听过的任何的笛声都更好听,她想,母亲虽然未能将这绝妙的笛音传授给她,但至少,她是母亲手把手教出来的,吹出来的笛声肯定也不会难听到哪里去。

  眼下,她还没有心思吹笛,她将笛子拿出来,小心的放在桌子上,目光移至盒子里的那两本看起来并不是很厚重的书。

  其中一本,是剑法,上面的名字是快影飞剑,从名字上就可以看出,这是修炼快剑法的剑谱。

  她小心的翻看了几下,想想自己或许可以练这个剑法,如果将此剑法练到炉火纯青,或许报仇就指日可待了。

  另一本书却更加的薄,薄的似乎只有几十页,在上面没有名字,但白清颜依然是很认真的看完了。

  一纸难书重逢喜,万墨不染相思意。

  白清颜没有想到,这薄薄的一本册子,就已经非常详细的介绍了自己一直以来一直想知道的事情,背后的真相。

  那似乎已经是,很久远很久远的事情了。很多事情,不会因为它久远就被轻易地遗忘,有些事情,一旦放在心上,不管久远与否,你都会永远的记得。

  白清颜根本不会知道,为什么白言会将这些故事写下来,是因为单纯的想要不忘记,还是知道终有这么一天,所以自己要将这些故事告诉白清颜。

  写故事的人用情有多深,也许读故事的人永远不会懂。但写故事的人心在痛,看故事的人自然也不会吝啬自己的眼泪。

  故事很长,故事要从十几年前说起。

  那时候,白清颜的母亲白芷,是一个大家闺秀,家族世代为官,清廉正直。

  白芷从小就冰雪聪明,样貌也是出众,且从小精通音律,虽无系统认真的学习过,但由于天赋异禀,还是无师自通的自学了古筝和笛子。

  同镇的人无不听说白芷的名字,甚至一时之间,人们纷纷说,若为儿择妇,非白芷不娶。不管是父母长辈,或是有才的青年才俊,都希望可以迎娶白芷。

  那时候,她是有些骄傲的,同镇的青年才俊,要么是碌碌无为之徒,要么是贪图功名利禄,都入不了她的眼。她在心里暗暗的告诉自己,若要嫁人,就一定要嫁自己喜欢的人,若要嫁人,一定要嫁一个盖世英雄。

  至少在她及笄之年以前,她从未遇见过这么一个人。所以那些年,她一直在努力的内外兼修,渴盼遇见这样一个人,她一直在等。

  然而,天有不测风云,甚至是上天也不允许世间存在如此完美的一个人。

  还没有等到真命天子的出现,还没有等到前来送彩礼的人踏破白家的门槛,白家便突遭飞来横祸,猝不及防。

  那日,父亲因为被人诬陷结党营私,一朝之间,全家被灭,父亲将她偷偷的送去了自己的好友陆老爷家。

  白家到陆家,路途遥远,一路上,常有贼寇作乱,家丁势薄,又不会功夫,就在白芷的家丁都被杀光,白芷将要被那贼寇掳去做压寨夫人的时候,白言一袭白衣,超凡脱俗的感觉,飘飘欲仙的样子,一时之间,让白芷迷恋的睁不开眼来。xǐυmь.℃òm

  只见他抽出长剑,挥舞着的衣袖在空中飘,还没看清楚他的出手,他便已经收手,那些贼寇,早已倒在了地上,但他没有杀他们,他觉得上天有好生之德。

  他款步而来,携星戴月,照亮了一方天地,浅浅一笑,公子如玉,其华灼灼,一双眉目如画如诗,眼波流转之间是无穷无尽的温柔,白衣飘飘,似不染纤尘,又似梦中情郎。

  他清浅一笑,轻启唇,道,“姑娘没事吧,受惊了。”

  他走到她的面前,对上她的眸子,她已然是如痴如醉了。他轻轻的将她扶起,他也对她的花容月貌而深深地陶醉了。两人就这样静静地相看着,时间似乎都已经静止了。

  过了片刻,他看到了她脸上的两团红晕,他才意识到自己的失礼,若是就此别过,岂不正是就此错过了吗?这几十年,他从未遇见过如此一眼便倾心的女子。

  那时候,她十五岁,他二十岁。

  他又微微一笑,将她小心的扶上马车,他说,“一路凶险,让我在姑娘左右,还可保姑娘平安。”

  她笑着道谢,心里早已绽开了花。路上,两个人说说笑笑,早已将对方深深地刻进了眼里心里。这些日子,他们始终都陪伴在对方身边,这些日子,也许是白言这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光。

  然,送君千里终须一别,白芷姑娘到了陆府,白言便也就告辞了,临走之前,她笑着看向他,依依不舍,却说,勿念。

  自此以后,两个人有几年未见,白芷被逼与陆老爷成了亲。若说这陆老爷,其实是个彻彻底底的大俗人,见白芷生的美貌,便想占为己有。

  一袭嫁衣,对于白芷而言,更像是丧服,她抵死不穿,然而还是被几个老妈子像穿寿衣一样套在了身上。那一年,那一日,本该是所有女孩子最美丽的时刻,本该是所有女孩子最开心的一天,可是那一天,白芷流光了所有的泪,她的心也似乎是要死了。

  她的骄傲在那一瞬间,化为乌有,她的快乐从那时候起,消失的无影无踪。

  可是,陆老爷心里终究是爱着她的,他不愿看她心不甘情不愿,所以他从成婚之日起,就从未碰过她,他爱去她的房里,但他只是常去说说话。

  她的身形日渐消瘦,她的脸也越发的苍白,陆老爷每日为她送去大量的补品都无济于事。他们说,她这是快要死了。

  其实,只有她自己知道,她只不过是得了病,一种叫做相思的病,病的侵入骨髓,病的无可救药。她每日每夜都在想他,想他的眸子,想他的眉眼。

  他回了山,那时候,他是白衣派的二弟子,虽然日日还要努力的练功,但也常常是魂不守舍,他在想她。他想要见她一面。

  他练完功的时候,夜里便偷偷的刻字,先是画她的画像,后来就是将自己父母送给自己的那对玉笛,刻上了彼此的名字。

  终于有一日,他可以下山了,那时候是师父派他下山去历练,他那一刻,什么都不在乎了,他想要去见她,想要将那只刻有他名字的笛子亲手送给她,他还记得,她说过,她最爱笛子,她最爱吹笛子。

  这已经是两年了,这一年,她二十岁,他二十二岁,正是相逢的好年纪。

  也许是知道他还会来找她,她拖着病体,熬过了两个春秋,日日夜夜,都是刻骨噬心的相思之痛,一寸相思一寸灰。

  她已经变得很忧郁了,常常是不苟言笑,脸色苍白如纸,望着窗外门外往往可以发几个小时的呆。

  那一日,他却收到了他的来信,约她在城门外的一座古寺里见面,她突然像变了一个人似的,也许是变回了从前的样子,开心自信。

  她借口出去烧香拜佛,其实是去见她日思夜想心心念念的人,陆老爷自然是欢喜她去,这么多年,她终于第一次像他说她想出去,他自然也乐意同她一同去,只是她不愿。

  她没有盛装打扮,只是一袭白衣,带上了她贴身的侍女(从小她们一同长大,她最是信任她,所以在陆老爷让她带人的时候,她只带了她)

  两年未见,她不知道他是否安好,是否还似从前模样。两年未见,他一次次的在心里默念她的名字,他的笛子上的字,被一遍遍地刻画描摹。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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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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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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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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