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白衣逍遥行>第四十四章 另投他处
  两个人相视一笑,似乎都看到了对方眼中一瞬而过的相似的想法。没有说话,但是心里的想法却是相通的。

  吃过了饭,白清颜便准备回去了,她还未来得及换上衣服,乔长风就匆匆忙忙的赶来了,通知她带上师兄们赶快走。

  白清颜随手将收拾好的东西一拿,转身就跑去两位师兄的房间里,两个人此时此刻也早就将行李背在了身上,就等着白清颜来通知他们离开。

  三个人趁着夜色,跟在乔长风的随从身后,从小门小心的出去了,坐上了马车之后,白清颜最后再看了一眼李府,心中纳闷道,乔大哥不来送我们的嘛?还没有能够看到他的身影,随从就已经架着马车离开了。

  若说,有什么舍不得的,那也就是乔长风了吧!只是,山高路远,不知何时再见。

  而此时,乔长风正跟着嫂嫂一起去见大哥,嫂嫂完全没有向他透露是什么事情,所以乔长风心里隐隐有些不安。

  “嫂嫂,长云呢,他怎么没来啊?”

  “他在家里呢!”

  “看家吗?”乔长风想想就觉得长云很可怜,不能时常四处走走看看,不过,他也一直是不喜欢浪荡的性格。

  若说是亲兄弟,可是乔家三个兄弟的性格完全是天差地别。大哥乔长安性格暴虐,脾气暴躁,除了对嫂嫂李七娘,对待其他人都是一样的板着脸。而乔长风就不一样了,逍遥起来比谁都逍遥,但是却明事理,辨正邪,有所惧,有所爱。

  而长云,刚好相反,冷若冰霜,傲气逼人,几乎不怎么说话,只在乔长风面前表现出弟弟的样子。

  也许是因为两人是兄弟,也许是因为彼此都觉得同是天涯沦落人。

  李七娘笑笑说是啊,转身就进了乔长安的房间,乔长风略有迟疑,最后还是迈开了步子。

  一进门,就看见了坐在一旁的李彤云,乔长风知道,这一次,自己是逃不过了。无奈,只好能拖几日是几日了。

  “见过大哥。”乔长风说。

  乔长安摆摆手,示意他坐下,眼神先是对着李七娘笑笑,然后又转向了乔长风,这一次,他竟然也略带喜悦,像是要发生什么喜事一样。

  “大哥深夜叫我来,可是有什么事情要商量?”其实,若说是命令还说得过去,乔长安可从来都没有想过要跟他商量什么事情,顶多通知一声。

  “是这样的,长风啊,你今年二十有余了吧!”乔长安问道。

  “二十有一。”乔长风答。

  “这些日子,你也没什么事情要做,我想着,可以把你和彤云的婚事先定下来,过些时候,举办一场订婚宴。”乔长安说。

  听了这些话,李彤云的脸上浮现一抹红晕,害羞的低下了头,却会心的扬起嘴唇笑了笑。

  乔长风却是一怔。这话简直犹如晴天霹雳一般的打在他身上,从前,他知道自己不会娶彤云,如今,就更加不会了。

  他呆呆的愣在那里,他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他大哥甚至没有想要过问他的意见的意思,直接问了彤云。ωωω.χΙυΜЬ.Cǒm

  彤云害羞的低头,“彤云早已心属长风哥哥。”这句话是她忍了好久才吐露出的心声。

  长风知道,这一切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实了,这一刻,浮现他脑海的竟然只有白清颜的脸,他拼命想要抓住的一点点光芒,已经被他亲手推得越来越远了。

  如果你真的爱一个人,你就不会愿意让他和你一样身处黑暗之中挣扎不得,如果你真的爱一个人,即便他就是你的光,你也不会忍心,让他留在深渊只因为可以照亮你。对于乔长风而言,就是如此。

  如果你真的爱一个人,你就会相信,只要他愿意回来,不管多远多么的艰难,你都会去见他一眼,等他回来,如果你真的爱一个人,你就会知道,你千方百计的不择手段的不想放他走,只是因为,你想时时的陪着他,你想能够尽己所能的照顾他。对于李彤云而言,是如此。

  爱,只有一种,但不同人的不同的爱,却有着千万种不同的表达。

  乔长风的迟疑丝毫没有引起乔长安的重视,况且,乔长安知道,他根本无意于彤云,但是,这些事情,根本就由不得他。

  “下月初九是个好日子,长风啊,你和彤云就尽快订婚吧!以免,夜长梦多。”乔长安说这些,也不过是怕中途出现些什么意外。如果可以的话,他甚至恨不得让乔长风和李彤云此时此刻就拜堂成亲。

  但七娘说的对,万事都还要有个礼数,该走的流程还是要走的。

  “多谢姐姐和姐夫。”彤云说道。

  乔长风板着一张脸,但还是忍住了想要冲出去的冲动,躲不过的,现在躲得过,以后也未必躲得过。

  “好了,回去歇着吧!长风,送彤云回房。”乔长安去携李七娘的手,两人牵着手离开了。

  彤云依然是红着脸,看向乔长风,是一脸的不情愿,这也在她的预料之中。

  “长风哥哥,你知道的,从小我们就一起长大,从小我就倾心与你了。”

  乔长风转过脸去,不看她,能够感受到此时此刻自己的窘迫,他该怎么面对这一切,面对自己已经喜欢上白清颜却不得不娶彤云的事实。

  他对于她,只能够算得上是兄妹啊!他怎么能够娶自己的妹妹为妻。何况,他心里早就已经认定,此生,要么不娶,若要娶,只会娶白清颜。

  “彤云,事已至此,你还要自欺欺人吗?”

  “长风哥哥,你知道吗,每一次你一回这里,我有多么的开心。”彤云说着,很是动情。

  乔长风没有说话。他又不是她,他怎么会知道她怎么想。他也根本就不想知道。从前或许可以,可以像从前那样说说话。

  “我知道你有很多的事情要做,我也知道,说不定哪一天,你一去就几月几年不回来了,可是没有关系啊,我愿意等啊!”彤云的眼眶湿润了,想起从前等待的那些日夜,虽然她不后悔,但她还是希望,至少,他能够因此多做停留。

  “其实你不必等的,我早就说过。何况,很多时候,我自己也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可以回来。”乔长风说。

  “我知道,你也是身不由己。”彤云的泪簌簌而落,“可是,你知道吗?我觉得自己对你也是一种束缚,我也不愿,可我没有办法!”

  乔长风转身就要走,窗外是望不见的黑夜,可以将一切情绪都积压埋葬的黑夜。几步,他就融进了浓浓的夜色之中。

  “长风哥哥!”彤云在身后喊住了他。她是觉得他就要就此离开了吗?

  “天色已晚,我送你回去休息吧!”乔长风转过头去,对她说。

  她跟了上来,一路上,两个人都没有再怎么说话。倒是这路,乔长风觉得,越发的长了,走不完的长,看不见的黑。越走,乔长风越觉得心急如焚。

  不知道白清颜怎么样了,是否安然无恙,是否可以躲过乔长安的视线。一切,都还只是个未知数。

  彤云在他身后,心里也是一阵阵的酸楚。终于,到了她的房间,看着她进了房间,乔长风就要离开了。

  彤云却迟迟的不忍关门,看着他匆匆离去的背影,他的黑衣,在夜色之中渐渐的看不见了。这套黑衣,乔长云也有,但是,乔长云的冷穿上黑衣只显得稳重。

  而这稳重的黑衣,却让乔长风穿出了无情的感觉。他怎么会是无情呢?他只不过是,心不在我罢了。

  直到泪痕已干,李彤云才将房门轻轻的关上了,将夜色拒之门外,但门里,也是一片漆黑,和一屋子的心酸。

  又是一夜的喝酒,一夜的烂醉。酒是个好东西,至少,它让时间过得快一些,这样,痛苦和一切你想逃避的东西,就会在那会儿消失了。

  乔长风嗜酒,不是贪恋酒的美味,不过是心中有苦,尽数倾于酒。

  而白清颜却是一夜的颠簸,也不知道自己要去哪里,一整夜,就那样不安的眯着眼睛,刚刚睡着一会儿,就又被马车的动荡弄醒,掀起车帘子,仍然还未到目的地。

  不如就这样清醒着,看沿途风景,星空闪烁,如此,也不辜负这良辰美景。

  到了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的中午,两位师兄一路上都没有合眼,叫醒了熟睡的白清颜后,三个人下了马车。

  白清颜没想到,自己还是睡着了,看来睡觉还是很重要啊!尤其是对自己这样爱睡觉的人来讲。

  驾马车的人匆匆的交给了白清颜一个袋子,就驾着马车离开了,他要赶着回去给乔长风报信。

  袋子很重,白清颜的手一沉,好奇的将它打开,惊喜的发现里面竟然是白花花的银子,还是乔大哥想的周到,他们根本就没有钱,现在好了。

  大师兄也不禁佩服并感激起了乔长风,三个人寻了一间客栈,风景不错,而且,里面住的人也不多,打算长住于此。

  一路的奔波,几个人早就饿了,白清颜还穿着粉红色的衣服,带着面纱,这个全新的地方让她感觉到异常的安全,没有人知道你的过去。

  她摘了面纱,换上了自己的白衣,觉得虽然那件粉色衣服穿着好看,但还是自己的白衣穿着舒服,这样穿,才符合自己白衣派的身份,才像是一个浪迹江湖的女侠。

  将两位师兄都安顿好了之后,白清颜才放心的去街上觅食。

  这是个不太大的地方,看起来,交通闭塞,人也不多,但卖东西的倒是不少。风景也不错,山清水秀的,白清颜走在路上都能感受到甜丝丝的空气。

  还没有找到卖饭的地方,白清颜就继续往前走,突然眼前一亮,买糖葫芦的人正举着几十串糖葫芦在叫卖。

  白清颜感受到自己的口水都要流出来了,忙的跑过去,准备买些糖葫芦。她知道,师兄们也挺喜欢吃糖葫芦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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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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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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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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