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班的还是那个怕我们逃票的老头子,他每天见到的人太多,早就把我们忘了。
我们来了,他直接说了句:“晚上七点半才有演出,现在里面没人。”
林穗说:“我是公署来调查案子的。”
他这时候才算是想起我们来了,说:“我想起来了,是你们啊!你们来了几次了,瞧我这记性。我以前记性好着呢,不知道最近怎么了,总是记不住事情。”
我看着他的眼睛,他眼神空洞,呆滞,很明显,他这是失魂症,他会越来越记不住东西,甚至会记不住亲人的样子。也就是五年左右,他生活就会变得一团糟,他会觉得自己儿子只有五六岁的样子,他会忘了自己儿子已经成了一个大人。
我说:“您下棋吗?”
他摇摇头说:“我不下棋。”
我说:“您喜欢看报纸吗?”
他摇摇头说:“我不看报纸。”
我说:“那您平时下班都做点什么呢?”
他说:“喝点酒,找老伙计说说话。”
我说:“您从现在开始,找人下下棋,平时看看报纸杂志,对记忆有点好处。”
他说:“我不会下棋,我也不认识字啊!”
我知道,这种病很难治,让他知道也没用,只会增加他的烦恼。干脆,就这样吧。
我随口问了句:“您认识警署的老金吗?”
他说:“老金是我的老伙计了,几十年的朋友。老金怎么了?”
我这一听就知道这里面有问题。我说:“您在这里干多久了?”
他说:“自从盖上这大剧院我就来这里了,那时候我还是个小伙子。以前这里是皇家大剧院,你们知道小玉儿吗?以前小玉儿在这里唱戏,来这里看戏的,那都是皇上的亲戚和红顶大员的家属。你知道铁帽子王吗?……”
我打断道:“老金经常来这里看戏吗?”
他说:“经常来,我在这里检票,他来了就直接进去看戏,戏演完了,我俩就在值班室喝上几杯。喝多了他就直接睡在这里,反正他也没家人,在哪里睡都一样。睡醒了直接就去警署上班了。老金那人不错,和朋友从来不计较得失。”
林穗说:“就在案发前那段时间,他来过吗?”
他说:“来过啊,不仅那段时间,他经常来啊,我俩几十年的交情了,我和他不分你我。”
林穗问:“经常来,经常住在这里是吗?”
他说:“是啊!”
林穗说:“带我去你的值班室看看。”
他说:“行啊,那我们走吧。”
他带着我们往后面走,一直走到了最北边,有一间屋子,在屋子里有两张单人床。两张单人床中间是一个写字台,写字台对着窗户,窗户后面就是那一扇锁着的后门。
老头指着床说:“老金一直睡这里,我俩经常坐在床上喝酒,他坐这里,我坐这里,有时候我俩能坐在这里喝上一天。老金怎么了?出事了吗?”
林穗这时候打开了窗户,她从窗户跳出去,回头看着大剧院的屋顶,然后低着头看着那一扇小铁门。
我们都从窗户跳了出去,林穗回过头对老头说:“打开门,我看看外面。”
老头这时候打开了门,门外是一条街,在街对面有一座老教堂,新翻修过。这条街大概两丈宽,老教堂临街有一座钟楼,钟楼的高度要比大剧院的屋顶高很多。这钟楼看起来也是修缮不久。xiumb.com
林穗指着说:“这宅子是谁的?”
老头摇摇头说:“不知道。”
林穗说:“在出事那些天,这里是不是在搞修缮?”
老头摇摇头说:“没有,出事的时候早就修完了,大概是出事之前一个来月吧,这里一直在干活。当时有不少工人,白天叮叮当当的,搞得我根本没办法午休。”
林穗说:“他们修缮这钟楼,用升降机了吗?”
老头说:“有啊,那家伙真有力气,灰土装上,一按电钮,直接就抬起来送到了上面,你看上面那些砖石,都是那玩意举上去的。”
林穗这时候可就过去敲门了,怎么敲都没有回应。于是,林穗对陆英俊一摆头说:“开门。”
陆英俊从挎包里拿出来一串开锁的工具,几下就把门锁捅开了,我们三个进去直奔钟楼。
钟楼有一扇铁门锁着,陆英俊还是几下就捅开了,我们三个进去之后,顺着楼梯一直走到了顶上,这上面有一个巨大的机械钟,不过这时候已经不运行了。
这东西是发条的,虽然发条很大,但是隔几天还是要上发条才行。
我们站到了窗户前面,一看过去,对面就是大剧院的屋顶。而那辆汽车,此时还放在屋顶上。
陆英俊说:“难道是从这里送过去的?”
林穗说:“把汽车从这里抬升上来,铺上两根钢锁,然后在钢锁上铺上木板,车就能开过去。”
陆英俊说:“钢锁拉在什么地方呢?”
林穗说:“过去一看便知!”
陆英俊说:“不对啊,那些天根本就没有搞建筑啊,周围的居民一致都这么说的。不对不对,还是不对。”
林穗说:“先过去看看再说。”
我们从钟楼上下来之后,又回到了大剧院。老头这时候有些懵了,他说:“你们难道怀疑是老金干的?我告诉你,不可能,老金是个老实人。”
我们没有搭理他,而是直接顺着楼梯上了屋顶,我们在屋顶寻找痕迹,最后在那辆车的刹车印上,找到了钢锁摩擦的痕迹,和车子的刹车痕迹是重叠的,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出来。然后我们顺着痕迹一直往前走,一直走到了大剧院的前面,在屋檐上又看到了两条钢锁留下来的痕迹。再往下就是大剧院门前的两根柱子。
这时候我们才算是恍然大悟,这钢锁是钩在这两根柱子上的。
我们从屋顶下来,到了大剧院的门口,围着柱子观察,果然在柱子的最上端发现了钢锁留下来的痕迹。这时候,总算是找到了车子上屋顶的办法了。
这时候我脑子里一闪,我意识到,老金很可能就躲在那个教堂里。
我说:“老金可能躲在教堂里面。”
我们这时候快速往后跑去,陆英俊再次开了教堂的大门,我们冲进去教堂内部,开始在教堂里搜寻,很快就在教堂的神像下面发现了一个暗道,当我们进去的时候,发现了一个暗室,暗室里有一张小床,有一个收音机,收音机连着一个外接的天线。还有两坛黄酒,一袋五香花生,水桶,脸盆,……
我这时候突然想起来,在我们跑来这后街的时候,我恍惚看到街口有个人骑着自行车出去了。
现在一想才恍然大悟,我说:“老金跑了,我们过来的时候他刚到街口。”
我们三个风一样跑出去,上了车开始在周围快速追踪,这里有大量的小胡同,老金的自行车可以随意穿梭,我们的车做不到。我们在周围搜寻了有四十分钟之后,我们放弃了。
林穗气得一跺脚说:“就差一点,就差那么一点。当时一直想着汽车怎么到屋顶的事情了,怎么就忘了老金会躲在这里呢?”
陆英俊说:“要不是蝎子反应快,我还想不起老金来。”
林穗被自己气得眼泪汪汪,她欲哭无泪,不停地喘气。她最后抓狂地用双手挠了几下自己的头发,这才冷静了下来。她说:“先去警署,把这个消息告诉张小山,老金一定还在城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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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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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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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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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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