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简直就是北周战争史中的一个令人瞠目结舌的耻辱。
若非亲眼所见,无人会相信此刻丢盔弃甲仓皇逃窜的是北周和突厥的上万联军。
气势上,北周已经输了。
《左传》曰,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
联军数日久攻金墉城不下,本就锐气大减,如今对方援兵已至,北周将士斗志已失。
此一战,莫名其妙却又好似理所应当。
城墙上本以做好以死殉城的金墉城将士,目光灼热滚烫的望着城外厮杀的援军,心中温热。
将士从不畏惧牺牲,保家卫国是天职。
他们恐慌地是被誓死守护的家国抛弃。
幸好,北周王旗迎风招展屹立不倒,似是一盏明灯明晃晃的照亮了幸存者的内心。
这一缕光明,看似微不足道,实则确实将士百姓对北齐强大的归属感。
乱世之中,最不值钱的是人命,但最值钱的也是人命。
有人,才有家,才有国。
金墉城外形势大好,北周将士四散奔逃,高头大马上白衣银甲的兰陵王终于看清了人堆里的人影。
“太子殿下?”
面具下的俊脸,难掩震惊,忍不住失声道。
远在邺城养尊处优的太子殿下何时悄无声息的到了洛阳,且还毫不畏惧当机立断投身战场解金墉之危。
八岁……
太子殿下仅仅只有八岁啊。
可挥向敌人的长剑却一点儿也不含糊,手起剑落,敌人身上便会多一个血窟窿。
旁边那位?
陆郡君?
高长恭:……
(゚o゚;;
总觉得这一幕,好似天方夜谭。
宫墙内说话轻声细语,温和敦厚,以体贴周到著称的陆郡君竟也拿起了长刀,死死护在太子殿下身侧。
任何妄想偷袭太子殿下的敌军都被她如秋风扫落叶般快刀斩乱麻。
今日所见之事,一件比一件荒诞。
这邺城宫墙内的风水竟能滋养出这般彪悍的太子殿下和陆郡君。
不得不承认,实在是强的很!
高长恭手中长戟不断挥舞,朝着荪歌身侧靠去。ωωω.χΙυΜЬ.Cǒm
太子殿下亲至金墉,那他便有义务保太子殿下周全,这是为臣为将的本分。
“堂兄!”
清泠泠脆生生的声音如同夏日冰碗中的梅子酒,亦似这寒冬腊月傲然盛开的梅花。
短短的两个字,一声算不得洪亮的叫声,仿佛真的有片刻驱散了战场的血腥和杀戮。
高长恭心神大震,坐于马上的身躯微微踉跄,手中长戟差点儿脱手而出。
堂兄?
堂兄?
面具之下,高长恭那张俊美到倾城的面颊涌现出复杂之色。
今日之事,好似一件比一件离奇。
年仅八岁的太子殿下身着不太合身略显笨重的盔甲,手中的长剑还淌着鲜血,嘴巴咧的大大的,露出整齐洁白的牙齿,脸上洋溢着明媚干净的笑容,那双盛着惊喜的眸子灿若星辰。
他的到来,对太子殿下来说是惊喜吗?
高长恭的心中似是有无数的疑问。
陆令萱余光一瞥,心中了然,这便是殿下等的天降神兵。
兰陵王,高长恭。
原来,殿下能掐会算事真的。
“郡君莫要分神,战场上分神是要丧命的。”
高长恭的长戟刺中陆令萱身后的北周士兵,冷声提醒道。
顿时,陆令萱正色。
方才若不是高长恭,她可能也是一具死尸,任由战马践踏。
有了高长恭的神兵,金墉之围解,獠牙面具兰陵王五百骑,名震天下。
同时,北齐年仅八岁的太子殿下也首次进入了诸国的视线。
英雄出少年,可遇不可求。
也许,北齐将兴。
也许,高家自高纬起将会改头换面。
邙山大捷,洛阳之役大胜的消息传入邺城,太武殿中寻欢作乐的高湛在听闻战报后,失手打碎了杯盏,清冽的美酒沾湿了衣衫。
比之邙山大捷,更令他惊讶的是他的儿子。
非但没有死在险象环生的战场,还立下了赫赫战功,与高长恭一起名扬天下。
还真真是人不可貌相啊。
有子如此,他可以高枕无忧,心无旁骛的一心享乐了。
看来得将禅位一事提上日程了。
俗话说得好,物尽其用,人尽其才,他的太子既然有此才能,那就早日在皇位上发光发热吧。
若高纬能让北齐长治久安,那他作为太上皇夜夜笙歌的享乐也能无穷尽。
高湛心中渐渐有了思量,丝毫没在意被酒水打湿的衣衫,嘴角的笑意越来越浓。
大喜!
值得普天同庆!
一为邙山大捷,二为北齐将安。
安不安不重要,最起码这个烂摊子能明目张胆地寻找时机扔给高纬了。
难不成高纬登基,还能限制他这个做父皇的享受奢靡?
“将战报送至昭阳宫。”
“顺便告知皇后,寡人明日将离京前往洛阳犒赏三军,召开庆功宴,迎太子归京。”
“打开寡人的私库,大赏皇后。”
高湛大手一挥,兴致勃勃地吩咐着身边的内侍。
谁说他昏庸无能残暴变态的,这分明是慧眼识珠知人善用。
能带着清名禅位成为太上皇,是人生大幸。
不仅皇后和太子,还有克敌制胜的高长恭,运筹帷幄的段韶,斛律光,都应大赏。
昭阳宫的胡氏在看到战报的那一刹那,麻木冷漠的眼睛中似是注入了一汪活水。
胡氏喜不自胜反复的看着战报,逐字逐句。
至于封赏,没看一眼。
照进深渊的每一束光,都弥足珍贵。
如汪洋中的浮木,沙漠中的绿洲。
在邺城引起的震动,荪歌并不在意,此刻她仰头正目光灼灼的望着高长恭。
青面獠牙的面具下,究竟是怎样的绝美容颜。
在荪歌的注视下,高长恭取下了面具。
姿容清绝,白皙如玉,眉眼精致,处处皆是一种阴柔之美,风华绝代,宛如女子。
不,比女子更动人。
银色盔甲散发着泠泠光泽,真真应了那句北齐最后一抹光。
竟是这样绝色的男子在战场上无人能挡,从无败绩。
荪歌很是怀疑,上天究竟为高长恭关上了那扇门?
高长恭微微有些不自然,这样直白不加掩饰的目光,自面具遮面,他已多年未见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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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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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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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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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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