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殿下也不必过于忧心。”
“我北齐精锐尽出,平原王段韶,大将军斛律光,兰陵王高长恭尽带兵解洛阳之困,想来,不用多时,好消息便可传回。”
“但在凯旋而归之前,殿下还是应慎言慎行,莫要惹恼陛下。”
陆令萱不放心的嘱咐道。
高家历代帝王都是出了名的喜怒无常,翻脸无情,骨肉亲情血脉传承如浮云,挥手可斩之。
莫说太子了,就连天子都能杀,取而代之。
就算高纬是中宫嫡子,也算不得特殊。
“姊姊放心,我心中有数。”
段韶,斛律光,高长恭,被称为北齐三杰。
可以说,此三人撑起了北齐的军事。
虽说段韶和斛律光在后世声名不显,但单论战功并不亚于被历史铭记的兰陵王。
段韶,乃三杰之首。
此役三人协同前行,解洛阳金墉之困,这便是兰陵王高长恭真正一鸣惊人扬名天下的邙山之战。
带领五百骑兵越过邙山杀到金墉城下,冲破了北周数万将士的包围圈,扭转战局,反败为胜,从此声名大噪。
闻名后世的《兰陵王入阵曲》,便是此次邙山大捷后,武成帝高湛亲到洛阳慰劳三军,庆功会上北齐将士以这场胜仗为背景创作了这支军队武乐。
武乐之中,感受千军万马雄浑悲壮之气势。
五百人冲入包围圈,振奋金墉城守城将士之心,此等画面,只是想想便让人心潮澎湃。
那在敌军之中睥睨四方,浴血厮杀的美男子兰陵王又该是何等绝世风采。
刀锋所划之地,便是疆土。
此时的兰陵王,风华绝代,锐意进取,霸气潇洒。
难怪后世有人评价,高长恭牵动着北齐,惊艳了黑暗的南北朝。
此等盛况,可遇不可求,若是错过,可能会遗憾一生。
荪歌眨巴着眼睛,心中有了思量。
“内侍一事,劳烦姊姊尽早告知于母后。”
一离开陆令萱的视线,荪歌就直奔太武殿寻高湛。
“儿臣想代父皇前往洛阳。”
单刀直入,没有任何花里胡哨。
荪歌目光灼灼的望着高湛,朗声道。
有一说一,虽说北齐是出了名的禽兽王朝,皇室高家更是变态扭曲,但颜值也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让寻常人望尘莫及。
高湛,年近三十,仪表瑰杰,风度翩翩,美姿容,白如玉。
若只看脸,这北齐的确是颜狗的天堂。
不过,说好的政事未决,劳心劳力呢?
美酒琵琶,颓靡香软,似是能让人酥到骨子里。
微醺,醉眼朦胧的高湛放下手中的玉杯,颇有些茫然,似是在怀疑自己刚才听到的。
“嗯?”
低沉的声音似是从喉腔溢出,性感魅惑,配合那张染上绯色的如玉面颊,倒真有有些祸国殃民的感觉。
“纬儿说什么?”
他八岁的太子殿下,此刻斩钉截铁的请命要前往洛阳。
“父皇,我想代您赴洛阳,振奋军心,鼓舞士气。”
“儿臣今日才知晓父皇雄姿英发亲临晋阳,心生高山仰止之情。”
“危难之际,儿臣亦想效仿父皇赴洛阳,振军心!”
荪歌不假思索,脱口而出。
拍马屁的话,早就深深的刻在了脑海里。
高湛挥挥手,示意歌女舞姬离去,扶着扶手想要挺直脊背,奈何暖酒醉人骨,只能软泥似的懒洋洋瘫坐在椅子上。
“你想效仿寡人?”
“纬儿便这般迫不及待吗?”
喝了酒的高湛,说话越发的随意,喜怒难测。
“嗯嗯。”
“儿臣想去。”
荪歌假装听不出高湛话中的意有所指,坦率诚恳道。
高纬邪魅一笑“寡人这位子,你想要吗?”
“你想效仿的是寡人到前线,还是效仿寡人登上这高位?”
荪歌状若恍然大悟,扑通一声跪下了地上“若父皇心有怀疑,儿臣愿自请免去太子之位。”
短命王朝的倒霉太子,谁愿意当谁当。m.xiumb.com
她正愁不知道如何挣脱高纬得宿命呢。
“父皇给儿臣的,儿臣双手捧着恭恭敬敬接下。”
“父皇不愿给儿臣的,那儿臣也绝不会有任何非分之想。”
这北齐高家历次皇位的传承都伴随着血腥和杀戮,高湛登位亦不是例外。
高湛略显疲倦的揉了揉鬓角,眼中若有所思。
都说他这嫡子,沉默寡言不善言辞,实际上呢?
有主意的很啊。
一声不响跑到他面前,语出惊人石破天惊。
“你母后可知晓?”
荪歌摇了摇头“儿臣没有告诉任何人。”
“儿臣想到,便来寻了父皇。”
高湛看着跪在地上乖乖巧巧,眉眼像极了他的嫡子,微微蹙了蹙眉。
那番表忠心的话,他丝毫没有入心。
高家,不需要真情实意。
先皇六哥宾天将皇位传于他时,曾要求他立誓善待其子高百年。
誓,他立了。
高百年,他也杀了。
所以,话入耳不入心。
乱世纷争,每天都有不计其数的人以各种方式死去,老天爷也分身乏术。
“那你可知洛阳城是何情形?”
“北周突厥,集十万大军兵临洛阳城下,围困多日,胜利渺茫。”
“你若执意前往,生死难料。”
“如此,你可还想去?”
高湛清了清嗓子,不耐道。
他的嫡子,听话就行,何必没事找事。
当初立高纬为储君,不过就是胡氏为后,高纬占了个嫡字。
“想。”
“儿臣信父皇,信大齐的将士。”
再墨迹下去,邙山之战就该结束了。
兰陵王神兵天将的姿态也无缘得见了。
高湛失笑,今日之前,他竟不知他的儿子如此天真可笑,于他高家之风格格不入。
乱世之中,当尽情享乐,方是正理。
显赫如拓跋家,不也是如过眼云烟被高家所取代?
南朝宋齐梁陈,政权更迭不断。
大齐?
何为大齐?
不过是乱世之中的一方得以片刻富贵的势力罢了。
他足够清醒。
一直都在清醒的沉沦。
他想要的只是大权在握,是富贵荣华,是声色犬马。
这是北齐带给他的,所以他才要想方设法保住北齐。
“既如此,那你便去吧。”
“活着,太子之位还是你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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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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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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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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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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