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殿下也不必过于忧心。”
“我北齐精锐尽出,平原王段韶,大将军斛律光,兰陵王高长恭尽带兵解洛阳之困,想来,不用多时,好消息便可传回。”
“但在凯旋而归之前,殿下还是应慎言慎行,莫要惹恼陛下。”
陆令萱不放心的嘱咐道。
高家历代帝王都是出了名的喜怒无常,翻脸无情,骨肉亲情血脉传承如浮云,挥手可斩之。
莫说太子了,就连天子都能杀,取而代之。
就算高纬是中宫嫡子,也算不得特殊。
“姊姊放心,我心中有数。”
段韶,斛律光,高长恭,被称为北齐三杰。
可以说,此三人撑起了北齐的军事。
虽说段韶和斛律光在后世声名不显,但单论战功并不亚于被历史铭记的兰陵王。
段韶,乃三杰之首。
此役三人协同前行,解洛阳金墉之困,这便是兰陵王高长恭真正一鸣惊人扬名天下的邙山之战。
带领五百骑兵越过邙山杀到金墉城下,冲破了北周数万将士的包围圈,扭转战局,反败为胜,从此声名大噪。
闻名后世的《兰陵王入阵曲》,便是此次邙山大捷后,武成帝高湛亲到洛阳慰劳三军,庆功会上北齐将士以这场胜仗为背景创作了这支军队武乐。琇書網
武乐之中,感受千军万马雄浑悲壮之气势。
五百人冲入包围圈,振奋金墉城守城将士之心,此等画面,只是想想便让人心潮澎湃。
那在敌军之中睥睨四方,浴血厮杀的美男子兰陵王又该是何等绝世风采。
刀锋所划之地,便是疆土。
此时的兰陵王,风华绝代,锐意进取,霸气潇洒。
难怪后世有人评价,高长恭牵动着北齐,惊艳了黑暗的南北朝。
此等盛况,可遇不可求,若是错过,可能会遗憾一生。
荪歌眨巴着眼睛,心中有了思量。
“内侍一事,劳烦姊姊尽早告知于母后。”
一离开陆令萱的视线,荪歌就直奔太武殿寻高湛。
“儿臣想代父皇前往洛阳。”
单刀直入,没有任何花里胡哨。
荪歌目光灼灼的望着高湛,朗声道。
有一说一,虽说北齐是出了名的禽兽王朝,皇室高家更是变态扭曲,但颜值也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让寻常人望尘莫及。
高湛,年近三十,仪表瑰杰,风度翩翩,美姿容,白如玉。
若只看脸,这北齐的确是颜狗的天堂。
不过,说好的政事未决,劳心劳力呢?
美酒琵琶,颓靡香软,似是能让人酥到骨子里。
微醺,醉眼朦胧的高湛放下手中的玉杯,颇有些茫然,似是在怀疑自己刚才听到的。
“嗯?”
低沉的声音似是从喉腔溢出,性感魅惑,配合那张染上绯色的如玉面颊,倒真有有些祸国殃民的感觉。
“纬儿说什么?”
他八岁的太子殿下,此刻斩钉截铁的请命要前往洛阳。
“父皇,我想代您赴洛阳,振奋军心,鼓舞士气。”
“儿臣今日才知晓父皇雄姿英发亲临晋阳,心生高山仰止之情。”
“危难之际,儿臣亦想效仿父皇赴洛阳,振军心!”
荪歌不假思索,脱口而出。
拍马屁的话,早就深深的刻在了脑海里。
高湛挥挥手,示意歌女舞姬离去,扶着扶手想要挺直脊背,奈何暖酒醉人骨,只能软泥似的懒洋洋瘫坐在椅子上。
“你想效仿寡人?”
“纬儿便这般迫不及待吗?”
喝了酒的高湛,说话越发的随意,喜怒难测。
“嗯嗯。”
“儿臣想去。”
荪歌假装听不出高湛话中的意有所指,坦率诚恳道。
高纬邪魅一笑“寡人这位子,你想要吗?”
“你想效仿的是寡人到前线,还是效仿寡人登上这高位?”
荪歌状若恍然大悟,扑通一声跪下了地上“若父皇心有怀疑,儿臣愿自请免去太子之位。”
短命王朝的倒霉太子,谁愿意当谁当。
她正愁不知道如何挣脱高纬得宿命呢。
“父皇给儿臣的,儿臣双手捧着恭恭敬敬接下。”
“父皇不愿给儿臣的,那儿臣也绝不会有任何非分之想。”
这北齐高家历次皇位的传承都伴随着血腥和杀戮,高湛登位亦不是例外。
高湛略显疲倦的揉了揉鬓角,眼中若有所思。
都说他这嫡子,沉默寡言不善言辞,实际上呢?
有主意的很啊。
一声不响跑到他面前,语出惊人石破天惊。
“你母后可知晓?”
荪歌摇了摇头“儿臣没有告诉任何人。”
“儿臣想到,便来寻了父皇。”
高湛看着跪在地上乖乖巧巧,眉眼像极了他的嫡子,微微蹙了蹙眉。
那番表忠心的话,他丝毫没有入心。
高家,不需要真情实意。
先皇六哥宾天将皇位传于他时,曾要求他立誓善待其子高百年。
誓,他立了。
高百年,他也杀了。
所以,话入耳不入心。
乱世纷争,每天都有不计其数的人以各种方式死去,老天爷也分身乏术。
“那你可知洛阳城是何情形?”
“北周突厥,集十万大军兵临洛阳城下,围困多日,胜利渺茫。”
“你若执意前往,生死难料。”
“如此,你可还想去?”
高湛清了清嗓子,不耐道。
他的嫡子,听话就行,何必没事找事。
当初立高纬为储君,不过就是胡氏为后,高纬占了个嫡字。
“想。”
“儿臣信父皇,信大齐的将士。”
再墨迹下去,邙山之战就该结束了。
兰陵王神兵天将的姿态也无缘得见了。
高湛失笑,今日之前,他竟不知他的儿子如此天真可笑,于他高家之风格格不入。
乱世之中,当尽情享乐,方是正理。
显赫如拓跋家,不也是如过眼云烟被高家所取代?
南朝宋齐梁陈,政权更迭不断。
大齐?
何为大齐?
不过是乱世之中的一方得以片刻富贵的势力罢了。
他足够清醒。
一直都在清醒的沉沦。
他想要的只是大权在握,是富贵荣华,是声色犬马。
这是北齐带给他的,所以他才要想方设法保住北齐。
“既如此,那你便去吧。”
“活着,太子之位还是你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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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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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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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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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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