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上鲜少有人走动。
马春梅阴着着脸走在前头,李彩云紧跟在她身后,一脸忐忑的样子。
徐良慢悠悠的跟在后面,兴趣十足地东望望西瞧瞧,对小区的硬件设施还有绿化等等品头论足。
马春梅一肚子气没地儿撒,转头看见儿子还满脸喜色,火气更盛了,骂道:“你是八辈子没见过女人还是怎么滴?看见大姑娘就走不动路了?出来的时候我怎么跟你说的,收敛一点收敛一点,你倒好,看见人家就走不动路了!简直丢尽了脸!”
徐良看见他妈怒气冲冲的样子,满不在乎地说:“你急什么,女方妈妈不喜欢我,要是女方喜欢我不就完了吗?你见过哪个当妈的能犟过当女儿的了?”
马春梅心中一动,这倒是句实话。
大抵每个当父母的都想要女儿嫁得好,然而比起女儿的幸福,更多时候,当父母的更希望孩子过得快乐。
因此,在择偶这个问题上,一旦父母和闺女的看法起了冲突,结局往往是父母妥协了,而不是闺女听从父母的劝告。
也有父母会用暴力的手段逼子女顺从,然而这么做的结果往往是母女隔阂,兴许一辈子无法消除。
等到昔日的子女进入父母这个角色,才会知道父母的苦心,但已经为时已晚。
想到这里,马春梅就寻思开了,看李爱华刚才那样子,讲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是行不通了,不如就死马当活马医,让儿子朝玉梅下功夫,说不定就成功了呢?琇書網
至于刚才玉梅语言直白地赶自己几个人走,马春梅心里也有个疙瘩,不过,她留意到玉梅说话的时候,李爱华并没有二话,说明在这个家里,玉梅还是能做她妈妈的主的。
这一点让马春梅很满意,这样才好,只要搞定了玉梅,这桩亲事也就八九不离十了。
马春梅问徐良:“阿良啊,那你有什么好办法没有?”
徐良笑嘻嘻地道:“担心什么呢,凭我的魅力,追女人,还不是手到擒来!”
这话说得极是狂妄,然而马春梅却一副习以为常的样子,一点没感觉不妥。
李彩云刚才怵于马春梅的低气压,缩在后头一声不敢吭,此时看见马春梅心情好了起来,就凑趣道:“你家阿良多好的孩子,爱华没看上是她的损失了。依我说,玉梅那丫头配你家阿良,还真是有点高攀了。”
马春梅从鼻子里哼了一声,没说话,显然默认了李彩云的吹捧。
李彩云见马春梅神色好多了,说得越发起劲了,话里话外把李爱华贬得一无是处。
“爱华这个人真是一点主见都没有,多大的人了,一点当妈的样子都没有,还天天被几个小崽子哄得团团转,没出息。”
“我还没见过比她更抠门的人了,住这么大的房子,每次问她借钱都扣扣索索的,难道还担心我还不起吗?真是越有钱越小气。以前她家穷的叮当响,要是问我借钱我肯定会痛快的借的。”
马春梅心里冷笑连连。
李爱华掏心掏肺地对李彩云,这么多年下来,就算养一条狗也该养熟了吧?可是李彩云说起李爱华,居然没有半点尊重,让马春梅都觉得心寒。
她和李彩云的关系比较微妙。
李彩云的现任丈夫曾经是她的小姑子的丈夫,不过小姑子走得早,只留下一个女儿,也就是李彩云的继女叫陈妙清。
陈妙清要叫马春梅一声舅妈。
本来自从小姑子走了以后,两家就没怎么来往了,不过陈妙清这个人重情,逢年过节的都要去看一看老舅一家人,节礼年礼次次不落。
也不知道李彩云的脑子是怎么长的,想着要和继女处好关系,不想着去讨好陈妙清,反而迂回去讨好马春梅一家,期望马春梅在陈妙清面前替她说好话。
本来陈妙清对李彩云就不太满意,不过想着老爸老来有伴,也没什么好挑剔的。
结果李彩云一出昏招,陈妙清对她的最后一丝好感顿时跑到爪哇国去了。
人不聪明不可怕,可怕的是,明知自己不聪明还偏要自作聪明。
李彩云看陈妙清对越来越疏离,更加巴结起马春梅一家了。
马春梅呢,一边收着好处,一边对李彩云呼来喝去,比对个老妈子还不客气。
越是如此,李彩云反而上赶着巴结。
偶然一个机会,李彩云听到李爱华发牢骚,说玉梅都二十多了,连个对象都没有,别人家的女儿这么大的时候,早已经结婚生子了,她头发都愁白了,这同村的好人选都被人挑走了,剩下的根本没几个能入眼,再耽搁下去,不知道几时才能说亲。
李彩云顿时上心了。
玉梅这个人,除了性格强势一点,又会赚钱,长得又好看,谁娶了她都是一笔好买卖。
再加上马春梅说想找个外地的儿媳妇,只要求外貌好的,别的都没要求。
两厢一合计,就起了当媒人的念头。
第一次提的时候,李彩云还以为李爱华会满口答应。
结果李爱华只说考虑考虑。
李彩云以为李爱华说的不过是一句托词,以为是出于女方矜持的必要,走个过场而已。
结果再去的时候,李彩云提起这事,李爱华却不接腔了。
李彩云以为是李爱华没见过真人,不了解情况不敢贸然答应,因此才萌生了把人带来家里相看的念头。
而她也这么做了,借口去看李爱华,先斩后奏,直接把人带到家里去了。
果然,李爱华虽然不高兴,但是为了面子也没有发作。
后来,马春梅一张巧嘴,逗得李爱华眉开眼笑,她以为这亲事跑不掉了。
谁知道,李爱华突然就翻脸了。
李彩云到现在都还莫名其妙,不知道哪里惹了李爱华。
以前再怎么不高兴,总会留饭的吧,没想到这次连面子也不顾了,就看着她女儿出口赶人,也不打一下圆场。
她问马春梅:“你刚才是不是说话没注意,惹恼李爱华了?不然她很好说话的。”
马春梅翻了个白眼,她是什么人,怎么可能说错话,肯定是李彩云背后说了不好的话了,不然怎么对方一听徐家村,一听徐良这个名字就直接变脸。
不过,不管因为什么原因,再追究也没有意义,还是想着怎么把人追到手才是正经。
马春梅问儿子:“你有什么办法?”
徐良笑得胸有成竹:“保密,你就瞧好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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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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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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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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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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