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瀚此时已经起了,却也不算起了,一头长发披散着,并未梳起,只穿着一袭浅紫色的轻袍,袍子里边应该什么都没穿,因为他斜卧在榻上的时候,袍子轻翻一角,露出了光溜溜的大腿。
杨瀚的腿很结实,线条优美,而且几乎没有汗毛,这可是一些汗毛重的女人都要羡慕的。
他的头枕在荼狐软绵而富有弹性的温润大腿上,荼狐坐在榻上,背倚着被褥,一腿伸,一腿屈,剥着荔枝,那荔壳红绡在一双灵巧的小手盘剥下,飞快地褪去,露出晶莹的果肉。
她便你一颗、我一颗,一边喂着杨瀚,一边自己吃着。
杨瀚荔来张口,双手却是捧着那张桑麻纸,仔细地看着上面潦草的文字。
这是速记下来的,没有任何修饰,完全是一副对答笔录。
徐诺怎么说的,徐胜治怎么说的,上边按照二人说话的顺序,一字不漏地记了下来,为了不影响大王的判断,对任何一句话都未做修饰,也未删简,语气词也是照料录不误。
杨瀚看完了,将桑麻纸接住从嘴里吐出的荔核儿,团成一团,丢进了旁边的纸篓。
他的这些弃物,也是由何公公安排专人销毁的,不用担心会被人捡去。
杨瀚舒展了一下腰肢,往上靠了靠,便枕在荼狐细软平坦的腰腹上,惬意地闭上了眼睛。
他没有睡觉,一只大手已经从那绮罗衫子的缝隙滑进去,据住了那水滴状优美、鸽乳般柔美、蛋清儿般滑腻的小乳上,细细摸娑起来。
荼狐吮着沾了荔枝果汁儿的手指,一双媚目便有些迷离起来。
司吏校尉的前身,是急脚递。
急脚递明着是传递军机、兼代民间邮寄,暗地里却是一个秘谍组织。
所以,他需要一个大本营,用来分布消息,用来收集情报,归纳整理会再报呈羊皓。
后来,急脚递一分为三,军驿部分拨给了兵部,化为驿站系统。
民间邮寄的部分另行拨出,成为司吏校尉的外围组职。
核心人员成为司吏校尉,俨然便是三山世界的东厂、锦衣卫。
成为司吏校尉以后,就成了朝廷正式的一个衙门,有资格在忆祖山下建立自己的衙门。
开衙立府,羊皓也算是熬出了头。
那么急脚递时候的那座大宅子呢?
最初是由朝廷赐给了安乐侯孟展居住的。
后来,孟展死了。
这宅子就又空了下来。
现在,徐胜治来了,于是这幢宅子就摇身一变,成了朝廷的馆驿。
这里边多少机关、多少暗道,徐诺和徐胜治坐在厅中侃侃而谈的时候,他们脚下另一个空间里,就有两个书吏在执笔疾书,那模样儿,简直就像是形影不离地跟着皇帝的起居郎,一举一动,事无巨细,均一不折不扣地录下。
“原来的计议?
原来有什么计议?
可惜,他们还是太机警了,居然没有说出来。
这笔录之中,多是关于徐家在大秦这几百年发展的经历。
不过,窥一斑而见全豹,从徐家长房这几百年的发展变化,何尝不能了解到这个内陆大秦的发展。
而从它的发展,又能了解到很多,包括它的权力架构的变化,它对内对外的策略。
许久,乖乖坐在那儿的荼狐有些苦闷地看了杨瀚一眼,娇憨地道:“再揉,人家就破了皮啦。”
“嗯?”
杨瀚醒过神儿来,不由哑然失笑,爬起来在荼狐唇上啵地一个吻,起身下了地,一边漫步向外走,一边将腰带系紧了些。
“来啊,传旨!”
杨瀚坐在外间书案之后,一个小宫娥早已机灵地凑过来,开始给他研磨。
一听呼唤,黄耳公公忙不迭跑了来,在殿上站住。
杨瀚铺开绣龙的空白圣旨,提笔饱墨,刷刷地提笔写了几行字,略一思索,又继续写了几行,打开印盒,取出御玺,在那圣旨上端端正正地加了印,提起来向黄耳一扬:“二狗子,明儿一早,再去宣旨吧!”
“奴婢遵旨!”
二狗子说着,毕恭毕敬接过圣旨,倒退着出了大殿,到了外边才把圣旨打开。
他是传旨人,自然可以看这圣旨。
二狗子本来不识字,自从成了御前行走,他也知道如果一直不识字,那是绝对没前途的,所以暗下苦功,现在识字率已经七七八八了,偶尔有不认识的字,结合上下字意,也能明白个七八分。
二狗子一看那圣旨,心中便是一惊,干爹果然明见万里,废后真的重见天日了。ωωω.χΙυΜЬ.Cǒm
二狗子匆匆把那圣旨看了一遍,便又重新卷起,用黄绫制的绳儿小心拴好,回到自己住处,锁进了青铜匣里。
干爹说过,君不密则失臣,臣不密则失身,几事不密则害成。
不相干的事儿,连他也别告诉,只管一心孝敬大王,便有好日子过。
若是乱嚼舌头,或是存了别样的心思,那就是犯贱。
明明已经抱住了天下间最粗的那条大腿,还要凭着自己的消息灵通四处巴结权贵,那不是犯贱是什么?
对干爹何公公的话,二狗子一向是听在心里的。
杨瀚回到内室时,荼狐已经换了一身鹅黄色的宫装,显得娇俏可爱,粉妆玉琢的,似乎比她的实际年龄还小了几岁,仿佛豆蔻初开。
看见杨瀚时,她还吓了一跳,脸儿上登时晕起一抹红,好像做什么坏事被抓个正着似的。
杨瀚不禁哑然失笑,她那娇嫩的身子,皮肤吹弹得破,哪受得方才自己那样不断的研磨,虽未用力,她也受不了啊。
杨瀚道:“来,帮寡人更衣,咱们去坤宁宫,看看太子和瀛王。”
荼狐也是个喜欢小孩子的,一听大喜,也不唤宫娥来帮忙,就取了一套常服,帮杨瀚换上。
杨瀚站在原地,一边由着她更衣,一边想着事情,忽地随口笑问道:“狐儿,你是女孩儿家,有件事,我来问你。”
荼狐一边忙活着给他穿小衣,一边娇憨地道:“什么事呀?”
杨瀚想了想,缓缓地道:“如果,有一个人,其实你是蛮喜欢他的。
但是,你诗写的好,他比你写的更好,你舞跳的美,他比你跳的更美,你不服气他,可每次较量,都败在他手里,你想争第一,却总是败给他,这样的人,你喜欢么?”
荼狐张大了眼睛:“怎么可能!我讨厌死她了。
才不要喜欢她,谁要跟她做朋友呀。”
杨瀚有点懵,旋即才恍然,失笑道:“不是不是,我说的是一个男人。
一个你所有引以为傲的本领,他都比你强,其实你心中是有些喜欢他的,可是因为你爹爹希望你能成为天下第一词宗、天下第一舞姬,或者你就是好胜心强,那么面对这么一个总是打败你的男人,你会怎么样?”
荼狐给杨瀚整理着后襟,沉吟地:“嗯……男的啊,还是本来有些喜欢的,可他却总是打败我,叫我很没面子……”杨瀚道:“是啊。”
荼狐:“嗯……很难说诶。
好像……恨不起来吧……不过……也很难说继续喜欢啊。
他都不知道让着人家,所有的天下第一他都占了去,天下第一就这么重要么?
人家对她来说,还不如一个虚名重要?
这要是喜欢了他,好不甘心呢。”
杨瀚听得一怔,呆呆地站在那里,脑海中反复回响着荼狐的那番话:“他都不知道让着人家,所有的天下第一他都占了去,天下第一就这么重要么?
人家对她来说,还不如一个虚名重要?”
不会吧,不可能吧,徐诺……会是因为这个原因?
不可能!那太可笑了。
荼狐好奇地道:“大王为什么这么问呀?
难道你又喜欢了什么女孩子?”
荼狐有点吃味儿,酸溜溜地道:“你是大王呢,天下的一切,都是你的。
你若喜欢,一道旨意,她就入宫了,哪轮得到她说喜不喜欢。”
杨瀚爱煞了她的小表情,搂她入怀,在翘臀上啪地拍了一巴掌,笑道:“取靴子来!”
杨瀚走到榻边坐下,荼狐捧着靴儿蹲在地上,给他穿靴。
杨瀚想起在大雍城下,徐七七以为已经用惑心术迷惑了他时,对他的那个吻,便斟酌了一下说辞,道:“在我方才所说的这种情况下,如果这个男人,占有了这个女人的身子,那么,这个女人会不会就回心转意,从此对这个男人死心踏地呢?”
荼狐帮他趿上靴子,蹲在地上,代入地想了想,郁闷地道:“可能……会嫁鸡随鸡了吧?
不然怎么办呐,难道弄死他?
或者,想办法打败他,让他在天下人面前丢脸?
可……终究还是不开心吧,他都不知道让着人家。”
杨瀚叹了口气,道:“也许,是我比拟的不对吧。
这世上,有些事,是让不得的啊!”
荼狐眨眨眼,有些不明白他为什么说这么奇怪的话。
杨瀚拉她起来,在她颊上轻轻捏了一把,宠溺地道:“想不通,就不要想了。
你这样没心机的丫头,才是所有人都喜欢的。
哎,做人呐,心机那么重,不累么?
想一想,我都替她累得慌。”
翌日,黄耳公公一直记着大王的吩咐呢。
大王三日不朝,时间还早,也不用去寝宫侍候,黄耳公公便带了四个小太监,直奔徐诺所居的那处偏殿,到了那里,便喊出徐诺,向她宣旨。
黄耳宣完了旨,向徐诺呲牙一笑:“娘娘得了大王恩宠,依着礼制,得换一处好些的宫殿居住,再拨些宫婢下人听候差遣。
娘娘这就准备着吧,一会儿奴婢就叫人来给娘娘搬家。”
黄耳又打揖道了声喜,便扬长而去了。
徐诺缓缓起身,看看手中捧着的一轴圣旨,不禁哑然失笑。
依着《三山律》中宫闱卷的规定,杨瀚可以拥有一后、四妃、九嫔、九婕妤、九美人儿、九才人、二十七御女、二十七采女,合计为一后四妃八十一御妻。
徐胜治摆明车马,既亮出了徐家的獠牙利齿,又显示了对自己的尊重和礼遇,还挟着迎奉天子的莫大功德,他该如何待我呢?
徐诺其实一直觉得徐家想让她重新封后是痴以妄想,但在她想来,封一个贵妃总可以的吧?
实在不济,也该是个妃。
结果,不但徐胜治想差了,自己竟也想差了。
他竟封了我一个婕妤!在八十一御妻这一档中,都算不得第一等的婕妤!上边还有九嫔呢,九嫔的名份现在都还空着,可他宁可空着,也不给我,连一个“嫔”,都不给我!薰然惊怒的不敢置信,道:“怎么可能!这怎么可能?
内陆之大秦,国力四倍于山外,虽说是要迎奉他为皇帝,可他对那庞大帝国一无所知,以他一向的沉稳老成,无论如何,都不该这么早便锋芒毕露啊!”
徐诺却是嫣然一笑,艳色绽放,不可方物:“万丈悬崖终有底,唯有人心不可测!这样斗来,才有意思!”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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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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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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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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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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