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其它小说>从反派身边醒来后 [快穿]>第 159 章 穿到《民国梨园》 3.
  许是觉着楚云声的态度乖觉到有异,郁镜之便又多瞧了他几眼,继而竟允了他回旅馆收拾物品,再搬住过来。

  楚云声本无所谓回不回,但原身周围还多少缠着些官司,总要解决,于是答应了。

  只是临去之前,楚云声也没忘了另一件正事,对郁镜之道:“郁先生素来不是爱热闹的人,今日腊月廿九,却不知为何办了这场舞会?”

  郁镜之拢了拢睡袍松散的领子,边抽出根雪茄,边侧目道:“楚少好奇这个?”

  “事出反常必有妖。”

  楚云声丝毫不顾忌言辞,单手扣着大衣纽扣,提醒道:“这是北平,不是海城,郁先生设下的宴,来的恐不一定都是人,也或有魑魅魍魉,暗中窥伺。郁先生刚应了楚某长命百岁,便该小心,方不毁此诺。”

  火光从唇边一划而过,弥散淡淡的烟气。

  “楚少这是在关心郁某?”

  郁镜之微微抬了抬腰,抿唇笑:“楚少知不知道,聪明人要装傻很容易,但蠢人若要扮聪明却很难?今日楚少在我这儿多说一句,便是多掀掉一层皮,郁某也不知你是聪明还是蠢了。”

  说罢,郁镜之扬眉,探手在桌上一按,响了暗铃。

  没一会儿,书房门外便传来了急促沉重的脚步声,到得门前停下,响起一道冷静粗犷的男声:“先生。”

  “进来。”

  郁镜之淡淡道。

  进门的人是个一脸络腮胡的中年男人,穿短打褂子,像丢到街上都分不出模样的那种普通汉子,只额角高高鼓起、一双眼睛亮得吓人,当是练过武,有一身功夫的。

  郁镜之朝这人吩咐了几句,命他跟着楚云声回去旅馆一趟,说完又看了眼楚云声,笑意清浅:“下了大雪,夜要深了,刘二开车送你,楚少早去早归。”

  说是开车护送,实际自然是监视。

  楚云声没有多言,颔首应下,跟着刘二往外走,到门廊处时,从衣架上摘过了进来就搁下的帽子。帽上的雪水早就凉了,扣在头上,耳廓冰得尽是潮意。

  刘二一路领楚云声避开前头,从金公馆后门出了门,坐上车。问清楚云声之前的住处后,就沉默着开起车,朝旅馆而去。

  这场从傍晚便起了的大雪纷纷扬扬地落着,伴着呼啸凛冽的北风,将枯败的树木与那一串串高高悬挂的大红灯笼都吹得摇摇欲坠,七歪八扭。紫禁城横平竖直的宽阔街道上已没了几个行人,灰扑扑的墙角檐下偶尔有些凸起,恍惚地露出些脸面来,是已成了冰坨的乞儿流浪汉。

  或是野狗野猫之类,也没什么差别。

  车窗上蒙了层水汽,楚云声渐渐再看不清外头,于是便收回了目光。

  他从来不自认为是个心软的好人善人,若他是,此时便该停下车,装模作样些,去暖那些没了气息的冰疙瘩。

  但他不是。

  他没有去想这个世界究竟是数据的枯燥构成,还是衍化而出的真实,因为这个答案他心中早有猜测,更何况真与假,都不会影响他的所作所为。他只是在无比清醒理智地思考,那些微小的没有过多思虑的善心,是否是杯水车薪,是否是治标难治本,更或者,若他真的送出了杯水,又会为无辜者招致多少祸患。

  人皆不患寡,而患不均,在那些冰疙瘩中同样适用。

  更何况,这是北平,遑论他处?

  金公馆的舞会乐曲仍袅袅难去,胡同里的尸骨却已成了鼠类的洞穴。

  这段时期,这些场景,在楚云声最初的记忆中已成为了古早的历史,隔着层厚重难触摸的玻璃,只可考,难窥清。

  而如今这个世界,许多人或事与那些史料或许不同,但大致的走向却一般无二。

  家国飘零,命如草芥。

  楚云声从前在书页中瞧见这些,只当是冰冷的沉重。但眼下身处其间,却只觉单薄孱弱,千疮百孔。

  他头次这般迫切,想要自己的厂子一间一间快快地建起来,成屋成舍,产药产器,坚守捍卫。

  心头琢磨着一份份计划,楚云声不期然又想起了郁镜之。

  之前几个世界,殷教授展露出的城府与防备最深的,当是小皇帝陆凤楼。但陆凤楼的成长环境和经历却又与郁镜之完全不同,就目前郁镜之显露出的性情,却是如这个时代一般,比小皇帝沉重上许多,也更捉摸不定。

  面对这样多疑善变的人,楚云声也清楚,自己最好收敛些,不要有什么出格的表现。但时事如此,他不想空耗。

  左右最坏结果,也就是那把枪疑了他恨了他,开口.射出一颗子弹将他崩了。

  这没什么好怕的,他也不会怪郁镜之。

  如此想想,楚云声来到这个世界后略泛起的一些燥意便也慢慢平了,只剩下坦荡敞亮。

  刚在路途的颠簸中通透了己心,前头车就停了。

  旅馆到了。

  楚云声循着原身的记忆,踏着雪进门上楼,刘二跟在后头,停在了楼梯口,没进门。

  这座旅馆也是老式的临街小楼,后头隔半条街,就是大栅栏,从窗口望出去便能瞧见一片灯火辉煌的热闹。丝绸商店挂着牌匾,大药堂挑起了幡,还有些茶庄戏园喜庆地聚着人,飘着曲儿,唱瑞雪兆丰年。

  原身在这儿住着,一个大套间,自然是不便宜。楚云声在房间内翻找一番,只找出凄凄惨惨的两块大洋,并着零星几块铜元。

  他算了算,还不够还上欠下的房费一个零头的。

  于是楚云声拉开门,朝门外的刘二道:“刘兄弟,可能帮我补上住店费用?”

  刘二警惕审视的目光一滞,虚虚扶向后腰的手也是一顿,像是不太相信一样,沉沉道:“楚少爷身上没有钱?”

  楚云声:“花完了。”

  刘二看着他坦然从容半点不害臊的模样,心里又错愕又鄙夷这奢靡的大少爷,但面上却没露出什么,而是迟疑片刻,想着郁先生的态度,道:“楚少爷快些收拾,离开时我寻老板为您补上。”

  楚云声点点头,深感郁镜之实在是有钱,就连身边一个下属都比自己富有。

  两人正说着,狭长的过道内突然传来一声门响。

  楚云声斜对面的房门开了,走出来一名抱着书、戴着圆框眼镜、身着长袍的年轻人。

  这年轻人一眼看见楚云声,便是目露惊喜:“同孤兄,方才我找你还不在呢,这是从何处回来了?正巧,你借我的几本书我都读完了,应当还你。”

  同孤,是楚云声的字,取自杜甫的“片云天共远,永夜月同孤”,意指自身,又喻指心念。

  楚云声记得自己是生在现代社会的,没有取字,但陡然听见这声同孤,却有种奇异的熟悉感,好似这正是自己的字,用了许久,被许多人唤过。

  “露斋,你还未歇?”

  楚云声应了声。

  原身的记忆中有这个人。

  此人名叫张篷,字露斋,正是那个以海城老乡身份成为原身熟人,引导他去郁镜之舞会的人。

  按照原身记忆中对此人性格的印象,现在见到他参加完舞会回到旅馆,必会问些舞会上的事,同他吹捧一番。

  但眼下,这张篷却像是另有顾忌,没有主动挑起那番话茬儿。

  而这个突然出现的陌生面孔,也让旁边的刘二戒备了起来,不断在用隐晦的视线打量他们两个。

  楚云声对这两人的反应恍若不知,仍与张篷寒暄着。

  “时间还早,同孤兄又不是不知道我,惯爱挑灯夜读。”张篷走过来,以询问之意看向刘二,“这位是……”

  “一位朋友的人。”楚云声道。

  张篷见楚云声没有让他进门小坐的意思,便将手里的书并着几份报纸递过去:“既然同孤兄还有事,那我也就不打扰了,这些书报同孤兄看看,可有缺损。”

  说着,他又瞥了眼门内,一怔,诧异道:“同孤兄这是在收拾行李……可是要回海城了?还是,另有去处?”

  楚云声接过书,道:“去朋友家叨扰几日罢了。”

  张篷推了推眼镜,朝一旁的刘二笑了笑,点点头,又和楚云声寒暄了几句,方转身回了自己房间。

  刘二看着楚云声手里的书报,微微蹙眉,却没对此多说什么,只催促楚云声快些继续收拾。

  楚云声回到房间内,掩上房门,将屋内自己带来的东西都整理出来,收进一个手提箱内,又借着箱子的遮掩,迅速翻了遍张篷还回来的那些书报。

  果不其然,其中一本书内,多出了一枚柳木书签。m.χIùmЬ.CǒM

  光线昏暗中,楚云声用眼角的余光留意了下门缝处刘二的位置,同时以指腹细细抚过书签的四边。

  边缘处有一线凸起,楚云声略用巧劲,从中拽出一片细薄的木片,正反两面皆以钢笔写着蝇头小字——

  “正月十四,海城火车站。”

  “君已上船。”

  与此同时,隔了几条街的金公馆。

  郁镜之站在一面宽大的镜子前,换上了一身端正的洋装并长靴,衬得整个人越发贵雅,又透出一股骄矜冷厉之气。

  他身后半步,心腹路允低声汇报着:“除了西边儿几家的小姐被接了回去,其余再没有人离开。这是先生您在北平第一次正式亮面,可没人敢不给这个面子。”

  郁镜之笑了下:“我可没这么大面子。订去东北的票,今晚的事了了,我亲自去一趟。城郊也都备好,拿了货就走,动作干净点,你家先生可不想又被人踩着小辫子讹钱。”

  路允迟疑道:“先生,君子不立危墙之下,东北乱成那般,您何必冒这个险……”

  郁镜之抬眼,从镜子里看向他。

  路允面色一僵,无奈噤了声。

  郁镜之收回视线,一边整理着袖口,一边朝门外走,长靴踏出两步,一停,又偏头瞥了眼那面少见的大镜子,旋即像是想起什么一样,挑眉道:“这镜子搬去我卧房。”

  他好似琢磨着什么有意思的事一般,勾唇笑起来:“有人可应了我,榻边,窗内,镜前。这可是缺一不可呀……”

  路允一愣,猜不出这话里的意思,但自家先生这云里雾里、话外有话的时候也常有,他也不需要去自作聪明地多猜什么,照办便可。

  这才是他能在郁镜之身边待到今日的原因。

  这个漫长的雪夜渐渐深了。

  夜里十一点半。

  楚云声同刘二从金公馆后门进来,刚一到红砖小楼,便出乎意料地听见了郁镜之遇刺受伤的消息。

  同样是这一夜,北平城郊的一座洋人工厂走了水,大火烧了半宿,照亮了大半个北平城。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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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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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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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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