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婆子坐在床边,似笑非笑地道:“胡玉娘,现在就只有你我二人,你还要装到什么时候?”
胡玉娘眉心一跳,“祖母,您这话...我怎么听不懂呢?”
“听不懂?胡玉娘,你是很聪明,但也别把其他人都当成傻子。”严婆子死死盯着她的眼睛,似乎要透过那双勾人的桃花眼,看穿她所有的秘密,“什么寻死,什么真爱,这种幼稚的小把戏哄孩子就算了,想哄我,做梦!我自己的孙子我还不清楚吗?金宝无才无貌,为人处世更是一塌糊涂,你这样好看的小娘子,会看得上他?呵呵,别跟我说什么真爱,我还没瞎!”
胡玉娘沉默。
半晌,她叹了口气,“既然都被您看出来了,那、玉娘就跟您实话实说了吧。”
严婆子端起茶杯抿了一口,心里有些得意。
怪不得以前主家的夫人都喜欢诈别人呢,果然好使。
她摆出一副万事在胸的高傲姿态,道:“你且说来听听。”
胡玉娘这才娓娓道来。
她是一个屠夫的女儿,她爹脾气不好,动不动就打她娘,后来,她娘忍受不了这种折磨,跳塘自尽了。
于是她有了后娘,接着又有了同父异母的弟弟妹妹,后娘看她不顺眼,在她满十五岁的第二天,把她三十两银子卖给了一个男人。
那个男人,就是刀疤脸。
她原以为自己逃出了狼窝,却没想到,竟是又进了虎穴。
刀疤脸是个变态。
他有各种奇怪的嗜好,比如说,他喜欢在两人同房的时候,拿针扎她;他还喜欢咬人,咬得她遍体鳞伤;甚至,他会把她吊起来,用皮鞭抽她。
这种猪狗不如的生活过了五年,终于,她跟她娘一样,崩溃了。
她开始绝食,她饿了三天三夜。
就在濒临死亡的那一刻,她看到了她娘,她娘跟她说,不希望女儿走自己的老路,她要她好好地活着,活得有个人样。
然后,她打消了寻死的念头。
再之后,她遇到了沈金宝,利用了他,故意让刀疤脸抓到他们在一起,才引发了后面的所有事......ωωω.χΙυΜЬ.Cǒm
“所以,你是为了拜托你那个变态的丈夫,才设计了金宝,其实你根本就不喜欢金宝,是不是?”
严婆子沉下了脸。
胡玉娘垂首,低声道:“是。”
严婆子盯着她看了许久,忽地笑了起来,“那就好。”
她之前一直想不通胡玉娘留下来的原因,现在搞明白了,也就放心了。
这个女人既然不是真心喜欢金宝,那就不可能在他们家呆太久,他们只是普通农家,留不住这样过分美貌的女人,而且红颜祸水,日子久了,也怕招来祸事。
不过,事情是胡玉娘惹出来,自然也该由她解决。
“你倒是借我们家金宝脱了身,可我们家却因为你损失了五十多两银子。你说吧,这事儿又该怎么还?”
胡玉娘眼眸一转,问:“那您想我怎么还?”
“很简单。”严婆子起身走到她身前,压低了声音道,“看在你跟我们家金宝曾经好过一场的份上,我们自家出的那十几两就算了,但是,欠的外债你得负责摆平。要么,还我四十两银子;要么,想办法搞定盛氏,让她把债抹平了,那这事儿就算了结了。之后,你要走要留,悉听尊便。”
胡玉娘心里一喜。
正好,她正愁没借口去盛氏那边,现在有了严婆子的指令,以后她就可以堂而皇之地过去串门儿了,自然也就可以见到沈家族长口中的那位绝世好男人——沈篱了。
妻子长成那样,丈夫竟然从没有在外面拈花惹草。
呵,简直可笑至极。
这世上男人只分两种:一种是沈金宝这样,完全不把妻子当人看的混蛋;一种就是沈篱那种,表面上对妻子一心一意,其实全都是假象,他们只是还没遇到那个让他们变成混蛋的机会而已。
只要诱惑足够大,什么好男人,呸,全都是渣滓!
她偏要戳破这些人的假面具,让他们的妻子看穿他们丑陋的真面目,早日醒悟!
“怎么样,你答应还是不答应?”耳边响起严婆子的声音。
胡玉娘定了定神,然后故作为难地道:“我一个女人家,到哪里能挣到四十两银子那么多呢?那要不......我还是去盛氏那边试试看吧。”
她看了眼严婆子,试探地问:“不知道您希望我用什么法子,消了这笔债呢?”
严婆子笑笑,道:“这个随你。你是一个聪明的女人,自己有什么优势,自己心里应该清楚,还用得着我提点吗?”
胡玉娘的优势,自然是美貌。
有她出马,盛氏再凶悍又如何?男人嘛,天生就有劣根性,哪个不好色。跟胡玉娘一比,盛氏就如地底下的淤泥,又丑又臭,只要沈篱不是个眼瞎的,自然抵挡不了胡玉娘的美色。
到那时,不光债可以消掉,就连二房,怕也会从此鸡犬不宁吧?哈哈哈!
......
盛竹一点也不知道自己被人惦记了,她一大早就带着白眉连夜叼回来的七只山鸡,五只兔子,外加四条大蟒蛇,和沈峥一起去了镇上的庞记酒楼。
看到这么多猎物,秦掌柜高兴坏了,给了个高价,五两银子包圆了。
盛竹趁机提出借是四十两银子的事。
其实她身上有差不多二十两,是之前卖菜谱剩下的,还有卖猎物的钱。不过拜她前世经验所赐,总觉得身上应该时刻留点儿备用金,以防有突发状况,一时之间筹不到钱。
秦掌柜二话不说就借了。
不提之前的交情,就说那个富贵鸡,卖的特别好。味道好,价格便宜,而且还可以打包带走,回头客非常多,不仅挣得了银子,还挣得了名声,可谓名利双收。
所以,他对盛竹又是钦佩又是感激,借点钱算啥,别说四十两,一百两也不成问题啊。
顺利借到了钱,叔嫂俩很高兴,于是顺道去了趟顺风镖局。沈篱跟郭子顺都去了府城走镖,这么多天没人在,肯定有灰尘,她打算去搞一下卫生。
结果等他们过去的时候,却发现镖局的门是开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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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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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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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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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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