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离凰>第179章 后患无穷
  阿左和阿右守在巷子口,两个小主子就在他们的身后交换了衣裳。

  薄钰嗅着衣服上的腥味,眉心微微蹙起,到底也是养尊处优的,有些东西亦不免忌讳,不过……瞧着沈郅穿着自己的衣裳,面上愁容舒展,薄钰便也觉得值得。

  “你这衣裳偏小!”薄钰一脸嫌弃,“来日多吃点,总比我瘦,我这厢想过过当离王小殿下的瘾都不成。不然再过两年,我胖一轮你瘦一轮,该怎么好?”

  沈郅勒紧腰带,“那不是正好,我的是我的,你的也是我的。”

  薄钰翻个白眼,“想得真好!”

  “你这衣裳倒是舒服多了!”沈郅望着他,扯了扯唇角,口吻里带着些许傲娇,又夹杂着不易察觉的无奈,“这离王小殿下的衣裳,虽然华丽贵重,倒不如你的衣裳穿着舒坦,更自由一些!”

  薄钰一愣,“你是不是后悔了?”

  “后悔什么?”沈郅捋了捋袖口。

  见状,薄钰走过来,为其抚平衣襟上的褶子,拉直了衣角,“后悔做了这离王,把自个装进了套子里,不得自由。其实沈郅,你大可不必……”

  “爹后悔过吗?”沈郅问。

  薄钰一愣,“什么?”

  “你陪着爹这么多年,你见过爹后悔当离王吗?”沈郅问。

  薄钰没吭声。

  “爹后悔的是没能早点掌握大权,没能早点护娘周全,他所后悔的是一直退缩。”沈郅轻轻拍着薄钰的肩膀,“我不会让覆辙重蹈!”

  “你是你,爹是爹,那都是不一样的!”薄钰不太高兴,“走吧!要是回去晚了,阿落姑姑定是要着急,又得派人来寻,到时候惹得巡城司都出动,便不太好了!”

  沈郅轻笑,点头往外走。

  “欸,你穿着我的衣裳,是不是得学着点?要是让人知道,我这离王小殿下,走路大摇大摆的,没个样子,不是很奇怪吗?”沈郅轻嗤,“不要败坏我的名声,仔细我与你算账。”

  薄钰皱眉,单手负后,缓缓往前走,“这样走?好生别扭!”

  “习惯就好!”沈郅大摇大摆的往前走,“我才别扭呢!这般姿态,像极了纨绔子弟,就跟尤天明那厮一样,真是没半点儒雅斯文。”

  阿左拎着肉,阿右低着头。

  两小只相处,感情很好。

  有时候,都赶得上他们这对孪生兄弟了。

  沈郅走着走着便落在了后面,瞧着薄钰绷直了身子学自己走路。

  “倒是有模有样。”沈郅瞧了阿左一眼。

  阿左颔首,继续往前,阿右则悄然隐没在人群里,也不知是要去办什么事。

  沈郅不着急,转身朝着一旁的巷子里走去,眉眼间带着难掩的冷冽之色。走两步,回个头,沈郅时不时的往身后看去,心里多少是有些惊慌的。

  一抬头,眼前猛地漆黑一片,便什么都不知道了。

  薄钰走在街头,半晌没听得身后的动静,虽然知道沈郅不说话的时候就是个闷葫芦,但一路上一句话都没有,总归不像话,好似是刻意嘲笑他似的。

  “沈郅,你是不是觉得我这样走路很好笑,我告诉你,不要偷偷在背后笑我,不然我是要寻你算账的。沈郅,你听到没……”薄钰愣在原地,“沈郅呢?”

  身后,除了一个拎着半扇排骨的阿左,再无他人。

  “沈郅呢?”薄钰又问。

  阿左躬身,“小王爷有事,半路上离开了!”wWW.ΧìǔΜЬ.CǒΜ

  “他怎么可以这样!”薄钰跳脚,“丢下我一个,他怎么好意思!!沈郅去哪了?”

  “小王爷没说,卑职不敢自然也不敢多问!”阿左俯首。

  这话倒是真的,阿左阿右原就话不多,只听命沈郅,其他的一概不理,也是因为这样,薄云岫才会放心把这两人送到沈郅身边。

  薄钰急得直跳脚,愤然踹了阿左一脚,“我告诉你,要是沈郅出什么事,我、我就扒了你的皮!”

  语罢,薄钰原路返回,既然是去办事,总归知道是走哪条路吧?

  谁知……

  “你这个废物!”薄钰站在街头,气得破口大骂。

  “公子莫要动怒,阿右还在小王爷身边伺候着,小王爷不会有什么大碍!”

  薄钰双手叉腰,这要往那儿走?去哪儿找人呢?东都城那么大,想找人就得去找巡城司,可阿右说,沈郅只是去办事了,若然现在惊动巡城司,万一真的没什么事,岂非小题大做。

  来日追究起来……

  今时今日的薄钰,早已不再是昔年耀武扬威的离王府小公子。

  谁都知道,他母亲坏事做尽,并且……并非真正的离王府小公子,若不是沈郅护着他,皇伯伯和皇祖母待他还算优厚,只怕早就成了过街老鼠。

  母债子还,天公地道。

  “到底去干什么了?”薄钰问。

  阿左还是不说话,紧了紧手中的排骨。

  薄钰咬牙切齿,“要是沈郅有什么事,我一定咬死你!”

  想了想,薄钰撒腿就跑,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去找夏问卿,如今的夏问卿虽说还在府衙任职,但因为表现极好,恰逢东都知府的师爷告老,这位置便挪给了夏问卿。

  “什么?”夏问卿皱眉,“失踪是什么意思?”

  “也不算是失踪,就是阿左一直不告诉我,沈郅去哪了!”薄钰哄着眼眶,“舅舅,沈郅从来不会丢下我,一个人去办事的,他肯定是遇到了麻烦。阿左不肯说,阿右又不知所踪,我担心会出事!”

  “莫要担心,我让大家都帮着找找,暂时别惊动府衙,也莫要惊动巡城司的人。”夏问卿轻叹,“否则传到了宫里,皇后娘娘非得拆了整个东都城不可。”

  薄钰拭泪,“嗯!”

  离王府的人,问柳山庄的人,连带着宁侯府的人也跟着出来找。

  春秀拎着刀,一条街一条街的找,孙道贤就在后面跟着,“这都半大小子了,还有侍卫跟着,何况他是离王小殿下,整个东都城的人,谁不知道他呀?能出什么事?”

  “你给我闭嘴!”春秀咬牙切齿,“我家郅儿从小乖巧懂事,不会做让人担心的事。如今他会悄悄的离开,要么是出了大事,要么……”

  “要么凶多吉少?”孙道贤接过话茬。

  春秀一跺脚,举着刀便追了孙道贤两条街。

  让你这王八犊子,乱说话!乱说话!

  说来也奇怪,这东都城都快被大家翻遍了,既没找到沈郅的踪迹,也没瞧见阿右,这主仆两个就跟人间蒸发了一般。

  薄钰急得直哭,“会不会出事?沈郅会不会出事?”

  “钰儿?”夏问卿皱眉,弯腰瞧着薄钰,“你这身衣裳,好像是郅儿的吧?”

  “是!”薄钰满脸是泪,眼眶通红,“他不小心碰到了排骨,身上沾了荤腥,他觉得不舒服,就半道上跟我换了衣裳。”

  “也就是说,是在你们换了衣裳之后,他才失踪的?”夏问卿心里咯噔一声。

  这小子……

  薄钰愣了愣,好似想起了什么,“是!舅舅,是不是有什么问题?”

  “他似乎跟我爹说过,你最近觉得有人跟着你,是吗?”夏问卿眉心微蹙。

  薄钰骇然,双眼瞪大,“舅舅……”

  “别担心,郅儿这人有勇有谋,他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估计这会……”

  “在引蛇出洞?”薄钰打断他的话,“沈郅穿了我的衣裳,还让我学他走路,其实就是让我避开,然后他装成我,把人引出来?可他是离王啊,怎么可以这样任性?”

  关毓青轻叹,“因为沈郅重情义,离王的身份只是一把刀,用来保护身边的人。在他心里,这里每个人对他来说,都很重要!”

  “此事先别告诉父亲,免得他老人家着急上火!”夏问卿冷着脸,“毓青,你进宫去找太后,让太后跟皇帝好生斟酌一番,该做的准备都该做起来,免得到时候措手不及。还有,不要惊动皇后,皇后娘娘那性子,能把整个东都城都给拆了!”

  关毓青连连点头,“我这就去!”

  “郅儿……郅儿若是有什么闪失,我春秀还有什么脸去见沈大夫?郅儿是我看着长大的,我……我……”春秀捂着脸,蹲在街角闷闷的哭。

  “这孩子……”夏问卿眼眶微红。

  真是应了爹的那句话:慧极必伤!

  沈郅,你到底在哪?

  眼前的光亮,刺得人睁不开眼睛。

  沈郅只觉得脑袋沉沉的,脊背处的墙壁透着寒凉,过了好一会,身子才稍稍恢复了知觉,他倦怠的睁开眼,瞧着眼前的场景。

  耳畔,是窗外的交谈声。

  “怎么大人还没到?”

  “快了!人都抓住了,大人很快就会赶来。”

  “那两个侍卫,成日阴魂不散的,咱们都只能保持安全距离,压根无法靠近。跟了那么多天,总算遇见落单的时候。”

  “抓住就好!”

  沈郅敛眸,这些到底是什么人。

  不过这些人并未绑着他的手脚,只是迷晕了他。

  待手脚恢复了活络,沈郅扶着站起身,也不知这是什么地方?四周什么都没有,空空荡荡的只有一扇门一扇窗,有光从外头落进来。

  “我这是睡了多久?”沈郅走到窗前。

  这窗是天窗,所以距离地面甚远,沈郅是绝对够不着的,只能尽力的踮起脚尖,仰着头往上看。阳光落进来,色泽泛白,他伸手接了阳光在掌心,感觉到几分有些沁人的凉。

  这应该是早晨的太阳。

  晨曦微光,秋日里带了凉意。

  所以,他这是睡了一夜?

  看样子,问柳山庄和离王府的人,已经在发疯找他了,有问卿舅舅在,昨日肯定不会惊动小棠姑姑。现在他彻夜未归,毓青姑姑定已入宫,寻了皇祖母和皇伯伯,巡城司应该会在东都城里,满大街的找人。

  这些人还不知道,东都城内丢了离王小殿下,还在这里说这些话,就足以说明他被带出了城。

  此处,应该不是东都城内!

  不多时,外头响起了急促的脚步声。

  沈郅慢悠悠的退到原来的位置,坐回地上,闭上眼睛假装还没醒。

  “这药……下得可够重的,现在都还没醒!别给药死了!”

  “哪能啊,得好生护着这小祖宗,否则出了事怎么跟大人交代?”

  沈郅不知道他们口中的大人是谁,但他很快就被放在担架上抬了出去。可见这些人,还真是怕伤了他,哦不,怕伤了薄钰。

  因为此时此刻,他穿着薄钰的衣裳,而这些人从来没有近距离的靠近过薄钰,只是看衣服抓人。毕竟一旦靠近,阿左和阿右就会察觉,定然不会让他们逃脱。

  身子被抬起,走了一段距离之后,又被轻轻的放下。

  过程没有半点颠簸,一直都是轻抬轻放。

  一阵凉意从背上传来,这地面那么凉,显然此处常年无人,没有半分人气,否则人来人往的地面,不会凉得这样阴测测。

  “大人!”有人开口,“您看,人已经带到了!”

  有脚步声落在沈郅的身边,“怎么回事?”

  “大人,这就是小公子啊!”那人说这话的时候,声音里带了清晰的敬畏,以及慌乱之色。

  可见眼前这位“大人”应该是识得薄钰的!

  沈郅心中思忖,会是谁呢?

  “这是小公子吗?”所谓的大人冷声厉喝,“一帮不长眼的东西,简直是……蠢货!愚不可及!这下闯祸了,这是离王,是离王薄郅!”

  离王?

  “离王小殿下?”众人皆惊讶,“大人,这该如何是好?”

  如何是好?

  “杀了他!”那人冷喝,“只有这样,才能神不知鬼不觉,将此事隐匿下来,否则朝廷追究起来,谁都跑不了!”

  谁不知道离王小殿下薄郅,如今是东都城的红人,皇帝跟前最得宠的“小臣子”,饶是丞相尤重和关太师,也得给小殿下几分薄面。

  “若是杀了他,朝廷更不会罢休!”众人哪敢动手。

  沈郅睁开眼,慢慢悠悠的坐起身,在众人目瞪口呆的注视下,爬出了担架,站在了那位遮着脸的“大人”面前。

  他扬起头,就这么冷飕飕的盯着这人,“家父说过,不敢以真面目见人者,唯有两种,一种面目可憎,一种做贼心虚。不知你是哪一种?”

  那人咬着牙,眦目欲裂,“你都听到了?”

  “你们都商议着,要杀本王了,本王难道还要继续装睡吗?”沈郅负手而立,小小年纪却是气势不弱,站在一群凶神恶煞,手持钢刀的歹人中间,亦没有半分怯弱之色。

  “你早就醒了!”遮脸的男子切齿,“薄郅!”

  “本王是当朝离王小殿下,你应该尊称本王一声,小王爷!直呼本王名讳,可知该当何罪?”沈郅勾唇冷笑,“就算你们给本王磕头,本王亦受得起!”

  “你!”众人皆咬牙切齿,“好嚣张的孩子!”

  孩子?

  沈郅深吸一口气,“若本王是个寻常的孩子,你们杀了也就杀了,可偏偏,本王是皇上亲封的离王小殿下,动我就等于动了整个朝廷。杀本王,就等于跟朝廷作对,长生门和十殿阎罗是什么下场,还需要本王提醒你们吗?”

  这哪里是什么离王小殿下,分明就是离王薄云岫俯身。一言一行,乃至于眉眼间的冷冽狠戾,都跟他老爹是一个模子里印出来的。

  “你……”那人不敢置信的打量着他,屁大点的孩子,教训起他们这些成年人来,竟是有板有眼,而且一字一句皆拿捏住了人心。

  “你们到底是什么人?”沈郅退后一步。

  这些人身上臭烘烘的,他觉得不高兴,更不想靠近,免得沾了自己一身污秽。

  “离王小殿下是吗?”那人微微弯腰,“好嚣张好得意,你以为我真的会拿你没有办法吗?杀了你,是跟朝廷作对,但是拿住了你,倒是可以跟朝廷换点东西。”

  沈郅冷眼看他,“你不是想换东西,你是想给自己添点东西,比如说,添件衣裳!”

  那人瞳仁骤缩,“你……你胡说什么?”

  “你以为本王没听过陈桥兵变,黄袍加身吗?”沈郅嗤冷,“你的套路,本王早在书上看到过了,还敢在本王面前卖弄,真是不要脸!”

  “你!”那人气得原地直打转,“简直是岂有此理,薄云岫的儿子,果然生得跟薄云岫一般模样,最讨厌的就是这张嘴,这三寸不烂之舌!”

  沈郅上下仔细的打量着他们,“你们连本王和薄钰都分不清楚,说明长久以来并不住在东都,甚至于远离东都。现在一回来,就要抓薄钰?所以本王肯定,你们不是长生门的人。”见着众人面面相觑,沈郅便知道自己猜对了,“你们要跟朝廷作对,又不敢明着来,就说明你们有顾忌。方才你们不知道抓的是本王,直呼本王为小公子,就说明……你们是四叔的人!”

  因为魏仙儿原本就是占了沈郅母亲的身份,以护族少主的身份肆意妄为,如今已经香消玉殒,护族的人只认沈郅这位少主,压根不会把薄钰当成小公子。

  再者,护族的人,怎么可能认错薄钰与沈郅。

  所有人的眼眸,骇然瞪大,一个个险些把眼珠子挖出来。他们说了几句话,这屁大点的孩子,便把所有的老底儿都给掏出来了?

  沈郅环顾四周,“怎么,没话说了?这就说明本王都猜对了,所言皆是事实!”

  “把他给我抓起来!”那人恼羞成怒。

  众人回过神来,当即一涌而上。

  沈郅双手环胸,“谁敢!”

  “你看我敢不敢!”那人亲自上前,一把挟起沈郅在腋下,大步流星的往外走,“你以为你是离王,我就会怕你吗?我告诉你,就算你猜到了所有的真相都没用,该你的不该你的,都是命中注定。”

  沈郅也不挣扎,只是这人的胳膊跟铁铸的一般声音,硌得他生疼,“朝廷的人,一定在满东都找本王,你们跑不了!”

  “我们又不在东都城,管他娘的朝廷不朝廷!”男人刚说出口,登时脚步一怔,“来人,给我把他的手脚和嘴巴都堵上!这小子套路多,总能诓出话来!”

  沈郅轻哼,他才不怕。

  手脚被绑着,嘴被塞了一团布,沈郅皱眉,这布……有味,真是讨厌死了,腥臭腥臭的,也不知道他们是从哪儿弄得这布团。

  沈郅被丢在了箱子里,箱子砰的一声合上,四周登时一片漆黑。

  蓦地,周遭微微一晃。

  沈郅的额头“砰”的一声磕在了箱壁上,疼得他当即呜咽了一声,这帮人又想干什么?这次倒是没方才的待遇,方才他们怕摔着他,极力的保持平稳,现在……

  箱子左摇右摆的,沈郅觉得自己像是坐在了船上。四周黑漆漆的,很是闷热,摇摇晃晃的,差点没把沈郅给颠吐了。

  也不知走了多久,箱子砰的一声被放下。

  箱子再打开的时候,沈郅整个人都是懵的,额头上满是汗珠子,一张小脸红得像是煮熟的虾子。

  “哟,熟了?”抬箱子的笑了,“怎么,还敢拿眼睛瞪我们?你小子知道自己得罪的是什么人吗?不过呢,瞧着你也是可怜,年纪轻轻的,干什么不好,非得当什么离王小殿下!”

  沈郅皱眉,心头暗忖,这些人背后还有大鱼?

  难道他们不只是单纯的想接回薄钰,而是……

  不多时,便有脚步声由远及近。

  沈郅坐在箱子里,瞧着一帮灰头土脸的猎户走近,他低眉,瞧着这些人抬腿迈步,以及落脚的轻重,师公说过,看一个人会不会武功,有时候就得看他们的下盘。

  武艺高强之人,下盘最是平稳,迈开的步子都是极为匀称的。

  呼吸平稳,步子平稳。

  这些人,武功不弱。

  沈郅皱眉,没敢再发出呜呜声。

  这些是什么人?

  抬箱子的和那些人叽里咕噜的,说的不是本国的语言,沈郅听不懂,心里生出几分慌乱来。若是能听懂,依着他的小心谨慎,还能分析出对方的来路,可现在……

  沈郅完全是一脸懵逼,只瞧着抬箱子的人,用手比划,偶尔还回头指了指他。

  这是要把他,交到这些人手里!

  须臾,这些人走过来,围着箱子站着,那些猎户就这么近距离,打量着眼前的沈郅,好似在验货。

  “呜呜……”沈郅摇头,示意他们把嘴上的布拿开。

  猎户刚要动手,却被抬箱子的人拦住,摆摆手示意他们千万不要扯开这块布,至于说了什么,沈郅真的完全听不懂。

  眼下可以肯定是,这些人更外邦有所联系,而且关系匪浅。而这些猎户,都是外邦的细作,瞧这一身的打扮,倒是极为地道,一点都不像是刚入本土一般。

  这说明,父亲还在东都主事之时,这些人已经悄悄的潜入了东都。

  然则当时的离王府盛极一时,离王薄云岫执掌大权,杀伐决断,从不心慈手软,威名震慑外邦,谁都不敢轻举妄动。

  现在,离王已逝的消息,应该已经传遍天下,邻国皆知。

  所以这些人,终于浮出了水面。

  箱子又被合上,沈郅在箱子里挣扎,舌头拼命的挤着嘴里的布团,终于在干呕了两声之后,将嘴里的布团吐出。

  因为绳子绑得太紧,箱子又不大,他根本没办法坐起来咬断绳子。好在这些人以为他不过半大孩子,没有将他双手负后绑着。

  沈郅忍着腕上绳索的勒疼,慢慢摸上了自己的发冠。

  离王小殿下的发冠,是身份的象征,但当初在设计的时候,步棠特意吩咐,在发冠的组片上做了手脚,瞧着镶满了宝玉,实际上是可拆卸的,拆卸下来就是锋利的单面刀片。

  发簪是当初陆归舟送的,顶尖位置旋开,便是玄铁针,正好用来防身!

  拆下组片,沈郅躺在箱子里,弓着身慢慢蜷起腿。他不敢太用力,怕惊动了外头抬箱子的人,终是用锋利的刀片断了绳索。

  嘴上咬着刀片的钝面,手上的绳索也终于被割断。

  事罢,汗水湿了衣裳。

  沈郅躺在箱子里大喘气,无力的将刀片塞回发冠里。

  还不待他歇息片刻,这箱子忽然“砰”的一声落地。

  是的,是落下的,不是放下。

  沈郅整个人都被撞懵了,耳朵里嗡嗡作响,差点没把他的五脏六腑都给摔出来。待他回过神来,隔着箱壁便听到了外头的刀剑声。

  他用力的推了推箱盖,奈何箱子从外头被锁上,他压根无法推动。

  无奈,只好拔下发冠上的簪子,紧握在手。

  侧耳听着外头的动静,刀剑声越来越弱,透过箱口狭窄的缝隙,沈郅看到有人站在了箱子前面,散着寒光的刀刃在微光中格外刺眼。

  沈郅握紧了手中的簪子,一颗心已经蹦到了嗓子眼。

  咣当一声巨响,锁扣被刀刃狠狠劈开,箱盖被快速掀开。

  沈郅捏着发簪,拼尽全身气力往前捅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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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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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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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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