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问虽然是问了,问的人不少,听的人更多,可是大家问完听完之后,有的是默默地退到一边,有的是抬头看了眼尚书府的牌匾之后就直接转身走人。m.χIùmЬ.CǒM
于欢闹腾了半天,和路人说情况说的喉咙都哑了,却没有一个出言安慰她的人,倒更像是……都在看她的热闹。于欢猛地回头,尚书府的门也没有因为她的闹腾和周围人的围观而开启哪怕一条缝来。而林响……此刻早已经躲到了一旁了。
“表哥?你站那么远做什么?”
林响伸手捂住了半边脸,不想应她,表妹撒泼,就和她娘撒泼一样,他都是阻止不了的,既然阻止不了,他就只能站在一旁等她撒泼结束。这会儿好容易结束了,可是围观的人还没走呢,她就叫他,他觉得有些丢人。
“你也来和大家说说啊,说说那个上官月是怎么不贤的。她自己生不出孩子,就不许你有后,这是什么道理?”
事实上,林响和于欢心里都清楚的很,于欢的这番说辞那就是颠倒黑白。上官月不是生不出孩子来,而是……第一个孩子被他给一巴掌打掉了,然后他就再没有进过她的房,要是这样的情况下,上官月还能有孩子的话,那除非是偷人了。
可是于欢刚才已经在众人面前这么说了,他要是驳斥了于欢的话,那么表妹只怕会因为丢了面子而要死要活地继续闹腾,因而林响也就默认了,啥都没有替上官月解释。反正她口口声声要与他和离,要他给她写休书,现在更是不顾他的颜面把他给扫地出了门,那么……他何须再为她的颜面考虑什么呢?
林响的‘默认’,让周遭围观的人的面色有些古怪起来。大家倒是都听过善妒的女子,但是这样善妒以致于要绝了夫家的子嗣的,倒是真没有听说过,没想到尚书府会教养出这样一位姑娘来。
于欢的声音不低,门房的耳朵也贴着门缝呢,听得是一清二楚地,待得于欢停下说辞,门房立马就进府去和老爷、夫人禀告这事儿了,只说姑爷的那个小妾在他们府门口败坏姑娘的名声,说姑娘容不下她这个怀了身孕的妾室……
上官尚书听完怒了,上官夫人听完砸了手中的茶杯,“真是欺人太甚!在我们尚书府门口,她尚且都敢如此,月儿在林家的时候,究竟过的什么日子?”
但上官尚书和上官夫人一个是官,一个是官夫人,自然没法出门去跟个市井泼妇一样的女子对质些什么,没得掉了他们的身价。正着急呢,上官月的丫鬟毛遂自荐,“夫人,让奴婢去吧,姑娘这么些年受的委屈,奴婢去替姑娘讨。”
丫鬟宁儿打开大门的时候,于欢还以为这是尚书府开门让她进去了,却见宁儿走了出来。于欢连上官月都不怕,自然更不怕她身边的一个小小的丫鬟了。上去就问,“你们家小姐呢?让她出来!”
宁儿看了于欢一眼,上前就给了她两耳光。
于欢一下子就被打傻了,她长这么大,一直被当做官小姐养着的,姨母从来没有动过她一根手指头。
于欢捂住脸,不可置信地问,“你敢打我?”随即反应过来,立马就要挥手打宁儿的耳光。宁儿倒是不怕的,不过于欢还没碰到她一根汗毛,就已经被尚书府的婆子给制住了。
“我为什么不敢打你,你敢在我们尚书府的大门口诋毁我们姑娘的名声,你就该打!”
“我!”
“堵住她的嘴!”
很快,就有人照着宁儿的话做了。
“你算个什么东西,说的好听是姑爷的平妻,其实就是姑爷的妾。姑爷,您就任由您的妾这样胡说八道吗?我们家姑娘为什么嫁给您两年多都没有子嗣?需要我明说吗?”
林响倒是怕她直说的,只摇了摇头。但是晚了,于欢说了那么多,他都没有反驳,那就是错。
“各位,这位确实是我们家姑爷没错。这位姑爷可了不得,成亲三个月,就以我们家姑娘无子为名,纳了他的表妹为妾,当时姑爷这位表妹的肚子里头已经有了一个月的身孕了,后来听大夫说他表妹肚子里头怀的是个男孩,立马就让我们家姑娘把那孩子记在名下。我们家姑娘可是大家出身,嫡庶观念是很强的,自然是不肯的。我们家姑爷呢,二话没说,就给了我们家姑娘一耳光,可怜我们家姑娘当时怀胎刚满一月,这一巴掌下去,那个孩子当场就没了。之后两年多,我们姑爷的这位贤惠的表妹,日日以自己和她儿子的性命相逼,不让姑爷去我们姑娘房里,试问,这样的情况,我们家姑娘会有身孕吗?现在倒好,猪八戒倒打一耙,说是我们家姑娘的错?我们家姑娘有什么错?我们家姑娘最大的错,就是嫁错了郎君。”
按理,这样的家事是不该当着大庭广众的面说的,但于欢说的畅快,如果他们尚书府没有人开腔的话,那么到时候就算上官月和林响分开,那也全是上官月的错。善妒的女子,是不好嫁人的。上官夫人犹豫了一下,就同意了让宁儿出来替上官月说清楚。不管大家是信于欢还是信宁儿,反正不能只有于欢的一面之词。
宁儿说完之后,挥了挥手,让婆子给于欢和林响松开,然后一行人又退回了尚书府内。话说完了,就该撤了。
于欢还想再说些什么,林响已经拉住了她的胳膊,“行了,别说了,还不够丢人的吗?”
上官月听说宁儿出去了之后,叹了口气,“宁儿,他们这样的人,何必和他们多费口舌呢?”
“姑娘,那个于姨娘太过分了,在外头说您……说了您好多的坏话,万一外头那些人都信了怎么办?”
“清者自清,再说了,我也不和那些人过日子,他们信也好,不信也罢,跟我又有什么关系呢?”
“姑娘……”
“算了,反正说都说了,我知道你是好心。你先下去吧,我没事的。”
上官月其实并不想把事情闹大,不是怕自己的名声坏了,而是怕,传到夏明宇的耳朵里。她不想让他知道,她把日子过成这样。
但流言这东西,从来都是长着大长腿的。
夏家,先知道这事的人,是夏夫人。说实话,上官月当初说什么都不肯嫁给明宇,现在她的日子过程这样,夏夫人刚开始的时候是高兴的,有那么些解气,但是随后一想,又觉得她可怜,堂堂一个尚书府的姑娘,被一个小官之家欺负成这样。真是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如果当初她嫁的是明宇,那……那现在肯定幸福地不得了。
明宇当初多心仪她啊,也许现在都还……想到这里,夏夫人招来了管家,让他注意着,上官月的这事儿,让府里的人都不要议论,若是谁议论了,被少爷听到了,那么就直接赶出府去。
但夏夫人忘记了,夏明宇并不是只被困在家中的,他还要当值的。当初和夏明宇关系稍微好些的人,都是知道夏明宇心仪的是上官月的。虽然知道他是剃头挑子一头热,但多数人还是鼓励过夏明宇的,毕竟不是有句话那么说的吗?烈女怕缠郎。没想到最后,是夏明宇先成了亲。
但即便如此,那些人听到上官月现在嫁给了那样的人家,受了那样的罪,依旧因为夏明宇而有些幸灾乐祸,看吧,当初不肯嫁给夏明宇,现在低嫁也就不用提了,还嫁给这么个宠妾灭妻的混账玩意儿。真是,有些大快人心。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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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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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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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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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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