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仁混迹土匪圈子多年,他从一开始,就是奔着招安去的。
当初在南山的时候,他就对韩雄提议,说时机已到,官府来招安,我们就可以同意了。
但是韩雄比较贪心,他认为南山盗的规模还不算大,还需要再壮大一些,才能够捞到更多的好处。
于是赵仁便暗下决心,要杀掉韩雄当做给官府的投名状。
此后很长一段时间赵仁都在着手准备,这个时候,唐宁来到了南山寨。
自打见到唐宁之后,赵仁觉得自己称心如意的生活一下子就发生了改变。
先是自己在筹划依旧的内乱之中战败逃离,之后自己又隐藏身份,欲回南山重整旗鼓。结果就这也被唐宁识破,通知知州,派出官兵来围剿自己。
那一次自己仓皇逃离,便下定决心一定要将唐宁除之后快。
这之后他就离润州远远的,将自己心中的仇恨暂且放在一边。安心的发展势力,让自己变得更加强大。正当他准备回过头来报仇雪恨的时候,却听说唐宁手底下已经有一支几千人的军队了。
当时赵仁就想着这他娘的都叫什么事啊?自己感觉自己已经够主角了,没想到这小子比自己还要主角。
于是赵仁又潜下心来继续发展自己的势力,终于当他觉得自己可以一战的时候,就听到江湖传闻,有个叫唐杀星的见到土匪就杀,一个都不留。他手下有一支强力无比的军队,装备豪华的不行。
打是打不过,可跑也跑不过。
赵仁一听这话,又打消了自己报复的主意。他想到了一个好办法,那就是让自己去接受招安,让自己也成为一名光荣的大宋官员。www.xiumb.com
不再跟唐宁如野蛮人一般较量,而是用文明人的方式一决雌雄。
于是他不停的发展自己的势力,终于他成为了两淮霸主。然而这一路上,却迟迟不曾有人对自己招安。
就在赵仁准备自首的时候,他遇到了一个姓孟的男人。
他开出了自己无法拒绝的条件,那就是他会帮助自己,促成招安,但前提是他要在淮西帮助孟家制造一样东西。
赵仁很爽快的答应了,但是他再机灵,再狡猾,也终究不是混迹在开封府那些人精的对手。他并没有意识到,这样东西将会把他带入万劫不复的深渊。
坐在自己的座位上,赵仁闭着眼睛回想起自己这半辈子。
每当这个时候,他的后背就会隐隐作痛,那里曾经插着十几根嵌入自己身体里的箭矢。
“大王!现在怎么办啊!”
“还能怎么办?”赵仁一只手捂着自己的肩头,站起身来冷笑道:“只能跟他们拼了,不是吗?”
“……”
………………
在另外两座营寨被攻破之时,刘令这边却陷入了窘境。
之前已经说了,刘令最大的问题就是人手不足,器械不足。在大半个月之前,刘令手里还有几架投石车,几架八牛弩。
但后来找人组织了一次突袭,八牛弩和投石车边上的官兵畏惧悍不畏死的土匪,纷纷狼狈逃窜,那些土匪便将八牛弩与投石车一一炸毁。
而且刘令自己选择的这座营寨,好巧不巧就是赵仁的主寨。兵力以及防卫的强度,都不是另外两座营寨能够比拟了。
如此一来,厢兵们军心受挫,不敢前进。而江湖好汉们,也不愿意做第一个冲上去的人。
场面一度十分尴尬,双方只好离着老远,扯开嗓门互相对骂。
这样的局面一直持续到神潜扫荡完另一座营寨赶过来,有了神潜吸引注意力,刘令这边的乌合之众就有了冲上去的勇气。
然而就在他们一拥而上之时,寨门忽然大开。寨内土匪鱼贯而出,叫喊着杀向刘令率领的乌合之众。
刘令与一众武德司吏员自然是不怕的,丹阳镖局的镖师,也不会退缩。
毕竟他们还想在战后得到赵仁的处置权,要是在这里退缩的话,岂不是叫刘令这些人瞧不起?
因此,他们即便心中略微有些发怵,但还是硬着头皮冲了上去。
双方接战之前,土匪们很干脆的扔了一溜儿的火药包过来。刘令见状,赶紧大喊一声趴下,随后,自己也捂着耳朵趴在了地上。
火药包轰然炸裂,刚刚随着众人冲上来的厢兵又开始有了些退缩的想法。
刘令一骨碌爬起来,手里拎着一杆长枪,径直杀入敌阵之中。
“刘公事!”吴胜大喊一声,也拎着刀子冲了进去。
双方瞬间接战,整个战局混乱无比。
神潜那边看到半山坡处的战斗,便叫过武大壮,让他分兵六百,前去支援。
武大壮领了命,急匆匆的点了六百个人。正欲绕过眼前的土匪营寨前去支援,半路上忽然觉得走不动。
低头一看,居然是地底下伸出了一只手抓住了自己的脚踝。
武大壮被吓得
魂飞魄散,竟然跳了起来。而这一跳,也凑了巧。刚刚他被人抓住脚踝,那人就想着直接把他的腿砍断。然而这一跳,就把那人直接给带了出来。
不得不说武大壮实在是武进营的运气担当,这家伙自打加入镇江军之后,运气就没差过。冲锋的路上,箭都是躲着他过来的。
武大壮把那人带出来之后瞬间醒悟,连忙大喝一声:“脚下有埋伏!”
话音刚落,地底下忽然钻出一群土匪。粗略估计数目,也有四五百人左右。
武大壮心中惊骇,战前得到的情报是三座营寨的人加一起不会超过三千,难道说这是假情报?或者说,是敌人的指挥官藏兵不露,斥候没能发现?
不过现在显然不是思考这些事情的时候,武大壮立刻抽出刀子将抓着自己脚踝的人脑袋砍了下来。随后大喊一声:“杀啊!”便率领一众镇江军士兵与地下钻出的土匪站成一团。
与此同时,在赵仁的大营之内,一个小兵正在详细的做着报告。
“大王,如今敌人已有两路兵马被我们拖住,还有一路正在赶来的路上。”
“还有多少弟兄能作战的?”
“一千二百人左右,大王。”
“够了,把他们带上,咱们立刻从西边的寨门出去,抓紧时间在路边埋伏,争取把那边赶过来的官兵吃掉!”
“可是……可是大王,那不是厢兵啊,那是镇江军……”
“唉,说的也是……”赵仁点了点头,沉思片刻后道:“那就从西门出去,然后绕到后面去把那群厢兵给吃下来!
总不能放着人手在寨子里坐以待毙,你们也一起,我也跟着杀出去!”
“是!大王!”
赵仁一声令下,营寨中便开始变得忙碌。
一千二百个土匪从空无一人的西门溜了出去,一路赶赴后方的战场。
营寨中只留下了三百人防守武进营的进攻,但光靠着三百人是坚持不了多久的。
赵仁这个决策,就是在虎口夺食,从神潜的手底下抢时间。
一旦唐宁抵达战场,他依旧留在营寨之中,就会陷入四面楚歌的劣势。到那时,不论如何他都动弹不得,只能束手就擒。
但现在若是将后方的战场清理掉,局势就会逆转。赵仁便有了进可攻,退可守的余裕。如果打不过镇江军,他还可以选择撤退。
望着自己的手下,赵仁心中战意昂扬。
唐宁,不知你这小混蛋有没有过来。这都多少年不见了,老子还真是想你想的厉害啊!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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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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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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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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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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