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雷自行说道:
“朕觉得沈侍中说得颇有道理,现在不是在草原上了,各位住着高屋,吃着粟米,不必逐水草而居,不必争抢牛羊和草场,饮食习惯也早已经跟着环境有了改变,何必在衣着上强行保留?这里有草原上冷吗?”
东部大人出声说道:
“陛下,咱们是鲜卑人,日常尚武,习惯打猎骑马,汉人的衣服穿起来,还得端着,行动多有不便,实在是不太适合。若都跟他们一样,被一身衣服约束着,成了文弱之人,失了血性,以后还能打赢仗吗?”
汉人朝臣里头一个人小声嘀咕道:
“一身衣服就能改变了血性,恐怕这血性有些假吧。人家谢将军还是个女郎呢,女人的衣服都穿得,也不见人打不赢谁。”
他的声音虽然算小的,但是在高阔的大殿上,还是很容易被人听到。顿时引来了鲜卑众人的怒目而视。
看得那个官吏心里头害怕,但是依旧梗着脖子,假装镇定。
沈留祯见状,轻飘飘地说了一句:
“谁说不是呢……”
适时地将他的仇恨吸引了过来。那些人又恨恨地瞧着沈留祯。但是不敢再骂什么了。
毕竟陛下已经发怒,他们再乱来,属实不将皇帝放在眼里。
这位年轻的皇帝已经够亲近汉人的了,再不表现的忠诚一点,回头听这个姓沈的说两句,说不定谁就遭殃了……
乌雷狠狠地叹了口气,说道:
“朕知道,让你们一气儿的改,总有许多人不愿意,所以,只让你们在上朝的时候,不打猎不习武的时候穿汉服。其余的时候,你们爱穿什么穿什么,朕不管。
……都是一个朝廷的人,日日泾渭分明,水火不容,看得朕眼睛疼!丑话说在前头,如果这么一点小事,各位都不愿意听朕的命令,非要拧着来……”
乌雷危险的眯了眯眼睛,扫过众人,带着威压沉声说道:
“那朕只有将其发配到北方军镇上戍守边疆了,毕竟那里离咱们的老家近,到了那儿,正合适你保留鲜卑人的衣食住行!”
乌雷说罢,起身就走。
太监连忙唱和“退朝”,留下了面面相觑,脸色不愉的众人。
沈留祯看了看他们的脸色,佯装叹气,感叹道:
“哎……诸位不容易啊,从前在关外,千辛万苦的打进来,不就是羡慕中原的好日子吗?如今要为了一身衣服再被赶回那蛮荒之地受苦,多不划算啊……应该没有人会这么傻吧?”
西部大人见沈留祯那骄矜的样子就来气,咬牙切齿地说道:
“你少得意,你等着吧,总有你后悔的一天!”
沈留祯听闻,无辜的瞪大了眼睛,举手朝着朝堂上方的龙椅拱手道:
“哎,西部族老大人……在下自辅佐陛下以来,桩桩件件可是为了魏国,为了各位。即便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啊。你这话,说得好像我沈某曾经坑害过您一样……”ωωω.χΙυΜЬ.Cǒm
“你!”他激动地伸手指着沈留祯,却噎得说不出话来。
东部大人白了沈留祯一眼,伸手将西部大人手臂给压了下来,无奈地用鲜卑话说:
“走吧,何必跟他较这个劲儿?咱们这些人,什么时候能在口舌上赢过汉人?这也不是咱们的作风。”
西部大人无奈,气哼哼地冷哼了一声,跟着那些人一起离开了。
……
……
下了朝,沈留祯就去见了乌雷,直接就坦言道:
“陛下,贺兰枭的亲眷贿赂了我一些财物,回头我都送过来,上交国库。”
乌雷听闻愣了一瞬,随即走近了他,压低了声音说道:
“你收人家好处,又不给人办事,就不怕有心人告你的状?到时候朕拿什么理由袒护你呢?总不能说,哦,因为沈侍中将钱财都上交国库了,朕甚欣慰,所以既往不咎?那朕成什么人了?一国之主,贪图属民财物?”
沈留祯大眼睛一瞪,甚是无辜,说道:
“谁说我不办事了?本来可能全家流放的,因为我的求情,改为他贺兰枭自己流放,与披甲人为奴了。这么大的恩情,还不叫办事吗?再说了,他伤了我们阿元,他自己签字画押承认了,自愿将那些财物做赔礼,我有理由不收吗?我又不是冤大头!”
乌雷惊讶地说:
“本来他就是一个人流放啊……”说了一半他知道了沈留祯用的伎俩,随即转了话音,说道,“算了……既然是给你的赔礼,本就在律法之内,你自己留着就好了。”
沈留祯有些腼腆笑了笑,甚是天真无邪,说道:
“陛下,有点多,我收了不合适……回头让廷尉大人录个卷宗,就当是因罪罚没的财产好了。”
乌雷听闻,又好气又好笑,无奈地指了指沈留祯,但是很快就被他话里的重点吸引去了注意力,问道:
“他一个小小的散将,已经许久都没有上战场了,也有那么多财物?从哪儿来的?”
沈留祯叹了口气,说道:
“平时作威作福,凭着鲜卑人的身份,到处跟汉人要,抢,搜刮来的……陛下忘了,当初他之所以能恨上阿元,就是因为他看中了我府上一个舞姬,当时便明要,阿元不愿意给,就将他打了一顿。
后来我查探子暗查他的生平,发现那人平时已然搜刮惯了,基本上只要是汉人的东西,看上就张口要。
以为一次要的不多,大部分人也不愿意明面上跟他一个鲜卑人起争执,也就默认了。越是小门小户的,越是被他欺压的很,高官大户,他还收敛一些。”
乌雷听闻沉默了,看着地面脸色难看,半晌说道:
“就一个贺兰枭,已然不知道为鲜卑拉了多少仇恨了,百姓能不怨声载道吗?”
他说着又忧愁地叹了一口气:
“有时候是真的着急,恨不得立马将需要改的地方全改了。可是,《道德经》有句话说得很有道理,‘治大国如烹小鲜’太着急了不行,不改也不行,真是熬人啊……”
沈留祯劝慰他道:“陛下,你我还年轻,怎么着都有二十年的时间可用,慢慢来,不着急。臣,陪您一起。”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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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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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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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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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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