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仙江湖>第六十一章 金鞍血玉马(三)
  【恭喜侠士,您对火的理解更上一层楼。】

  眼前的熊熊大火燃烧着失去了生机的树木和尸体,滚滚的热浪灼得人睁不开眼睛,可三个人都在看着,因为这场大火里,燃烧得不仅仅是死亡和腐朽,还有曾经的生机与鲜活。

  “南无阿弥陀佛——”

  忽然,身后传来一声佛号,三人回头一看,只见身后站着一个头上发着光的小沙弥,正朝着这场大火,口诵佛法。

  “南无阿弥多婆夜哆他伽多夜……”

  “哆地夜他阿弥唎都婆毗……”

  “阿弥唎哆悉耽婆毗……”

  “阿弥唎哆毗迦兰帝……”xiumb.com

  虽然做她们这一行的讲究什么都懂一点,可这个小沙弥口中念的这些,虞姬却只能听懂那句“南无阿弥陀佛”,余下的那些,她只觉得念的都是翻来覆去的南无阿弥陀佛,不知道这算不算是那些大师口中的没有慧根。

  虞姬本是不信这世上的鬼神之说,可既然来了一个仙侠世界,有神仙,想必也要有鬼怪,而且妖怪她也算是见过了。想起之前在山洞里见到的那两只狐狸,当时未觉出什么来,可现在却不免心生疑窦。

  之前,她原本以为这世界上多得是妖怪,比如郭凉口中的青邙山里的那只大妖,还有她见到的那两只狐狸,可听昆仑所授课业,却知道并不是这么一回事。这世上有妖魔神人四族,而自从神仙失去踪迹,魔族被赶至大陆的另一边后,这片大陆上就只有人妖两族存在了。可这并不意味着人妖混居,九成的妖族还是生活在他们各自的领地中,只有那些向往人间的妖族,才会在化形之后,试着在人群中生活。

  如果妖族保持低调,也并不伤天害理,大部分修士也并不会找他们的麻烦,冲突自然会有,但是合作也并不少见。

  但是那两只狐狸就因此而显得很是奇怪。

  怎么会那么巧,随便在青邙山里一走,就能撞见两只化了形还落了单的狐狸,如果撞见妖怪的概率这么高的话,她在青邙山的那些日子,指不定该遇见过多少只妖怪了。而且更重要的是,一般来说,化了形还不在领地生活的妖怪,要么就是和人类井水不犯河水,要么就是以杀人夺财吸食激ng气。

  可迄今为止,若说妖怪,她只遇见过那两只狐狸,而且还是两只不怎么强,又主动攻击人类的狐狸。

  虞姬仔细想想,总觉得有些不对味儿。

  而此时,原本站在一旁的庞横已经在另一边盘膝坐了下来,闭着眼睛,不像是在冥想,倒像是在感受。

  这个陌生的小沙弥还在颂唱佛法,听在旁人的耳朵里可能觉得梵音阵阵,如闻至理,可听在虞姬的耳朵里,却只觉得被困在了一口洪钟之中,整口钟不断地发出嗡鸣。

  可这般情境下,这个小沙弥颂唱的大概是超度的经文,打断不得,可听下去又实在有些头大,虞姬便一个人悄悄地走远,一路【乘风】,在灵力不断消耗又恢复之间,虞姬发现自己的灵力和【乘风】的熟练度都有了些许的增长。

  伏牛山脚

  虞姬看了看眼前的这座山,一闪身,进了道路右侧的密林。

  清水村平日里人迹罕至,可村口外不远处却有大量动物粪便的痕迹,这说明有许多人曾来到清水村,并在村口停留。虽然几日过去了,但马匹的数量众多,尤其为首的一匹,看蹄子的形状只怕是和贾家的【夜行马】相对的【日行马】,较之一般的马匹,蹄形要大出约一指宽,应该是首领的马。

  在这些马蹄印,或者说在这匹【日行马】的马蹄印的带领下,虞姬来到了眼前这座山的山脚,而密林外的一截半个碑身都没入了地下的石碑,和她曾看过的周城附近外的地图两相对照,告诉她,眼前的这座山正是赫赫有名的伏牛山。

  有言道,山不在高,有仙则名,但是显然眼前的这座伏牛山并不是因为有仙人在才赫赫有名,正相反,这座山的出名,出的是凶名。

  伏牛山,有煞匪,十人劫道,百人屠城。

  这话虽然带着夸张,可若是描述有五成真,那么真是百人的话,屠城虽然做不到,但屠村却是绰绰有余,尤其是像清水村这样的小村子。

  但是,一路上过来,虞姬也并不只是一味地赶路,她还去了与清水村临近的赵家庄,可让她既庆幸又惊讶的是,赵家庄和清水村仅仅相隔不过二十余里,可清水村被屠杀殆尽,赵家庄却是炊烟袅袅,仿佛没有受到一丁点的影响。

  要么,是赵家庄和伏牛山的山匪沆瀣一气,都做起了伤天害理的勾当。要么,是伏牛山山匪的屠村,并不是临时起意的行动,而是有所图。

  清水村人烟稀少,全村上下也不过几百号人,而且几乎都是一些老弱妇孺,只是勉强自给自足,靠山吃山,靠天活命。

  赵家庄人丁兴旺,离远处看那炊烟升起,浓得像千吕大雾一般。和清水村的环在山中不同,赵家庄几乎处在这条周城出城之路的边上,交通便利,也常有商旅歇脚,和清水村不可同日而语。

  而这样带着些繁华的赵家庄丝毫无事,而贫穷落后的清水村却惨遭劫掠,甚至将整个村子都屠杀殆尽。

  如果伏牛山的头领没有疯,清水村也并非全村和其有仇的话,这只能说明,清水村必定有能够让伏牛山头领甘冒被周城城主府发现,震怒剿匪的风险的理由。

  商人经商,不惜奔走千里,甘去苦寒险要之地,图财。

  山匪劫道,也是脑袋拴在裤腰带上的买卖,不惜流血奔命,也是图财。

  可清水村全村贫穷,无财可图,却被山匪屠村,这都只能说明一件事,一件价值连城的宝物的藏身地暴露了,而且暴露给了伏牛山的山匪,不然这看似普通山匪屠村,细想却根本不合常理的一切都无从解释。

  山匪屠村,是为了那只金鞍血玉马?

  虞姬从密林轻掠而过,攀着一条藤蔓,整个人几乎挂在了伏牛山背的这面极险无比的山壁上,壁虎登山。

  花有财丢的是金鞍血玉马。

  薛青峰偷的是金鞍血玉马。

  柳娘藏的是金鞍血玉马。

  山匪屠村为的是金鞍血玉马。

  贾家跟着的是金鞍血玉马。

  白鸥和薛佛计划之外的是金鞍血玉马。

  一切的一切,竟然都归到了这只金鞍血玉马的身上,虞姬想,她真想见见,这只只闻其名未见其物的金鞍血玉马到底长了个什么样子。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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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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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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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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