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明王首辅>第1178章 惹了麻烦
  有道是“一山有四季,十里不同天”,忽兰忽失温这里还是“草色遥看近却无”的初春,而往南千里之外的锡林郭勒大草原已经是“青草才能没马蹄”的大阳春了。

  嘉靖六年四月初十,天朗气清,察哈尔汗庭所在,春日阳光洒遍了草原的每一处角落,拂面而来的清风暖意融融。元上都东边坍毁的城墙下,一白一黑两匹骏马正并辔而行,不时亲昵地耳鬓厮磨。

  徐晋一袭玉色襕衫,头戴四方平定巾,唇红齿白,剑眉朗目,气质从容儒雅;薛冰馨身穿白色百褶长裙,明眸皓齿,肩如刀削,纤腰若束,冷艳绝色,两人手牵着手信步而行,宛若一对璧玉人。

  赵大头等数十亲兵相当识趣地落后在几十米开外,免得妨碍了大帅和四夫人的二人世界。

  四月初一夜晚那一场大火把元上都烧成了一片废墟,就连城墙都坍塌了,不过短短十天时间,顽强的春草已经从废墟中冒出头来,平添了几分荒凉寂寥之意。

  徐晋牵着薛冰馨的手,沿着城墙脚走到尽头,然后登上了龙岗附近的一处绿草如茵的土坡,这里开满了各色各样野花,色彩缤纷,芳香四溢。

  薛冰馨松开了徐晋的手,快步走到一窝火红的野花旁边蹲了下来,俏脸上满是欣喜之色。徐晋走了过来,在薛冰馨旁边蹲下,微笑道:“原来馨儿喜欢火红色的花,我还以为你喜欢白色呢!”

  薛冰馨白了徐晋一眼道:“难道人家就只能喜欢一种颜色吗?”

  徐晋笑道:“那倒不是,譬如夫君我也不止喜欢一种颜色。”

  “那夫君你喜欢什么颜色?”薛冰馨下意识地问。

  徐晋懒洋洋地席地而坐,伸手搂住薛冰馨的纤腰轻轻一带,后者便轻呼一声倒入怀中,随即嗔怪地掐了他的大腿一下,只是力道轻得跟挠痒痒似的。

  徐晋捉住薛冰馨的玉手笑道:“夫君我喜欢的颜色可多了,只要我家馨儿穿什么颜色的衣服,夫君都会喜欢,噢,不穿更喜欢!”

  冰妞儿本来听着前半句还满心欢喜,结果听到后面俏脸刷的红了,羞恼地徐晋腰间狠狠拧了一下,痛得某人惨叫连连。

  “岂有此理,谋杀亲夫啊!”徐晋揉着腰间嘴牙咧嘴,真的很痛。

  “活该,自找的!”薛冰馨冷哼道,不过下一秒便伸手给夫君揉起来,动作要多温柔有多温柔。

  徐晋嘿嘿一笑,露出奸计得逞之色,立即换来一记无可奈何的娇嗔。薛冰馨气质清冷,平时不苟言笑,只有在徐晋面前才会露出娇媚的一面,此时轻轻一记娇嗔,顿时让靖大国公怦然心动,情不自禁地凑上去一亲芳泽。

  小嘴儿被偷袭了冰妞儿既羞又喜,心虚地往后面瞥了一眼,见到赵大头等亲兵还在山坡下守着,彼此闲聊,并没有往山坡上看,这才放下心来,把臻首靠在徐晋的肩头,轻声道:“夫君,人家想火儿了。”

  徐晋心中一柔,轻搂着薛冰馨的腰肢道:“等这里的事了,夫君便带你回京,馨儿你以后再也不用跟火儿分开了。”

  薛冰馨轻嗯了一声,心里暖洋洋甜丝丝的,美眸露出憧憬之色,经历了这么多苦难,终于要苦尽甘来了。

  面前的山坡下就是连绵成片蒙古包,不过里面住的大部份都是被解放了的汉奴,徐晋划给他们肥沃的牧场,分给他们牛羊,以后他们就把根扎在这儿了。

  “天子重英豪,文章教尔曹。万般皆下品,唯有请书高……”

  朗朗的读书声从山坡下的蒙古包中传来,那是书塾的童子在朗诵《神童诗》。既然要把鞑靼纳入大明的版图,教化是必不可少的,所以徐晋近日已经在汗庭附近开设了十家书塾,不管是汉人的孩子,还是鞑靼人的孩子,只要愿意,都可以免费报名入学,不仅不收费,还提供早餐和午餐,可谓下足了本钱。

  “天对地,雨对风。大陆对长空。山花对海树,赤日对苍穹。雷隐隐,雾蒙蒙。日下对天中。风高秋月白,雨霁晚霞红……”

  童子们朗诵完《神童诗》,又开始朗诵《笠翁对韵》。本来《笠翁对韵》的作者是李渔,号笠翁,明末清初时期的人,现在还没出生呢,不过这么好的对韵启蒙教材,不拿来用就太可惜了,所以徐晋又当了一次文抄公,把这首《笠翁对韵》“创作”出来,作为儿童启蒙读物讲授。

  于是乎,亲眼看着夫君信手拈来的冰妞儿佩服得满眼的小星星,而咱们的靖大国公爷也面不红心不跳地给自己起了个号,就叫笠翁。

  “山对海,华对嵩。四岳对三公。宫花对禁柳,塞雁对江龙。清暑殿,广寒宫。拾翠对题红。庄周梦化蝶,吕望兆飞熊。北牖当风停夏扇,南檐曝日省冬烘。鹤舞楼头,玉笛弄残红子月;凤翔台上,紫箫吹断美人风……”

  这首《对韵》写得实在太好了,不仅言辞优美,读起来还朗朗上口,薛冰馨听着听着便忍不住跟随童子们的朗朗书声轻念起来,念完后还扑闪着淡蓝色的美眸,出神地仰望着蓝天白云。xiumb.com

  草原上的天空真的很蓝,白云如走马般快速变幻着,仿佛触手可及,让人心旷神怡,不过,对徐晋来说,此刻馨儿的绝世娇颜更有吸引力。

  薛冰馨看着天空出神了良久,这才发觉某人正定定一看着自己,不由脸上一热,嗔道:“坏蛋,看什么呢!”

  徐晋微笑道:“看我家馨儿呗,真美!”

  “贫嘴!”薛冰馨轻啐了一口,心里却甜丝丝的,忽然美眸一转道:“夫君为何给自己起一个号叫笠翁呢?”

  徐晋轻咳了一声,反问道:“不好吗?”

  “太老了,感觉怪怪的!”薛冰馨摇头道。

  徐晋不由暗忖,若是让冰妞儿知道后世还有人给自己起笔名叫XX蕃茄、XX香蕉、XX土豆、XX馅饼什么的,估计会惊掉了下巴。

  “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孤舟蓑笠翁,独犳寒江雪。为夫很喜欢柳河东(柳宗元)这首诗的意境,所以便随手给自己起了个笠翁的号了。”徐晋脑子灵光一闪,随口便扯了个谎。

  薛冰馨恍然地点了点头,正要说话,却听到身后传来了马蹄声,两人转头一看,便见赵大头领着一名大汗淋漓的信使往马坡上快步走上来。

  徐晋和薛冰馨连忙站起,后者还细心地给前者整理了一下衣服,拂去衣服上的草屑。

  很快,赵大头便带着信使来到跟前,行了个单膝道:“参见大帅!”

  徐晋点了点头道:“何事来报?”

  信使把一封信函双手呈上道:“禀大帅,这是谢总兵从忽兰忽失温送来的,请大帅亲启。”

  徐晋心中一动,莫不成三枪这小子把俺答干掉了,连忙接过信函打开一看,剑眉顿时皱了起来,挥了挥手道:“大头,带这位弟兄下去休息用饭,另,通知大家到帅帐开会。”

  “是!”赵大头答应了一声,便带着信使下了山坡。

  薛冰馨有点担忧地问道:“夫君,怎么了?莫不成三枪兄弟吃了败仗?”

  徐晋摇头道:“那倒不是,三枪在忽兰忽失温追上了俺答,而且还击败了他,不过俺答跑掉了。”

  薛冰馨闻言松了口气道:“打了胜仗是好事啊,夫君为何不高兴的样子?因为俺答逃掉了吗?”

  徐晋笑了笑道:“俺答已经是秋后的蚂蚱了,逃了也没关系,只是三枪这小子鲁莽惹出了点小麻烦,恐怕我得亲自走一趟了。”

  徐晋说完便把谢三枪的书信递给了薛冰馨,后者接过飞快地浏览了一片,皱眉道:“夫君,这恐怕不是小麻烦了。”

  原来,俺答从忽兰忽失温逃掉后,一直往西逃进了瓦剌的地盘,谢三枪和依萨娜只管追击,结果跟瓦剌的辉特部落起了冲突,大家干了一仗,谢三枪他们赢了,但也捅了马蜂窝,如今瓦剌的盟主,即和硕特部落的首领声言要起兵,找明军算账呢。

  在此有必要说明一下,瓦剌和鞑靼都是蒙古人,掌权者都是黄金家族成吉思汗的后人,不过却分属于不同的国家,鞑靼属于东蒙,瓦剌属于西蒙。

  历史上的瓦剌和鞑靼相互争斗不休,彼此都曾强大过,瓦剌的最强盛时期要追朔到明英宗时代,当时瓦剌正是太师也先掌权,这位猛人就是“土木堡之变”的主角,不仅把明英宗俘虏了,还兵围大明京城,差点把大明给灭了,后来他吞并了鞑靼,统一了整个蒙古。

  然而好景不长,当也先死后,强大的瓦剌立即分崩离析了,直到现在都是分裂状态,没有统一的政权,主要有五股势力存在,分别是和硕特部、卓罗斯、杜尔伯特、土尔扈特和辉特。其中辉特是势力最小的,而势力最强的是和硕特部,和硕特也是瓦剌五个部落的盟主。

  所谓盟主,说白了就是带头大哥,没有汗权,只有召集权,也就是说,一旦有事,盟主可以召集其他四部一起行动,其他四部可以选择响应或者不响应。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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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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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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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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