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七不经意触到他的手心,心头不禁咯噔一下,对众人道:“殿下发热了,赶紧扶殿下回去歇息。”
尉迟越用力掐了一下手掌,模糊的视野清晰了些。
他摇摇头:“无妨。”
说罢直起腰,推开搀扶他的侍卫,往前趔趄了一步:“孤去找太子妃。”
他的小丸还在等他。
风雨那么大,不知她淋湿没有?会不会着凉?
侍卫们对视了一眼,心中无奈又苦涩,只能小心跟在他身边,一起在尸堆中翻找。
有侍卫来禀报,城中突骑施人已经清剿殆尽,其余残兵逃的逃,降的降,俘虏了上千人。
尉迟越只是点点头:“交由子总管全权处理。”便继续踉踉跄跄地往前走。
大雨滂沱,将城中的一处处火焰浇熄,水慢慢积起来,和着雨水与泥浆,成了一片沼泽。
尉迟越在泥泞中跋涉,双脚渐渐没了知觉,神智亦开始模糊,只有一个念头无比清晰,像雨水洗刷过的天空。
他后背上寒意阵阵,浑身冰冷,只有贴着心口的一处温热——那是他收进怀中的书信。
它引诱着他将它展开,看一看小丸最后给他留了什么话,这种诱惑越来越强烈。
但他知道自己不能看,只要不去看,便没有诀别,他们就还没走到终局。
他不知蹚过了多少条血和雨汇成的河,雨停了,天空渐渐泛起了香灰色。
不知不觉间,他已经找了一夜。
侍卫们提着的风灯早已燃尽。
时间一点点流逝,所有人都明白,太子妃生还的希望也在一点点破灭——若是她还活着,知道援军抵达,便是自己不能回刺史府,也定会叫人去传信。Χiυmъ.cοΜ
贾七借着微明的天色看见太子脸色苍白中泛着些许不祥的青灰,双目赤红,目光空洞。
他暗自心惊,跟随太子多年,他还从未见过他这样失魂落魄的模样。如果他们真的找到太子妃的尸身,太子会做出什么事?
他有些不寒而栗,不敢想下去,只能继续找。
香灰色的天空渐渐变成了瓷胎的颜色,然后是鱼肚白,接着晨曦破开云层洒向人间。
天亮了。
尉迟越心里的天空却渐次暗下来,就像太阳在渐渐死去。
他为何要将她一个人留在灵州?
他为何要将她带来灵州?
他为何要为一己之私娶她为妃?
她上辈子已经受了那么多的苦,这一世本有美好姻缘,本可以安稳一世,顺遂一世,美满一世。
是他为一己私欲娶了她。
是他亲手杀死了自己的太阳。
就在这时,他的背后传来由远及近的马蹄声。
有人高声叫嚷:”殿下,娘子找到了——“
尉迟越转过头,一脸茫然,仿佛没听明白他的话,只是眨了眨干涩的眼睛。
贾七惊喜交加:“当真?”
一人一马转眼到了跟前,那侍卫急不可耐地跳下马,溅了一声泥水:“真的,娘子此刻就在西南两里善嘉坊的云居寺内。”
贾七又问:“娘子可无恙?”
那侍卫觑了眼太子,有些欲言又止:“……娘子受了点伤,此时还未醒过来……昨夜寺尼发现娘子昏倒在道旁,便将她背回寺里救治……医官已经赶过去了,仆得到消息便来禀报殿下……”
话音未落,尉迟越已经从他手中夺过马缰,翻身上马,朝着西南疾驰而去。
他在山门外下了马。
一个知客尼迎出来,双手合十行了一礼。
尉迟越张了张嘴,想说话,却发现发不出声音,他的喉咙已经哑了。
幸而那寺尼猜到他来意:“檀越可是为了昨夜寺主救下的女檀越而来?”
尉迟越点点头,用嘶哑的嗓子憋出两个字:“有劳。”
寺尼道:“那位檀越在寺主院中,请随贫尼来。”
尉迟越跟着她穿过中庭,经过回廊,来到一处僻静的院落。
庭中种了一棵高大的薝卜枝,昨夜一场暴雨,碧叶如洗,细碎的黄花落了满地。
晨风将清香散播,花香中有淡淡的烟气。
前面佛殿中传来寺尼们的诵经声,梵音与花香缭绕,令人恍若置身于梦中。
寺尼撩开西厢门口的竹帘:“檀越请。”
尉迟越的心脏紧紧一缩,忽然辨不清这究竟是真的还是一场梦。
他生怕把自己惊醒,不由自主放轻脚步。
房中放着张窄小的杂木床,一个身着灰色法衣的老尼坐在床边,正数着念珠低声诵经。
青色纱帐中,隐约可见一张苍白的脸。
寺尼双手合十向他行礼:“檀越可是这位女檀越的家人?”
尉迟越点点头,清了清嗓子,哑声道:“她是我妻子。”
寺尼微微蹙了蹙眉,眼中露出悲悯之色:“昨夜贫尼经过一处失火的宅院,见这位檀越倒在后窗下,身上有几处伤,倒是无碍,只是吸了烟气,一直昏睡到现在。”
她顿了顿道:“贫尼听人说,若是一日夜间能醒来,便无大碍,若是……”她没再说下去。
尉迟越向她道了谢,慢慢走到床前,轻轻地撩开纱帐。
沈宜秋双目紧阖平躺在床上,额头、手背和胳膊上有几处擦伤。
她双手交叠放在小腹上,像是睡着了一样。
可尉迟越见过她的睡相,她睡着时绝没有这般乖巧。
他伸出手,指尖还未触到她便像烫到了一般缩了回来。
如果这是一场梦,一定会在碰到她的刹那醒来。
他只敢用目光描摹她消瘦了许多的脸颊,有些下限的眼窝,微微上挑的眼尾,蝶翅般的睫毛,失去血色的双唇。
他甚至不敢呼吸。
良久,他终于鼓起勇气,用指尖轻触了一下她的手背。
只那轻轻的一触,他身体里的血液仿佛变成了岩浆,重新向胸膛中汇聚。
太阳在一堆冷灰中复苏,他的四肢百骸都在燃烧。
他又能感觉到痛了。
锥心刺骨的痛,差点失去她的痛,在失而复得之后,终于变本加厉向他袭来。
他痛得躬起了背,几乎喘不过气来。
新生的太阳在他胸口紧缩,喷薄,灼烧,烧化了他的肋骨。
他跪倒在床前,凑到她耳边,声音喑哑,像是刮擦旧铁器:“小丸,别睡了,该起床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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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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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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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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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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