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师弟为何那样>第 135 章 朱色雪
  玄虚子不喜欢长安。

  那是元化十三年的夏末,他站在燥热野地中,遥望远处连绵高耸的城墙。

  一座古老的城池,百年的繁荣熙盛,泽披万国。这座城的人和故事实在太多,多到高达三十六尺的砖墙,也盛不住其中纷繁泱杂的气息。

  他凝视着城池上空的云雾,它们呈现出类似于粉与灰的暧昧色彩,在翻涌蒸腾着,日复一日,并且无人察觉。

  但玄虚子能察觉,他是至纯至澈的道身,没有邪浊,思绪亦无杂念。因为这个,他在襁褓之时就被下山除妖的掌门看中,带回山上,从此成为内宗弟子。也因为这个,他能看见旁人看不到的东西

  那是一些关于人心的,十分微末玄妙之事物,它们以一阵风、一股气息、一段烟雾的形式体现出来,为他所知悉并判断。

  例如眼前这个女道。

  她瘦且高,道袍松松垮垮地挂在身上,混元髻也梳得潦草。她笑眯眯地朝他摊开手,掌心里是两张皱巴巴的公验。

  “都说了,我有的是门路!”她吹了声口哨,眯着眼望城墙的方向,“拿着这个进城,先去西市找个舒服地方住了,再好好逛两天。”

  女道兴高采烈地朝城门走去了,丝毫不在意身后人的沉默。

  玄虚子注视着素灵真人的背影,她头顶有一道青橘色的烟,正袅绕盘旋在那个潦草的混元髻旁边,而她自己却浑然不觉。

  青色意味着宁静,橘色却代表冒险。

  这个师妹并不完全同她看起来那样的混不吝。这一点,在玄虚子第一次和她见面的时候,就有所察觉。

  玄虚子用这个能力,避免了很多不必要的交流与试探,它像一道窗,他能通过它窥见一点人心的轮廓。

  但也仅此而已了,他是窗下路过的行者,从来不会有推门而入的兴趣。

  这个世界能让他有耐心的东西太少,从前是修道,后来是习剑,直到他一剑刺破了宗主的幻境,才终于觉得无聊透顶。

  就如此刻,他站在世间繁华最极处,入眼是人潮纷纷的长街,各色旗帜迎风招展,裙摆漾出香风的女子结伴款款而过,不住地朝他投来视线。

  他心中毫无波澜。

  “我们没钱了!”素灵真人笑嘻嘻地说,“但你不用担心,因为我这段日子结交了好些厉害角色,已经在长安有了点不大不小的名声……”

  “除妖伏魔,设坛作法,拿人钱财,。这点东西,定是难不倒你吧?放心,我去周旋,你只负责干活,不用同他们打交道。”

  这的确难不倒他,于是接下来的两个月,他又见识了一些这座城的人和事。那朱门深宅里,穿着锦衣的人们所恋恶贪怒的东西,和田间农户的也差不多,甚至还要更不堪。

  他的话极少,了解来龙去脉,查探事发地点,设坛或是持咒,事毕之后利落地走人,这些流程对他来说实在轻车熟路。

  长安来了个清俊冷漠的年轻道人,样貌不凡,道术更是高超,这样的话很快就传了出去。素灵来打趣,他懒得应对,只抚着膝上长剑不说话。

  “你可晓得那些夫人小姐如何谈论你?哈哈,你可真有些本事,妖道,妖道……”

  “你这追涯不拿出来见见光,怕是要生锈。”素灵说。xǐυmь.℃òm

  “这里的气太浑浊,拿出来才不好。”他淡淡回应。

  他坐在窗边的椅子上,手指在剑鞘上慢慢滑过,冰凉的皮革与修长白皙的指尖有种奇特的对比。

  深秋时节,风中寒意已经是很足,玄虚子仍穿着那身薄薄白衣,秋意凉凉地落在他肩,风拂动额边一丝发。

  素灵静静地看着,忽得噗嗤一笑。

  “从前在山上的时候,我就觉得你过得很无聊,日日站在风崖边上跟个孤魂野鬼似的,后来你说你想下山,我就领你来了”

  “我们现在在天底下最繁华的街上,再也寻不到这种热闹去处,但我怎么觉得,你好像更无聊了些?”

  “为什么会这样呢?”

  她说完了这些话,便懒懒地倚上窗框,侧过头去瞧街景,并不指望得到眼前这个人的答复。

  出乎她意料,玄虚子作出了回应。

  “为什么呢?”白衣青年重复了一遍。

  他也望向楼下的街,深秋里,贩夫沿路叫卖而过,顽皮孩童奔来跑去,某处窗沿上一盆红菊开得正热烈。

  素灵说得对,普天之下,再也没有这般热闹繁华的去处了。

  他从前以为出了那道山门,万千世界之中总会有一些东西能稍微不同,所以他将愿望寄托于风崖,寄托于宗主口中那个虚无缥缈的金粉色。

  而如今他在这里呆了三个月,所见越多,越是沉默。

  这里来来往往的人,本质上同山上的风和雪也没有什么区别,他站在其中,依旧是过客。

  或许世间本就这般,红尘逆旅,有人在路上走得痛快,就有人寂寞。

  他比较倒霉,成为了寂寞无聊的那一类。

  “我下个月回昆仑,”他起身,“你自便吧。”

  “诶!诶师兄,怎么突然散伙了,说好的要争做长安第一妖道呢”

  长安秋天深了,九月也即将过尽。

  那天,他接了委托,到澧泉坊,有户人家要修建凉亭,他去帮忙选址,再做一些除尘涤秽,风水堪舆之类的简单法事。

  要去的宅院位于澧泉坊深处,走尽一条长长的巷,才能看到那道古朴木门。木门没上漆,是最原始本质的颜色。门上没挂匾,也无瑞兽石狮一类,只在石阶边放了两盆金灿灿的菊。

  玄虚子敲响了门,等了好一会儿,便有穿着粗衣的小童来迎。

  小童擦着头上的汗,将他往廊上引,一边走,一边抱怨今天事多,忙得脚不沾地,应门才晚了。

  “仙师,您顺着这条走廊,再下一处台阶,绕过假山,就是花园了。我那边还有要紧事等着,我,我先走了,劳烦您自己寻一寻……”

  小童一溜烟跑了,玄虚子哑然看着他的背影。

  这宅院的主人,实在是很有性格。从简朴的大门,到曲折幽深的回廊,以及随处可见的松柏秋菊,处处可见雅而不俗的设计。

  玄虚子这段日子时常在朱门大宅中出入,也见识了那些皇爵高官所住是何等豪奢。而眼下这处宅院占地大,内里种植的疏竹兰草也并非寻常品种,显然是财力虽足,却未致力于精丽华美,颇有古拙之风,可见主人品味。

  更何况,他一路行来,兜兜转转,除了起先遁走的那个童仆,其他侍女下人之类是一个没见着。这种做派,在澧泉坊这种豪门云集的地方实在少有。

  大大小小的花园有好几处,但没有哪里是委托中所说有一方小池的。白衣青年背着剑,从种植着葳蕤兰草的阶前走过,衣角轻拂润着露珠的叶片,他终于迷失在了庭院深处。

  所幸秋色正好,在这里徘徊并不算浪费。

  又是一个似曾相识的拐角,玄虚子犹豫了一瞬,迈步便朝右走。

  走两步,便是豁然开朗,一个不大不小的庭院,院子里有松柏和石桌,一个女子背对着他,正在练剑。

  玄虚子猛然停住脚,他立刻想转身离开,但又迟疑要不要问路。

  就在这犹豫的当下,那女子发现了他。

  “喂,你是何人?”她大声冲他问。

  玄虚子拱了拱手:“贫道受人所托,来此处净尘除秽。”

  女子说:“我当然知道,因为托你来的人正是我。我想问的是,道长尊姓大名?”

  “道号玄虚。”

  女子笑了一下,点评道:“故弄玄虚。”她手腕一翻,挽了个剑花,将剑收入鞘中。

  方才她练剑的时候,动作凝滞僵硬,气力也不足,可见并没有什么基础,但这个剑花挽得倒是漂亮。

  “素灵说你剑法相当好,”她朝他抬了抬下巴,“教我学剑,我付你比看风水多三倍的价钱。”

  玄虚子在这样的声响和秋色中,有了片刻的怔忡。他注意到女子的双眼十分明亮,像昆仑将将开春的时候,冰雪缝隙中融化又汇聚的泉水。

  女子见他不说话,毫不迟疑地加价:“五倍。”

  恰好一阵风吹过,头上悬着的护花铃发出叮叮咚咚的脆响,好像雨点滴落。

  “好。”

  玄虚子听见自己说。

  那一天,在吹着凉爽秋风的小院里,玄虚子折了一条细细的竹枝教她用剑。

  她手臂和腰腹都没有足够的气力,动作因此很难流畅轻敏,但她学得很认真,一招一式,都用了十成十的心去做,于是很快就有了领悟。

  纤细翠绿的枝条点在她手肘关节上,她立即会意,原本要沉下去的剑势往上一提,反手一格,再斜砍出去,就是一招漂亮的“鹤归山”。

  剑入鞘,女子擦了擦额上的汗:“素灵说的果然不错,你很会用剑。”

  玄虚子说:“你没看过我用剑。”

  “会教剑的人难道不会用剑?”她笑道,“你随便一指点,就胜过我苦练半个月,这点钱花得实在划算。”

  玄虚子没有说话,他的“追涯”现在挂在腰间,来长安的三个月,从未出过鞘。

  长安的气太杂,太浑浊,他觉得那样会钝了剑锋。

  “我想学会这套细雨剑法,”女子扔过来一本书,“道长看看,以我现在的情况,完全掌握需要多长时间?”

  玄虚子接过书,那是一本薄薄的剑谱,内里详细画了图形,写了注解,一共四十八式。他草草翻阅了一遍,剑法以灵巧轻便为主,对体力要求不大,但较难领悟。

  她拿过石桌上凉着的茶喝了起来,玄虚子看着粗糙的纸页沉思,一时间没有答话。

  她喝完茶,问他:“怎么了?这剑谱可是有问题?”

  “没有问题,很适合你,”玄虚子说,“若要完全掌握,需要半年。熟练精通,则九个月。”

  她给玄虚子也倒了一杯:“比我预想得要快,那就练九个月吧,接下来这段时日,要劳烦道长费心了。”

  她递过竹杯,修长纤细的指节和杯身翠色相得益彰,玄虚子接过,一饮而尽。

  茶味顺滑甘甜,有淡淡竹香,他心里却在想,自己前不久才对素灵说,下个月就回去。

  竹杯搁在石面上,女子再一次抽出了剑。

  “再来。”她后退两步,兴致勃勃地道。

  玄虚子凝视着泛着冷光的剑锋,在这个过分凉爽静谧的秋日午后,他突然生出了前所未有的耐心。

  这不能不算是稀奇。

  女子姓傅,名雨棠,年二十一,是当朝太傅的独女,虽至今还未成婚,但有婚约。

  玄虚子见过其他未出阁的女孩,她们住在同样秀美的宅院里,大多都是娇怯羞涩的,笑起来不会露出牙齿。他为她们持咒或是驱邪,往往要隔着一层纱帘。

  而雨棠同她们截然不同,她笑便笑得痛快,不仅要露出牙齿,而且很大声。她的牙齿洁白整齐,所以这样并不难看。

  她也全然不避讳外人,想出门便出门,脸上不戴幂篱帷帽;想学剑便学剑,也不在意是男人教还是女人教。

  这一切自由不仅出于她的意愿,更是来自她的父亲,当朝太傅傅秋石的支持。太傅除了参与朝会,平日里只同人论诗斗酒,钻研学问。他的不拘礼教和潇洒狂纵世人皆知,是以他对唯一的女儿如此放纵溺爱,也无人觉得意外。

  这些事,玄虚子并没有费心打听,也从来没和雨棠谈论过。一个人不必标榜自己有怎样的性格与境遇,这一切都明明白白写在她的行止中,她的话语内,她看风和花的眼神里。

  这是一个自由而坦荡的灵魂。

  “你为什么要学剑?”他问她。

  “想学便学了,世上会有人嫌自己掌握的东西太多吗?”

  这倒是实话,因为雨棠不仅要学剑,还在西市开了家书斋,致力于搜集印刷别处不会售卖的冷门孤本,筹算做账,买卖经营一类的事务,她也得心应手。

  她大部分时间其实很忙,练剑的频率是隔三天一次。但每次玄虚子见到她,她都比上回要进步一点。

  要练,便练到极致,即使花九个月的时间只学一套剑法,那也十分值得。

  说这些话的时候,正是隆冬飘雪的时节,他们站在覆盖着薄雪的庭院中,她披着深红的披风,在雪地里有灼目的鲜亮。

  “你怎么还穿这一层白衣?”雨棠笑着问,“素灵也是这般,你们昆仑的人都不怕冷的?”

  “习惯了,昆仑比这里还要冷上许多。”他说。

  “那定能锻炼人,昆仑山上是什么样的?我这辈子几乎没出过长安,所看所见,也就是一道渭水的范围。”

  “一座极高极冷的山罢了,没什么稀奇的,远不比长安热闹。”

  女子的面容在红与白的映衬下更为明艳,她笑起来,“道长喜欢这份热闹吗?应当是喜欢的,不然怎会留在这里。”

  喜欢吗?玄虚子轻轻问自己。

  “第十三招消雪,我琢磨许久,昨日终于有了突破,道长请看。”

  长剑出鞘,雨棠立在雪后的庭院中,眉目有种灼灼的风华。矫若游龙,翩若惊鸿,剑尖游走之处,细雪纷纷而落,落在她乌发之间,晶莹得好似一点星光。

  玄虚子静静地看,他突然觉得“消雪”这个名字起得极好。

  她这招的确是悟到了,行云流水,几无破绽,刺砍回旋间,甚至有了些剑随心动的意味。

  他感受到她的色彩,那是金色与红色的交错,正灿灿地闪烁着光辉。金色是坚定,红色是坦荡。

  在纷纷扰扰的城,这片亮眼的金红刺破所有暧昧灰暗,毫无保留地展现在他面前,有消解冰雪,融化寒冻的力量。

  这是可贵的颜色,也是可贵的灵魂。

  剑气削断一根梅枝,女子将剑往他眼前一送,他垂眸,看见剑尖上落着的一瓣红梅。

  纯粹鲜艳的红,好像凝结了世间所有炽热,被她送到他眼前。

  喜欢吗?应当是喜欢的。

  白衣青年听到自己心底的回声,他不为这个结论而羞耻,即使对方有婚约,并且明年便要履行。

  对美好的事物生出喜爱,难道不是世间最平常不过的事?

  又是一年夏末。

  九个月的时间已到。

  其实雨棠早已算得“熟练精进”,但她说要有始有终,说九个月,就一天也不能少。

  那是个闷热的午后,天边翻涌着低矮乌云,好似随时会有骤雨落下。

  他们坐在石桌边,没有练剑,只是说话。

  “长安每年这个时候都这般,热也不热得痛快,就这么闷着,叫人难受。”

  “看起来会下雨。”

  “那也只是看起来,这乌云好似漫天倾碾,或许下一刻便全数消散,让人白白提心吊胆。”

  “听起来的确恼火。”

  “昆仑山上会这般吗?朝辉夕阴,全无定数。”

  “不会,山上刮风落雪,便是一年到尾。”

  雨棠笑了起来,在阴沉沉天色下,她的面容好似唯一的明亮。

  “道长,我下个月要成婚了,”她突然说,“正好你我的约定已到了尾声,接下来,我得专心筹备婚事。”

  玄虚子轻声说:“这是喜事。”

  “哈哈,算是吧,我也未结过亲,不晓得到底算不算喜事,对方是同我一起长大的尚书家小儿子,知根知底,总不会是坏事。”

  似乎这样谈论婚事始终还是奇怪,二人一时间谁都没有再开口,陷入了并不尴尬的沉默当中。

  “我下个月也要回昆仑,”玄虚子说,“在那之前,能喝上一口你的喜酒。”

  雨棠又笑了,她痛快地说:“你和素灵,不许不来。”

  玄虚子静静地注视她的面容,他张了张口,说了句什么,天边却陡然炸响一声惊雷,将他的话语盖了过去。

  随即,暴雨倾盆而至,二人起身到檐下避雨。雨棠望着水花纷飞的庭院,问他刚才说了什么。

  “我是说,或许要下雨了。”他这么回答。

  一个月后。

  白衣青年站在拥嘈人群里,远远地望了一眼。

  盖头遮挡了她的面容,他看不到,也无法猜想她现在是什么神情。在铺天盖地的红色中,属于她的颜色融在里面,几乎让他难以分辨。

  他看着她同一个高大的男子对拜,那男子执着她的手,表情真挚而恳切,好似在执着什么珍宝。

  唱和祝祷一声又一声,他转身离开。

  回到昆仑,熟悉的风和雪,熟悉的宗主横眉竖眼:“跑哪里去了?逆徒!你师妹呢?”

  “她还不愿回来。”

  “那你怎么愿意回来?”

  “因为已经没有牵挂。”

  “有意思,你何时有了牵挂?”

  玄虚子没有回答。

  一个月后,他站在宗主布下的幻境中,它能识破人心底最深重的执念,再借此扰乱神智,加以折磨和摧毁。

  十七岁的玄虚子,心中空无一物,从幻境中走出,一人一剑,毫发未损。

  二十四岁的玄虚子,心中不知多了什么东西,在幻境中呆了整整三天,出来的时候,白衣之下尽是血痕,剑锋都受了损。

  宗主看着他:“我说过,你若是执意下山,接下来的人生不会太好过。”

  白衣青年以剑杵地,单膝跪在冰凉石砖上,一丝鲜血顺着额角,再从下巴上滴落。

  “可我不下山,甚至不知道什么是人生。”他低声说。

  在幻境中,他所知所见,全是一个女子明媚的眉眼。尖利的剑锋不复杀气,寒肃剑气也无法再汇聚,他看着那张笑颜,从始至终都生不出挥剑的决心。

  他的确没有牵挂,但这份念想,已经无法再斩断。

  宗主长叹一声:“如我所料,罢了,罢了。”

  玄虚子留在了山上。

  见识了一番红尘后,他仍如过去一般寂寥空荡,但这其中始终还是多了点东西,一点他自己也说不出的东西。

  那大概关于祝愿,关于明知无法触及和拥有,所以始终缄默的遗憾。

  在那场暴雨来临之前,他听见女子说

  “至于喜爱与否,这对我来说是最次要的事。早在拈花思春的年纪,我读丽娘或香君,只觉得困惑不解。这世间有太多事值得追求,为何仅为情爱二字便拼尽全力,舍弃所有?”

  “我觉得这样实在是不聪明,或许我拥有旁的姑娘没有的自由,所以见得多了些,能领会的也多了些……道长尽管笑我冷心,我这辈子,大概是不需要所谓爱恋。”

  “对大多数人,它是归宿,但对我来说,反倒是束缚。”

  她说这些话的时候,头顶绽放的,只有他能看见的光辉几乎点亮了整片暗沉的天空。

  是了,他早就有了判断,这是一个真正坚定的,自由的灵魂。

  她为自己而活,坦然而痛快,不需要谁来守护,也不需要谁来相配。

  但他却确确实实,成为她口中的蠢人了。

  他为这份情爱束缚,并且在明知不会得到回应的情况下,依旧心甘情愿,所以还要更蠢一些。

  他不贪图任何,只希望她能永远这么坚定笔直地走下去,无愧于以后的每一刻人生。他希望属于她的那份颜色,永远璀璨耀眼。

  即使他没有机会得见。

  后来素灵回了山。

  时间已过两年,但她看上去没有任何变化,相同的吊儿郎当,散漫不着边。

  她同他谈论长安的变化:“雨棠你还记得吗?你教过用剑那个,她去年就和离了。”

  “那个狗屁夫君!在她怀着身子的时候去狎妓,雨棠本就是说一不二的,知晓这事的第二天就回了家,第三天去官府办完了流程。”

  “哈哈,狎妓的那个一上门,就被太傅喊人打出去,如此几回,几乎成了全城的笑谈,真真是活该。”

  “你问我雨棠?当然好得很,她可不是会因为这些破人破事伤心的人……是个女娃娃,我离开长安的时候,正在学走路,可太招人疼了……”

  又是一年秋风起,玄虚子站在长安,仍是一身白衣,一柄剑。

  他穿过幽深曲折的长廊,在弥漫着兰草香气的庭院中走过,一个小小的,摇摇晃晃的影子飞扑过来,撞到了他膝上。

  “大名新澈,小名清清,跟着我姓傅。”女子仍是旧时模样,眉眼中的明丽丝毫未褪,甚至更添了从容。

  她微笑着看他:“好久不见,道长,这回下山是为什么呢?”

  玄虚子注视她,也露出一点笑。

  “为了一些牵挂。”他低声说。

  素灵在长安的名头很响亮,而他是她的师兄,借此能收到很多酬金不菲的委托。

  他租了一个宅子,就在澧泉坊,离太傅宅院隔了一条长巷。他不忙的时候去看她,二人像相交多年的友人一样说话。若是碰到她也在忙,他就陪她的女儿玩一会儿。

  小姑娘像她母亲,无论是明净的眼,还是圆翘的鼻。他看着她,依稀能想象她母亲幼时的模样。

  她已经能说不少话,会询问墙角的蚂蚁是什么,会捉来叶片上的青虫给他看,同他谈论昨天学了什么东西。但平时说得最多的,还是讨要糕点饴糖吃。

  他从来没逗弄过小孩,更别提照顾,但面对这个稚嫩的生命时,却总能有无限的包容和耐心。

  雨棠望向她的眼神中只有温柔,但她从来不溺爱女儿。在摔倒时只会鼓励,不会帮扶着站起,在同小伙伴有争端时,反而怂恿着自己打回去。

  这样下来,女儿会越来越像她吧。玄虚子想着,这样也不错,世上能又多一个美丽炽烈的灵魂,实在再好不过。

  他们偶尔会谈论起那场并不美满的婚姻。

  “我从前便同道长说过,情爱二字,实在是世上最虚幻的假象。如此走了一遭,更是印证我心中所想。”

  “你可知他从前如何对我?从十七岁起便每日一首诗,直到我们成婚,已经积累了几千首。那些沉甸甸的字句,叫谁不动心?我贪恋自由,不愿早日成婚,他也任由我拖着,帮我顶住所有压力,不叫我有半点难受。”

  “我想做什么,都依我,我想去哪里,都由我决定。我终于觉得和他在一起不是太坏的主意,他却在成婚半年时,亲手推翻了这一切。”

  “当然会难过啦,我又不是石头,我只允许自己难过一晚,第二天回家,第三天和离,甚至到现在,我都没听过他的解释,他想说,我不愿意听,就是这样了。”

  “只是幸好,我心中始终有清明,始终有坚定,不然在这美厦倾倒的一刻,该有多么崩溃?”

  女子眼中尽是傲然,她说起这些往事,一刀刀切剖开来,用字用句狠辣到旁人都心生恻隐。

  最后,她将目光投向花园中追扑蝴蝶的小小身影,轻轻地笑了起来:“对这个孩子,我也没有太大的愿望。只希望她能永远热爱自己,坚定坦荡,便是我全部所求了。”

  玄虚子颔首,饮尽杯中清苦茶水。

  这便是全部所求了,谁又何尝不是呢?

  他如愿看到属于她的光华仍在灿灿灼灼,在这茫茫红尘间,是独一份的耀眼,他也不会有更多的愿望。

  她骄傲又坚定,不需要任何情爱傍身,她把他当友人,坦荡地表明了本心,所以某些话说出口,反而是种亵渎和折辱。

  他还是不喜欢长安,玄虚子想,但长安有这样一个人,所以这座城也因此美丽起来。

  那天,他在渭南,正身处于某座古墓,突然感受到心口炽热疼痛。

  这是不详的信号,他种在女娃娃身上的护身符被毁,有什么可怕的事情正在发生。

  他花了半个晚上,从渭南赶回长安,在漫着血腥气的夜风中,看到了地狱一般的景象。

  “如果下山,你此后的人生不会太好过。”

  原来这句话有这样的深意,他时至今日,终于懂得。

  它不再是简单的求不得,而是黄泉碧落之间的阻隔,阴阳两别的痛楚。

  幸好他是个蠢人,乐意用此后漫长的时间,去达成她的愿望。

  “只希望她能永远热爱自己,坚定坦荡,便是我全部所求了。”

  他牺牲了一点东西,让女孩得以平安成长,他教她道术剑法,让她能有行走世间的力量,也告诉她一些道理,让她在面对风雨时有足够的勇气。

  她一天天长大,真的越来越像她,他为此疲惫且欢喜。

  她也有了喜欢的少年,他们看向彼此的眼神让他有些恍然。那一晚,他同那个少年说了她母亲的事。

  少年没有用什么情真意切的誓言来证明自己的真心,他沉默了许久,说。

  “我在军中时,有这样的谣言,说某某县主同我有婚约,不日便会完婚。她听说了这个,但没怎么相信。”

  “我问,如果这是真会怎么做?她说如果我真的变心,她就朝我心口上刺一剑。”

  “如果我躲避反抗,她就拼尽全力也要把我杀掉。如果我不动弹,她就只刺这一剑,然后忘了我,以后再无任何瓜葛。”

  少年轻声说:“我会不会负她,这无法用任何言语来证明。但她已经如您所希望的那样,绝不会为任何人违背本心。”

  烛花爆裂,发出一点脆响。

  玄虚子笑了,他完全能想象女孩儿说这些话时候的神情,有些执拗,有些骄傲。

  她和记忆中的另一张脸缓慢重叠,让他隔着光阴和生死的距离,再次感受到了多年以前,让他心动不已,自惭形秽的光。

  它流淌在另一具身体中,永垂不朽,光芒万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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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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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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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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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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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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