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芙蕖父母刚走的时候生了一场大病,从那以后,林芙蕖的身体就不好的,天气一变她生病,三四年了不知道生了多少场病,花了不少钱。
刘兰娟撇撇嘴,“就你姐娇气。”
她打开饭桶,松软的米饭冒着蒸气,热气腾腾。米饭上叠着一碗饭,碗不大,和成人的拳头差不多,清炒的绿叶菜铺满整个碗口,两三块咸鱼放在边缘,蔬菜挡着,看不清里面的情况,但菜上沾着几粒饭,里面应该和大家一样,都是米饭。
刘兰娟把这碗饭递给林家俊,嫌弃道:“给你姐送饭去。”
林家俊接过饭,乖巧地道谢,“谢谢刘阿婆,姐姐可以出门了,不好意思再自己一个人吃饭,她一会儿出来和大家一起吃。阿婆做饭辛苦了,这碗饭给您,您先吃吧。”林家俊将饭放在刘兰娟面前。
可爱的孩子招人喜欢,乖巧聪明的可爱孩子更招人喜欢。
外公笑咪咪地摸着林家俊的小脸,“家俊这么乖啊,都知道孝顺奶奶了。”
刘兰娟耷拉的眼角抖了抖,露出一抹不自然的笑。这病号饭是加料的,看着和其他人吃的饭一样,但里面的米饭是夹生的。
刘兰娟生气伺候林芙蕖,故意弄了夹生的饭,林芙蕖是软性子,肯定不敢告状,就算告状她也能装迷糊。
没想到……林芙蕖长脾气了……
这是偶然,还是林家姐弟故意报复自己?刘兰娟看着林家俊傻呼呼的脸,嘴一撇,姐弟俩应该没有这个胆量。这碗饭留着,一会儿让孙女吃。
饭菜上齐了,人也陆续到齐了。最后一个是林芙蕖,她穿着军大衣姗姗来迟。
林芙蕖推门而入,看着这老宅子有些恍惚,正对门挂着福字,角落里的脸盆架,东边紧闭的卧室门,一切都好像在梦里一样!
环顾四周,林芙蕖心里涌上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喜悦,一种老友重逢的喜悦。即使她不喜欢这个家,再次见面,她也是高兴的。这是目光落在正座上的三个老人时,林芙蕖的眉头不自觉地皱了一下。
“姐姐,来这里,我给你留了位置。”旁边桌的林家俊朝她挥手。
“哦。”
林芙蕖走到旁边的桌子上,她坐在最角落的位置,正好能看见全部的人。
家里人多,每次吃饭都是在正房的三间大瓦房里,正厅一桌,坐着大人,西厢一桌,都是没成家的小孩,而大门紧闭的东厢是外公的卧室。
家里大大小小加起来有十四口人,有这么多人主要是因为正座的三个老人。
林芙蕖抬头望去,一男两女三个老人并排坐着,中间是外公刘富国,他右边坐着刘兰娟,左边坐着一个方脸老太太,鼻梁高挺,嘴巴微薄,头发一丝不苟的盘在后面。林芙蕖想起了女儿的初中班主任,两人虽然长相不同,但周身严肃的气质无比相似。
那是林芙蕖的外婆薛龄芝。
三个人的关系说简单也简单,说复杂也复杂。简单来说,就是外公娶了两个妻子,复杂的说,就要从外公祖上说起了。
外公祖上是大官,宋朝的时候流放到岭南,在这个依山傍水的地方修养生息,建立东升村了,所以东升村的大姓是刘,后来也陆续搬进些外姓之人,但没成什么气候。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勤劳的刘家人在这荒野之地,开疆扩土,攒下了自己的一份家业。
后来朝代叠换,刘族人重新读书考举,直到清朝才重新出了官老爷,而这个当官的就是外公的祖爷爷。
靠着祖爷爷,外公一脉逐渐攒下不少家业,直到民国,外公的父亲依靠家业开始经商。因为临近港口,外公的父亲头脑也灵活,生意做的有声有色,一直做到了京城。在京城结识了一群志同道合的生意伙伴,其中就有外婆的父亲。
外婆家里也有当官的,清末时还在朝廷里当着四品官。只是外婆的父亲不是嫡出的,而是妾生的,所以没走官路。
但外婆是养在祖母房里,正儿八经当嫡出的小姐养育,文化、规矩是十分的好。外公的父亲看中了外婆,就和外婆的父亲结了亲。
一开始夫妻二人在北京做生意,郎情妾意,生活也算美满,还生了两个儿子一个女儿。后来抗日战争爆发,北方沦陷,没办法只能放弃北京的家业,举家迁回老家。
长路漫漫,几千的里的距离,即使后世坐飞机都要三四个小时,更不要提那个战火纷飞的年代。枪炮无眼,战争无情,一场轰炸让夫妻分离。外公以为外婆死了,带着一岁的小女儿回到了老家。
而外婆只是被掩埋,根本没死,但同时被埋在废墟下的二儿子受了伤。治疗再加上交通不便,外婆走了四年才到东升老家,找到了外公。
如果故事到这儿,一家团圆也算圆满,但是外婆衣衫褴褛,领着面黄肌瘦的两个儿子找到外公时,外公怀里却搂着另一个女人和儿子。
外婆怎么也没想到“丧偶”的外公两年前就娶了同族的远方表妹刘兰娟,外婆找到外公时,刘兰娟刚给他生了一个四儿子。
是造化弄人,还是男人薄情……外婆已经不知道了。兵荒马乱,孤儿寡母,几千公里,外婆是靠着对外公的爱才撑到现在,结果……
两年,只守了两年……
外婆想走,但是北京的亲人都死了,她举目无亲,连娘家都不能回。而且三个孩子都在这里,她不舍得。
外公呢,很惊讶,没想到外婆“死而复生”,对外婆也有感情,但刘兰娟孩子都生了,他也不好和她离婚。
刘兰娟家里穷,上面有几个哥哥,下面又有弟弟妹妹,她属于不受重视的女儿,不然也不会为了彩礼嫁给带着女儿的鳏夫。
那个年代山河破碎,大家都穷。刘富国有大房子,有几亩良田,家里又没有公公婆婆伺候,与以前相比简直是神仙日子,现在掉进了福窝说什么也不会让,天天哭天喊地,要死要活。
没办法,只能三个人过起了日子,就当娶个平妻。当时还在打仗,陋习颇多,妻妾成群也能接受。
后来刘兰娟又生了一个五儿子,外婆又生了母亲和小舅舅。
林芙蕖打量着大人桌上的其他人,刘兰娟旁边的短方脸大鼻头的中年汉子应该是四舅舅,挨着四舅舅的圆脸大鼻头的年轻男人应该是五舅舅,五舅舅旁边黑黑的女人就是五舅妈。
最后……面相上最年轻,看起来二十多岁,鼻子高挺,国字脸,他也是三兄弟里面最帅的……小舅舅……
刘兰娟生的孩子很好认,都遗传了她的塌鼻梁,大鼻头,四舅舅生的刘一龙和刘槐花,五舅舅家的刘毅明也是这种长相。
自己和林家俊,还有小舅舅,包括嫁出去的三姨则遗传了外婆的高鼻梁。好像大舅舅和二舅舅也是这样,但他们二十岁的时候就战死了,自己也没见过。
众人都出现在林芙蕖面前,林芙蕖有些恍惚,她不记得舅舅们叫什么了,长什么样了,只能从年纪上分,从长相特点上分,高鼻子,塌鼻子……
好人,坏人……
古代有妻妾成群,也有妻妾之争。虽然能接受三个人过日子,但争斗肯定有,刘兰娟又是贪婪的霸道性子,总要把好处都占尽,自然处处给他们穿小鞋。
林芙蕖摸摸林家俊的小脑袋,他支棱着头,瞪着大眼睛盯着对面的三岁小娃娃。一个三十多岁的短发女人抱着一个三岁的小男娃,一勺一勺喂他吃鸡蛋膏。
这个女人是四舅妈,怀里的小男娃是四舅舅的小儿子刘毅康。四舅妈梳着一刀切的学生短发,带着黑框眼镜,皮肤白皙,年纪和五舅妈差不多大,但看着要比五舅妈年轻,是那种没受过苦,没干过农活的富态。
很多城里来的年轻人回城无望,又嫌农活太累就嫁给了村子里的农民。四舅妈就是城里来的,后来嫁给了四舅舅,但她不是刘一龙和刘槐花的母亲,刘槐花的母亲生刘槐花时就难产死了。
“口水都要下来了。”林芙蕖拍了一下林家俊的小脑袋,大声说道。
刘家讲究食不言寝不语,突然传来的说话声引起了众人侧目,一看就是林家俊馋鸡蛋,又低头扒饭。
不光林家俊馋,他们也馋。刘家人多,粮食虽然够吃,但荤腥不多,家里母鸡下的蛋都紧着下地卖力气的男人吃。像刘毅康这种小娃娃因为吃不了别的,又需要营养,每天也有一个鸡蛋。
他们这些第三代小时候都是这样吃,能跟着大人吃饭了,特餐也就断了。因为有两个妻子,外公治家理念就是公平,东西宫都一样,谁也不偏心。
可世上哪有绝对的公平,刘兰娟管着家里厨房,菜米油粮都是她采买,一颗蛋,几块肉,刘家房里总能多吃不少好东西。就像鸡蛋羹,林家俊一能喝粥就断了,刘毅康米饭都能吃了,还在喂着。
林家俊不好意思地摸了摸嘴,钻进林芙蕖的怀里,奶声奶气地撒娇,“鸡蛋羹好好吃。”
黄澄澄的鸡蛋羹上飘着一层醋,醋上还淋着几滴香油,本来寡淡的鸡蛋羹一下子变得油亮荤香。其实不淋香油也好吃,一勺子下去,软嫩香滑,吱溜一下就能滑进肚子里。
农村人一年到头吃不了几次荤腥,这般美食能不香吗。
“你是大孩子了,还跟弟弟抢饭啊。”林芙蕖哄道。
刘毅康好像听懂了林芙蕖的话,小手推着鸡蛋羹,“藏,藏起来。”
林芙蕖心里冷哼,护食!小朋友护食肯定是老东西教的呗。
四舅妈抱住刘毅康说了一句,“乖乖吃饭。”然后继续喂他,好像没有听到林家俊的馋嘴,也没有教他分享。
正常来说,这种情况妈妈总会教育两句,什么给哥哥尝尝,不要小气;要和朋友分享……从林芙蕖到林家俊都没从刘兰娟那房人嘴里听过“分享”两个字,和外人还能让让,和一个屋的人就没有客气的说法。
林家俊撅着小嘴跑到刘富国身边,可怜巴巴地道:“外公,我想吃鸡蛋。”
刘富国的鸡蛋早就吃完了,碗里只剩下点残渣,“哎呦,俊俊想吃鸡蛋了,外公的吃完了,中午让刘阿婆给你煮好不好。”xǐυmь.℃òm
刘兰娟皱起眉头,“哪里还有鸡蛋,家里的鸡每天就下几个蛋,全给你们吃了。”
“那就找邻居借一个,明天再还一个。”刘富国道。
“还?用谁的还?天晴了,明天还要翻地,没点油水不扛饿。”
刘富国就烦刘兰娟小气,抠抠搜搜一个鸡蛋,让他在孩子面前失了面子,生气地吵道:“我明天不吃了,给孩子吃。小气的样子!”
听见刘富国骂她,刘兰娟也不让了,手里的饭碗一摔,“小气?你说清楚,谁小气!我操持整个家容易啊!这么多口人,我不节省,饭都吃不上。我变着法儿给你加荤腥,就是怕你干活儿累垮了身体,你骂我小气!刘富国你没有良心。”
刘兰娟这样说,刘富国确实心虚,家里的蛋肉确实都进了自己的肚子里。
刘富国讪讪的不知道说什么,五舅舅非常有眼力劲的说和,“俊俊乖,外公每天干活特别特别累,需要鸡蛋补身体。明天五舅舅把鸡蛋给你吃。”
五舅舅随刘兰娟,嘴甜心眼多,非常能看穿刘富国的心思,知道刘富国好面子,经常给刘富国递台阶。儿子会来事,刘富国也很喜欢这个儿子,供着刘毅明去城里读书。
林家俊愣在原地,怯生生地不敢回话。
虽然一个屋子吃饭,林家俊和这个五舅舅并不熟,两房人仿佛有一道天然的壁垒,没有人教过就知道亲疏远近。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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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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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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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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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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