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男寡女,共处在一个山洞中,再加上她的挑逗,难免心中有些冲动,想要发泄一番。但我的理智还是克制住了这个想法,我用力掰开了她的手,摆脱她之后迅速穿上衣服。
对于我这样的举动,上官红有些讶异,她一边脱自己的衣服,一边望着我说:“刘明布,我告诉你,我已经喜欢上你了,我才不管什么伦理道德,我就是要做你的女人,我就不信你能一直忍下去。”
如果她真脱光了冲过来,我怕自己真的会忍不住,我慌忙道:“你先住手,这事太突然了,你给我时间考虑一下行吗?”
她听到这,真的住了手,她非常认真的问道:“你需要多长时间考虑?”
我想了下道:“半年,你给我半年的时间,如果到时还是我们两个人,而且还在这里的话,我们就凑合着一块过,一起生孩子。”
上官红摇摇头道:“不行,半年的时间太长,我最多给你一个月的时间,你要是觉得行,我就等到那一天,如果不行,那我可就霸王硬上弓了,以我的美貌就不信征服不了你。”
俗话说的好,男人追女人隔座山,女人追男人隔层纸,如果她始终以这种裸露的方式对我发起进攻,莫说一个月了,就是一个星期也撑不到,我就会被她给俘虏。女人疯狂起来,着实让人招架不住。
我有些无奈的点头道:“好,一个月就一个月,到时还是这样的话,我们就在一起。”
一个月之后,孟婆如果还是不出现的话,可能她真的不会再出现了,我这也是给足了她时间。我是活在一个现实中的人,对于那些所谓的天长地久忠贞不渝,只能一笑而过。其实我这也不算背叛,因为孟婆有可能已经死了。
在约定的时间没有到之前,我要跟上官红保持距离,不想跟她较早的越过雷池。不过回头一想,孟婆不在的这些日子里,她对我确实不错,两个人过日子,最需要的不是感情,而是关心。
这场雨一直下到第二天中午才停,我和上官红赶紧走出洞穴,弄些柴火和食物,这是我们必须的东西。然而在我们挑拣柴火的时候,我们看到一只受伤的成年梅花鹿,它正在被一只矮瘦的狼追赶。
一下子看到两种动物,我喜忧参半,喜的是这荒岛上有活的动物,忧的是这里有狼,要是换作以前,狼在我的眼里就是一个屁,而今不同了,我有些害怕,生怕我们遭到狼群的攻击,到时必死无疑。
这只梅花鹿正在向我们这里跑来,一时之间我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做,我是去救梅花鹿?还是离开这里,免得遭到攻击?再或者赶走追赶的狼,然后将梅花鹿杀死,我们吃鹿肉,足够我们食用好几天的。
“阿布,快跑,狼来了。”一边的上官红望着我喊道。
然而就在我犹豫之时,突然从旁边的树林里窜出来一个东西,直接扑向了追赶梅花鹿的狼。这是个活物,但我没有看清楚是什么,只见它将狼扑倒之后,张开口咬向了狼的脖子,接着便看到大量的鲜血从狼的脖子里喷溅出来,而这个活物则在吸食狼的血液。
仔细观察之后,我愣住了,上官红也愣住了,本来我们以为它会是另外一种凶猛的动物,结果我们错了,它是一个人,一个长头发且面黄肌瘦的人。我和上官红都以为,这里只有我们两个人,如今看来,这里至少有三个人,其中也包括我们。
这个人光着膀子,下身用一种毛皮遮挡着,从外形上来看,这应该是一个男孩,他的头发那么长,应该有好多年没有修剪过了。从他的举止上来看,他在这里生活了很多年,以至于已经忘记人类的本性。
没过多久,那只狼确定死了,而这个男孩则用嘴叼着狼的尸体跑了,他跑起来的样子,特别像一只狼。因此我怀疑,他打小就生活在狼的圈子里,所以学会了狼的行为。
我十分的好奇,这个荒岛如此隐秘,他是怎么到这里来的?莫不是这里本来就有人居住,只是孟婆没有发现,不过要说孟婆发现不了,着实有些不可能,毕竟她的实力太高了。
男孩消失在了我们的视线中,他漠然的回头看了我们一眼,眼神特别的冰冷,犹如锋利无比的刀子一般,让人觉得非常可怕。我觉得他已经没有了人性,要是靠近他,会非常的危险,或许我们会像那只狼一样,成为他口下的猎物。
就在我们发愣之时,只听噗通一声,那只受伤的梅花鹿倒了下来,它流了很多血,恐怕是不行了。我和上官红向它跑了过去,它双眼紧紧闭着,感觉不到任何的生气,它已经死了。
我们并没有将它掩埋,而是带回了洞中,它的肉,足够我们吃几天的。另外它身上的毛皮,也可以用来御寒,还有鹿茸,可是一种名贵的药材。
我找来一根枝条,掰扯的非常锋利,然后在山洞外面将它的皮剥了下来,并且开膛破肚,它的内脏全扔了,只留下精肉。我的举止看起来有些残忍,但我也是没办法,生活所迫。
晚上我们大吃了一顿,即便鹿肉,在没有任何调料的情况下,并不是多好吃,不过在这里已经是美味了。鹿肉足够我们吃五天的,所以我们不急着寻找食物。因为上官红脚的缘故,我们在山洞中安稳的度过了三天,如此她的脚伤也好的差不多了,我和她打算去山里面探个究竟。为了避免出现意外,我随身携带着一根尖尖的木棍。
今天天气格外的好,我们走了一段很远的路,在路上我们发现了很多可以吃的果实,比如香蕉、石榴、葡萄等,荒岛上吃的资源还是比较丰富的,这么循环下去的话,至少我们不会被饿死。
上官红提醒我该回去了,不能再往前走了,不然还没回到住处,天就黑下来了。我知道天黑意味着什么,所以我和她开始往回赶,心里在想,要是一直这样的话,恐怕这辈子都无法走到荒岛的那头。
有一句话说的好,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我们刚一转头,便发现身后有几双可怕的眼睛正盯着我们。盯着我们的是几只黄鼠狼,它们一个个瘦骨嶙峋的,好像多天都没吃到食物了,如今竟然把我们当成了猎物。
上官红也是见过大世面的人,她对我道:“几只小黄鼠狼而已,不用怕。”
几只黄鼠狼确实不可怕,单凭我一个人就能摆平它们,但可怕的是,陆续还有很多只黄鼠狼赶来。莫说这么多只黄鼠狼了,就是一群蚂蚁,也能将我们两个活活咬死。xǐυmь.℃òm
此情此景,我首先想到的是逃跑,但细细一想,以我们现在的实力,根本跑不过它们。如此一来,我们只剩下一条路可走,那就是跟它们血拼到底,即便我知道胜算几乎是零。
上官红后悔不已的道:“看来今天我们要死在这里了,都怪你,非要等到一个月后,这下好了,我只能带着遗憾死了。”
这都什么时候了,她还在想儿女私情,我望着她道:“你往前跑,我来挡住它们。”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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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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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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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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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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