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面的隔间里坐着四个人,三个穿着蓝色夹克衫黑色牛仔裤的黄毛青年,一看就是那种小混混。而刚刚说话的,便是一个正面朝着我们的小混混。这个小混混有个很特别的地方,就是从人中到下巴,纹到一道竖线,对就有点像王菲的大女儿纹的那种,不过这个小混混的线要比她粗上两倍。
在竖线小混混的右手边坐着一个很古怪的人,看起来就跟戏台上玩魔术的人差不多。
那个人戴着黑色的文明帽,帽檐挡住了大半张脸,从我的角度看,只能看到他帽檐下的嘴唇与下巴。他嘴唇很薄,看起来像是一条钱,下巴上留着灰白的山羊胡,从脸型线条走向来看,这个人应该秀瘦,瘦到皮皮骨头的那种。
脖子以下全笼罩在一件黑色的披风里,这是我说他像魔术师的最大原因。他坐在那里不说一句话,冷得像一座人形冰山。但那三个金毛都很在乎他的感受,不用说,他才是这四个人中的头头。
我手背上传来一阵阵麻痒,是天牛蛊,我不敢用眼睛去看,而是假装无意识地双手下垂,手背朝下落在了大腿上。与此同时,我感受到了一种极度危险的感觉,这种感觉无疑是从黑袍人身上传递过来的。
丁斯站起身,刚刚想开口,便被我狠儿地踩在了脚背上,我暗地里朝他使眼色,让他不要冲动,已经吃过飞哥亏的丁斯立即坐了下来,目光投向我。
冯姐的目光也投向我,从她的表情里,我看到了淡定,仿佛是在说,有小林在,不用怕。
而与冯姐的淡定不同,我则心里直打鼓,虽说我知道天牛蛊号称蛊中王者,是很多蛊虫的克星,但是我并不能很好地养蛊,也不会真正的御使天牛蛊,全靠天牛蛊的自发自觉,而这家伙给我的感觉……一言难尽,远远称不上是个靠谱的家伙。
而眼前这黑衣人如果是个养蛊老手的话,我不可能是他的对手。
再说我旁边还有冯姐与丁斯,他们可都是真正的普通人,我可不能坑了他们俩。
接下来我的表现令冯姐与丁斯有些意外,他们看到我站起来,谦卑地站起身,朝那四人恭敬地一弯腰,然后说,“不好意思,打扰了各位吃饭的雅兴了,真是对不住,我们这就会安安静静地吃饭,对不住了。”
冯姐与丁斯的眼里充满了疑惑不解,这还是那个脚劈大飞哥的高手吗?
当然,疑惑不解的可不只是这俩人,还有邻桌的四个人,他们脸上也是目瞪口呆,显出哑火的表情,不是说这家伙很嚣张吗?不是说这家伙一句不合就开干吗?结果怎么来这一出?接下来我们还要怎么找茬子?
那个竖线金毛就跟我面对面,我们双目自然而然地对视,他的心里话我听得清清楚楚。
这个竖线金毛将目光投向黑衣人,到现在为止,黑衣人一句话都没说,一直吃自己的菜,仿佛竖线金毛的眼神他并没有感应到。
不只是我们盯着黑衣人,现场六桌的食客,以及送餐的两个伙计,也全都瞪着那黑衣人。这伙人这么嚣张,那黑衣人穿着又是那般诡异,想要不引人注目都不行,这三个金毛加上一个黑袍人,到哪里都是最吸睛的仔。
虽然黑衣人没有说话,不过竖线金毛似乎还是明白了黑衣人的意思:接着吃。于是,他向另两个金毛使了个眼色,也让他们接着吃,而他自己则瞟了我一眼,大方地说,“哎呀,算了算了,下次注意点,这是公共场合,不能光顾着自己爽,还要考虑下别人爽不爽。”说罢便低下头挟菜。xiumb.com
看来他们原本是想找个由头教训我们的,结果没有了借口,一拳打在了棉花上,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又不敢做得太过份,所以就选择了暂时沉默。
我小声冲冯姐与丁斯说,“你们两个现在马上就走,有你们在我施展不开。”
冯姐还想再说点什么,但丁斯捅了捅她胳膊,她便也跟着丁斯走开了。
我留下来并不是为了要存心跟他们开干,而是我不敢跑,我一跑这四个家伙马上就会跟过来,从竖线金毛的脑海里我已经知道,他们是冲着我来的,但我还不知道他们是受谁的支使而来。所以我不敢轻举妄动。
一直到冯姐与丁斯的身影从门口消失,然后听到丁斯的车发动了,邻桌四个人都没有任何举动,无声地吃着菜,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般。
一直到丁斯发动机的声音从我耳边砌底消失,我的心里才长舒了一口气,不要连累到无辜的人就好,接下来你们要怎么玩,老子陪你们玩。
你们吃,那么我也吃。
我左手手指在右手手背上轻轻点了点,暗示天牛蛊淡定点,别着急。我假装挟起一块藕片,通过藕皮的孔,暗自窥伺那黑袍人,我运起丹田里的真气,催动透视眼,朝向黑袍人,结果不看还好,一看看得我吃下去的东西几乎快要呕出来。
他的黑色披风下面,全是红色的大蜈蚣,最大的足有十厘米长,最小的也有五六厘米,一只交叠着一只,密密码码,完全搞不清楚哪个头跟哪个尾是同一只的,全都爬在他披风的里子上。
他上衣口袋里还有一只浅绿色的飞蛾,那蛾子浑身有毛,毛上面粉扑扑的。
这飞蛾是什么蛊?我看不出来,御蛊通神方里也没有记载过这种蛊,所以有什么样的杀伤力我并不知道,都说蛊虫越无害就更有害,这只飞蛾看起来就很无害啊,甚至还很养眼,想必杀伤力必定很大。
至于那些蜈蚣蛊倒是很好认,好像杀伤力也很清晰,就是毒性大,凡是饭菜只要被一只这样的蛊爬过,便有了蛊卵,一旦吃下便立即破卵生长,不到一刻钟就会啃心慑肺,令人肠穿肚烂。不过无论你再毒我都不怕,我体内可有蛊中之王的天牛蛊。
怕就怕它们钻入我鼻孔、耳朵……这就太可怕了。毒不死我,但足以恶心死我。
我装着意态悠然地玩起手机,一边玩手机,一边喝酒吃菜,就这样给玲珑发了条信息:我在丽日广场八大碗,让萧前辈速来救我。
发了这条信息,我心里的紧张释然了一些,在我眼中萧长天就是无敌的存在,眼前的这个黑衣养蛊人不可能是萧长天的对手。养蛊毕竟是旁门小技,怎么会敌得过堂堂茅山长老。
我放下筷子,站了起来,拉伸了一下手臂,假装只是起身运动一下,并偷偷地关注着他们的反应。
就在我站起来的刹那,我看到一个黄毛也站了起来,右手插在口袋里,口袋里有一个的突起物,看那轮廓,应当是飞刀之类的暗器。
呵呵,飞刀,我不怕。我怕的是那黑衣蛊师。
果然我感觉到黑衣蛊师也收紧了双脚,双脚的指尖抓地,小腿肌肉绷紧,力道隐而不发,如果我不是有透视眼,我可能当着他就真的是在吃菜,很明显他这是随时都可以跳起来追我。
我又晃了晃胳臂,然后坐下来,假装继续吃菜。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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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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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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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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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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