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可不是开玩笑的,你的行踪千万不能让别人知道。不然!会有麻烦的。
精明的大妮子,第一反应就想到了这些。
每次老爹出门进货,都是很神秘的。不具体说哪天出门,趁着别人不注意的时候,就突然地走了。
无论你是进货还是进货回来,你都得小心一些。千万不要被盯上了,抢了你的钱财。
特别是每次出门的时候,费清都是格外小心的。出门去陶邑进货,一般都是要带不少现金的。拉一些货物那是做样子,方便带现金。把现金藏在货物当中,就算遇见劫匪,也有可能侥幸不被搜出来。
带货物过来也不完全是做样子,以物易物也是古代的一种交易模式、方法。
虽然每次出门都会雇佣一些护卫,可为了以防万一,还是神秘一些好。所以!出行的时间是从来不告诉别人的。最好地出行规律就是:没有规律。
有时!急行军,晚上都不休息,接连赶一两天的路程。目的就是为了打乱劫匪的计划,劫匪不知道你在哪里住宿、经过哪里,就不方便动手。
劫匪估计你经过哪里或者是在哪里住宿,他们就有计划地等在某个方便动手的地方。
所以!乐歌说他要到洛邑去过春祭,大妮子就着急起来。万一消息透露出去了,这对乐歌是不利的。
“没事!我会小心的!”乐歌无所谓地说道。
“还是小心一些好!呜呜呜!”
“回屋!回屋!回屋!呵呵呵!”乐歌一边笑着一边说道。
女佣想上前抱小娃,见乐歌没有搭理她,想想也就算了。
“我让雷叔跟过去,保护你的安全!”大妮子说道。
“雷叔?不用了!不用了!”
“我爹说的话,雷叔还是听的!他不会对你怎样的!何况!现在你的身份,他更是不敢把你怎样!”
“我虽然不计较他了,也愿意跟他和好,可我还是不放心他!算了吧!爹也要人保护的!货栈也需要人保护的。我一个人去去就回,不会有事的!人多了,反而嘴杂,反而不好!”乐歌说道。
两人回到屋,大妮子又要安排上次的那个护卫护送,可一样被乐歌拒绝了。
“这件事不能由着你!你回宋国老家我不管,也管不了。可你去洛邑的事,我必须派人去。这样!等爹过来了,我跟爹商量一下。我不跟你争!反正我不放心!”大妮子坚持道。
“好好好!我也不想跟你争!反正!我已经等不及了!我准备一下就走人,等你爹过来还不知道等到什么时候!”
见乐歌很坚持,态度坚决,大妮子没有敢再顶嘴,也就由着乐歌说,她只是听着。
狼妹跟随孔子、亓官氏、闵世恭回学堂,一路上心情很沉重。她知道!乐歌是个什么人?人家是一个说走就走的人,为了达到目的,不顾一切。
亓官氏见狼妹不说话了,知道她心里在想什么,忍不住劝道:“唉!没有办法!谁也拦不住他,由他去吧!我嫁鲁国来后,就没有捎信回去,爹不知道我这边的情况,我也不知道爹那边的情况。乐歌回去正好,互通一下两边的情况!”
“我不是这个意思!乐歌回去看爹是应该的!孝敬爹也是应该的!我是担心他一个人去洛邑!”
回来的时候,狼妹与亓官氏带两小娃坐一辆车,孔子与闵世恭坐一辆车。
“去吧!由他去吧!现在的他!不是过去的他了,他精得很!”
“他以前就很精!”
“可他以前是一会儿精,一会儿又犯糊涂。现在的他!才是一个正常人!”亓官氏解释道。
“可毕竟不知道到底是怎么回事?你贸然去洛邑了,怎么调查?你一调查、打听,消息还不就泄露出去了?这要是遇见恶人了呢?还不被恶人给害了……”
“大妮子应该有所安排的!”亓官氏劝道:“你急!大妮子跟我一样急!她放心乐歌就这么去了?她一定会安排人去保护的!”
“乐歌一个人自由惯了,他要别人跟在他后面?”
“明的不行还不能来暗的?”
“这个?”狼妹想想也是。可当想起雷叔后,更加地着急起来。说道:“要是派雷叔去了,也许不是好事反而是坏事!呜呜呜!”
“他还敢把乐歌怎样?他要是把乐歌怎样他对得起他的主子么?他?上次他做得太过分了!”
“呜呜呜!”狼妹哭道:“我就是担心他!”
回到学堂,狼妹没有回自己的后院,而是跟来到孔子家边边。
一路上,孔子与闵世恭说着话。他们两人之间,很少说废话的,更是很少八卦、长舌妇的。大多数时候!都是在交流学问。今天的一路上,都是在说起名字的事。
既然孔子问起来了,闵世恭自然是当仁不让。再则!他本来就是好为人师,喜欢教育、教导别人。所以!他是有问必答。wWW.ΧìǔΜЬ.CǒΜ
一路之上,两人是很愉快的。
见狼妹那个可怜相,孔子和闵世恭两人都很同情。他们两人,都是善良之人,理解别人。
“由他去吧!狼妹!就算他不知道身世之谜,你能留得住他?他想到哪里就去哪里?是不是?他有十个处子梦,谁也阻止不了的!现在好了!他更有理由去了!唉!”闵世恭说道。
闵世恭是个书呆子,一点也不会说话,根本不知道说话的分寸。结果!一说话就把狼妹给说哭了。
“呜呜呜!”
“哭什么?你哭什么?你?”亓官氏在一边劝说着。可是!见狼妹大哭,她就跟传染了一样,也跟着哭了起来。
“由他去吧!现在的他!精得很!但愿他经历了这些事后,以后能踏实下来,安分过日子!唉!”孔子叹道。
他倒是希望:乐歌去洛邑有一个失败的经历。最好是被爹娘抛弃,或者是什么特别、特殊经历。结果乐歌因此而改变了过去错误地人生观。
去洛邑寻亲之后,就变得踏实、正常了!然后!在学堂内认真教书。或者!在大妮子的货栈内当个掌柜,学习经商。总之一条!从此踏实过日子,本分做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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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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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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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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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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