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大街上飘落的树叶,乐歌的心情变得急切起来:他想在冬天来临前回到宋国老家丘去。要是等到冬天了,天寒地冻,走路是很不方便的。
从鲁国的都城曲阜去宋国的南方丘,虽然不是很远,可也不太好走。没有直通的官道,要走很多小路才能上官道,走一段官道后又得走一段小道。在这个乱世中,到处都隐藏着危险,一个不小心,你的命就丢在旅行的路上了。
起名当天下晚,狼妹带着儿子乐简乐平益跟随孔子、亓官氏和闵世恭闵先生回去了。乐歌没有走,留在货栈内。为了给儿子起名,大妮子买了很多菜,不加紧吃就浪费了。
当然浪费不会浪费的,自己吃下去不是更好?
大妮子以这个为理由,就把乐歌留下来了。
再则!既然到大妮子这边来了,又是下晚,乐歌也不好提出回孔子学堂那边。两边都是他的家,你能顾此失彼?如果没有重要事情,他的去留都不是他决定的,都是由大妮子与狼妹商量着决定的。
站在货栈的门口,看着渐渐冷清下来的大街,看着飘零的落叶,乐歌突然地伤感起来。
本来是应该高兴的,结果却是触景生情。看着飘零的落叶,他突然地想起自己的身世和人生遭遇。穿越前的他和现在的他、他这个乐歌与这个世界的乐歌。
现在的乐歌!大脑记忆与曾经的那个乐歌也就是这个世界的乐歌渐渐地融合了,仿佛是一个人。
还别说!还真的有些同病相怜!有着相同的遭遇呢?
他穿越重生来到这个世界,跟个孤儿有什么不同?你是有父母的,可父母亲人却在另外一个世界,有那种阴阳两隔的感觉。
而这个世界上的乐歌,虽然也许是大周天子的儿子,却不知什么原因被遗弃在山村猎户人家。这个乐歌!不也跟孤儿一样么?
现在的这个乐歌!难道他不是孤儿么?他一直就是一个孤儿,不知道爹娘是谁?
虽然老神医间接地承认了,他可能是大周天子的儿子,可那毕竟是猜测,而不一定是事实。
总之一句话!让乐歌伤感的就是:他就是一个孤儿!
因此!他更是下定了决心,要去东周洛邑寻亲的。
他理解老神医和大家的心情和担心,去东周洛邑是有危险的。你在山村猎户家里,可能没有人把你认出来。你在鲁国,可能也没有人把你认出来。可你到了东周洛邑,能够把你认出来的人就多了。
要是知道!那里就是如今大周天子居住的地方。
洛邑不仅是当今大周天子居住、工作的地方,也一样是他从小生活的地方。所以!认识大周天子的人绝对多。
还有!来洛邑办事的各国诸侯的使臣,都是来见天子的。所以!这些人也是很容易把你认出来的。
不管有多么危险,洛邑是必须去的。
不知什么时候,大妮子抱着儿子乐盈乐中有站在他的身边。服侍的女佣,一副怕怕地样子站在后面。货栈内的伙计们,也好像很害怕他,远远地站在一边偷偷地观看着他。
就连平时跟他关系很好的大牛,好像都变了一个似的,有意无意地躲着他。
这些人都怎么了?
乐歌以为:是不是大家知道他的身世后,对他敬而远之了?
可他并不知道:不是!是因为他刚才的发呆、沮丧、伤感,把这些人给吓住了。大家知道他有心思,所以都不想打扰他。
不是害怕他,不是因为知道他的身世后敬而远之,而是!不想打扰他一个人的清静。
“夫君?”见乐歌缓过神来了,大妮子轻轻地叫唤了一声。
“咯咯咯!”儿子乐中有欢笑起来。
乐歌伸手把儿子抱到怀里,亲了一口小家伙,自语一般地说道:“爹放不下你!可爹必须去!爹不图荣华富贵,只求弄清自己的身世!”Χiυmъ.cοΜ
“夫君!呜呜呜!”大妮子小声地哭泣起来。
她从乐歌的声音中听出来了乐歌的坚定决心,她知道自己是拦不住的。所以!不舍地哭泣起来。
要知道!在这个乱世中,不说出门在外了,就算在家里,什么事都可能发生的。乐歌这次去洛邑,谁知道会发生什么呢?
也许?当年被遗弃在山村中就是因为皇宫中的争权夺势呢?你要是被人认出来了,别人还不继续追杀你?
不过!看着乐歌对儿子的依依不舍,大妮子也就放心了一心。乐歌内心有了牵挂,就会注意自己的安全。
是啊!你现在不是你一个人了,你是有妻儿的人。你一个人的时候你可以不顾一切,你有了妻儿之后,你就得为妻儿而活着。不然?你让他们以后怎么生活呢?
“我会小心的!我化装一下,别人就不会轻易把我认出来了。我打听的时候,也会小心的!我有分寸!”乐歌宽慰道。
虽然谁也拦不住,可他必须让别人放心他去。
【】“呜呜呜!”
“我先回宋国老家,看望养育我的老爸,跪拜老爹的养育之恩。然后!去洛邑!在洛邑过春祭。”
古代农耕社会,春祭是最隆重的节日。春耕开始,是要先祭拜天地神灵的,一是感谢天地神灵,二是请求天地神灵的庇佑。
据说!春祭是现代社会春节的前身。现代社会的传统节日春节,就是在古代春祭的传承上流传下来的,只是!规定在农历新年的第一天。
以前的春祭,是没有规定日子的。不过!是有一个大概的日子的。天子下面负责农耕、历法的官员根据历法来规定的。然后!颁布下去,以示春耕开始。
所以!每年春祭大周天子这边都是有大动作的。
春祭跟祭祀祖先一样重要,甚至更重要。春祭之后就是祭祀先祖,是同时进行的。先祭祀天地神灵,然后就是祭祀先祖。
乐歌决定去洛邑过春耕,是因为春祭期间更能打听到更多关于周天子方面的消息。他既然有可能是大周天子的儿子,那么!春祭期间去洛邑是最好地时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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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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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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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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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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