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玄幻小说>阳间说书人,阴间鬼判官。>第41章 他教我收余恨
  东胜神洲,羽凰山。

  秋水花月夜,素绫缈缈揽云峰。

  山之高,月出小,月之小,何姣姣。

  羽凰山巅成凰阁,琴瑟颤颤,散云光天。

  成凰阁内,有倾城女子伴琴起舞,尽照天上月。

  女子轻步曼舞,清颜白衫,青丝墨染,手中彩扇飘逸,若仙若灵。

  天上一轮秋月开宫镜,月下女子时而抬腕低眉,时而轻舒云手,手中扇子合拢握起,似笔走游龙绘丹青,玉袖生风。

  阁内披发于肩的冷俊男子,闭眼抚琴。

  这位男子的弟子曾经说过:“如果师尊不会说话,那确实长得只比我差那么亿点点。”

  乐声冷清与耳畔,佳人随着乐声,手中折扇如妙笔如丝线,转、甩、开、合、拧、圆、曲,流水行云若龙飞若凤舞。

  若阁内有第三人瞧见,当真要赞叹一句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

  一曲弹罢,李玄遂十指盖琴,按下颤抖和鸣丝弦。

  将冯明送回就离去的李玄遂身归羽凰山,难得放松,却不放松。

  李玄遂站起身,走到倚栏的云泱身旁,自己也扶着栏杆,望着天地无尘的潇洒云山,满月当空,听着檐上风铃“叮咛”作响,静静发呆,两两无言。

  “李郎,怎么了?”云泱挪步过来,眼中满是担忧,佳人美目盼兮,更是让人心疼。

  李玄遂回过神,拉住云泱纤细手臂,揽入怀中,看着云泱担心的样子,忍不住一笑,满眼爱溺的说道,

  “云儿,没什么,只是最近事情有些多,也有烦心事,这才发呆,娘子不要怪我,哈哈。”

  云泱眉头一皱,做那孩子气,想要转身拍李玄遂脑门,谁知不够,只得将一团红酥砸在那人胸膛,让你跟你娘子客套了?

  不痛不痒。

  看着怀中佳人双颊气鼓鼓的粉红样,更是为今日身着素衫的云泱增添了两分瑰丽。

  李玄遂就这么抱着云泱,一同享受着难得清闲。

  “李郎,天下大乱,我只祈愿平安,身化为凰千千载,称不上多少苦楚,但遇你是我此生最最顺遂之事,答应我,要保护好自己,但也别忘了,你娘子我杀伐之事,也是不差的。”琇書蛧

  云泱话语最后,满是冰冷杀意,世人只知凤求凰,也只知成凤登天,可若神凰一怒,比之万里焰火,还少了?谁若伤害她最爱之人,休说三界天条,管它呢!身陨方止。

  李玄遂微笑不答,只是更加握紧云泱双手。

  “云儿,还记得你我成婚之时吗?”

  “啊?”远远出神的云阳收回思绪,下意识的啊了一声。

  李玄遂一手下托,抱起云泱,低头瞧了一眼心爱女子,一脚踏出楼阁,身后鸾羽剑颤跟随,乘风登玉京。

  一年冬天。

  一洲山水之端,二十四桥明月前,不同天下漫雪,此处山上花依旧,山下雪压三尺弄。

  桥上,有二位神仙之人,定下终生,相约此生共白头。

  天上月人间月,眼前人心上人。

  那时尚未接任查察司司主的李玄遂,就如今日抱起心爱女子一样,远跨一洲,看一洲山水河山。

  一路上,晴云为盖头,清风化嫁衣,山川挽披裳,江河展流袖,青林踏喜履,云雾结队仗,花鸟逐相送,天地共见证。

  到达一洲另端之时,月落日升,有人乘滔观日,怀中女子说要见一洲山河,他做到了。

  他觉得自己心爱之人那双眼眸装下了万千风景,已经是世间最好美了,可他觉得自己的眼中才是最好看的。

  “因为我的眼里有你。”

  一笑相逢蓬海路,人间风雪如尘土。

  李玄遂。

  云泱。

  ————

  阴司庭上,冯明翻阅卷宗,感受着身内变化。

  什么君子浩然气,明明是一位佛子参加三教论辩,败后转修入儒,留下的佛学心得,其中有关《法华经》与《法句经》最为深彻,不愧是一位入山佛陀的所学佛偈。

  冯明只觉得心中之前所读两本佛经愈发透明,也好,为自己以后再化佛身做准备,自己还是修为太低,定了定心神,这才认真翻阅卷宗,不顾身旁几位判官偷来的疑惑眼神。

  嗯?冯明翻看卷宗第三四页,这才知道,此鬼狐并非凡狐,自杀自投城隍,要身往地府的。

  不多时,一位无人引押的女子走上堂来,看着四周判官阴帅,好生新奇。

  崔判官见来人不跪,怒拍惊堂木。

  “堂下胡音,本官知晓你是得道仙狐,但阴司庭堂之上,不可不跪!否则可视藐视阴司!休要本官动粗!”

  “还不速速下跪!”

  冯明掏出玉扇,轻敲手心,卷宗所写,此狐是地仙地丹之境,更何况阴神无二,又不是被城隍引押,自然修为全在,冯明可不介意拍死一个扰乱公堂之人。

  胡音像是感觉到了一股君子气,转头看向冯明,眼神玩味凌厉,并未发作,而是身后身化三尾,跪在尾巴上,倒也算跪。

  这是冯明第一次见狐仙,果然如同书上所说,狐族男女皆容貌俊美,可祸国殃民,堂下跪地胡音更是如此,貌似天仙,面容白璧无瑕,情致两绕,天然狐媚,尤其是眉间两点花红,更添色颜。

  见女子听命下跪,崔判官合上卷宗,即是修行中人,那就不需卷宗所写了。

  “胡音!你本天洞山仙狐一族,并未犯恶,为何剥去自身阳身兽皮,舍去不要,身入地府?”

  “哪怕今日庭上我遣你阴神回往洞山也无不可,天下灵宝众多,更何况仙狐一族圣人尚在,你此等根骨,为你重塑阳身也不难,更重要的是实在是你阳间并无过错,来到庭上,让本官如何判你!”

  “登上仙途浩渺,你却抛之不要,你更是白狐紫尾,千载入圣,唾手可得,你自己怎能不知?”

  “若实在无聊讨趣,本官可没时间陪你胡闹,这就可以放你返阳,遣回洞山!”

  庭中诸位判官都挺好奇,实在是没得判,你要说这胡音遭人杀的倒也没什么,重要的是她是自己杀自己玩,据城隍所载,还哭着喊着要入地府。

  胡音转过身,正对冯明,似乎冯明才是今日主庭判官,她看向冯明,并未解释刚刚崔判官几问,温婉一笑,声音妩媚成丝,问道,

  “这位君子判官大人,不知道大人修儒成就何位了?”

  没等冯明回答,胡音魂往天际,一只尾巴翘起扶住下巴,眼神茫然,自顾自的说道,

  “从前有一位书生,在他进京赶考时,曾对我这么说。”

  “儒生当修正气,浩然正气,天地长存。”

  “重在修身、治国、齐家、平天下。”

  “修之以正则造化苍生。”

  “修之以邪则生灵涂炭。”

  “几位判官不知我因何而来,那我就给几位判官讲个小故事吧。”

  呵,阴司公堂之上,受审之人要给判官讲故事,几位判官静等下文。

  跪地胡音像是想起什么美好的事,嘴角含笑,轻梳着尾上细毛,淡淡说道,

  “故事很俗套,与人间说书话本相同。”

  “八百年前,一位落榜书生救了一个落入山涧的白狐,说来可笑,一个入山寻死的书生连自己都照顾不好,最后却救活了那只白狐。

  “他将白狐医好,放白狐归山,自己却跳崖死了,连个坟冢都无。”

  “这是第一世。”

  “第二世,书生大抵是前生功德颇多,又或是上天惩罚,地府对他自杀事并无责罚,而是放他转世,果不其然,还是书生,苦读寒窗二十载,入京赶考又是落榜。”

  “这一世,他安安静静的找了个小村落,做了个教书先生,平日里与蒙童吹嘘自己六岁之时便可熟读四书五经,儒家百学倒背如流,最终却潦草死于茅屋之中。”

  “享年六十岁。”

  “第三世,这位书生投胎到将门之中,十七岁便赴边疆,刀马娴熟,更是在军中留下‘八百里分麾下炙,五十弦翻塞外声,沙场秋点兵。’此等豪言,被天子敕封边关中郎将,死于一场围袭之中。”

  “第四世,他成了一位最最普通的平凡人,家中父母世代做豆腐,他就子承父业,凭借着心中那股莫名文气,将一块最普通的白花豆腐做到了名满京城,娶妻生子,安享天年而终。”

  “第五世,家乡遭乱的他被父亲送到一个道观当道童躲灾,可时逢乱世,更有什么尊佛灭道之声,道观被拆,他也被赶下山流浪,最终冻死路边。”

  “第六世,他含着金汤匙出生在一个高官之家,天生显贵,平生无功无过,最终子承父位,老死于京师之中,死后谥平庄,平谥而已。”

  “第七世,他转世投胎到了一个商贾世家,平日里精打细算,最终接手了整座家族产业,也因第七世之中经常克扣他人,未留善果。”

  “第八世,他成了一个苦海寻崖的苦行僧,寻访名山参禅,云游四方,教化他人,最终死于荒野恶兽口下。”

  “第九世,他转世到了一个小镇,在很小的时候父母便去世,孩子孤苦伶仃,倒也自强,一生平平安安,最终成了一个烧瓷匠,学了一门手艺,倒也平常。”

  “第十世啊,他终于高榜提名,摘下探花之名。”

  “而这第十世,就是现在的他,他叫陆长卿。”

  “那个被他救下的白狐,也终于与家中仙长求情得果,不想再看他苦苦劳累人间,这才放那白狐下山报恩。”

  “之前那几世,这只白狐都曾幻化人身出现在这位书生面前,但也都是路过浮萍,转瞬即逝。”

  胡音一把抓住乱晃的尾巴,一顿揉搓,像是掐架一样,很是斗气可爱,随后接着说道,

  “这一世的陆长卿出生在一个平常家庭,不贵,不贫,且家风淳朴,只是在他及冠那年,父母先后去世,只留下一家大院与一个在他家为奴五十年的老妇人与他相依为伴。”

  “那只白狐幻化人身,创造一次偶然机会与他相遇。”

  “那陆长卿走在路上,忽闻得一旁黑洞洞的小巷里有女子求救声,也不知道是哪里来的胆气,这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弱书生就挑灯冲了进去,看到一个猥琐泼皮在对女子言语调戏,上前喝退,而那泼皮看来人高大,灯影一招更显宽壮,一下跌倒在地上,向小巷深处爬去。”

  “而那位女子则借被拐卖至此,谢恩公救命,小女愿以身相许报答。”

  “可那陆长卿怎敢,连忙拒绝:小生两袖空空,未有功名,未能立业,怎敢承佳人恩。”

  “但陆长卿看天色已晚,再怎么拒绝也不能将这衣衫褴褛的年轻女子扔在路边,只能将她带回家里,命家中老婆婆为她挑来一些女子衣物换上。”

  “一翻梳妆打扮之后,当然,只是洗了脸上灰尘,换了一套老旧妇人衣服,但女子出尘绝色之样,岂是凡衣可以掩盖的。”

  “女子谢恩之后,被老婆婆带走安顿在厢房之中,了解了前因后果的老婆婆还曾回返过来与那陆长卿嘱咐道:此等绝色女子,更是倾心于公子,不可负!不可负!”

  “陆长卿心动?!心动!”

  “但他想到自己曾经答应病榻上的父亲,此生必考得功名,以弥补父亲落榜遗憾,此言万万不忘。”

  “陆长卿想着将此事放到一旁,以后再论,而那女子也自顾自的充当起了陆长卿的娘子,虽未口应,似是心已交付,平日里与老婆婆闲聊家长里短,帮忙洗衣做饭,还经常陪陆长卿挑灯夜读,为他奉茶研墨。”

  “二人终究日久生情,更何况郎有情妾有意,水到渠成,了定终生。”

  “为了不影响陆长卿金榜大业,那女子也未曾拿婚配一事步步紧逼,而是一如往常,做那贤妻。”

  “直到陆长卿赴京赶考,白狐说是不去,但也一路跟随,路上帮他打猎弄火,用家中师门名号嘱咐土地,书生入观寻寺,一路妖魔鬼怪都被白狐清退。”

  “不负众望,正所谓念念不忘必有回响,十世人身终成正果,今终于金榜题名。”

  “黄河曾见几番清,未见人间有此荣。千里朱旗迎五马,一门黄榜占三名。魁星昨夜朝金阙,皂盖今朝拥玉京。胜似状元和榜眼,探花皆是弟和兄。”

  “陆长卿如愿以得,取了探花之名。”

  “一时间探花府中,高朋满座,各界人士踏破了门槛争相求见,因为探花可不是指代第三,而是只有皇帝点头才可配探花之名!”

  “文学大儒自降学辈,与他同辈相称,朝中文官与他大人互敬,凶悍武将更是尊他沙场血诗足以万古流芳,在那探花宴上,更是七步成诗俘获一朝公主芳心,而那徽宗则看爱女有意,当场赐婚,如鱼得水,鱼跃龙门。”

  “身居京师不久的他便高升国子监,成了太学博士,平日里可便装上朝,共论国事,比之状元,更似状元!”

  “而那陪他苦读四年有余的女子,早已被抛之脑后,直到想起之时,已然是于公主成婚的第二天。”

  “他起床束发之时,说了一句轻,而他也才想到,眼前人已非彼时人。”

  “而后写下一封书信,寄回家乡,并无愧意。”

  “从那以后,陆长卿家乡旁的驿道上,开了一个青竹楼,只卖一种酒,也贵的吓人。”

  “一壶酒,一根手指,但你只要买了这酒,就可以与青竹楼那位国色狐媚女子共度春宵,帐中冷暖滋味,妙不可言。”

  “来往人越多,见到那狐媚老板娘的人第一眼魂就被勾走了,许多人选择砍断小拇指,与那老板娘共谈风花,甚至有不惜断十指之人,就要体会那成仙之乐。”

  “直到陆长卿高官返乡之时,再打听到女子见面之时,那趴在桌上摆弄酒杯的女子眼中空空,只回了他三句话。”

  “眼是情媒,心为欲种,起手时,牵肠挂肚,过去后,丧魄销魂。”

  “愿莫为酒色财气四字亏损精神,亏了行止,的快活时非快活,得便宜处失便宜。”

  “愿众生无我,苦乐随缘。”

  “说罢,扬起紫裙下摆,白晢浮现,转身带着一个手上血流不止的肥球猥琐男人走进酒楼内,关上大门,连看曾经最爱之人一眼都没。”

  “二人缘断于此,而那头白狐倚靠在窗户上,身后一头精光肥猪对着空气摸索,而她看着陆长卿远去,自己也身归第一次与他相识的地方。”

  胡音卷起一缕发丝缠在手指,望着手指青丝,微笑道,

  “他教我收余恨,面娇嗔,且自新,改性情,休恋逝水,苦海回身,早悟兰因。”

  “我偏要起婆娑,炽焰火,自废堕,闲骨骼,葬身荒郊,剜心割舌,独吞絮果。”

  胡音讲完之后,如释重负,精气神一堕,趴在狐尾上愣愣发呆。

  冯明皱眉,心中一万个什么什么马奔腾而过,忍不住说道,

  “这就是你自废阳身的理由?因为一个救你之人?”

  胡音坐起,并为维持人身,而是化为仙狐原身,趴卧地上,口吐人言,

  “还望查察司判官判我神魂俱灭,人世无趣,人世无趣...”

  冯明刚要开口,从堂外走来两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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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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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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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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