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士卒都像是讨饭的花子,杵着手中的兵器当拐杖,气喘吁吁的奔波在风沙中。
每天啃的都是干硬的军粮,喝得都是苦涩的咸水。孟凡直到这时候才发觉,自己发明的军粮,味道也不过如此。
坚持吃上三天,照样想吐。
但就算这样的军粮,也只能勉强维持到走出沙漠。如果中途出现任何意外,大军就将活活的饿死在沙漠戈壁中。
如果让孟凡选择,孟凡宁愿死在沙漠中。因为沙漠中狼少,即使要死,他也固执的想要留个全尸。
侯君集对于他的顽强颇感意外,中途曾数度邀请他共进晚餐。
不过大帅的晚餐也好不到哪里去,只不过是干硬的像石头一样的胡饼和一小盘咸菜。
偶尔有中军护卫们猎到的秃鹫和野狼。不过孟凡宁愿啃军粮,也不想吃那些以仁肉为食的野味。
全军只有紧随中军的工匠们伙食最好。大帅同意他们生火做饭,反正大漠中几百里几人烟,根本就不会碰到敌方的斥侯。
戈壁中柴草有限,勉强只能供应这几百工匠的消耗。
时值深秋,大漠中昼短夜长,还要腾出时间来扎营。大军每天只能勉强走出去七八十里地。
一个多月之后,士卒们终于穿过了戈壁荒滩,却来到了更为令人可怖的死亡之海的边缘。
这天一大早,孟凡率领所部才走了半个时辰,就发现满地的乱石渐渐的越来越少,远处大地的颜色,也逐渐由深灰向浅黄过渡,一个时辰之后,大地完全变成了金黄。
天边横亘着一道高大的沙梁,在烈日下蒸腾起阵阵热浪。
望山跑死马,直到三个时辰后,他们才来到沙梁之下。
孟凡两世为人,还从来就没有如此真切的亲近过沙漠。不顾众人反对,他艰难的爬上了眼前高大的沙梁。
等到他好不容易在沙梁的顶端露头之时,一幅让他这辈子也无法忘怀的场景,远远的呈现在他的面前。
只见目力所及的天边,一道通天彻地的沙墙,正以无比狰狞的姿态,铺天盖地的向着大军的方向袭来。来势迅猛无比,似乎裹挟了整个沙漠中所有的黄沙。
沙尘暴——
强风持续的扑上脸颊,孟凡从来没有像这一刻一样,如此近距离的触摸死亡。
他的脸瞬间苍白如纸,迅速转过身,朝沙梁下面没命的奔跑,一边跑一边大声的高呼。
“沙尘暴,沙尘暴……”
远处的众军正在忙着扎营,明天就要进入沙漠,每个人都想饱饱的睡上一觉,不想成为死在沙漠中的倒霉蛋。
但他们此刻还依然不知道,死亡之神的双手,已经悄无声息的扼紧。
孟凡脚下一个踉跄,重重的从沙坡上摔倒下来,面朝下迅速的滑下沙梁。
来不及吐掉口中的黄沙,他没命似的向大营里跑来,不停的向守营的士兵们招着手。
他是神机营的神机将军,又年纪轻轻,在大唐极富传奇色彩,全军将士很多人都认识他。
两名看守营门的守卫也向他招着手,脸上满是笑意。在这荒芜人烟的沙漠腹地,是不可能有敌情的。将士们应而十分懈怠。
不过,他们脸上的笑意,很快就凝固在了嘴角,将要为自己的懈怠付出沉重的代价。xǐυmь.℃òm
因为他们看到了孟凡身后,一个与天齐高的灰黄怪物,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向大营袭来。
两名守卫瞪大了惊恐的眼睛,有一个双腿一软,直接就一屁股坐在了地上,吓得脸色苍白,张口结舌。
另一个还算有些胆气,赶紧取过手边的铜锣,死命的敲了起来。
“咣咣咣咣咣……”
一连串急促的锣响,终于让几乎已经扎好营房的士卒们,发现了天边的警情。
孟凡一头扎进营中,嘴里兀自叫喊着:“沙尘暴,沙尘暴……”
一只强而有力的臂膀,一把抓住了他,快速的向后营的一块大石跑去。
营中一时人喊马嘶,众军全都乱了阵脚。有就地跪下,双手抱头伏在帐蓬里的,也有撒开腿,拼命的向着营后相反的方向狂奔的人群。
天威之下,所以的一切都不再重要,只剩下保命。
就连征西主帅侯君集,都在两个部下的保护下,从中军大帐里跑了出来,向后营转移。
孟从虎一手搂着孟凡,迈开大步,如风一般疾行,第一个抢到了营后的一方大石后面。
紧接着,主帅侯君集和两个副将也赶了过来。
大石后面已经躲藏了很多士卒,有人已经被挤到了边缘。好在孟从虎力大无穷,不敢三七二十一,挤开人群,给孟凡腾出了一席之地。
风暴一直刮了整整一天一夜。
众人只看得见眼前一丈开外的事物,再远就什么也看不见了。
即使是睡觉,一觉醒来,也要迅速的把自己从黄沙里拔出来。要不然,过不了多久,自己就会被黄沙活埋。
所有将士们的心里,都惶惶不安,不知道这风暴到底要刮到什么时候。
而孟凡心里考虑的则是,大军还能不能到达高昌国。到达了高昌国,还会不会有战斗力,能不能与高昌一战。
将士们心里都没有底。
出门已经三个多月,如今好不容易已经走完了五分之三的路程。
这种时候,不管是返回,还是前进,都冒着同样大的风险。
第二天白天,孟凡听到了风沙里隐约传来阵阵燧发枪的声音,听起来是如此的惊心动魄。
他不知道到底是有人自杀了,还是有人在利用燧发枪捕猎。
他内心当然希望是后者,因为他就曾亲眼看见,无路可走的戈壁苍狼,居然在昨晚躲进了人丛之中。结果无疑是被两个士兵死死打死,打了牙祭。
直到第三天早上,风暴才终于渐渐的平息,阳光又像一盆炽热的碳火一般,扣在了众军的头顶上。
士卒们拖着疲惫的脚步,从大石后面走出来。这才发现,整个营寨已经荡然无存。
在原本是营房的位置上,耸立着一座高大的沙丘,沙丘顶端,一高一矮,两根突兀的辕木,暴露出来,昭示着那里曾经是营门的位置。
孟凡不由自主的想到了那些匍匐在地上的士卒,恐怕这时候,他的身体早就已经长眠于黄沙深处了吧。
数万之众散布在沙梁前的戈壁滩中。
他们中的许多人,再也没能站起来。但大多数人,抖掉了身上的黄沙,重新聚集到了沙梁下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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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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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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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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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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