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刻站在风铃面前手里端着一碗热气腾腾的鸡蛋汤笑容满面的这位妇人正是苏睿的母亲。
“丫头,饿了吧,先喝点,热热肚子。”说着就将手里的碗递给风铃,风铃赶紧接了过去。忙道:“谢谢阿姨。”
“不说谢,不说谢。”苏母热情地拉着风铃的手坐下,边说话边轻微的拍打着她的小手。苏睿也站坐一旁会心地看着。
望着近在咫尺的苏母,风铃能清晰地看到眼前灰色布巾下露出的层层白丝,甚至要比苏父还要多。黑色西装是男士改小的,是款式很老的那种,依旧能看出它的宽大,衣角磨掉了不少,都被补的整整齐齐。与苏父一样,解放裤已是洗的脱了颜色,但却是很干净。唯一比较新的就是那双球鞋,也是男士的,因此有些大,衬了些鞋垫后算是刚好。
高挺的鼻梁,硕大的双眼,标准的鹅蛋脸,要不是过早染上那些纹路,苏母一定不比风铃的母亲差,想来年轻时一定是个极为标致的女人。
一家四口在谈笑声中吃过了晚饭。苏睿按住母亲洗漱了碗筷,风铃想要帮忙被苏睿赶了出去。气的风铃嘀咕道:“哼,你嫌弃我。”
苏睿拿着湿手弹了风铃一脸的水,于是两人就在小房子里互相打闹了起来。
夕阳已是被身后的大山遮住,林寻与阿伟已是来到了苏睿家,他们没有进去,四人在附近闲逛着。
“我们去逐日吧。”阿伟突然提出道。
“好啊,走。”林寻立即点头道。
“逐日?”风铃纳闷道。
“我们小时候常玩的。”苏睿解释道,说着她朝着身后的山顶指去,“你看,太阳已经被山遮住了,但其实它还没有完全落下去呢,爬上山顶我们就能再次看见它了。”
“而且,会有惊喜哦!”林寻看着风铃神秘道。
风铃疑惑地望向苏睿和阿伟,两人都没说话,只是微笑着。
“去了就知道了。”林寻牵起风铃的手就往前走,狡黠一笑道。
小山并不高,却是他们小时候最爱来的地方,半坡上零星长着一些须草,并不茂密,大部分是光秃秃的。最引人注目或许就是小山顶部有着两堵矮小的土墙。
四人很快来到了山顶,能看出小土墙曾是一处小院落,形成了一个围城,而它们就是遗留下来的残垣断壁。wWW.ΧìǔΜЬ.CǒΜ
林寻小跑两步便上了土墙,指着远方喊道:“快看,快看。”
美,风铃的第一眼便是这样的感受。茫茫戈壁一望无际,在那尽头正有一轮火红的落日立在大地之上。这样的美,没有娇柔,没有造作,非常之大气,非常之浩瀚。
如果非要用一个句话来形容或许只有那句: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
“我从未见过如此之大的太阳。这太美了。”风铃所有的一切都被此刻吸引着,眼里除了那一颗耀眼的红日,再无装下其他。
或依,或靠,或站,或立。四个正值青春年少的少年们,正迎着夕阳诉说着他们眼里的美好。风儿也吹不散他们此刻的那份赤城。
借着余辉,在这里能俯瞰整个小镇。灯火开始蔓延,仰望深空,几点朦胧的星一闪一闪。
“苏睿,能跟我讲讲你们的童年嘛?”风铃依靠着林寻的肩膀,轻声问道。
“我们的童年?有苦有甜,不过现在想想甜多过苦一些吧。”苏睿静静地看着山下的小镇回道。
“放羊啊,当然是放羊了,多有意思,哈哈。”阿伟开口大笑道。
“放羊?你们都放过吗?”风铃问道。
“当然,我们这辈的孩子哪个没有放过?那时候每当放学,假期都得来这山里放羊。想来也还不错,几个人一起把羊合在一起放,漫山遍野的瞎跑,最头疼的是分羊。它们混熟后,每次回家都不好分开,偶尔只能随它们愿。”阿伟回忆道。
“山后有一座更高的山,远远看去就像是一只骆驼,因此我们也给它取名'骆驼山',小时候我们的想法就是去那里看一看,我们每次都会前进一点,前进一点,寻出一条最好走,最安全的路,只到有一天我们实现了,我登上去了,其实它并没有什么出奇的地方,但它却在我们儿时的心里留下了很深的影子。”林寻指着身后已经昏暗的远处诉说着。
“还有小'海'。”苏睿提了一句。
三人都笑了,小'海'这个他们儿时的梦想之地。
“还有,还有,我们经常在这里捉'四脚蛇',尤其是林寻,我告诉你风铃,那时候的林寻可坏了,他捉了一只'四脚蛇'后,放在他们班里一个女生铅笔盒里,上课时那女生刚打开铅笔盒,直接冲了出来,吓得女生跳起来尖叫,哭了好半天,哄都哄不好,哈哈,你说他坏不坏。哈哈......”阿伟越说越起劲,笑的前仰后翻的,眼泪都快被笑出来了。
风铃抬头瞅着林寻,林寻很不好意思的拿手扣着头发,尴尬的笑容布满脸颊。
“没想到原来你这么坏啊,可真够坏的。”风铃会心一笑调侃道。
“那都是过去的事了,过去了,过去了。嘿嘿。”林寻嘴巴不利索的解释道。
“听说叔叔回去把他屁股都打肿了,凳子都做不了,两天没去上学。林寻你说,是不是真的啊?真的打肿了吗?”阿伟挤眉弄眼道。
“你丫的,故意的吧,我们那时候还不怎么熟呢,你咋知道这么清楚?”林寻作势起身要打阿伟而后疑问道。
“那么大的事情谁不知道啊,整个小镇都在议论好不好,人家小姑娘后来都不敢上山来玩了,见到'四脚蛇'就哭。”阿伟不依不饶道。
“找打。”林寻站起身就朝着阿伟冲了过去,阿伟早已做好跑的准备,两人一前一后在山坡上来回追逐。
风铃望着眼前的情景,听着他们讲的小故事,她有些羡慕他们。她早已记不起自己儿时具体有什么欢乐了。零星点就是每次的生日,父母亲都会带着她去游乐园转一圈。如今想想着实没有什么大的乐趣。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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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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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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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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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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