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年,周武王联合八方部落讨伐商纣,于牧野展开最后的决战,商军十万之众顷刻间土崩瓦解,纣王于当晚仓皇逃回朝歌,登上鹿台**而亡。
史称武王伐纣。
故事发生在武王伐纣的前一年。琇書蛧
渭水河畔,有一个小小的部落,从不参与大部落之间的争斗,基本处于隐世状态,整个部落不过百人,隐居于渭水这片区域,安居乐业。
这个部落,就是最原始的风姓部落,是伏羲和女娲的纯正后代。
风部落延续伏羲和女娲的兄妹婚俗,只有亲兄妹才可孕育后代,以至于数千年来,风姓部落血统纯正无暇。
这天,部落的一个小院里,坐着一对年轻男女,男的叫风扬,女的叫风琴,是一起长大的亲兄妹,都已到了成婚的年纪。
风琴屈膝坐在石凳上,绣着一朵含苞待放的水仙,阳光照在她红红的脸颊,一如那含苞待放的花蕾,期待着绽放的风姿。
风扬踱步走出庭院,来到渭水边,捧一捧水,洗去炎炎夏日的燥热,望着缓缓流淌的水面,思绪也跟着飘向远处。
渭水的另一边,坐着一个头戴草帽的老年人,手握一支鱼竿,终日静坐,不言不语。
风扬已经连续一周见到此人,只不过风部落的人从不过问世事,便没有上前打过招呼。
今日风扬心情烦闷,便慢悠悠地走上前,问了句:“不知老前辈在此有何意义?”
老人草帽下,须发斑白,头也不抬,声音带笑:“你既然站在这里,二人相遇,这不就是我坐在这里的意义吗?”
风扬看看老人手中的鱼竿,离水面三尺,且无鱼饵,疑惑道:“您这样,能钓上鱼吗?”
“愿意上钩的,自己就会上钩,何须鱼饵?”
“不知前辈引我来此作何?”风扬问道。
“纣王残暴不仁,祸国殃民,商朝的天下不会长久了,你们风部落隐居于此,不问朝事,悠哉悠哉呵!”
“我们区区百人的部落,何德何能?不是无心,只是无力而已。百姓的苦,乃天下之苦,我想总会出现一位明君,让百姓能过上舒服的日子。”风扬说道。
老人抬头看看天,被艳阳照得眯起眼睛,说道:“明年此时,彗星归来,定会掀起一场腥风血雨的斗争。”
“彗星?什么意思?”风扬不解。
“你为何来此,又为何烦闷?”老人反问。
风扬沉默片刻,终日压抑的心情,难得有人聆听,便开口说道:“实不相瞒,我有一孪生妹妹,没有随着我一起出生,在我的心里,永远是道过不去的坎。”
“生老病死乃自然常态,夭折,也是大自然的选择,你有何过不去呢?”老人问道。
“不是这样的!”风扬激动地喊道。
老人微微皱眉,沉默不语,等待风扬继续说话。
风扬眼中含泪,语气哽咽:“十六年来,每晚我都会做同一个梦,梦里,风铃随风飘荡,铃声好似一个女孩的哭泣。她哭着哭着就笑了,笑着说,哥,这是我们两人的心,你带着它好好生活,就如同我永远住在你的心里……”
老人听得皱眉越来越深,沉沉说道:“你们生来便共用一个心脏,只有一个人可以来到人间,你的命运,并不是大自然的选择,而是风铃的选择。”
“我放不下,也不想放下,我该怎么做,才能还回这颗心,换来风铃的歌声?”风扬哭得越来越痛。
“风铃既然已经做了选择,你快乐地生活,便是她最开心的事情,你把心还给她,能换来她开心的歌声吗?”
“可我生活的不快乐……”
“你何不见她一面?或许她能让你释怀。”
“你是说风铃吗?我怎么才能见到她?”风扬睁大眼睛,急切问道。
“彗星归来时,你若签下生死契约,便可踏入无界的大门,后果,不得而知。”老人摇摇头说道。
……
一年后,周武王率领各部落攻打朝歌,讨伐商纣王。
辅佐周武王,给他出谋划策的,正是渭水河畔钓鱼的老人,姜子牙。
这晚,商军大败,纣王仓皇逃至鹿台。
这晚,彗星回归地球,强大的磁场引得万物颤动,黑风呼啸,吹灭鹿台的灯火,昏天暗地。
风扬穿一袭白色长袍,与纣王同现鹿台之上,远处,跌跌撞撞跑来一名女子,哭喊道:“风扬,不要去!回来!”
风扬面无表情,喊道:“风琴,有些事情不是我能左右的,而是心在左右,这颗心指引我去往无界。前世缘,今生情,无法一笔勾销!”
“你回来!抱抱我好吗?从小一起长大,记忆里,你从未抱过我……”风琴泪水随风飘飞。
风扬是想回去抱抱风琴的,毕竟他这一走,风琴就要孤独终生。
然而仓皇逃来的纣王,怀抱金银玉器,一把大火点燃了自己,也焚毁了风扬手中攥着的一纸契约。
刹那间,黑暗如洪水吞没鹿台,刚刚迈回一步的风扬,随之消失在扬起的尘埃中,化作粒粒尘土,落于风琴那瘦弱的肩头。
……
一条笔直的走廊,燃着星星点点的神火,一眼望不到尽头,这便是无界,无边无际。
风扬面无表情,踏步向前走去。
就这样,走了三天三夜,没有进路,亦没有退路,无界之内就是一条不归路。
就像一座独木桥,两人相遇那天,谁也无法再前进,必须有人退出。
远处,一袭黑衣,长发飘飘,缓缓走来,风扬猛地定在原地。
他虽未见过风铃的模样,但是心却能感受到,就像两极相对的磁铁,离得越近,心就越是蠢蠢欲动。
风扬知道,走来的正是梦中的风铃,梦里那动听的铃声,就是来自无界的风铃,传递思念的歌声。
越是想接近,就越是动弹不得,风扬愣在原地很久很久,直到风铃走到他面前,清澈如水的声音将他唤醒。
“哥,你为何如此执着?”风铃含泪说道。
风扬不由地伸开双臂,将风铃紧紧抱在怀里,却没有感受到她一丝丝的心跳。
而自己的心,却跳动得胸口疼痛难忍。
风铃一动不动,声音却哽咽起来:“哥,签下契约,永世成魔,再也没有做人的机会。”
“我不管,这是心灵的指示,亦是你给我的指示。”
“哥,你为何这般执念?”风铃也紧紧抱住了风扬。
“两人的心,本就是魔,难以释怀,我又能如何呢?”
风扬刚说出这句话,还没能仔细看清日思夜想的风铃,只觉眼前一黑,什么都看不到了,伸手胡乱拨弄一番,触及到一丝秀发。
继而重重地倒在地上,身体再次化作飞扬的尘土。
风铃呆呆地站在原地,手握一把利刃,瘦小的身体不住地颤抖。
死在无界的人,是不会诞生的,风铃心里比谁都清楚,可她还是这样做了,她把心给风扬的时候,也为风扬埋下了深深的执念。
风扬的重生,并不是风铃所为,而是渭水河畔的老人所为。
那日风扬与老人告别后,他并不知道,老人给他的那份契约,不是生死契约,而是一封前世今生的绝念书。
无界不需契约,既然风扬选择了风铃,就注定了三生三世纠结的虐恋,自寻烦恼。
自己的选择,永生永世去偿还,然而在2016年的今世,却发生了变化。
究竟是什么变化,在那个年代,就连老人也无法预测。
因为出现了一个打破平衡的女子。看更多好看的小说!威信公号:HHXS665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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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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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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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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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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