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有逆鳞,人同样也有。
十五年的纨绔,看似养了薛衣侯一身的坏毛病,没大没小,没轻没重,但谁对他好,谁对他不好,心里却还是门清的。
人活一世,舒舒服服固然重要,可也不能为了活的惬意,就抛弃掉常伦恩义,更不可能失了一腔的热血。
而若论整个薛家,对薛衣侯最好的是谁?
是此时正躺在薛山之上,曝尸野外的薛天放。
为人孙,不能养老送终,甚至不能入土为安,薛衣侯心中的那份悔恨、痛苦可想而知了,好不容易,靠着前世历练出来的坚强,将这份沉痛压制下去,却不料,这么快就被熊朗揭破。
原本还算清明的眼眸立即就爬满了血色,握着浅吟锯的左手上更是青筋毕露。
杀,杀死面前这个该死的奴隶。
没有顾虑,没有保留,唯一的念头萦绕脑海。
俗话说,横的怕愣的,愣的怕不要命的。
现在的薛衣侯无疑是那种连命都顾不上的人了。
“这就失去了理智了么?哼,果然……还是个富家子弟啊。”熊朗察觉到薛衣侯的变化,脸上的笑容变得更加丑陋。
作为家臣,死士中的死士,从小到大,耳提面命的便是冷静,不论遇到多么危险、多么险恶的环境,都必须做到绝对的冷静,甚至是冷血。
只有冷静,才能保持理智,才能及时的捕捉到一切的战机,然后施以必杀。
不管薛衣侯此时的愤怒是真的还是装出来的,熊朗相信,只要自己能够保持冷静,便能够立于不败之地。
薛衣侯,薛家的嫡子,若是能把他杀了,或者活捉,这可就是实打实的大功劳啊,说不定,凭此功劳,回去之后,会被准许进入听书斋,一睹高誉阶的武经呢。ωωω.χΙυΜЬ.Cǒm
好吧,现在还不是高兴的时候,先收紧心神,将眼前的这个“功劳”拿下。
乒!!!
浅吟锯与青铜短剑交击,迸射出一抹火花。
血红了双眼的薛衣侯,以最快的速度发动了进攻,却被熊朗轻易的挡下。
不过,失去了理智的薛衣侯竟然没有收剑,相持中,不断的加力,竟妄想以力压人。
不自量力!
熊朗眼眸中闪过一抹嘲讽,他武经的修为可是达到了锻骨二十周天,高出的部分可不仅仅代表骨骼更加的坚韧,还有力量上的绝对压制。
“去!”熊朗一声厉喝,猛得发力,作用在青铜剑上,竟是直接将浅吟锯格开,空着的右手化掌为拳,直捣而出。
此时薛衣侯可谓门户大开,右手又被废掉了,根本无力阻拦。
砰!!!
铁拳毫无意外的轰在了薛衣侯的胸膛之上。
“三寸劲!”
看似猛烈的拳头,竟然没有将薛衣侯击退,反而化作三层阴柔之力,直透而入。
咔嚓!!
胸骨断裂之声,一连三响。
一寸劲透肌,二寸劲裂骨,三寸劲伤腑。
噗!!
胸骨断裂,内俯移位,俨然已经重伤的薛衣侯,立时喷出了一口鲜血,只是这口血喷的似乎……很有些力道啊。
熊朗陡然一惊,来不及反应,视野便糊上了一层血色。
该死!
熊朗怎么也没有想到,这薛衣侯竟然如此之狠,利用鲜血来蒙蔽自己的视线。
饶是他心智若铁,经此变故,一时间也难免有些惊慌。
“就在此时。”薛衣侯狰狞的咆哮一声,喷出的却不是唾沫,而是血渣。于此同时,双肩一晃。
清风颤……颤!!!
正是这一颤,使其身形如同拂柳一般柔韧,滑开了胸前的铁拳,微微侧身中,不退反进。
嗤!!!
也不知是偶然,还是刻意,薛衣侯侧开前行的身体竟是主动的撞向了熊朗左手的青铜剑。
青铜剑直透右侧肩胛,毫无阻隔,直透而过。
当此之时,两人的鼻尖几乎碰触到了一起。
熊朗能够清晰的感受到对方的鼻息,以及喷出的浓浓血腥。
怎么可能,怎么可能?
一种发自内心的惊恐瞬间辐射全身,熊朗清楚的记得,除了他执行人生第一次任务时,再也没有过这种恐惧。
可即便是那一次,也是激动亢奋多过恐惧,而现在……
这个小子如何能够承受自己三寸劲而不倒?他怎么可能比自己这个死士更狠,为达目的不惜自残。
内俯重伤,肩胛刺穿,难道他不知道,即便胜了此局,也活不长久么?
悄无声息中,突兀传来的剧痛,最终打断了熊朗的惊骇。
先是小腹,然后直达左胸。
作为杀惯了人的熊朗如何不知道,这必定是那柄短剑自小腹斜刺而上,避过胸骨,直中心脏。
必死的一击啊。
痛,极痛,发自灵魂深处的疼痛,让熊朗在条件反射下做出挣扎,他想要摆脱,摆脱那柄寒入骨髓的利刃。
双腿踉跄中,熊朗并没有遇到太大的阻隔,便退出了三步,然后一头栽倒在地。
被血液糊住的视野终于变得清晰了,而入目的却是自己那如同喷泉一般的小腹。
咳、咳!!!
那一剑刺穿了小腹,绕过了胸骨,刺入了左胸,必然也伤及了肺腑。
噗通!!
耳边传来轻响,循声望去,薛衣侯也终于无力的跪倒。
三寸劲加青铜剑,若不是憋着一口气,薛衣侯甚至无力刺出那必杀的一击,而现在,他终于到了强弩之末。
不足一丈的距离上,两人以相同的姿势跪坐着,并且对视着,似乎都在等待对方先行倒下。
“你为何不死?”
“你为何不死?”
也不知是心有灵犀,双方竟是异口同声道,张嘴中甚至相同的奔涌出鲜血,就仿佛在表演照镜子一般。
在熊朗看来,中了自己的三寸劲,以薛衣侯的修为,即便侥幸不死,也早就昏迷了。
而在薛衣侯看来,自己那一剑可是直刺心脏啊,心脏都穿了,为何不死?
薛衣侯为什么没死?自己想到这个问题,心口如同割裂了一般的剧痛。
是啊,自己为什么还没有死,还不都是薛山上的那个老头在作怪!可恶的老头子,可恨的老头子,明明知道自己孙子是什么德行,每回见了面,不说奉上大笔的黄白之物,尽拿那狗屁的紫丁普洱糊弄人。
紫丁普洱是什么,在常人眼里,那是有益修行的温补良药,长久饮用可滋肺腑、养筋脉,只是小小的一钱之量,就足抵铜钱百贯,而且还有价无市。
整个薛家,除了老头子手上有余货,谁还有?
可薛衣侯稀罕么?若是可以交换的话,他宁愿拿一杯清茶换取白花花的银子,以供自己潇洒。
十五年中,薛衣侯似乎都忘记自己还有泪腺,可今天,却是大大的刷了回存在感,止不住的分泌着大颗大颗的豆粒。
正是常年饮用紫丁普洱,老头子才能留一口气,给了薛衣侯最后的指引。也正是因为紫丁普洱,让薛衣侯在承受了三寸劲之后,伤而不死。
只是这个秘密,薛衣侯会告诉熊朗么?
呸,王八蛋还是问阎王去吧。
呃……
没等薛衣侯谩骂出口,声带仿佛就被人剪断了一般,难以置信的望着“必死”的熊朗艰难的站立了起来,并且露出比哭还要惊恐的笑容。
“咳、咳……嘿嘿,不妨告诉你一个秘密,一个除了我之外,只有你知道的秘密。”熊朗咧着满是鲜血的嘴惨笑道,然后用手点了点自己的右胸,“我的心脏不是左边,而是在这。现在,你可以死的安心了吧。”
说话中,左手青铜剑绚丽的挽了个剑花,艰难而缓慢的向薛衣侯递来。
显然,熊朗已经没有活捉薛衣侯的想法了,所以他才将自己最大的秘密说了出来,当然也不无想在薛衣侯死前发泄一口恶气。
对他而言,今天这一架打的实在太窝囊了,自己明明强过对方数筹不止,并且还有了猪头的前车之鉴,却依然付出了惨烈的代价,若是传扬了出去,不说别人,就是他自己,都要鄙视了。
活捉薛衣侯固然功劳更大,毕竟这可是传说中的三花聚顶之资,日后调教一番,哪怕是拿到奴隶市场上,也能卖个好价钱。可现在……还是死了更让人安心呐。
不足一丈的距离,若是平时,熊朗甚至用不着移动脚步,可现在却必须拖着重伤的身体一点点的挪过去……
“我要亲手用手里的青铜短剑,将你的脑袋割下来。”熊朗恶狠狠的说道。
可惜,原本预料中的惊恐之色,并没有在薛衣侯的脸上绽放,反而是微笑。
薛衣侯笑了,那是一种春暖花开、柳暗花明的微笑,而他的目光也并没有聚焦在一点点靠近自己的熊朗身上,而是饶了过去。
重伤加上羞愤,让熊朗死士般敏锐的直觉降到了最低值,以至于他……
锵!!!
一口青铜长剑突兀的架在了熊朗的脖子上。
剑出身后,只留下短短的一截锋利的剑尖映入熊朗的眸子。
于是,熊朗停下了脚步,竭尽全力的压制住心头的恐惧,缓缓的扭动已经僵硬的脖子。
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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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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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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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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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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