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七一路小跑,气喘吁吁地禀报着。
“此等小事需我亲自出马吗?秦伯呢?”
说话的是位锦衣公子,长衫玉立,身材颀长,回转身来,眉如墨画,目若朗星,瘦削的脸庞棱角分明,行止间风姿卓然,清雅俊逸。
“大爷恕罪!小的不敢惊扰大爷,实是这小厮太……胆大妄为!徐妈妈路过西院瞧见西偏门开了,那门常年锁着,心里纳闷,便去找秦伯,发现秦伯竟喝醉了,徐妈妈觉察事情不妙,打听到秦伯与这小厮喝过酒,可是四处找不着他,定是他偷拿了秦伯的钥匙,从西偏门跑了,秦伯现在还……躺在榻上未醒呢!”
小七不敢看大爷的眼,低着头,心里暗叹:“苑晓风啊苑晓风,你可真是不知好歹,老老实实待着不好嘛!”
锦衣公子不紧不慢端起茶杯,抿了一口,顿了顿,问:“四爷呢?”
“四爷尚未回来。”
见锦衣公子一时未再作声,小七接着道:“小的可带些人手出去寻找,请大爷示下。”
“秦伯平日里饮酒并不贪杯,是个律己之人,区区一个小厮,能让秦伯喝醉,看来是花了心思了。”锦衣公子放下茶杯,“也罢,今日得闲,正想出去走走,小七,备马!”
逃出来的苑晓风走在街市上,一边走一边观察是否有追捕她的人,这是她第二次逃跑了,第一次被绑逃脱后,原打算从西湖去五云山,可是遇到个自称是她爹的人,怎么甩也甩不掉,那人坚称她是他儿子,要带她回家,竟然还把她绑了起来。
那人五大三粗,她哪里是他的对手,好在遇到秦伯,她像抓住救命稻草般恳求秦伯不要让那人带她走。秦伯说要报官,那人不想事情闹大,便提出把她卖给秦伯,秦伯不欲与其纠缠,一来为了帮她解围,二来也确实需要一名小厮,便答应下来,于是她便被秦伯带到了江家。
江家,这个她被卖做小厮的地方,即使以她一个现代人的眼光来看,其规模在民宅中也是数一数二的——街门口颇有气势的门鼓,门楣两侧精致的木雕,精美的庭院,雅致的园林,树冠繁茂,下自成蹊,池塘里锦鲤戏水,假山上飞流直下,漫步其间,拼花石路、鹅卵石小径、砖铺路面交相辉映,似乎走路也成为一种享受。
秦伯是江家的总管,听他说,江家经商有道,产业颇多,在杭州城首屈一指,家主大老爷日前去了淮安,会逗留一段时日,家中现由大爷代为主事。
作为专事杂务的小厮,她无须近前侍候主人,为了避免出现差池,秦伯将主人的情况简要地做了介绍:
大老爷这一房中,大小姐和大爷为大太太所生,大小姐已出嫁,大爷丧妻后尚未再娶;二爷为栾姨娘所生,未婚娶,栾姨娘已故;四爷为方姨娘所生,亦未婚娶;二老爷一房有二太太、庞姨娘,二老爷于多年前身故;二小姐和三爷为二太太所生,二小姐已出嫁,三爷已娶妻生子,庞姨娘无子嗣。
苑晓风来到江家后并未受到主人的召见,和其他仆人一样,她的存在不过是下人名册上新增的一个名字而已。秦伯买她是为顶替一个生病的小厮,那小厮病得不轻,由其兄长接了回去,她睡的床铺便是那小厮的,对她来讲,也只能随遇而安,她努力让自己适应着环境,也积极寻找着逃跑的时机。
老天终是帮她的,很快,便被她发现了“门路”——江家的下人外出需要请示主人或秦伯,她只是个干杂活的,一般没什么需要她出去办的,想要正常出去不知会等到何日,而从正门或后门溜走,难度较大,容易被发觉,但西侧有个偏门无人留意,只是门上有锁,钥匙就在秦伯手中。秦伯有个弱点,好酒但酒量不大,一旦喝多会醉得不省人事,所以他平时只是少量饮酒,点到即止。
于是,苑晓风计上心来——只要搞定秦伯,让他喝酒醉倒,她便有机会逃啦!
就这样,一个新来的鬼马小厮,各种套近乎,终于让总管秦伯多喝了几杯,醉倒了。她苑晓风是谁?同学中人称“千杯不醉”,虽然夸张了些,不过她的酒量还是不错的,只用了些许功力,便将秦伯拿下,拿到侧门钥匙,她就这么成功出逃了!
可是出了江家,这偌大的杭州城何处是她的落脚地呢?在这个陌生的朝代,她也只比乞丐穿得好一点儿,手头却是分文未有,她打算接着去西湖,继续尝试回到现代的可能,她还想去五云山,那是承载她太多回忆与期待的地方,但眼下她必须给自己定下一个目标——活下去!
小七跟着锦衣公子一路沿着街市行着,锦衣公子似乎并不急于寻找目标,走了一段,方吩咐小七道:
“去找几个人在撷萃楼门口造势,摆三坛酒,凡饮尽三坛者得银一两,再找几个小乞丐,给点儿好处,将拼酒之事散布得街知巷闻。”
接着,锦衣公子又交代了小七几句,小七道:“小的这就去办。”
锦衣公子颔首,看看天色,策马缓缓向撷萃楼而去。
街市上热闹非常,店铺林立,货物齐全,叫卖声不绝于耳。杭州,这座“东南第一州”,自古繁华,烟柳画桥,风帘翠幕,正所谓“云树绕堤沙,怒涛卷霜雪,天堑无涯。市列珠玑,户盈罗绮,竞豪奢。”
苑晓风走到一处僻静的小巷,不免纳闷出逃至现在,居然未见任何异常,不禁暗忖:“影视剧里不都是派出家丁到处搜人吗?大户人家找个人,满大街鸡飞狗跳的,这街上却没见什么动静,难道他们根本不屑跑个小厮?还是他们到别的地方找了,我暂时安全了?”想到这里,她得意地笑了笑,“还不错,一切顺利!”
看看四下无人,苑晓风往脸上又抹了些土灰,她已经习惯这个动作了,以前爱美爱干净的她,现在唯一的化妆品就是随处可拾的灰土,每日她都会刻意涂抹一些,以免自己那张白净的脸露出“马脚”,她满意地自语:“安全第一!美貌第二!先活下去!”旋即走出了小巷。
学着男子的身形,她大摇大摆地甩起膀子走得是大大咧咧,走得急了些,没注意脚下,一个“扑哧”,被高出来的地面绊倒在地,疼得眼泪差点儿流出来。
胸前的项链吊坠被甩了出来,苑晓风下意识地摸了摸,重又塞进衣领。一腔委屈无处诉,她抚着胸口,循着吊坠的轮廓轻轻摩挲着,似乎这样可以给她些许力量,让她无所依靠的心暂时得以慰藉。
作为唯一携带也是仅剩的“纪念品”,她像宝贝一样悉心守护着这枚项链,这也成了她唯一的陪伴。
她一直记得那天,她和父亲一同去看画展,经过一间古香古色的门店时,她很想进去看看,而看到这枚项链时更是一见钟情。它的吊坠是一颗小石头,经过打磨加工,呈现心形,暗绿色的表面散发着一种异样的光泽,天然去雕饰,只有一个人工打凿的小眼儿,穿了一条别致的银链——水波状的纹理在光线的映照下宛如自然流动。店主说:“这是颗小陨石,星陨石,幸运石,戴着它会带来好运的!”父亲见她舍不得放手,便买下来作为礼物送给她。的确,此后她交到了不少好运——她姑且把这些好运都算作这颗小陨石的功劳。
只是,此时此地的她,交到的又是什么“运”呢?!
“咕噜噜——”肚子在叫了,苑晓风无奈地揉了揉,摔倒的痛感已渐渐消失,家——不知如何回去,人——还得继续生存,起身活动活动,没有大碍,她打起精神,为了肚子,向着喧闹的街市走去。
撷萃楼前聚集的人越来越多,几个小乞丐走街串巷,不断散布着最新消息:“撷萃楼拼酒啦!饮尽三坛酒,得一两银子啊!”
小七埋伏在看热闹的人群里,只等苑晓风现身。
锦衣公子坐在撷萃楼二楼临街的阁子,不动声色,乐见其成。
苑晓风正在为这顿饭吃什么、如何吃到而发愁,“得去打份工赚点儿钱!干什么呢?干什么能马上赚到一份饭钱呢?”
一个小乞丐从她身旁走过,听到他说“银子”,苑晓风一个箭步,抓住小乞丐的胳膊:“你说什么?什么银子?再说一遍好吗?”
小乞丐重复了一遍,心想这可是三块定胜糕换来的,说一句话就有三块糕吃,多说几遍有何不可!
苑晓风看着小乞丐手中还没吃完的定胜糕,绯红的颜色,匀细的米粉,伴着隐约飘来的糯米香味,不觉舔了舔嘴——“咕噜”,肚子又在提醒她“要吃饭了”。
“天助我也!能喝酒还有这好处!”苑晓风精神一震,问明了撷萃楼的方位,胸有成竹地向其而去。
看热闹的人很多,苑晓风找到撷萃楼,挤到第一排,不禁驻足轻叹:
眼前的这座酒楼有三层,欢门施朱绿彩画,用木枋扎彩楼,加之各样装饰,大门两旁立红色栅栏,竖店名牌,错落摆放的时令花卉鲜艳欲滴,金红纱栀子灯盈盈高挂,醒目的“酒”字书于酒帘之上,用竹竿高挑在门前,颇为气派,门前置一桌案,上有酒坛三只,黑釉暗花,旁有银子一两,仿若闪着灿灿光芒,在向渴望它的人招手。
小七注意到苑晓风的出现,悄悄走到她身后,暗暗给楼上的锦衣公子递了个眼色,示意他此人正是要找之人。
锦衣公子打量一番,略一抬手,小七会意是让他勿轻举妄动,暗想:“怎么不就此擒住呢?”参不透锦衣公子用意,小七只好暂且稳住,目光却一直盯在苑晓风身上,苑晓风还和平日一样,灰扑扑的脸像是永远洗不干净,在他眼里,这个小厮就像个“怪人”,说话奇怪,行事奇怪,此刻不知又在打什么奇怪的主意。
“这酒大概多少度呢?”苑晓风心里盘算着,眼前这几个坛子,每个有30多厘米高,以她对古代酒的了解,古人喝的主要是发酵酒,明朝时倒是出现了高度数的蒸馏酒,不过人们还是喜欢发酵的低度酒,秦伯喝的便是这样的酒,而在发酵酿酒的过程中,酒精浓度在10度以上就会停止发酵,所以,她推测这几坛酒的度数大概是十几度,结合自己的酒量,苑晓风心想:“应该可以应付吧!”
想到自己曾经的“战绩”,苑晓风不觉笑了起来,那让她名声大振的同学聚会,虽然最后喝多了抱着同学哭鼻子,但自此同学们无不夸她海量,她心里还是有些底气的:“这热闹看来是凑对了,让你们看看我的厉害!”
这时,人群中有几个年轻力壮者跃跃欲试,近前掂量着酒坛,状似思量一番,终又退下阵来,小七暗自偷笑:“演得甚好!”
不知情的看客们见这几位都打了退堂鼓,纷纷议论着,还有人想上前一试,也被这几位三言两语击退了信心,悻悻然退了回去。
“我来!”苑晓风学着男声大喊一声。
一人意欲阻拦,看看小七,小七微一摇头,那人领会其意,道:“这位小兄弟胆识不凡呐!也罢,今日尚未有人饮得此酒,小兄弟不妨一试!”
旁边有人插话:“那也得有本事拿这银子才是,哈哈哈哈……”
人群中一阵附和。
苑晓风没有理会嘲笑,暗暗给自己鼓了鼓劲儿,吁一口气,看看那一两银子,豪爽地上前就要拿起酒坛。
“且慢!”
不知是谁喊了一声,人群纷纷看向声音的方向,只见一英挺公子,剑眉星目,玉簪束发,身着长衫,白衣胜雪,正向着苑晓风缓步而来。看客们自动分开一条道,白衣公子神态自若地走到苑晓风面前。
小七见状,抬头看向楼上,锦衣公子略一摇头,对旁边跑堂的交代几句,跑堂的旋即到楼下,有几人正要出去,被拦下。
苑晓风看着白衣公子,他似乎与自己年纪相当,脸上有着青春的朝气,也有着未脱的稚气,他抬眉看向她,嘴角漾着一丝不屑的笑意:
“饮三坛酒便得一两银子,未免容易了!不如再加一坛,不知可有胆量喝下?”
白衣公子说得云淡风轻,苑晓风听得气血上涌,原本觉得这位公子风度翩翩,瞬间好感顿失,她屏息静气,貌似若无其事般笑盈盈地回敬道:“请问你是谁啊?凭什么你说加就加?”
白衣公子一愣,心想此人说话倒是特别,饶有趣味地打量一番,笑而不语。
苑晓风见他不说话,又学着古装剧里的语气重复道:“那个……敢问这位公子是何方人士?为何如此这番?”觉得说得别扭,滑稽地撇了撇嘴。
白衣公子听罢,更觉有趣,眼含笑意看着眼前这个灰头土脸的小子,悠悠然道:“撷萃楼乃家父所开,你说我是谁?”
“你家的?!”苑晓风没想到他竟是酒楼的少东家,心想撞到枪口了,不过心里仍不服气,便问:“那酒是你摆的?”
白衣公子本不想应承,他不过路过,见这小子虽单薄瘦弱,却似酒量甚好,笑对三坛酒,颇有把握,玩心顿起,便想激上一激,看其是否有胆,被这么一问,想想撷萃楼前摆酒必是自家所为,他加上一坛自可说是他摆的,无心多做解释,便道:“是。”
苑晓风依旧不甘心被平白加上一坛,想来这少东家也没什么契约精神,目光直视白衣公子道:“倘若不喝第四坛酒,会如何?”
白衣公子一怔,这灰头土脸的小子竟敢如此和他讲话,眼前的目光单纯中透着果敢,毫无怯意,即使面庞脏污,眼神波动间却难掩明丽,竟一时语塞。
苑晓风见他不语,又追问一遍,白衣公子方道:“我乃摆酒之人,规矩自然由我来定,今日若你饮尽四坛,银子如数奉上,如若不然,便是没胆拿这银子了。”
“真是无赖!”苑晓风心中腾起一股怒气。
在场的看客开始添油加醋,有好事者甚至组织起赌局,押注输赢。
苑晓风不想失去得到这一两银子的机会,对她来说,这是生存所需要的,眼下她需要尽快赚到吃饭的钱,只好自认倒霉,估估自己的酒量,或许再加一坛勉强也能应付,大不了大醉一场睡上一觉,便道:“好!君子一言,驷马难追!”
“好!痛快!”白衣公子眼神一亮,难得遇上个直来直去的,转身示意伙计再加一坛酒,寻一方凳坐下,静待好戏开始。
苑晓风满腔无奈,说好的三坛酒被加到四坛,想想自己在家有父母疼爱,在学校有老师、同学关爱,还有林哥哥对她的爱护,如今所有的爱都离她而去,为了吃饱肚子沦落到要拼酒赚钱的地步,越想越觉心酸,侧身避开白衣公子的目光,用衣袖遮住眼睛,轻轻拂去点滴晶莹。
楼上的锦衣公子将这一切尽收眼底,对这位他要设计抓捕的小厮,莫名间生出几许复杂的情愫——既有几分好奇,又有几分欣赏,亦有几分怜惜。小七告诉他“这个小厮有点儿怪”,他亦想看看“怪”在哪里,便未示意小七抓捕,自这小厮出场,他的眼睛便没有离开过这个他本认为无足轻重的人,仿佛有种独特的吸引,在牵引着他观察这个人的一举一动,本以为这出设计好的戏不过是引蛇出洞,却未想自己已在这戏中,和着剧情走了下去。戏,终归是他设计的,结局,自然要由他来定,命人叫来上酒的伙计,锦衣公子交代一番,伙计顺从地躬身退下。
第四只酒坛摆上了桌案,众人一阵唏嘘,有啧啧称道的,亦有幸灾乐祸的。众目睽睽之下,苑晓风颇有些悲壮地举起酒坛,先尝试喝了一口,入口甘甜,回味香醇,不过她不打算让白衣公子得意忘形,故意道:“你家的酒味道不怎么样嘛!”
白衣公子笑了:“我家的酒味道如何我自是知道,随你怎么说。”
苑晓风不客气地送给他一个白眼,又将酒坛凑到鼻端闻了闻,模样甚是有趣,白衣公子笑意更浓:“不敢喝了?”
“谁说的!看我喝给你看!”苑晓风鼓劲儿默念:“既来之,则安之!既喝之,则拼之!长痛不如短痛,速战速决!”双眼一闭,“拼了!”一坛酒咕嘟咕嘟被送入腹中……
白衣公子没想到这样一个看起来体格弱小的人,体内竟蕴含着如此能量,原本面带笑容的脸逐渐散去笑意,看客们的呼声越高,他的脸色越发严肃。ωωω.χΙυΜЬ.Cǒm
看着这个为了一两银子拿命拼酒的人,交错间,他仿佛看到了曾经的那个自己,那个蓬头垢面的男孩不也是这样,要忍受苦难、贫穷甚至屈辱,才能够继续活下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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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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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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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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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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