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胡子所说的第一个伏击点,就是角山的乱云岭。
乱云岭极高,一面是莽莽群山,沟深林密,乱石嶙峋,却几乎看不见云。
“蓟城去屠何城,有两条陆路,一条东线,就是我们去的这条。还有一条西线,燕国军队不敢去,那边属于北戎势力范围。”王胡子说道。
三人走走停停,发现了好几处可以伏击劫粮的地点,不过,王胡子都不太满意。他要的是万无一失,这一点倒极合郭羊的心意。
粮食固然重要,但要他拿命去换,他绝对不干。
这一日,三人途径疙瘩岭,却意外的发现了一个酒肆。
一间茅屋依山而建,一面酒旗随风斜晃,一驼背老翁拿了一块破旧的抹布慢慢擦拭着简陋的木桌,对推门进来的郭羊等三人不闻不问,甚至连头都没回。
“老丈,沽三觚酒来解解渴。”三人进门后,走到靠窗的一张木桌边坐下来,阿奴开口说道。
那老翁没有说话,慢慢擦了好一会儿桌子,这才缓缓回头,涩声说道:“三位爷,喝酒?”
郭羊微微一愣,刚要开口说话,王胡子却在桌下轻轻踢了郭羊一下,开口笑道:“我们不喝酒,有清水来三碗,喝了好去赶着投胎。”
郭羊和阿奴听了,有些疑惑,面上却只能显出一抹淡然之色。
“清水没有,面汤倒是有半锅,可要?”老翁说一句话,就不停地咳嗽,驼背使劲往下弯着,看得郭羊暗暗摇头叹息。
王胡子笑道:“有汤也行,总比喝风拉屁的强些。”
那老翁微微点了点头,慢慢走进了后厨,颤巍巍地端出一个脏兮兮的木盘,上面放了三个陶泥粗碗,满满盛了浑浊不堪的汤汁,却不知到底是什么东西。
郭羊和阿奴犹豫着,不知道该不该去接,王胡子却似浑不在意,伸手将三碗黏糊糊的汤汁端了,分别放置在桌上,笑道:“拐子岭的孟婆酒,能醉死骆驼,我们几个运气真是不赖!”
说着话,王胡子端起一碗汤汁,扬脖喝干,缓缓吐出一口气,却带着一股浓烈的酒气。
郭羊和阿奴面面相觑,不知如何应对。他二人,郭羊是商人贵族出身,虽说干了几件大事,但这种江湖之事,却基本没怎么接触过。至于阿奴,作为西地蛮荒之地的氐人,打交道的要么是马匹牛羊,要么就是野兽,要么就是部族之间的攻伐仇杀,对江湖上的这一套东西也是一无所知。
王胡子见状,对那老翁抱拳施了一礼,道:“拐子岭的酒太烈,我家主公平日滴酒不沾,真是暴殄天物,不如让我一并喝了吧。”
说着话,他伸手去端酒碗。
“吃素的羊,却要去猎狼,可笑啊可笑。”老翁突然说道,伸手去拿碗,似欲将其收回。
王胡子面色一沉,翻手格开老翁的手掌,继续去端碗。
那老翁咳嗽不断,手掌倏忽之间变幻了七八种擒拿手法,将王胡子的一只手掌生生震开一两尺。
眼看着那只苍老的手捏住了碗沿,就要将其端起,郭羊出手了。
他伸出左手,屈指连弹,变化出三五种莲花绽放之姿,煞是好看。不过,其五指指尖却显然攻势凌厉,每一指都隐约封住了老翁手掌的几处要害。
那老翁微微一惊,手掌一握,变掌为拳,拳拳生风,将郭羊的五指抵挡住。
郭羊微微一笑,五指骤然伸直,只是将一面干净而修长的手掌若无其事地伸了过去。
那老翁的拳头使劲砸在郭羊的手掌之上,却恍如一团丝毫不着力的空洞之物,反倒将他的身子带动得踉跄向前跨了一小步。
老翁面色微变,停了下来,冷冷地瞅着郭羊,不声不响。
郭羊稳稳地端起了那碗浑浊的汁液,假装不经意地凝神看了一眼,发现这碗里盛的还真是酒,只不过里面混合了太多的东西,显得极为浑浊。Χiυmъ.cοΜ
他暗暗叹了口气,心道,好好的一碗酒,却一定要掺入十余种大补之物,再混入蛇胆蝎尾等五毒,看着倒是挺唬人的,实际上与其叫酒,还不如称之为药。
郭羊端起那碗药酒,微微一笑,慢慢饮了一口,道:“好酒!”
那老翁盯着郭羊,淡淡地说道:“拐子岭的酒,可醉骆驼,这位少爷请品鉴一二。”
酒一沾舌,郭羊就知道此酒只是增加了烈度而已,除了看起来唬人,其实并无毒性。
他又饮了一口,微微皱眉,说道:“蛇胆混合了蝎尾,竟然是这个滋味儿。”
说着话,郭羊一口气将那碗药酒喝干,将空碗递向那老翁,道:“可否再赏一碗?”
那老翁脸色微变,却没说什么,转身进了后厨,提出一只形制古朴的陶泥坛子。
“此酒,燕人无欢曾连饮七碗不醉,反倒创下无欢剑法,无敌于辽东一带。这位少爷打算喝几碗?”
郭羊看着那老翁稳定而修长的手指,虎口位置有一圈淡淡的白茧,显然是使剑的好手。
“我不用剑。”郭羊淡淡地说道。
“剑为天下兵主,为何不用剑?”老翁一边咳嗽,一边问道。
“商人喜刀。”郭羊突然想起了师父,那个他始终不知道姓名的老者。
“刀也有法。请问,要喝几碗?”老翁固执地问道。
郭羊没有说话,而是伸手拿过了那只陶泥坛子,随手拍去上面残留的封泥,如长鲸吸水般一口气喝干了坛中酒。
那老翁大惊,郭羊适才伸手夺走酒坛,他竟然没有丝毫反抗之力,甚至还没来得及反应,酒坛就已经到了郭羊的手中。
“坛中酒,可有七碗?”郭羊将酒坛轻轻放到桌上,用手背抹去嘴角的酒沫,微笑着说道。
“足有十碗。”老翁涩声说道。
“可惜,无缘得会燕人无欢的绝世剑法。”郭羊似乎有些寂寞,慢慢坐了下来。
“无欢剑法,唉,无欢剑法,如此乱世,何欢之有!”
远处,突然有人接口说道。
其声温和,其音萧瑟,竟似有无尽之忧思。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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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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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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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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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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