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书上说,英明神武的斯特林九世一向体恤民情,从小就深入王都平民住的棚户区进行社会调查,极为了解民间疾苦和社会弊端,对吸附在王国身上贪婪的搜刮财富的领地贵族和官僚阶层深恶痛绝。当他长大到十六岁时,被他父王下令送到贵族学院上学。
在贵族学院的四年里,卡尔加特王子如饥似渴的学习各种知识,吸收前辈宝贵的施政经验,锻炼出卓越的超人见识,从来就不去参加那些无聊的贵族子弟所举办的奢侈的宴会和舞会。
斯特林九世后来曾经说过,在贵族学院的四年光阴,让他深刻的了解到王国所面临的困境和危局,这表明王国必须要做出改变才能获得拯救。只是那时他还年轻,虽然有这个愿望,却不知道该如何着手。
于是卡尔加特王子决定到处走走,去游历法雷亚大陆,看看别的王国都是什么样的情况。
又花了四年时间,卡尔加特王子差不多走遍了整个法雷亚大陆,认识了不少有识之士并结为知己和好友,就象后来他上位之后被称为铁血首相的劳西特.林.狄更斯公爵,无敌的统帅杜波克.曼.邓肯元帅,铁面大法官费迪加尔.莫.福克斯侯爵,精明能干的财务总管加斯克尔.杰.费尔曼伯爵等,正是这些人构成了后来被誉为王国发展黄金三十年的牢固基石。
回到王国的卡尔加特王子面见了他的父王,斯特林八世,提出了对王国进行全面改革的请求。只是病泱泱的斯特林八世对此毫无兴趣,给了卡尔加特王子一个监察王国各地守备兵力的任务就打发他离开了王宫。
遭遇失败的卡尔加特王子并没灰心丧气,他又马不停蹄的奔走王国各地,一面对各地区的守备兵力进行整顿,严惩违法和贪污犯罪者,一面宣扬他的改革救国计划,这为他在自由民和商人中赢得了巨大的声望,也为他在王国内战爆发后获得最后的胜利奠定了基础。
只是两年后再次回到王都的卡尔加特王子没有了向他的父王复命的机会,因为斯特林八世挂了。接下来伊莉尼娅长公主和欧内斯特王子开始为登上王位而努力拼搏。
卡尔加特王子自知身份卑微不可能有上位的机会,王都的领地贵族和官僚阶层也不会推举一个私生子成为他们的国王。所以卡尔加特王子只能尽力在伊莉尼娅长公主和欧内斯特王子之间进行劝和,希望他们能以国事为重合作面对危局。
劝来劝去伊莉尼娅长公主和欧内斯特王子两人都厌烦了,你虽然名义上也是王子,我们的弟弟,可也不想想自己什么出身,你有资格管我们的事吗?于是就找了个理由把他打发出王都,别再在他们面前晃来晃去惹人心烦了。
卡尔加特王子这一离开王都,就等于是龙归大海。当时还是一个到处浪荡的花花公子的劳西特.林.狄更斯听到这消息更是连夜策马赶去投奔。也就是那一夜,王子和未来的王国首相秉烛夜谈,立下了复兴王国夺取王位的决心。
只是卡尔加特王子没料到他的所作所为会引起伊莉尼娅长公主和欧内斯特王子那么大的警惕和忌讳,而愚蠢的白鹿镇封地男爵兴致勃勃的率领私人武装前来他的宿营地准备执行王都发来的命令,这迫使还没完全准备好建立武装夺取王位的卡尔加特王子不得不打响了反抗的第一枪。
接下来就是攻占白鹿镇,收编火枪守备营,奥维拉斯王国的内战就此爆发。刚开始是伊莉尼娅长公主和欧内斯特王子撕破了脸,在王都大打出手,而卡尔加特王子则带着他刚建立的武装扫荡各地的封地贵族,逮捕那些为王都两方势力效力的地方官员。
很快伊莉尼娅长公主和欧内斯特王子在各自的支持者,领地贵族及官员们的逼迫下又握手言和,联合他们的军力先对付日渐壮大的卡尔加特王子武装。那段时间,卡尔加特王子连吃了几个败仗,不得不重新退往西南三郡。m.χIùmЬ.CǒM
打败了向王都进军的卡尔加特王子武装,伊莉尼娅长公主和欧内斯特王子并没穷追不舍,反而又开始了彼此之间的征战。而卡尔加特王子借机在西南三郡招兵买马,重整武装,由于获得了广大自由民和商人们的支持,卡尔加特王子并没因败仗而一蹶不振,反而越战越强,并最终获取了最后的胜利。
伊莉尼娅长公主的结局是流亡到纳瑟里王国,最后病死在大陆北部的希克斯王国。而欧内斯特王子则是在战场上被流弹击中阵亡,他的剩余武装和部下,在以布郎大公为首的封地贵族的支持下,又坚持抵抗了四个多月,最后被围剿在艾姆森河畔,全军覆没。布郎大公战败自杀身亡,剩余的领地贵族们不是被挂在绞刑架上就是流亡于国外。
由于伊莉尼娅长公主的武装旗帜是蓝色,欧内斯特王子武装的旗帜是黄色,卡尔加特王子武装的旗帜是紫色,又是为争夺王位而战,而且长公主和两位王子都拥有各自的权杖,作为指挥自己麾下武装的最高权力象征,所以史书上称这次奥维拉斯王国内战为三色权杖之争,而民间则称为蓝黄紫大战。
言归正传,在攻占了白鹿镇,收编了火枪守备营后,卡尔加特王子终于想到了那些冲进罗得曼公馆的勇士们,他决定兑现自己许下的重赏诺言。
只是让卡尔加特王子没想到的是,那十余名冲进公馆的勇士还活着的就剩一个半人。没数错,一个轻伤,一个重伤奄奄一息,只能算半个。
当着所有部下的面,王子很亲切的询问那个重伤者有什么愿望,只要他能做到的一定不遗余力的去完成。
重伤者很激动,眼里冒出金光,一条光明大道就摆在了他的面前,他“嗬嗬”了两声张开了口,可是什么话也没说,脚一蹬就没了气,这是个没福的人……
所有人都将羡慕的眼光投向那唯一的幸运儿,很明显,就剩这一个了,那么王子肯定会加倍的重赏他,以免自己的许诺落空,成为一个失信者。
“你叫什么名字?”王子将目光转向这个浑身在不停颤抖的士兵,温和的问道。他很清楚,不少没见过世面的贫民百姓在上位者面前都是这个模样。
“大,大,大人,小,小,小人叫,叫,叫哈斯比.菲,菲尔德……”那士兵结结巴巴的回答。
在古赫兹语中,菲尔德的意思是田野,农田。叫菲尔德这个姓的基本上都是农夫出身。而这个哈斯比.菲尔德就是克洛德那早已死去的爷爷,也可以说是现在菲尔德家族的开创者。
只是克洛德的父亲,现在的白鹿镇行政主管,莫尔桑.菲尔德先生每次说起自己这个父亲时,都是一幅很懊恼的样子,恨铁不成钢啊,一个大好的机会摆在自己的父亲面前,就如同进了巨龙的藏宝窟一样,不拿那些珍贵的宝石或者稀有的魔法装备,你在地上捡了一枚金币就离开了这是什么鬼?
“士兵,你该尊称殿下!”旁边一名王子的侍从叱呵道。
“没关系。”卡尔加特王子摆了摆手,他并不在意这些小节:“别紧张,哈斯比.菲尔德,你是一名勇士,如果不是你和那些牺牲的英雄们,我们也不会这么快就获得了胜利。说吧,你有什么愿望?我会帮你实现的,或者说你想要什么?只要你想要的我都能满足你……”
“如果你们的爷爷脑子灵活一点或者是清醒一点的话,只要请求伟大的国王陛下在自己的姓和名之间赐一个字,那么我们现在就已经是贵族了……”这是莫尔桑先生经常在自己的子女们面前抱怨的话。每当这一刻,莫尔桑先生对其父的怨恨就会达到顶点,他恨不得时光能倒流,出现在王子面前的是他而不是那个愚笨的父亲哈斯比。
在法雷亚大陆,贵族和平民之间最大的不同就是姓名之间多一个字。而这个字被称为尊字,也可以说这个字是贵族传承的姓氏。不是随便在姓名之间加一个字就可以冒充贵族,而是贵族姓名中的这个字必须有明确的传承记录,经得起考证。
比如说未来的帝国首相劳西特.林.狄更斯公爵,他姓名中的这个林字代表着他的祖辈是荒野林原的开拓骑士,因立功而受封林字,这是有据可查的。他原本是林.狄更斯家族的一个旁支子弟,年轻时还是个有名的花花公子,投奔卡尔加特王子后先是协助王子登上王位,后来又因为执政三十多年对王国的贡献而被封为荣誉公爵。
在奥维拉斯王国,打招呼自我介绍,你说自己叫克洛德.菲尔德,别人一听就知道你是平民,言谈可以随意点。而你说自己叫劳西特.林.狄更斯,那么哪怕不认识你的人也可以从名字上知道你是贵族出身,必须给予你应有的尊重和礼遇。
所以克洛德的父亲,莫尔桑先生做梦也希望能在姓名之间加一个字,对他来说,这一个字意味着一个光辉灿烂的前途。有了这个字,他就不再是一个小镇的行政主管,镇长,议员,郡长的宝座都在向他招手,步步高升就不是梦想……
只是时光不再倒流,莫尔桑先生的父亲哈斯比并不知道自己将来的儿子会这么的诽谤他的不明智,否则的话他说不定会把这个还没成型的不孝之子给喷射到墙上,那样就再也没有什么菲尔德家族了。
做为一个只想填饱肚子才加入王子队伍的年轻农夫,哈斯比还没弄清楚这是怎么回事。因为受到宿营地厨师烤面包香气的引诱,哈斯比加入王子的队伍还不到一天。结果就吃了个晚饭和早餐,枪声就响了,然后哈斯比手里不知被谁塞了把火枪,被命令跟着队伍走。
这一路哈斯比都是懵里懵懂的跟着大队走,手里的火枪对他来说是个新奇的玩意,他只听说过可从没见识过,更不用说怎么摆弄火枪了。到了镇上,就听见前面传来激烈的火枪声,空气中硝烟弥漫呛人。
好象王子发表了什么演说,周围的士兵们一阵欢呼,哈斯比也跟着欢呼,然后他们这一队所有人都冲上去了,哈斯比也跟着冲了上去。
运气很好,哈斯比在冲锋途中没中弹,很顺利的冲进了公馆。只是进了公馆他就挨了一刺刀,肋下被划了个大口子,不过那个伤他的敌人被后面冲进来的同伴给刺死,在激烈的肉搏战中,哈斯比安静的,默不出声的躲在墙角等待救援……
就这样,同伴们都死光了,而哈斯比却成了那批勇士中唯一的一个幸存者。
“我,我要那个房子……”哈斯比有些迟疑的说。
“房子?什么房子?”卡尔加特王子掏了掏耳朵,以为自己听错了。
“就是这座房子。”哈斯比大着胆子指了指王子背后的罗得曼公馆。
“士兵哈斯比.菲尔德,你真的只想要这幢房子做奖赏,别的什么都不要吗?”卡尔加特王子确认道。
“是的。王子殿下。”哈斯比点了点头。
“好吧,如你所愿。从今天起,这幢房子就归你所有了。”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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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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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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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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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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