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洛德起的很早,如果是穿越前的陈习,或许会因为夜生活太丰富了直到中午才会起床前往公司,但成为克洛德后,他不得不早起,甚至习惯了五点多钟醒来的日子。
每到清晨六点钟,镇东头的战神殿就会敲响那个苯重的牛角钟,清脆的钟声会响彻整个白鹿镇,这预示着新的一天的开始。而白鹿镇也将从沉静中醒来,重新恢复活力,车马的喧闹声和此起彼伏的叫卖声很快将在大街小巷里回响。
朝霞染红了整个天际,看来今天会是个艳阳天。
天气好就表示光线足,不需要再点油灯晨读了。克洛德揉了揉脸,坐到书桌前,拿起文法书开始了默读。
克洛德一直认为自己是一个悲催的穿越者,因为他没有系统,没有随身空间,也没有戒指里的老爷爷。不是说穿越都有金手指的吗?可克洛德花了大半年时间才确定肯定自己没有任何的金手指,唯一有点异常的就是他的听觉很灵敏,隔老远都能听见他人的小声言语。另外就是想象力可能丰富了点,有时听见父母在楼下的交谈声都能在脑海中模拟出楼下客厅的模样和父母的一举一动。
新的世界意味着新的文字和新的知识,上辈子读了十几年的书没想到穿越过来还得重新去上学,还有比这更倒霉的穿越者吗?尤其是自己穿越的这个身体的原主人还是个学渣,成绩在班上是倒数几名。而自己为了了解这个穿越的新世界,不得不发奋努力学习,以使自己能更好的融入这个新的世界。
钟声响了,悠扬的钟声在天空中回荡。很快,楼下就传来了走动和开门的声音,母亲已经起床要去准备全家人的早餐了。
克洛德把手里的文法书扔在了桌上,十五分钟,该复习预习的都已经好了。得益于这三个多月的努力,现在他在班上的成绩可谓是突飞猛进。只不过为了藏拙,在每个月的月考时,克洛德还得故意的多错几道题以免自己一不小心就成了班级第一,让人怀疑。
毕竟这个身体的原主人成绩实在是太渣了,进步个十来名二十来名已经够让人惊讶的,班级六十三人要是考了个第一的话,克洛德自己也不敢想象会发生什么样的情况。所以对他来说,即便是非常简单的课程,成绩也不重要,重要的是通过学习来了解这个穿越的新世界。
“羊肉烤馕饼!刚出炉的羊肉烤馕饼……”
“蜂蜜!上好的金桂花蜂蜜!从嘴甜到心……”
“苹果,卖苹果了!先生,煮苹果三芬尼一个,谢谢……”
街道上传来商贩的叫卖声,以及硬质车轮滚过街面时的辘辘声。
“早上好,菲尔德太太。今天您需要牛奶吗?新鲜的牛奶,刚从牧场拉过来。”这是格林大叔的声音,他在镇北的丘陵地带有个小牧场,养了十多头奶牛。每天天不亮就起床,挤好牛奶后赶在牛角钟响起前到达镇上,给那些下了订金的客户送牛奶。至于多余的牛奶,则沿街叫卖,什么时候卖完什么时候才驾着那辆老马车回去。
母亲虽然不是格林大叔的牛奶订金客户,但因为父亲的关系,格林大叔总会经常性的过来问问,半卖半送的卖些牛奶过来。
“早上好,老格林,让我先看看。”过了一会母亲说:“很新鲜的牛奶啊,给我来一壶吧。”
克洛德摇了摇头,母亲肯定又拿家里那个超大容量的银壶出去买牛奶了,这银壶装一壶抵得上别人两壶了。
果然,母亲的声音响起:“一个苏纳尔够了吗?”
“够了够了。”格林大叔说:“一壶一个苏塔尔,我都是这样卖的。”
“那谢谢格林大哥了。”母亲也很清楚自己占了便宜,不过她已经习惯了。
克洛德的父亲,莫尔桑.菲尔德是白鹿镇的行政主管,也算是镇上一个有头有脸的人物,虽然官职不大,却有着监察镇上所有行政事务的实权,所以经常有人前来送礼奉承。象格林大叔卖牛奶一样,他所贪图的不过是万一碰上什么事,克洛德的父亲能出面帮他说几句好话就足够他平常送出的这么多牛奶了。
克洛德站了起来,穿上黑色的校服,这是一件类似于地球上的那种短打大衣,不过不是西装领,而是竖起来的方领,有点象中山服的领子。下摆齐膝而平,袖口如同皮夹克一般是收口的。校服是亚麻布料所制,因此看上去并不怎么平整,带着点小皱的感觉。
到墙角的挂绳上拿下蓝色的毛巾,开门下楼去盥洗室。
有时候克洛德会庆幸自己穿越的这个新世界所拥有的不错的生活和卫生水准。比如说牙刷是木头和马鬓毛做的,有点大可也塞得进嘴巴。牙膏虽然没有,可有牙粉,好象是精盐加植物药草制成。自来水是由水塔加红铜管提供,不过能享受的到的也不过是镇上的有钱人家。还有草纸,肥皂和香皂都有,窗户上还有玻璃,甚至卫生间还有抽水马桶等等。想起那些穿越古代用木条瓦片刮屁股的同行们,克洛德常常暗自窃喜,果然幸福都是比较出来的……
克洛德的家是一幢四层的红砖楼房,最高的那一层就是一字排开的四座尖顶阁楼。克洛德曾经听父亲与人闲谈时说起过,自家的这幢楼房是百年前风靡一时的霍戈式建筑,由著名的建筑艺术大师比埃里德.霍戈所创建。而奥维拉斯王国的第七任国王,斯特林七世就非常喜爱和欣赏这种建筑风格,曾经下令在王都兴建了两边全是霍戈式建筑的三条大街。
六十多年前一位叫勃郎德.克.罗得曼的领地男爵贵族在白鹿镇兴建了这幢霍戈式建筑做为他的公馆,这幢楼房也就成了白鹿镇最豪华最著名的建筑之一。
五十年前,卡尔加特.唐.斯特林王子,也就是后来的斯特林九世在白鹿镇打响了复兴王国的第一枪,而罗得曼公馆,也就是这幢红砖楼房就成了敌对势力的大本营,最激烈的抵抗就发生在这里。
据说当时的形势非常的紧张,如果在半个小时内再攻打不下这座罗得曼公馆,那么距离白鹿镇十五里远的石头哨岗的火枪守备营就很可能前来增援那些敌对者,毕竟在名义上这些敌对者都是白鹿镇的统治阶层,作为下属,石头哨岗的火枪守备营必须服从他们的命令,哪怕这些官兵中有很多是卡尔加特王子的同情者和支持者也无能为力。
为了反抗王都对他的抓捕和软禁命令,仓促发起战争的卡尔加特王子没有办法,只好重赏之下求勇夫,发誓说不管是谁,只要能冲进公馆,那么胜利之后无论他提出一个什么要求,爵位,财产,美女,官职,只要王子能办到的就一定完成这个许诺。
王子所许诺的这个重赏让其麾下的不少亡命之徒都红了眼睛,一阵排枪过后,被重赏所激励的士兵们冒着公馆各个窗口喷射出的枪火发起了死亡冲击。在一路倒下三四十个伤亡者的情况下,剩下的十来个勇士成功的冲进了公馆,并和守卫者展开了殊死的肉搏战。
借此良机,王子马上发起了第二次冲锋,在守卫者火力大为下降的情况下只付出不多的士兵伤亡就攻占了公馆的第一层楼。大势已去,很快剩余的守卫者不是被打死就是弃械投降。
王子成功的占领了白鹿镇,而前来增援的火枪守备营因为姗姗来迟,在背负贻误战机的罪名和王子招揽的选择中,毫不犹豫的选择了第二项,成了王子手下第一个有正式编制的战斗营。
这就是克洛德在历史书上所看到的史称“三色权杖之争”的奥维拉斯王国内战的开端,斯特林七世去世后,体弱多病的斯特林八世在位十一年,碌碌无为,王国局面日渐凋敝,财政入不敷出。而且贵族与自由民,商人的矛盾愈发激烈,很多领地贵族不顾王国法令,在封地上任意设立税卡建立私人武装,搜刮民间财富为已享用。
王国境内盗匪四起,民不聊生。而王国边境的纳瑟里王国和伯克利公国更是趁火打劫,不断的挑起边境纷争,侵占了王国东北部的两个郡。面对外忧内患,斯特林八世的解决方法很简单,一瞪眼,死翘翘了,给后继者留下了一个烂摊子。
斯特林八世死了没关系,反正他的存在感一向很差,在王国百姓的眼里,有没有这个国王都一样,眼下这局面再差也差不到哪里去,所有人都在煎熬着求生。
问题是斯特林八世死了不打紧,可他没留下遗旨宣布下一任国王是谁,这下长公主伊莉尼娅.唐.斯特林和二王子欧内斯特.唐.斯特林两人就激动了,他们认为自己都有登上王位的可能性。
伊莉尼娅长公主在民间风评不佳,在贵族中也是以浪荡成性而闻名,她的支持者是王都禁卫军中的军事贵族,另外和纳瑟里王国,伯克利公国也有联系。据说这两个敌国都支持长公主成为女王,当时王都有传言说长公主答应登上王位后就割让东北四郡给这两个邻国以换取彼此之间的和平协议和对她的支持。
欧内斯特王子的支持者是领地贵族,也就是王国既得利益的那一小撮人,以王子的舅舅布郎大公为首,他们顽固的反对一切对现状的改变。依靠手中掌握的十二个城防军火枪守备营,他们和禁卫军对峙在王都,时不时的闹出擦枪走火事件。
在伊莉尼娅长公主和欧内斯特王子对立的同时也没忘了照顾他们的小弟弟三王子卡尔加特.唐.斯特林。众所周知,三王子是斯特林八世还没登上王位前和贴身侍女搞出的成果,并不是王后亲生,严格来说应该归于私生子的行列。
只是那贴身侍女在卡尔加特王子出生后不久就感染时疫身亡,斯特林八世顾念旧情,让王后收养了这个小婴儿,成为名义上的三王子。实际上卡尔加特王子是由一对王府的园丁老夫妇所抚养长大,王后忙着照顾自己的两个亲生子女,从没顾得上这个私生子。wWW.ΧìǔΜЬ.CǒΜ
伊莉尼娅长公主和欧内斯特王子一向认为卡尔加特王子对王位够不成威胁,毕竟他不是王后亲生的。不过也觉得卡尔加特王子呆在王都很碍眼,想给个封地又舍不得,干脆就找了个让他去巡抚西南三郡的借口把他打发出王都,眼不见为净。
只是他们没想到的是,卡尔加特王子扯着斯特林王室的旗帜做虎皮,一路惩治那些不法的领地贵族和地方豪强,抚慰贫民,消灭沿途的山贼盗匪,收拢民心,声势大张,很多忧心国事的豪杰精英纷纷投奔至其麾下,很快卡尔加特王子就拥有了一队强悍的人马。
这下伊莉尼娅长公主和欧内斯特王子在王都坐不住了,准备先解决这个新冒出来的王位继承人威胁。在卡尔加特王子抵达白陆镇的第二天,抓捕卡尔加特王子带回王都软禁,解散其随从人员队伍的命令也随之而来,命令的下面还有一句,如遇抵抗可就地击毙。
白鹿镇的封地男爵带着他的私人武装前往卡尔加特王子的宿营地执行这道王都来的命令,这迫使王子不得不打响了反抗的第一枪,随之攻占了白鹿镇,收编了火枪守备营,奥维拉斯王国的内战就这样拉开了帷幕……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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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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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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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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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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