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晨垂下眼睑,声音有些低沉,“你说得对,你是人。我不想玉姐,担心。”
让他重生为人,是玉婵临走时的期许。
沈晨并非冷血无情的性格,先是玉婵消散,再是家人老去,最后,天天苦口婆心劝说他的谢之也昏倒送医。
这世界上好像没什么事情是永恒的,都会变。
谢之点头:“无论如何,活着就有希望。”
“嗯。”沈晨像是鼓起了所有勇气,重重点头。
谢之见他主意已定,放下心来,“那你现在可以告诉我,闵英杰到底是怎么回事了吧?”
一听这个名字,沈晨立马冷了脸,“坏人!”
“好,他是坏人。”谢之尽量放轻语气,“他和你之间有什么过节?”
“他……”沈晨略微一想,瞳孔就缩了起来,“打我。”
“打你?”谢之怀疑,闵英杰可能不是包养沈晨的人。既然包养,摆明是喜欢他,又何必暴力对待?
可是接下来,他就佝偻起身,双手捂住耳朵,“他,脱我衣服,按在地上,很多人看……痛!滚开!别看我!”
他陷入回忆中,情绪迅速激动,音量也高了。
“滚!不要痛,好痛……”
“别想了。”谢之见势不妙,下床去看他。
可是沈晨倒在地上,痛苦地缩成一团,仿佛陷入梦魇。
“我听话,求求你!放过我……杀了我吧,求你!”
生魂残缺不全,沈晨没有流泪的能力。但他混乱的说辞带着哭腔,凄凉透骨。
谢之不知道他身上发生了怎样悲惨的事情,但再这样下去,很可能会损伤他的魂魄,不利于接下来的重生。
谢之一咬牙,拔掉针头,在这间病房里施加结界,挡住一切可能干扰的外因。
然后,他将沈晨从地上拖起来。沈晨受惊了似的发出惨叫,本能地朝谢之脸上抓来,谢之偏头躲开,利落地将他按在病床上。
沈晨似乎很害怕这个姿势,顿时不动了,手死命地揪着床单,脸上全是绝望。
谢之愣了一下,轻声说:“对不起。”
说罢抬起手,朝着沈晨的天灵处盖了下去。
下一刻,谢之眼前一黑,仿佛通过这个动作穿入了另一个世界。
实际上,他对沈晨用了读魂术,即读取魂魄记忆的术法。
虽然会让被读魂者陷入昏迷,但对魂魄本身影响有限,总好过沈晨沉浸在痛苦之中无法自拔。
谢之在沈晨零碎的记忆中迅速翻找着。这个年轻人的成长轨迹很正常,也很平淡,就像每一个书香门第的子女一样。
高考,上大学,毕业,找工作,按部就班。虽然人比较闷,不太会玩,也没什么铁哥们,但他和每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年轻人一样,对未来充满期待。
展鹏是他为数不多的朋友,在他的记忆中频频出现。
两个人是通过校园剧本大赛认识的,那时沈晨上大一,展鹏已经毕业,并拍摄了小有名气的微电影,回校担任该大赛的评委。
展鹏很欣赏这个有灵气和才华的学弟,两个人关于电影的一些理念也非常合拍,加上性格都很闷,也就这样结交上了。
毕业季,沈晨利用复习间隙创作长生的剧本,这时展鹏已经拿了几个奖项,在国内外都名声大噪,天天各处跑,没时间经常来找沈晨。但忙成这样,展鹏也不忘抽时间指点沈晨写论文。
就在这种状态下,沈晨毕了业。展鹏提出,让他跟着自己。但沈晨心高气傲,想靠自己闯。
他打算写完长生的剧本,四处试水,看看自己的水平到底怎样。
也就是这个时候,闵英杰闯入了他的人生。
待业期间,沈晨没有闲着,报名到边陲一个村子里支教。这天下了大雨,沈晨一手打伞,一手拎着一提方便面从村口小卖部回住处。
那时的沈晨,虽然话不多,整个人却是鲜活灵动的,和生魂状态的木讷冰冷大不相同。
傍晚的雨幕很密,加上风大,雨伞作用削弱了大半,他在一处平房前停下时身上已经湿了大半。他甩了甩额前碎发上的水,取钥匙开门。
由于着急进屋,他没有看到,墙角的一堆杂物旁边,猫着个穿黑衣服的人。天色暗了,这个人几乎和阴影融合。
谢之有心提醒,无奈这只是记忆。
毫无悬念地,在沈晨开门的那一瞬间,这个黑衣人突然站起来,把他推进房间之后,转身关上了门。
这人就是闵英杰。
谢之疑惑,闵英杰是娱乐圈的明星,怎么会跑到这么偏远的地方?而且他的动作敏捷利落,一看就是练家子。
进门之后,闵英杰迅速把门锁拧上,再去捂沈晨的嘴,一套动作行云流水,沈晨根本来不及反应。
闵英杰却连气息都不乱,低声说:“别动,我只是来避个雨,顺便借你手机打个电话。”
沈晨眼神微闪,在他的钳制下点头。
闵英杰带着威胁说:“你如果报警或是喊人,我保证,你不会活着走出这扇门。”
沈晨再点头。
闵英杰这才放开他。沈晨一下子锁到角落里,戒备地望着他。
屋子里几乎没有光亮,显得闵英杰像是闯进来的幽魂,“手机。”琇書蛧
沈晨从裤兜里取出手机,扔给他。
闵英杰精准地接住,也不开灯,也不问沈晨密码是多少。直接调出紧急呼叫的界面,拨了个号码出去。
马上就接通了,他说:“是我,我在八点钟方向,五公里的村子里。
沈晨趁他低头说话,猛然向前一扑,直奔房门而去。
可是闵英杰一个回身,伸手捞住他,一边压制他的动作,一边继续流畅地通话:“门前有一棵开花的木棉树,我没事,快来。”
自始至终,他甚至都没有抬眼看。
挂上电话之后,他一把捏住沈晨的脖子,把人按到墙上,沈晨挣扎之下,一只手无意识按在了开关上。
灯光大亮。
沈晨眉眼清秀,目光凌厉。闵英杰瞳孔深邃,鼻梁高挺。他们看清彼此之后,都微微一愣。
不光是这二人,一旁观看的谢之都不禁产生错觉。这氛围,这颜值,好像这是两个外形优秀的演员在拍电影。
闵英杰率先反应过来,一把拽开窗帘。
“我不会伤害你。”他说,“多此一举,没有必要。”
沈晨还是不放心,紧紧贴着墙,“你是什么人?”
闵英杰眉峰挑了一下,“还不确定。”
一般人如果被这么问,想回答的如实相告,不想回答的直接回绝。闵英杰却来了这么一句,沈晨皱皱眉,不再问了。
也许是闵英杰确定这个年轻人没有威胁,比刚进门的时候放松多了。他拽下绳子上晾的毛巾擦头发,“有吃的吗?”
沈晨掩下眼中的嫌弃,“你脚边。”
闵英杰才发现脚边掉着个黑色袋子,拿起来一看,里面有两大包袋装方便面。
他二话不说,拿出一袋撕开,抓起面饼就吃。
沈晨敢怒不敢言,默默地坐到床上。闵英杰应该是饿极了,一连吃了大半块,才发现沈晨正拿着手机打字。
闵英杰顿时眯起眼:“想报警?”
下一刻,面块扔了,他把沈晨压在床上,拽着手腕抢手机。
闵英杰威胁道:“给我。”
沈晨瞪着他:“你有病啊!”
但很快,沈晨就不敢抗拒了,一只黑黢黢的手1枪抵在他的额头上。
闵英杰顺利地抢下手机,黑着脸去看,不由微微一愣:“你写的什么?”
他的枪还没放下,沈晨没好气地说:“剧本的灵感。”
“剧本?”闵英杰想了想,“拍电视的那种?”
“电影。”
闵英杰问他:“你是做什么的?你没有口音,不是本地人吧。”
“我是编剧,来这里体验生活。”
闵英杰忖了一会儿,放下枪。“对不起,误会你了。”
他把手机扔给沈晨,“写吧。”
沈晨接下来,继续敲字。
闵英杰吃着方便面在一旁看,他也没拒绝。沈晨不傻,知道对方是是亡命之徒,躲躲闪闪,反而对自己不利。
一开始,沈晨还有些不自在,抬头看看闵英杰,闵英杰问,“怎么了?”
沈晨没说话,瞧见手1枪插在他的口袋里,放下心来,继续埋头记录。
有些灵感一闪即逝,可能现在不记,一会儿就忘了。沈晨抓紧时间操作,随着进入状态,沈晨也稍稍放松下来,表情没那么僵硬。而闵英杰,似乎已经把这里当自己家了,微微朝沈晨那一侧倾斜。最初,他还只是好奇手机屏幕的内容,到后来,他一味盯着沈晨的侧脸,眼神专注。
甚至有一秒,他还轻手轻脚地从沈晨肩头捏起一根掉落的头发,但沈晨没有察觉。
老实说,单看这个画面,谢之真的很难想象,这是两个陌生人。担任的角色,还是歹徒和人质。
闵英杰的那通电话很有效,不久之后,门外就响起车喇叭的声音。
闵英杰跳下床,掀开窗帘一角查看,雨里停着一辆黑车,车灯刺眼。
他舒了口气,回头对沈晨说:“我要走了。”
沈晨:“哦。”
对于持枪歹徒,这已经是很有礼貌的回应了。
“谢谢你的方便面,还有毛巾,还有……床。”闵英杰从口袋里摸了摸,但只有一把。他只好把腕表扯下来,扔到床上。
“喂。”沈晨愣了一下,拿着表下床,想要还给他。可是闵英杰走得匆促,门已经被关上了。
等他再打开门,那辆黑车已经在雨幕里疾驰而去。
沈晨再看这表,是百达翡丽的,价值不菲。
但他脸上一点喜色都没有,随手把表扔桌上,沉着脸收拾屋子。把闵英杰用过的毛巾扔垃圾桶里,床单被罩全揭了。
一晃眼小半年过去,沈晨已经回到s市。
他坐在一个办公室的沙发上,有些紧张地等待着,身后的牌子上写着“北星”两个字。
面前坐着个戴眼镜的人,正在翻看一叠a4纸,“沈先生,这个本子想法不错,但我们目前的项目主要是上星剧,电影还没启动。你不如试试,把它改成电视剧本。”
沈晨眉头拧了一瞬,站起来,“不好意思,我没有做电视剧的计划。”
他从对方手里抽走这叠纸,正准备离开,玻璃门外忽然晃过一个匆匆的身影,下一秒,门开了。
沈晨望见来人,呆住了,“是你?”
闵英杰勾起嘴角,“我们又见面了。”
他朝沈晨伸出手,沈晨却没有理会,“你怎么会在这里?”
那个戴眼镜的人连忙走过来,好声好气地说:“英杰来了,你……和沈先生认识?”
沈晨回望着这个工作人员:“这个犯罪分子,怎么会出现在北星大楼里?”
工作人员一愣,面色不悦地制止:“请你说话注意点,这是闵英杰,是我们北星准备力捧的演员。沈先生,既然我们不合作,那就请你赶快离开。”
沈晨二话不说,冷着脸走出门。
闵英杰随后追上,“沈先生,上次的事是误会。”
“误会?”沈晨眼中像是含着坚冰,“误会你拿枪指着我?”
闵英杰笑了笑,“那其实是仿真1枪。”
沈晨脚步一顿,“什么意思?”
闵英杰跟他解释:“我演技不好,公司为了磨炼我,特意让我自编自导情景剧。上次表面上是我们两个人,其实我带着录音笔,演艺部门的领导在实时监听。”
这一席话听完,沈晨的脸色更冷了,怒道:“无聊至极!”
他迈步就走,闵英杰赶紧跟上,好言好语陪不是,“真对不起,这是公司的硬性规定,我也是身不由己。我请你吃饭吧,你随便点!”
先前在村中民房里,他那副杀气腾腾的样子,怎么看,都不像是演出来的。
那把枪都上了膛,也绝不可能是假的。而且他动辄将一二十万的名表扔了,这么富裕,还会当任人摆布的小演员?
谢之怎么听怎么不信,可是沈晨涉世未深,一时没想到这些。
他信了,但以他的性格,不可能和不熟的人来往。
沈晨看看手机上的时间,“晚上吧。”
“好,金味轩,我等你。”
这是s市最有格调的中餐厅,闵英杰早早地来了,点一桌子招牌菜。沈晨八点如期而至,对着一桌子山珍海味,目不斜视地站在门口。
闵英杰指指身边的座位:“请坐。”
沈晨没有动,从兜里取出一个东西,放在桌子上,“不必了,这个还给你。”
闵英杰一看,那是他之前给沈晨的那块表。
他站起来,“什么意思?”
“物归原主。”沈晨说罢,转身就走。
闵英杰眼中一暗,快步上前拦住他。沈晨本能地后退一步,“你做什么?”
他眼中是毫不掩饰的厌恶和戒备。
闵英杰神色放缓,“我只想和你交个朋友。”
“没必要。”沈晨一脸拒绝,“我不喜欢为了某些借口,就给别人制造麻烦的人,更别说做朋友。”
他扬长而去,闵英杰愣在原地,眼中的阴霾逐渐控住不住,尽数流露。
此后,他又找了沈晨好几回,沈晨不胜困扰,扬言要报警。也许是这个威胁起了作用,后来闵英杰一直没再出现。
那一晚下着雪,沈晨和几个朋友去ktv唱歌,玩到很晚才回来。
由于喝了些酒,他走路有些踉跄,身后留下一串凌乱的脚印。一辆黑色轿车停在他身边,他也没注意,只顾往前走,直到车上走下一个男人,墙体一般地拦住了他的去路。
对方喘着灰色羽绒服,大半边不知道被什么液体染上了,脏兮兮的。
借着远处的路灯光照,沈晨看清了他的脸,脸上也是……红色的液体。
是血。
沈晨本能地后退:“你怎么回事?”
来人正是闵英杰。他双眼直直地盯着沈晨,还不住地喘着粗气,就像是一条没吃饱的饿狼。
沈晨察觉不对,转身想跑,可闵英杰一个箭步抓住他,继而一掌拍在他的后颈。
就这样,沈晨在距离自己家不远的地方,失去意识。
谢之眼前黑了一会儿,再出现画面时,沈晨已经置身在一个房间里。
他迷迷糊糊地睁开眼,发现闵英杰浑身血污,正压在他身上,脱着他的衣服。
“你做什么,走开!”
闵英杰的样子很可怖,行为也一样可怖,沈晨想挣扎,却发现双手被一根皮带牢牢捆在头顶。
沈晨急了:“闵英杰!你放开我!”
闵英杰好像听不明白他的话,用血红的眼睛盯了他几秒,忽然扳起他的脸,狠狠地亲在他的嘴上。
“唔……”沈晨大睁着双眼,双脚在被子底下乱蹬,手腕也挣出血印。
他用尽全力,都无法撼动闵英杰,最后,他张开嘴,狠狠地咬下去。
闵英杰仿佛不是血肉之躯,连眉头都没有皱一下,他一边这样堵着沈晨的嘴,一边继续脱沈晨的衣服。
血液从二人的唇缝中流下来,划过沈晨的脸颊。
终于,闵英杰放开了他,他抓住机会赶紧说:“我答应和你做朋友,你放开我。”
这是闵英杰一直以来的愿望,可是闵英杰脸上毫无波动。
他擦了一下嘴上的血迹,再次欺身而上。
伴随着沈晨撕心裂肺的痛呼,谢之闭上眼。
闵英杰做了什么?
他、他把沈晨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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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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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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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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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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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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