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道:“等会儿我就要回善县了,离开之前,来见见你,也让你阿爹,见见新妇。”
杨氏迎着沈清风的视线,对他对视,继续道:“你今日成婚,你阿爹却不能与你一块儿走完,醮子遣迎这一道礼,不知道该有多遗憾。今天,我想看见他喝上一杯媳妇儿茶,清哥儿,你愿意完成阿娘的这个心愿吗?”
杨氏没有大哭大闹,甚至都没有示弱,因为她人站在哪儿,就是弱势的代名词。
甚至都不需要她继续开口说话,围观的群众,都开始为她开口说话,“天哪,这也太可怜了吧。”
有人提出疑问,“爹死了,不能醮子,不是还有娘吗?为什么当娘的会出现在这里?”
有人伸手扯着那人,提醒道:“小点儿声,听说那位不是正房。”
音刚落,旁边就有人打抱不平道:“不是正房又怎么了?不是正房就不是娘了?”
围观的百姓越聚越多,说的话也越来越纷杂。
有的人认为,沈清风应该让他死去的爹喝上一口媳妇儿茶,有的人却是觉得,花轿里坐着的是郡主,单凭身份一道来说,那个灵牌好似还真受不起郡主的这一礼。
如果郡主真要是行跪拜礼,然后给灵牌敬茶了,他若是还死着那还好说,可他若是转世投胎了,估计都会被阎王爷抓回去,继续死一回的。
围观百姓的讨论还在继续。
……
比霍念慈出门略晚了一会儿,跟在迎亲队伍后面的霍成君,看着停滞不前的队伍,拧起了眉,这等的时间也太长了一些吧,根本就不像是普通的暂时避让。
霍成君刚想打发人去前边看看,就看见有许多百姓一直往前边挤,好似有什么热闹一样。
纷杂的议论声传入她的耳朵,她只听到“敬茶,”“生母,”“小妾”等简单的词组。
俗话说三个好汉一个帮,自霍念慈跟霍景明以及明怀琮,合计想了一个既不得罪人,又显得光明正大的理由,处理某一些她并不想要的添妆的时候。
她就知道会有些人耐不住想要对付她们,可她万万没想到,那人竟然怀着如此恶毒的心肠,他们到底知不知道,这样做会毁了念姐儿的婚礼?
霍成君看着外边的人流,想也不想的从马车上下来,她打算自己走过去。
……
杨氏说的话,虽然不大声,即便周边还参杂着围观百姓说的话,但耳力极佳的霍念慈依然听到了杨氏说的内容。
跪拜敬茶?还是敬一个死人?
而且那个死人还不是沈清风的生父?
如果是之前她肯定会问一句,杨氏到底是沈清风的阿娘,还是沈明水的阿娘!
哪有一个当娘的,这么把自己儿子的面子丢在地上踩的?
但在看到六哥收集来的讯息之后,她便不这么想了,她明白,这世上,也许不是所有的事情,都要讲究一个为什么的。
霍念慈一边想着,青绿色嫁衣底下的脚来回的踩着一柄剑。
对,就是一柄剑。
那是临出发前,霍念慈特意让湛卢准备好的剑。
霍念慈弯腰将裙底下的长剑捡起,伸手敲了一下轿子,旁边跟着的喜娘,看了眼前边的正在对峙的母子两,想着事情也许没那么快解决,便让轿夫先把轿子放下了。
等花轿一落地,手执长剑的霍念慈,一把掀开了门帘。
……
此时沈清风已经下了马,他走到杨氏身前,问她,“是谁让你来的?”
杨氏浅笑道:“为娘的想看儿子,当爹的想喝一杯媳妇儿茶,如此天经地义的事情,清哥儿怎能问是谁让我来的呢?你这样说,就不怕伤了娘的心吗?”
“娘?”沈清风俯身凑近她,冷冽道:“你也配?”
“这配不配的,”杨氏邪恶笑道:“你是从我牝户里爬出来的,你还能不认不成?”
沈清风脸色一冷,杨氏见后,笑得更加明艳了。
这笑意,配上白色的斩哀服,怎么看,任谁看了都不会觉得此时的杨氏柔弱无比,只觉得瘆得慌,加上昨日夜里刚下了一场大雪,就显得更加阴冷了。
沈清风直起身来,凝视着她,“看来你是笃定我会认了?”
杨氏抚了一下牌位,好似那块牌位能够带给她力量一样,“清哥儿,这就是你我之间的母子天性啊!”
她生了他,这就是理由啊!xǐυmь.℃òm
“恩,”沈清风好似被杨氏说服了一样,竟然点头认同,“母子天性,血脉连心,这话真不错。”
“所以,清哥儿,”杨氏的脸上一直挂着得体的笑容,好像被预订了的胜利者一样,“能满足阿娘的请求吗?”
“这位……”
一手拿着团扇,遮住自己的半张脸,另一手将长剑扛在肩上,从迎亲队伍当中挤过来的霍念慈,带着股陌生的神情看着杨氏。
杨氏完美无缺的笑容,突然皲裂开来,她往后倒退几步,瞠目结舌,空出来的手指向霍念慈,“你……你……”还要脸不要?!
旁边围观的百姓也与杨氏一般,直看了个目瞪口呆,有那么一个瞬间,原本嘈杂无比的御街,竟然鸦雀无声,落针可听。
霍念慈装着不认识杨氏,转头看向旁边的喜娘。
被霍念慈毫无规矩的举动,吓得心脏险些骤停的喜娘,一看霍念慈看向她,立马开口道:“娘家姓杨……”
“哦,”霍念慈恍然一下,好像这才记起杨氏是谁来着,“原来是齐国公府三房老爷的小妾啊!”
杨氏凄厉大喊:“我是清哥儿的阿娘!”她不是小妾!
霍念慈摇头叹息:“看来杨姨太没把我先前说的话,放在心上啊!当娘当到这份上,你是有多见不得你儿子好啊?”
“算了,你心里怎么想的,跟我无关,不过既然那么想喝媳妇儿茶,你不问我这个正主,你问他干嘛?”
霍念慈从杨氏看到沈清风,转身的时候,肩膀上扛着的长剑,险些打到了杨氏的脸。
“还是你觉得,他说话比我管用?什么时候,一个国公府的庶子说话,竟然比官家亲封的郡主还管用了?”霍念慈又转了一道身,这一回她的剑尖避开了沈清风很远。
沈清风在看到霍念慈的那个瞬间,特别是她肩上扛着的长剑时,也惊了一下,但很快就恢复原状。
这小丫头果然如秦王所言,守规矩,但时常打破陈规。
只是不知,这一回,她又想怎样。
别是真的想杀人吧?
……
杨氏活了四十几年,从来没有看到过霍念慈这样离经叛道的女人,一时失了先机,可此时不管她在要说什么,都好像无济于事了。
“这位,还想不想喝我敬的媳妇儿茶了?众所周知,我这可是官家指婚,如今正奉命成婚!”
“我……”杨氏刚开口说了一个字,
霍念慈唰的一下,把扛在肩上的剑掷了出去,剑尖擦着杨氏的鞋尖,叮地一下刺进了地板。
杨氏看着还在震荡的长剑,连续退后了几步,惊叫道:“你还想杀人不成?”
霍念慈却不理会她,直接往前一步,单手将插在地板上的长剑拔起来,“如果不想,那你此时的行为,便可算作抗旨了。”
霍念慈一步步的往前逼近,杨氏一步步的往后退去,只听霍念慈继续说道:“抗旨,那可是……”
她说话的声音还是很平淡,但手上的动作却异常很厉,话音还未落就已经把长剑架在杨氏的脖子上了。
“死罪!”
等她拔高声音,将‘死罪’二字说出口的时候,执剑的手跟着用力一划。
“福安!”从拥挤的人潮当中急忙赶来的霍成君,伸出去阻拦的手还没碰到那柄剑,就看见本是银白的剑身被流出来的鲜血晕染。
“啊!”人群之中,第一声尖叫随之响起,紧接着高低起伏的尖叫声瞬间就从响彻天地。
这可是当街杀人!
霍成君一把抢过霍念慈手中的长剑,她当机立断的顺着剑身,暗自用力继续一剑划到底,才把染血的长剑从杨氏的脖颈间抽离。
抱着灵牌的杨氏在没了长剑的支撑之后,‘砰’的一下往后倒去。
死不瞑目的她,眼睛里满布疑惑不解,她们这只是内宅后院的争斗,不都是应该表面笑脸相迎,背后阴招尽出吗?
为什么,这一位,不按规矩行事?
她还有很多手段没有使出来呢,只要她不死,她是可以使出来的啊!她不甘心就这样去死啊!她不甘心啊!
霍成君见人倒下之后,扫过周身的围观群众,抬高声音,道:“我是秦王妃。”
身份一出,哗啦啦往下跪的人群,便从左右两边开始往外辐射,口中高呼,“参见秦王妃。”
霍成君很是满意的看着这一幕,之后继续高声喝道:“今日福安郡主乃是奉旨成婚,此人……”
霍成君伸手指着地上的杨氏,“当街阻挠圣婚,对官家不敬,”
说着话,霍成君转了下身,对着皇宫的方向拱手拜了一拜,跪着的百姓没敢呼喊,只神态越加恭敬,也觉恐惧。
霍成君继续高声喝道:“违抗圣旨,违抗圣命,罪该当诛!”
最后这十二个字,霍成君说得掷地有声,绝无转圜的余地。
令本就鸦雀无声的御街,变得更加沉寂。
之后,霍成君又道:“尔等,当谨记圣命,莫负皇恩!”
百姓高呼,“官家在上,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说完之后,霍成君突然举起手中的长剑,同样高声道:“此剑名为龙泉,乃是太.祖特赐予霍家,上可谏昏君,下可斩奸臣。霍家世代可传,太.祖之言,宋家世代必尊!”
跪地百姓,山呼“万岁”。
霍成君说完之后,却拉着霍念慈就往回走,只在路过沈清风的时候,将手中的剑丢给了他,沉声警告,“你惹的祸,我收拾了,再有下回,你考虑清楚,死的会不会是你!”
霍念慈抬眼看了沈清风一下,遮面的团扇往上移了两分,挡住了自己的眼睛,然后一脸无辜的道:“她抗旨。”
沈清风点了下头,看着不知从哪儿冒出来的开封府尹,扬了下手中的剑,冷然道:“她抗旨不尊,死不足惜。”
“将军……”开封府尹黄有为,有些为难的看着沈清风。
刚刚福安郡主动手的时候,他虽然在拥挤的人潮当中,奋力的挤进来,但该看的、该听的,还是都看到了、听到了的。
“你也打算抗旨吗?”沈清风看向开封府尹的眼神里闪过一丝狠厉,就连说话的声音都凌冽了几分。
黄府尹还想争辩一两句,只见沈清风执剑的手微动,转了一下剑柄,看清剑身的他,顿时哑了声音。
最终,黄府尹无奈的叹了一口气,好吧。
诚如秦王妃所言,奉旨成婚,也是旨。
哪个时辰该做什么,哪个时候不该做什么,都有钦天监算好了,那是要按着时辰来办事的。
阻了人家的婚礼,错过了规定的时辰。
也能算得上是抗旨吧。
秦王妃说的对,沈将军说的对,福安郡主也说的对。
所以,他还是不要去趟这一潭浑水了。
“将军请。”黄府尹侧身退开的同时,扬手将身后的衙卫挥开。
沈清风重新上了马,霍念慈重新入了轿。
迎亲的队伍,瞬间规整完毕。
喜娘大声喊道:“起轿,奏乐。”
被吓得胆颤心惊的喜歌者们,颤抖着嗓子,按着乐曲唱着迎亲的喜歌。
随着并不成声的喜歌,从喜歌者的咽喉里唱出来。
御街两旁的围观群众,就好像哑了一样了,无一人敢让自己的声音,从咽喉里发出来。
沈清风还带着那柄染血的剑,剑身上的血,顺着长剑由上往下,一滴,一滴的掉在雪地上。
给这一片素白的世界,添上了抹艳红。
就当是,成亲之喜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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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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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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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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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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