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大宋第一枪>第二百六十二章 飞夺代州
  高宠道:“再兴,一会儿我来杀死这个金人,你顺势给我抢了代州。记住控制住这里的所有人,一个也不让走了。我还想按照此方法继续拿下雁门。”

  杨子兴兴奋的点了点头道:“都指挥放心,他们今天一个也跑不了!”

  战马的蹄声轰鸣,蒲鲁虎带着一千的金人已经越来越近。他们来到了高宠大军前面有一箭之地停下。

  蒲鲁虎催马上前道:“那个樊夔,赶紧将种师中押解上来。”

  高宠冲着罗延庆一使眼色,他率领的大军已经从两旁像一张大网一样铺开。高宠和杨再兴猛地一催战马就冲了上去。

  即便是蒲鲁虎再傻也知道自己中计了,不过轻敌的思想让他吃了大亏。这个蒲鲁虎第一个想的不是回城,也不是突围,而是要凭着自己的实力一举冲垮眼前的宋人。

  “这些宋人,只会阴谋诡计,没有什么真本事!儿郎们随我杀敌,给我杀光他们!”

  金人们一听到要战斗眼睛都红了,一个个催动战马,舞动狼牙棒猛冲过来。

  高宠看到敌人的反应更是兴奋,他手中的大枪一抖,直奔着一马当先的完颜蒲鲁虎杀了过去。

  完颜蒲鲁虎看到对面还是一个小孩子,心中很是不屑,他猛地抡起了狼牙棒,大喝一声:“给我死吧!”

  高宠一眼就看出对方是一员猛将,他冷哼一声:“着枪!”手中的錾金虎头枪猛地挑了过去。这一枪一下子将对手的狼牙棒挑上了半天空。

  完颜蒲鲁虎的狼牙棒重有70斤,他一直以力大而自诩,没有想到一个照面就吃了大亏,狼牙棒腾空而去。他吓了一跳再想躲闪已经来不及了,高宠复起一枪,刺穿了他的胸膛。

  “噗通!”完颜蒲鲁虎被重重的摔在地上,砸的尘土飞扬。金兵一看主将战死,想的并不是逃走,而是拼了命的发动攻击,要洗刷这个耻辱。

  不过这一下子正中了高宠的下怀,手下的大军轰隆一下子将这些金人包围,在高宠,曹宁,罗延庆,王横这些高手的带领下,来回的冲杀。将敌人的阵型撕得粉碎。

  毕进,扈成等将领在后面带着大军跟进,将被分割的敌人包围,然后一点点儿的吃掉。

  金人的悍不畏死并没有起到多大的作用,因为对面的宋军不同以往,一样的是将生死置之度外。他们也没有被敌人的威名吓到,即便是受伤了,他们也会选择和敌人同归于尽,而不是退下去修养。

  以往金兵的残暴和不避生死的战斗方式,很快就能让宋军溃逃,他们轻易也就取得了胜利。这次形式大变,他们一下子就失陷在泥潭里,被人家一口口的吃掉。

  在高宠等人围杀敌人的时候,杨再兴已经一马当先冲进了代州。代州的守将耿守思吓得差点没有晕过去,他大叫一声:“关城门,快关城门!”

  那些投降的宋军刚要去关城门,贺权大喝一声:“慢着!你们被金人欺压的日子还没有过够吗?老夫已经没有脸在苟活与世上,但是临死之前,愿意以身报国,洗刷身上的耻辱,谁愿意与我归宋。”

  耿守思脸色大变喝道:“贺权!你这是疯了吗?自己想死,不要带上我们。来人,把他抓起来,关城门!”

  耿守思带人去抓贺权,不过也有一部分人支持贺权,特别是完颜蒲鲁虎被杀,金人被包围已经危在旦夕。城上很多人都不看好耿守思,他们一下子围住贺权和耿守思展开对峙。

  他们这一闹,就彻底的失去了关城门的机会,杨再兴打马如飞闯了进来。城门口的士兵还想躲闪,结果被他大枪一抖杀死一片。

  剩余的人吓得一声大叫,扭头就跑。杨再兴带着一队马军猛冲进去。所有跑得慢的人都被战马撞飞,然后踩踏而死。

  “占领城门!”杨再兴感觉到这次行动出奇的顺利,不由得长松了一口气。这时他才发现城楼有两队人马正在对峙,杨再兴一马当先冲了过去。

  “这是怎么回事?”杨再兴厉声喝问。

  “大人,这两位一个是代州的知州贺权,一个是守将耿守思。贺知州想要献城,放城外大人手下的宋军进来。耿将军不同意,因此发生了对峙。”

  杨再兴一眼看了过去,吓得耿守思差点三魂出窍,。他紧忙大叫一声:“误会,这是一个误会!”

  杨再兴没有听他的解释,催马就冲了过来,手中的大枪一抖分心便刺。耿守思虽然也是一个武将,不过最擅长的是溜须拍马,武力比普通人也强不了多少。

  看到寒光闪闪的大枪带着鲜血,刺了过来,吓得差点晕厥,他刚要叫投降,大枪噗的一声已经从他的前心刺了进去。

  “啊——”耿守思惨叫一声摔倒在地上,他周围的士兵轰然逃散,不过被杨再兴的手下接连斩杀几个,剩下的都跪下举手投降。

  “那个贺权是不是?赶紧帮着本将维持秩序,将其他三座城门关闭,不要放一个人出城。”

  贺权猛然清醒,他一声大叫命令道:“还愣着干什么?赶紧包围所有的金人住所,封锁城门,务必不让有一人逃脱。”

  杨再兴很是诧异的看了这个贺权一眼,这个家伙的知府不是白当的,还是有些能力。他对着贺权道:“带我去金人的衙门,这里的人更是一个不能走脱!”

  他们前脚刚走,高宠也跟着进了代州。他看到外面大事已毕,担心杨再兴兵少,催马进了代州。曹宁和王横是他的侍卫军首领,也跟着进了代州。

  等他们进来,代州已经平定下来,还有不少的宋军在街上维持秩序,这让高宠十分的满意。

  他们来到府衙的时候,杨再兴已经将这里的金人全部抓获,所有胆敢反抗的也都被杀死。

  “情况怎么样?”高宠一见了杨再兴就问。

  “都指挥放心!多亏了代州的前知州贺权大人帮忙,我们已经控制了真个代州。都指挥,这位就是贺权大人。”

  贺权扑通一声跪倒道:“罪人贺权拜见高副元帅。”

  按说人家贺权也是从四品的知州,官位比高宠还大。不过他叛国降金已经是戴罪之身,只能用罪人的身份相见。ωωω.χΙυΜЬ.Cǒm

  高宠下马经他扶了起来道:“知错能改善莫大焉,贺大人不必客气。请大人帮忙稳定城内的局势。”

  “是!我马上去安排!”贺权不愧是地头蛇,在代州的势利还是很大的。高宠的人只是把守住了城门,城内全都交给了贺权。

  “贺大人,我们想要直出云中,然后攻打金人的后勤基地,逼迫围攻太原的金人回军。不过要出并云中,雁门关是必须要度过的。我对于雁门关的守将不太熟悉,不知道贺大人有什么教我的。”

  贺权吸了一口气道:“雁门关和代州不一样,这是河东的门户,谁占领了雁门关,谁就可以虎视河东。所以完颜宗翰将里面的汉人都调了出来,现在驻守雁门关的是一个辽国的渤海人,叫做高庆裔。

  这个高庆裔是完颜宗翰的心腹,深的他的信任,甚至比完颜娄室和完颜希尹还受重视。正是他在这里驻守。”

  “高庆裔?”高宠闻言就是一愣,真没有想到在这里还能碰到自己的一个本家。

  “你对这个高庆裔了解吗?我想派人去雁门关假传书信,将他调出雁门关,不知有没有什么办法?”

  贺权眉头一皱道:“高庆裔老奸巨猾,而且生性多疑,可不像完颜蒲鲁虎那么好哄骗,一不小心还会被他看出破绽。如果高大人信得过在下,我愿意前去代州为大人叩开此雄关。”

  高宠皱眉道:“贺大人有什么计划?”

  贺权道:“我听说完颜娄室曾经向完颜宗翰建议:要善待河东的汉人,降低他们的反抗,稳固自己的统治。

  作为完颜宗翰的心腹,高庆裔也知道这件事,而且还是此建议的支持者。我想以此为名,去见高庆裔请求去云中押运粮草,赈济百姓。只要他打开了雁门关,那时就要看高大人的勇武了。”

  高宠闻言不住地点头道:“多谢贺大人!如果此次拿下雁门关,救了太原,贺大人当为首功。”

  “功不功的无所谓,只要是能赎回我的罪孽就可以了。还有一件事我要提醒一下高大人。今天完颜蒲鲁虎是对你们有所怀疑的,最后还是他自信的葬送了自己。

  大人的军队太威武了,和宋军区别太大,所以还请高大人设法掩盖一下。”

  高宠恍然,原来是这个军队太精锐了也能暴露。高宠笑道:“这很简单,请贺大人从代州的宋军中选取2000为前队。我带着500亲军在后面隐藏,等你们诓开了城门,我们再趁机拿下雁门关。”

  贺权答应一声,下去点起人马,他们也怕敌人看出破绽,到了天擦黑之后才开始出发。高宠带着自己的亲军在后面悄悄的跟随。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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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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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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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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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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